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恥:新州警察毆打裸體精神病婦女被判入獄

新州警方
新州警察毆打裸體精神病婦女被判入獄(Facebook)

兩名警察對一名精神失常的裸體女子拳打腳踢並噴洒辣椒水,被判五年以上監禁,三年不得假釋。

據9News報導,2023 年 1 月 22 日,28 歲的內森-布萊克(Nathan Black)和 30 歲的蒂莫西-約翰-特拉奧茨(Timothy John Trautsch)在執行工作任務時,在悉尼西部的一個工業死胡同里對這名精神出現問題的 48 歲的裸體婦女進行了長達18分鐘的暴力攻擊。

彭里斯地方法院法官格拉漢姆-特恩布爾(Graham Turnbull)在宣判前稱這起襲擊事件是嚴重和可恥的。他說:「在我看來,這顯然是精心策劃的,目的就是給對方造成最大的痛苦和不適。」

兩名警察把這名婦女推倒在馬路上,用腳踢她的頭部,拽著她的頭髮在地上拖行,並拳打腳踢她。

他們曾一度掙扎著試圖將她銬在地上,但她卻猛烈地揮動手臂。。在對峙過程中,她被噴了六次辣椒水,兩次噴在臉上,一次噴在摔倒在路上後擦傷的背上。法庭得知,一些胡椒噴霧噴到了她的生殖器上。

警官的律師克里斯·米卡利 (Chris Micali) 此前承認,這次襲擊已經超出了必要的範圍。但他否認存在無端的殘忍行為,並聲稱這一事件是由於沮喪和缺乏成功而引發的。

該女子不斷對警察進行攻擊,並且言語具有攻擊性。法庭文件顯示,醫生給她開了抗精神病藥物,但她並沒有服藥。
特恩布爾法官承認,當時的情況會讓警官們感到很難堪,但他並不認為這些 “20 多歲、在健身房訓練有素的警官 “有受傷或受到嚴重傷害的危險。
法官說,除了使用武力外,警察沒有試圖使用任何其它手段來限制該女子。比如以更友善的方式顯然效果會更好。

兩名警察被判多項罪名,並分別被判處五年零九個月監禁,三年零三個月不得假釋;和五年零六個月監禁,三年不得假釋。

新州代理警察局長大衛-赫德森(David Hudson)譴責了這兩名警官的行為,認為他們的行為不可饒恕。
他說:「作為一名從警 40 多年的警官,這是我所見過的違反核心價值觀和職業道德的最惡劣的例子之一。」

版權聲明: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你可能還喜歡

編輯推薦

瀏覽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