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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統

二十大報道:警界高官密集被整肅 警察越貪越被信任?

習近賓士下,中國警界高官不斷在反腐運動中落馬。中共二十大前夕,反腐力度進一步加強。儘管如此,一些分析人士認為,這些高階警官恰恰因為貪腐,才深得上司的信任。 根據中國最高檢察院官網9月28日消息,已經對中國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提起公訴。劉彥平曾經擔任公安部副部長。 9月23日,原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 9月22日,中國前司法部部長、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北京市公安局長傅政華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 又是一批高階警官落馬,一些分析人士說,中共在二十大召開之前,加緊清理警察隊伍,以起到震懾作用。這些落馬高階警官的主要罪名都是「受賄」。 警察腐敗是常態 美國律師高光俊說:「在中國,別說是做到公安部的部級幹部,你就是普通的一般的警察,在中國的官員裡面做了一點點警察幹部的,如果沒有貪腐的話,如果找出一兩個人沒有貪腐的話,那算是阿彌陀佛,鳳毛麟角。」 高光俊畢業於中國西南政法大學,曾經任職中國公安大學。落馬的傅政華曾經是他的同事;現任中國公安部部長王小洪在中國公安大學讀大專班時,高光俊曾經是他的刑事特勤課的老師。高光俊持有人們普遍的看法,就是中國警界「無警不貪」,這是已知數,是定量、常項。 高光俊說:「我在公安大學教的一個學生,畢業後沒幾年,做了派出所所長,買了房子。我說你一個月的工資多少錢,沒多少錢,我說你怎麼去買了些房子?在南方那麼發達的地方,買個房子現在多少錢?哎呀他說,高老師你就不要說了,這個我也不好跟你在電話裡面說了。沒有不貪的,我告訴你,就這一句話:沒有人(不貪),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中國最早從事民主運動的人士之一魏京生的看法也是如此。 魏京生說:「你不貪的話,你就當不了官啊。我在勞改隊的時候就是有一個級別很高的官員來到我這兒,跟我聊天,給我煙抽,我就說你這是腐敗煙,因為那個拿著很貴的煙。他說連煙酒都不拿的話,我還能當這個官嗎?……他說我是最廉潔的了,但是你也得像這小小不言的,拿個現金,拿個腐敗,拿個腐敗煙,拿個什麼好酒啊,這都是最平常的。按他們的標準,他這算不上腐敗。可是你要連這個都不拿,你這官就別當了。」 貪腐警察越來越多,貪腐數量越來越大。2004年1月,遼寧省鞍山市一家法院審判了鞍山市公安局稅偵分局局長劉福久貪腐案,他在10年間聚集了將近6000萬人民幣的財富,被稱為「大款警察」。但是比起今天的貪腐警察來,「大款警察」的桂冠早就易手無數次了。 近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名長沙公安局的普通交通警察,此人涉案金額高達4246萬餘元。 但是比起落馬警界高官,小警察還是只能甘拜下風。傅政華受賄1億1700萬元。孫力軍受賄6億4600萬元;他們的同黨、江蘇省公安廳長王立科受賄4.4億元;遼寧省公安廳長李文喜受賄5.46億餘元;他的繼任人薛恆受賄1.35億元;原內蒙古公安廳長馬明受賄1.5億元。 警察越貪 領導越信任 這些落馬高階警官,每個人都貪腐,而且都是長期貪腐,但是個個都能一路帶病提拔。貪腐警官為什麼會持續得到信任?高光俊和魏京生給出了可以說是中國特色的「奇葩」答覆。 前中國公安大學教師高光俊說:「你不貪污我才不信任,你貪污我才信任你呢。你不貪污,你有一天把我給舉報上去,我怎麼辦呢?我怎麼會相信你這個人呢?你不貪污,如果你清廉的話我不害怕你有一天把我們全部舉報了,包括我的上司?你說我怎麼信任他?」 美國律師高光俊指出,得到信任的方式之一就是行賄受賄。 高光俊說:「拿到信任的就是行賄受賄拍馬屁,這也是能夠取得信任,能夠被重用的一個方面。這一方面尤其是在軍隊,在警察司法系統,這個非常普遍。」 魏京生基金會主席魏京生也認為,在中國警界,貪腐的警官才值得信任。 魏京生說:「值得信任,可以更聽話,讓你幹什麼就幹什麼,干好事,幹壞事,都讓你幹什麼,你都又得幹什麼。這樣的人才值得信任。所以說中共從根上就腐敗嘛。它這個制度是決定著它不可能不腐敗。誰不腐敗,你還能在這官場上待著嗎?不可能了!」 魏京生指出,要鞏固自己地位,就得向上司表忠心。 魏京生說:「表示的方法還有好幾種。一個是在工作上,這個說實話有的時候人家不是很相信;那麼金錢美女,哎不是國內有傳說嘛,什麼幾大鐵裡頭就有『一起嫖過娼,一起貪過贓』,一起嫖了娼了,玩女人了,把小辮子給人家,人家才能對你很放心。」 這種金錢美女的行賄有時甚至意味著出賣自己的家人。美國律師高光俊講了一個真實的事例。 高光俊說:「這個人他是一個處長,他想要升到公安局副局長這個級別,他怎麼做呢?把他老婆送給市委書記。市委書記玩膩了,然後市委書記直接要他的女兒,他的女兒當時才17歲,把女兒又送上去了。他如願的當了公安局的副局長。女兒不讀書了,幹什麼呢?她要報復,做雞了。這就形成了當地一個非常獨特的現象,就是說這個雞簡直是沒人敢碰的。老爸是公安局的副局長,上面又是市委書記,沒有任何人敢抓這個雞,敢對她怎麼樣。」 中共大張旗鼓的反腐倡廉運動已經開展了很多年。自從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台以後,全國公安系統落馬高階警官無數,包括公安部副部級以上的高級警官9人,有正國級1人,正部長級4人,副部長和享受副部長級待遇的4人。首當其衝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兼公安部部長周永康。跟在其後的是五位公安部副部長,即公安部正部級的副部長傅政華、李東生、楊煥寧和孟宏偉,以及公安部最年輕的副部長孫力軍,另外還有三位副部級警官,即部長助理鄭少東、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和反恐局局長何挺。 中國全國32個省市自治區,每一個都有副廳局級以上高階警官落馬,無一漏網,包括上海市公安局長龔道安、天津市公安局長武長順。 在首善之地北京,繼原北京市公安局長傅政華落馬之後,據說已經有50多名局處級警官被踢出公安隊伍。包括七個公安分局的局長、政委或者副局長。 2021年落馬的省市自治區高階警官包括:王立科,江蘇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省政法委書記;龔道安,上海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鄧恢林,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劉新雲,山西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 2022年3月,遼寧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王大偉落馬。至此,從2001年至2021年,二十年內,遼寧省公安廳連續四任廳長、四位副廳長和一位副廳級警官落馬。 從2012年到2020年,重慶市連續三任公安局長、四位副局長和三位副局級警官落馬。 內蒙古公安廳前後兩任廳長、四名副廳長落馬,一名副廳長自殺。 江蘇省公安廳廳長、兩位副廳長和兩位副廳級警官落馬。 河南省公安廳廳長、三位副廳長和一位副廳級警官落馬。 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副廳長和三位副廳級警官落馬。 僅僅從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兩年半期間,中國公安系統落馬的公安廳長和局長就有229人。 習近平真地希望自己的警察隊伍是清廉正直的警隊嗎?魏京生認為,習近平本人就不清廉,而且他也未必希望自己的警隊清廉。 魏京生說:「他(習近平)肯定是順應潮流的,不然他也上不來。你要是不腐敗的話,那遍地都是暗礁石,你這個躲過去,那個你躲不過去。所以說你在官場上混的話,……你要不腐敗的話,大家全是你的敵人,你能上去嗎?所以他肯定是適應這個環境。他在上面呆著,他肯定希望自己手下這些人都是被他抓住小辮的,或者被他的朋友抓住小辮的自己人。」 魏京生指出,這形成了一種古今中外罕見的上下級關係。 魏京生說:「上層對下層,他有這麼一條,就是我明著說我反腐,實際上這個反腐是幹什麼呢?就是控制你們下邊這些幹部。你不聽話,我就說你腐敗,一抓一個準。所以,下邊把這個腐敗的小辮子,把這個小尾巴讓上級抓住,上級才能相信你。」 貪腐警官和黨是利益共同體 魏京生認為,貪腐警察主要還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 魏京生說:「他們自己的利益是第一位的。中國有這種傳統,中國的官僚政治、官僚文化的傳統就是千里做官,為了吃穿。」 從實際情況來看,貪腐的警隊在執行上級的任務時心狠手辣,有效地進行了維穩鎮壓。魏京生認為,這是因為他們的個人利益往往和政權和黨的利益捆綁了一起。 魏京生說:「有的時候看上去,他們還確實在維護黨,維護這個政權的那個一黨專政政權,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利益也綁在這個政權上了。這個政權如果垮了,他們也沒好處。他們這個派系如果垮了,他也沒好處。所以他們首先是第一,最高理想是維護自己利益。為了維護自己利益,就要維護自己派系的利益。為了維護這個派系不會完全倒台,他們也得有的時候也維護黨和政府的利益。」 在這種利益關係之下,貪腐警官可以帶病得到提拔。在孫力軍的案子里,被他提拔的人就有先向他行賄的人。利益之下,貪腐警官們形成自己的小圈子,相互信任,共同貪腐,謀取更大的權力,以便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謀取利益。

正是江澤民在否定喬石的基礎上恢復了毛時代的以黨代法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正是江澤民重新讓公安凌駕於檢察院、法院之上》,介紹了毛澤東時代權大無邊的公安部長的政治地位曾經在鄧小平時代被弱化。從第四任公安部長趙蒼璧、第五任劉復之、第六任阮崇武、第七任王芳、第八任陶駟駒到第九任賈春旺,除了其中在任公安部長只有三年時間的王芳被安排了一屆國務委員,其他幾位在位期間都是正部長級待遇。而他們在位期間,無論是最高檢察長和最高法院院長,都早已被明確為副國級待遇。所以說,直到周永康上位之前,趙蒼壁之後直到賈春旺的歷任公安部長,至少從組織級別上均無凌駕高檢和高法之上的資格。是從江澤民時代重用周永康開始,公安系又被重新凌駕於檢察院和法院以及所有司法機關之上。 更有甚者,毛澤東時代的第一任公安部長羅瑞卿雖說有大將軍銜,但在擔任公安部長期間的黨內最高職務只是第八屆中央委員,行政最高職務也只是公安部長本身;謝富治接任公安部長之初也是一樣。而江澤民對周永康的安排,則是讓他一開始就是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和國務院國務委員三重副國級身份兼任公安部長。五年之後,周永康晉陞正國級,官至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接替他公安部長職務的孟建柱,同樣也是被安排為當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和國務院國務委員。 所以說,從讓公安部長權大無比,凌駕於高檢、高法以及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等所有司法機關之上的角度,先不要說如今的習近平,此前的江澤民就已經比毛澤東走得更遠。 具體到重新強調「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上,始作俑者更是江澤民。而且中央政法委也是在江澤民向胡錦濤交班的過程中,被從組織架構和許可權範圍上惡性膨脹。 二十多年前,筆者就已經在《喬石傳》一書中詳細介紹了在1988年5月發出的《中共中央關於成立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的通知》中,已經宣布了撤銷中央政法委員會,新成立的「中央政法領導小組」其職能只是「指導和協調」政法方面工作。「通知」中強調了「一般不開政法會議,不發文件」,體現了趙紫陽當年一再強調的「依法辦事、黨政分開」的精神。這份通知正是在當時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喬石的主持下起草的。 在此之前,鄧小平已經於1980年發出指示說:「權力不宜過分集中。權力過分集中,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實行,妨礙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妨礙集體智慧的發揮,容易造成個人專斷,破壞集體領導,也是在新的條件下產生官僚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挂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 當時的鄧小平還要求「要著手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中央一部分主要領導同志不兼任政府職務,可以集中精力管黨,管路線、方針、政策。這樣做,有利於加強和改善中央的統一領導,有利於建立各級政府自上而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管好政府職權範圍的工作。」 正是在落實鄧小平如上指示的過程中,於1985年10月召開的中共黨的全國會議和隨後召開的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上,被增補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並內定接替陳丕顯中央政法委書記兼職的喬石,又於1986年4月被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被任命為國務院主管「刑部」的副總理。對照中國過去封建皇朝的吏制,喬石的這個副總理大概相當於「刑部尚書」一職。不過,在政府內有了副總理的名份,他這位黨內的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通盤掌管中國大陸所有司法部門單位。從法理上倒是說得通了,因為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等單位,名義上都是屬於國務院系統的。 接著,在胡耀邦、胡啟立等人的支持下,由喬石主持起草了一份中共中央《關於全黨必須堅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通知》,於1996年7月10日正式下發。 該通知中揭露:由於有的黨員和幹部不學法、不懂法,不重視法制,這就很容易產生「以言代法」的現象。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特別是有的黨政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自恃特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甚至徇私枉法,把自己置於法律之上或法律之外。他們當中有的習慣於個人說了算,損害法律尊嚴,不尊重國家權力機關的決定和決議;有的對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橫加干涉,強制司法機關按照他們的意圖辦事,強行更改或者拒不執行法院的裁判,任意調離秉公辦事的司法幹部;有的無視憲法和刑事訴訟法,任意決定拘留和搜查公民,或者強令公安、司法機關去干一些非法侵害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事,甚至把政法幹警作為他們搞強迫命令和以權謀私的工具,等等。 所以,通知要求: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職能,提高司法機關的權威。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主要是保證司法機關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特別是黨政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支持司法機關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機關應該認真聽取和嚴肅對待黨委的意見,但是,這種黨內討論絕不意味著黨委可以代替司法機關的職能,直接審批案件。對案件的具體處理,必須分別由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決定。對於司法機關依法做出的裁判、決定,任何黨政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都無權改變……。 在如上通知內容的基礎上,當年,也就是1986年12月,趙紫陽親自領導的中央政改辦舉行例會,就鄧小平提出的「黨政分開」提出具體設置,認為:中央委員會中做政法工作的搞個小組,研究問題,有必要。省、市、縣級,不必要。機構設置上即是保持作為議事協調機制的中央政法委,取消作為其辦事機構的中央政法委機關。為將此機構調整信息以可見的符號方式標示出來,選擇的方式與歷來的政治慣例一致,即變更名稱,將「實」的「委員會」改為「虛」的「小組」。 1987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七中全會和十三大接受此方案,正式提出:在政法體制上實行黨政分開。「黨委辦事機構要少而精,與政府機構重疊對口的部門應當撤銷,它們現在管理的行政事務應轉由政府有關部門管理。」中央政法委仍保留,但可改稱中央政法協調小組,職能是研究大政方針,不直接分管政府各部門的工作,政府及相應部門的負責人可參加有關小組的工作,議定事項由政府按法定程序執行。法院、檢察院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要嚴格履行法定的辦案程序,不宜再用黨委領導下的公、檢、法聯合辦案的形式。加強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對政法工作的領導。黨中央和省(市)委的政法委可考慮逐步由政法工作的領導機關轉變為調研和協調機構,地(市)委和縣(市)委的政法委可逐步撤銷。 十三大閉幕後,1987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並原則同意中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黨中央、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報告》,並由中央書記處制定《黨中央直屬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對此進行實施。1988年5月,正式撤銷了納入中共中央工作機構序列的中央政法委機關。原中央政法委承擔的議事協調這一制度成分,更名為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繼續存在。不設辦事機構,列入公安部編製。作為議事協調這一制度成分連續性的直觀體現,原中央政法委書記喬石繼續擔任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組長,此前的成員構成也基本沿革未變。 不過,此方案頒布後,在當時的30個省、市、自治區中,撤銷政法委機關的也只有9個。然後,「六四」鎮壓事件就把中國政治形勢徹底改變了。 應該承認,如上回顧的這段「削弱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的運作過程,針對毛澤東時代的「無法無天」、「黨委領導一元化」和「黨委書記一言堂」現象,是有一定進步意義的。但是「六四」事件發生導致趙紫陽下台、江澤民上台後,中共中央即於1990年3月宣布,恢復設立中央政法委員會。不過在當時的相關文件中,也重申了「政法委員會恢復後,仍然要貫徹黨政職能分開的原則,主要對政法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當好黨委的參謀和助手,其辦事機構主要做調查研究工作,不要過於具體干預各部門的業務,使各級政府切實負起對所屬的公安、安全、司法部門業務工作的領導責任,以保證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充分發揮政法各部門的職能作用」。 1992年中共召開十四大之前,當時被鄧小平內定接替萬里人大委員長職務的喬石,曾和萬里一起被鄧小平找到家裡談話。鄧小平告訴他們兩人說,人大委員長進常委本來是十三大籌備時就在打算,只是因為黨內爭議太多,所以萬里被委屈了。從十四大開始,人大委員長必須由政治局常委出任,要形成制度,形成(制度)了以後就不要變了。還是要搞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一些。 眼見此時的鄧小平如此「識法」,萬里和喬石都很受鼓舞,趁機提出了《監督法》的出台遲遲得不到黨內共識的問題。 鄧小平的回答是,黨內對搞不搞《監督法》這樣的東西有不同意見,主要是擔心會因此動搖黨的領導。以後委員長是政治局常委了,副委員長和常委們也是黨內人士占多數,所以事實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用《監督法》監督一府兩院,有什麼好擔心的? 既然有了鄧小平的首肯,為什麼直到喬石的人大委員長職務被李鵬奪走,《監督法》仍然未能出台並最終在李鵬任內流產,一直是謎。直到喬石去世,也未能將謎底對外透露。 不過,自喬石在政治局常委會上向江澤民和李鵬轉達了鄧小平「還是要搞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這一「最高指示」之後,江澤民倒是同意了將1986年由喬石主持出台的那份中共中央《關於全黨必須堅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通知》重新向縣團級以上黨組織印發,要求遵照執行。 但是,江澤民在十四大上鞏固了自己的權力和地位之後,就又加快了擴大政法委許可權的作法。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方案〉的通知》中,將中央政法委員會的職權擴大到七項,其中包括「研究和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等於是正式恢復了黨委領導辦案的毛時代的老套路。 此後,這個中央政法委無論從機構編製還是職責許可權一直都不斷擴張,並從江澤民向胡錦濤交班的過程中開始,形成了中央政法委一把手是正國級,二把手和至少兩個委員都是副國級的局面。後續的內容,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繼續介紹。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中共二十大將至 政法系信號異常 公安高官密集調整

二十大日將近,政法系釋放的信號異常。有消息稱,自上月起,已有50多名公安官員被清洗。有分析稱,習近平對高層更大的清洗即將來臨。

中國「頭號酷吏」傅政華落馬 網路炸鍋

中國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被雙開48小時後,中紀委周六宣布,公安部前常務副部長、司法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半個月前,傅政華還赴重慶市公開調研。 傅政華如何嚴重違紀違法?沒有詳細說明。按中共歷來做法,要給傅政華定什麼罪狀,至少幾個月後才能知道。但「審查」,「調查」官員,在中共的語言里是落馬、被抓的同義語。一個突出的現象是,傅政華落馬,引爆網路狂歡,有人指出,傅政華如此招恨,堪比專事審查、控制網路、被稱為「網路沙皇」的中國網信辦主任魯煒,甚至有過之,魯煒倒台時許多網民奔走相告,魯煒被抓了,習近平當局指他是「兩面人」,意味著對黨的領導人不夠忠誠,不過,魯煒被抓並未引起網路查禁局面絲毫改觀。  傅政華是「老公安」,長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曾主導查封「天上人間夜總會」,2013年任公安部副部長時曾負責調查前中共常委周永康案。傅政華落馬消息傳出後,許多新聞人、律師、維權人士,各種各樣在傅政華主事期間的受害者,都覺得很開心。他被指是迫害高智晟律師的元兇之一,後來直接參与了709大抓捕,這是一起數百名律師、維權人士被失蹤,被拘捕,震驚中外的大事件。傅政華擔任司法部長以來,中國律師的生存環境更加惡劣,許多律師被吊證,被註銷執業證的劉曉原律師發推質問:」2015年7月10日,傅政華指揮抓捕周世鋒律師、黃力群律師等人時,不知是否想到過自己也有落馬的哪一天?傅政華與周世鋒、黃力群還是北大法律碩士班的同班同學。「  甚至有很多警察也幸災樂禍,微博上有許多這樣的評論:「靠肆無忌憚的壓榨底層幹警,從而凸顯自己政績往上爬的人,最後都不會有好下場! 傅政華們,都好好想想吧。」「沒日沒夜的讓民警加班,動輒給民警處分,動輒讓民警『脫衣服』」。「我只知道司法監獄的基層警察們對他深惡痛絕。」「殊不知,他當司法部長期間把監獄系統和獄警折騰半死,他發明的瞪眼班一年能猝死百名幹警」。基層警察的歡呼聲這麼高,有人分析,他們在傅政華淫威之下受到的壓迫長期不為人知,今天終於爆發了。  有些網友直稱傅政華為「當代第一酷吏」,「狂抓維權人權女權平權、社運工運人士,律師的頭號操刀手、發起人之一」。  傅政華手段殘酷,株連家人,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旅美媒體人溫雲超(北風)發推說:」傅政華是2016年『倒習公開信』專案組的組長,專案組的人綁架了我的父母和一個弟弟,在紐約拍下我上學路上兒子的照片,並透過現仍在紐約的一個中間人,逼我承認是信件作者。適逢習訪華盛頓,我要前往抗議,經和專案組直接談判,他們才放了我的父母和弟弟。「 有人指傅政華做酷吏,到頭來還不是落個「請君入甕」的下場。浦志強律師評論:「抹布的使命是擦桌子,擦得乾淨、擦不幹凈,歸宿都是垃圾桶,因而老傅出事,遲早!」他還說,「能活成千夫所指,能死成普天同慶,倒個霉都能大快人心,放眼當今中國政壇,能超過傅政華的,也沒幾個了。」 「我想提醒的是,酷吏沒好下場,王立軍,孫力軍,傅政華,都是前車之鑒。所以,反腐不等於法治,留置傅政華是殺雞儆猴,是兔死狗烹,不是法治的勝利。」  中國的貪官惡官抓了一個又一個,層出不窮,有人指出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倒台也沒有讓中國變得更好,傅政華落馬中國也不會變得更好,有什麼可高興的! 作家蘇曉康質疑:」傅政華被清洗,中國人再一次『普大喜奔』,歡呼人家的『內部清洗』,正經我們應該追問的是,中共殘暴至極,逆普世人道而行,卻快速地冷血、暴虐、狡詐、習近平也越來越殘暴,為什麼?中共甚至把『馬基雅維利』都現代化了,一個極好的政治學課題,有誰來做呢?」  不過,於建嶸教授微博寫道:「當然知道,幾個壞人被查不可能改變什麼,但這個傢伙落馬,我還是特別高興。「作者講述,2010年,他批評某些迫害上訪民眾的違法犯罪行為,時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的傅政華指令國保大隊收集他的材料,多次到他單位和家裡威脅,並把他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如此惡徒,今日有了報應! 好事! 好事! 好事!「  北京學者榮劍分析傅政華落馬」看來的確有一盤大棋,這惡魔終於落網了! 有人還擔心他落入的未必是正義之網,我說了,管他正義假義,這種人只配下地獄! 還用得著替他操心正義之事嗎?「  傅政華是中共十九大以來第三名落馬的公安部副部長,此前已有孟宏偉、孫力軍先後被查,三人在公安部共事多年。

繼孫力軍後 公安部前副部長傅政華落馬 下一個是誰?

此前有消息稱,傅政華作為江派人馬,卻向習近平通風報信,因此有評論稱「自古貳臣沒有好下場」。外界認為,近期習近平手段凌厲,是在為二十大做準備。

中共政法系倒查20年 廣東汕尾前政法委書記落馬

中共地方換屆在即,近期官場動作頻頻。為了迎接二十大的召開,中共疑似再次整頓政法隊伍,一些地方更是對政法官員進行倒查20年。4月20日,港媒披露曾擔任廣東汕尾政法委書記的鄭佳疑因「烏坎事件」落馬。 據香港《明報》20日報道,廣東省紀委監委19日發布消息,汕尾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鄭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報道指,官方通報並沒有披露鄭佳受查的原因,但援引消息人士看法稱,鄭佳落馬與變賣烏坎土地有關,此事曾於2011年引發轟動一時的「烏坎事件」。 鎮壓「鐵帽子王」 公開資料顯示,烏坎村隸屬汕尾市下轄的陸豐市,2011年,烏坎村村民抗議村集體土地被當局非法變賣,爆發大規模示威。 烏坎事件一時成為海內外媒體熱議話題。 烏坎村民第一次抗爭,最後由時任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善後。 2014年11月,朱明國落馬受查,後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烏坎村村民自上次抗爭後一直未能討回被侵佔的土地,2016年6月爆發第二次抗爭。 該消息人士稱,鄭佳2013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陸豐市委書記期間,特別是擔任陸豐市東海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時期,烏坎村的大片耕地被政府強行徵用,而征地區域多位於東海經濟開發區。 該消息人士還指出,2016年烏坎事件第二次抗爭期間,擔任汕尾政法委書記的鄭佳,曾主導大規模拘捕原烏坎村民委員會主任林祖戀等人,又鎮壓村民和平示威。 當時鄭佳表示:「在事關基層穩定大局、事涉違法犯罪的問題上,汕尾絕不允許有『鐵帽子王』,也不容許法外開恩。」 據中共紀委監委網站披露,鄭佳,男,1960年12月出生,廣東陸豐人。2009年任海豐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2012年至2017年間,他先後擔任汕尾市委常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陸豐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汕尾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18年8月退休。 政法系統「倒查20年」 據親北京的多維新聞20日消息,整頓政法隊伍,大陸多個地區效仿內蒙古自治區反腐所採取的「倒查20年」,即將過往20年所有案件檔案、假釋材料全部重新檢視問責。期間,多地一些退休多年的官員亦被召回問話。 多維網還稱,自2020年起,中國就在黑龍江、江蘇、河南、四川、陝西等35個政法機構做試點,包括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國安局、監獄等。官方指,截至同年11月底,1.6萬名幹警中,有2,247人被處理,其中廳局級官員2人,處級官員227人;立案審查448人,移送司法39人。 報道還表示,倒查20年,實際上已涵蓋胡錦濤江澤民時代,也即從周永康出任公安部長開始,彼時中共政法委書記是羅干,而近8年該機構的掌門人分別是孟建柱和郭聲琨。目前這一運動已經在全國政法系統全面鋪開。  據北京市公安局4月18日通報,北京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馬立娜在其住所墜樓身亡。

政法系統不安寧 江蘇省政法委書記「主動投案」

中紀委10月24日發出通報,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紀委與國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該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有爆料稱,王立科在壓力之下「主動投案」是為了保全家人。 據公開資料顯示,王立科生於1964年,現年56歲,長期在遼寧省內基層公安系統任職。 王立科落馬後,陸媒刊發題為「政法委書記投案,是一個意味深長的徵兆 」一文,文章說,17年前, 在遼寧錦州,王立科和王立軍兩個名字很像兄弟的人成了同事。王立軍調到錦州擔任公安局長,年輕五歲的王立科則成了他的搭檔和下屬。 兩年後,王立軍得到薄熙來提攜遠赴重慶擔任要職。王立科則在遼寧一地深耕。十八大之後,從遼寧遠調江蘇、擔任省公安廳廳長,後來不斷升遷,直至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用了三十年的時間,王立科從一名房管員成為省部級官員,卻在一夜之間忽然崩塌,在沒有任何預兆的情況下,王立科選擇了主動投案。 文章說,從十九大以來省部級官員主動投案的情況看,多數都是因為「特定關係人」出了問題。特定關係人在紀律和法律中都有所界定,要麼是近親屬、要麼是情人,又或者是存在特殊利益關係的人。 文章說,特定關係人的暴露,有時是因為摟草打兔子,但更多的情形是順藤摸瓜、或者以瓜找瓜。在高壓態勢下,那根看似透明的繩子上,總會有一隻螞蚱先跳起來,更多的螞蚱於是再難隱藏行跡。 文章最後說,王立科會在某個地方和他的老朋友(王立軍)「重逢」嗎?不妨等等看。 王立科仕途發跡於遼寧省。遼寧省長、省委書記近期相繼換人;遼寧省副檢察長宋興偉與遼寧省前公安廳副廳長白月先9月23日同日被查處,兩人仕途與曾主政大連、遼寧的薄熙來有交集。 港媒分析認為,在王立科「主動投案」的1個多月前,「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前往江蘇調研。報導說,當前中共政法系統內部已然「悶雷滾滾」,從中央到地方一大批高官的紛紛下馬,說明政法系統還在整頓,形勢逼人。

公安系統要有大地震?! 孫力軍落馬傅政華卸一職

中國司法部長傅政華,已卸任司法部黨組副書記一職。加之21日缺席了中共政法系統的「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會議引發猜測。有分析稱,遼寧省長唐一軍可能會接替傅政華,不僅出任中共政法委委員,而且還將擔任司法部部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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