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中華統一促進黨
台灣嘉義地檢署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中華統一促進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及洪姓妻子,涉嫌從2011年起收受中國7400萬元新台幣資助,透過廣播節目及社交平台針對特定公投議題、候選人、政黨大肆宣傳,遭到當局依《反滲透法》等起訴。 綜合台媒報導,張孟崇夫婦在2011年至2023年間,接受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等境外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及資助,收受摺合計約7400萬元新台幣款項,而張孟崇會依照境外給予的講稿,在所主持的廣播電台節目《台灣向前走》,以及社交平台抖音、Facebook、YouTube等播放其錄製的廣播節目及拍攝的影片。 在2021年台灣四大公投(重啟核四、反萊豬進口、公投綁大選及中油三接遷離),2022年某立法委員罷免案,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中,張孟崇夫婦被指為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党進行大肆宣傳,試圖影響輿論走向、公投結果及取信中共官員;同時還幫助中共詆毀香港社運人士及法輪功等團體,甚至頻繁宣揚解放軍軍威,勸降台灣軍方於兩岸戰時放棄抵抗,以及陣前倒戈等統戰言論。 台灣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嘉義市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等組成專案小組,去年12月至今年7月期間,分別搜索24個處所,檢獲行動電話、電腦主機、境外勢力金援帳簿等物品,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合共49人。 調查局指出,中共利用台灣民主機制對於言論自由、多元政治的保護及包容,指示、委託或資助境內協力者進行統戰、滲透、分化、發布假訊息,意圖操縱及介入台灣選舉,影響民主秩序和國家安全,局方將持續掌握任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報,捍衛自由民主憲政基石,維護國家主權。
台灣民間活動大甲媽繞境9日晚行經彰化市時,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白狼」張安樂疑率眾搶轎,進而與警方爆發流血衝突。彰化地檢署發傳票通知12日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妨害公務且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告知他繳納新台幣30萬新台幣保釋金可以離開。 據中央社報導,張安樂12日傍晚到地檢署報到,夜間近11時交保離開,歷時5小時,他步出地檢署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事實上當天是警方施暴,將提告警方,因此他們先被醜化、羞辱,警政署長陳家欽「要弄我們」。他理解檢察官面臨的壓力,聽到30萬元交保「哈哈一笑」。 據蘋果日報報導,大甲媽活動行徑彰化市當天,張安樂的乾女兒、統促黨嬴政黨部主委李家葳及其丈夫吳金虎,當時在場涉嫌喊沖、嗆警,進而爆發推擠衝突,造成副分局長等3名警察受傷。檢警11日拘提李女夫婦到案,檢方認定李、吳兩人妨礙公務罪嫌重大,各處20萬、15萬元交保。 今年大甲媽繞境受到疫情影響,要接近媽祖鑾轎的個人及團體須事先向鎮瀾宮申請已接種三劑疫苗的OK卡,要接轎扛轎的團體也須先造冊。 警方一度同意只要出示疫苗OK卡及不著政黨背心,在未超過人流管制下,統促黨可進入管制區。但因張安樂堅持穿著政黨背心,且僅1人出示疫苗OK卡,以及該黨未在接轎名冊中,因此雙方爆發衝突,警方隨即派遣資深刑警幹部制約張安樂等人。 張安樂12日接受媒體聯訪說,警方應公開全程搜證影片「看誰是暴力」,不能選擇性公開,且往年穿統促黨背心迎轎都沒事,彰化分局長王國峰今年卻要求脫背心,他反問王國峰「你敢叫民進黨脫背心嗎」得不到回答。 彰化警分局長王國峰指出,張安樂等人拿不出大甲鎮瀾宮的「疫苗3OK」卡,無法證明已接種3劑COVID-19疫苗,依此次繞境規定不能進入管制區接轎。張安樂當時在現場聲稱,曾聯絡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對方承諾他們可接轎,警方不能干涉,但顏清標已否認曾接到張案樂的電話。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今年初表示要成立「紅色隊伍」宣揚和平統一,要號召「陣前起義」,疑涉外患罪。台灣高等檢察署3月30日上午以國家安全法等案件被告身分傳喚張安樂,庭訊2小時後請回;張安樂表示,檢察官的問題都很理性。 綜合媒體報導,綽號白狼的張安樂上午抵達高檢署時,有近百名支持群眾簇擁上前聲援,轄區分局不敢大意,派出大批警力維持現場秩序。 張安樂出庭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他只是講別人不敢講的話,為民請命,絕不認罪;他不在乎國安法,但他要講出這議題,因為攸關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大家要面對。他在步入地檢署前高喊:「紅色隊伍就是要把中國人找回來!」他說,只要台灣有中國人,兩岸就永遠和平;台灣失去中國人,就面臨戰爭。 張安樂說,只要不挑釁,兩岸就可和平發展,年輕人為什麼要當炮灰?堅決反對挑釁發生戰禍,讓年輕人沖在前面。 本案緣於張安樂年初時接受中國官媒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採訪時,透露他如何靠過去的江湖背景,藉參加活動等方式吸收、培訓青年「由綠轉紅」,發展負責宣揚「和平統一」的紅色隊伍。張的此番言論引發警政單位高度關注,刑事局也在日前的全國同步掃黑中,依暴力討債、恐嚇等事證,逮捕統促黨員20多人。 日前立委林昶佐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張安樂要成立「紅色隊伍」宣揚統一,還要號召陣前起義,已涉及觸犯刑法,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應遏止囂張的中國內應,依法處置統促黨。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一第1款以及第5條之一,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林榮基:對台有害要處理 恰巧與張安樂同日出庭的還有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 林榮基因為去年在台北街頭遭人潑紅漆一案到高院出庭,他結束庭審要離開時,剛好張安樂在高院外對媒體暢談他的「一中」理念。對此林榮基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地方,問題是,對台灣有傷害的事情,當然就要處理,台灣首先要保護自己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