從11月1日起,澳洲保護簽證申請人如果不服拒簽決定,向行政複議庭(ART)提出上訴,必須先繳納1863.50澳元。只有上訴成功,才能獲得全額退款。
此前,申請人提出上訴無需繳費,只有上訴失敗後才需支付2293澳元。然而,行政複議庭官員上周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聽證會上透露,實際上只有約20%的上訴失敗者最終繳納了這筆費用。
政府此次調整收費方式,旨在遏制部分移民利用保護簽證申請延長在澳洲逗留時間的做法。由於申請處理可能耗時數年,即使遭到拒簽,申請人仍可繼續上訴,進一步延長留在澳洲的時間。
目前,澳洲境內已有超過11.1萬名保護簽證申請人遭到拒簽,其中近3.5萬人正在行政複議庭等待上訴結果。
ART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保護簽證上訴積壓案件達到34,546宗,案件處理時間中位數約為1年8個月。
今年7月至9月,行政複議庭共處理6729宗保護簽證上訴案件,其中4778宗維持原來的拒簽決定,521宗推翻了拒簽決定。
內政部數據顯示,在澳洲境內提出的保護簽證申請中,約五分之四最終未獲批准。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內政部長托尼·伯克(Tony Burke)表示,改變收費方式是因為太多人提出缺乏依據的保護申請。因此,政府決定將繳費時間提前至提出上訴時,同時降低費用。如果申請人最終勝訴,所繳費用將全額退還。
伯克強調,減少沒有有效依據的上訴申請,可以加快審批速度,讓真正尋求庇護的人受益。
但尋求庇護者資源中心(Asylum Seeker Resource Centre)副首席執行官賈娜·法韋羅(Jana Favero)擔心,新規可能讓真正的難民因經濟困難而失去上訴機會。
她指出,一些申請最初未獲批准,可能是內政部判斷有誤,也可能是申請人需要更多時間,才能清楚講述和梳理自己經歷過的痛苦。
前移民部官員阿布爾·里茲維(Abul Rizvi)則表示,政府可能擔心,進一步收緊其它移民政策後,會導致庇護申請增加。對於已經用盡其它簽證途徑、仍希望留在澳洲的人來說,保護簽證可能成為僅剩的選擇。
他還指出,境內移民政策收得越緊,庇護申請大幅增加的可能性就越高。即使申請量增加10%,也會給政府帶來相當可觀的成本,同時增加行政處理和政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