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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瀋陽市多家公司近來在招聘員工時,嚮應聘者明確提出無薪試崗的要求。對此,有律師表示這是違法的。相關消息3月27日登上了百度熱搜。 極目新聞3月26日消息,中國有多位網民近來在社交媒體透露,瀋陽有部分公司要求應聘者無薪試崗。媒體諮詢多家瀋陽的公司後發現,有部分公司存在1至7天的試崗期,試崗期無工資。其中一家招聘公考講師的教育機構的招聘人員稱,該崗位需要試崗7天,試崗期無工資,試崗通過後可入職培訓。還有一家招聘安檢員的服務公司則要求無薪試崗1至3天。 曾應聘新媒體運營、短視頻編導、電商運營助理等崗位的王倩(化名)表示,這些崗位都需要試崗3至7天,沒有通過試崗期就沒有薪資。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表示,法律並無「試崗期」概念,只有「試用期」概念,企業自行設定的「試崗期」因未納入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操作。而且,無薪試崗更是違法,若企業要求籤訂「試崗期協議」來約定無薪條款,該協議會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趙良善認為,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按正式用工標準支付報酬並簽訂合同,如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消息引網民們共鳴,新浪網有1500多位網民熱議,「部分這個詞不太準確,百分之九十可能會更準確一些。」「重慶也是,查一下吧。」「瀋陽也不準,全國更準確一點。」「巧了,南昌也是。」「哎,真的太正常了,沒辦法,百分之90以上都有試用期。一般都是3天或者7天,試用期沒工資,試用期過了這幾天算在工資里。還有加班不給加班費更是多的數不過來,麻煩趕緊整治一下吧。」
中國河南鄭州一名大學畢業、21歲的張姓女子,在網上找了一份行政工作,未料上班第一天發現工作地方竟是廣東的一家夜總會。 大陸媒體報導,張女表示,她在網上求職找行政工作,一家「文化傳媒公司」聯繫了她,稱要安排她去南方管理一些商演藝人做培訓,將她們拉到廣東茂名的一家夜總會,說「這就是你們實習的地方」,讓她們哄男人開心,穿暴露的衣服,就是去做陪酒。 依據張女提供的錄音檔,該公司的一名男子稱,想掙高工資,就必須穿少一點。 張女說,她當時感到極度恐懼和無助,做了三天後,她意識到自己被騙,於是和另一名19歲的女孩向公司反映要回家。但公司負責人拒絕,稱她們必須實習期滿一個月才能離開。 張女因此決定報警。據調查,該公司涉嫌通過虛假招聘手段誘騙求職者參與非法活動。目前,該公司已被暫停經營。 事件引髮網民熱議,「年輕女性不是消費品!嚴打職場色情產業鏈!」「招聘平台能不能管管?一堆假公司,還有詐騙的,普通人太難了。」「小張好勇敢!沉默只會讓惡人更囂張,支持你。」「不良商家無處不在,時刻注意。」「這快趕上緬甸了,不讓回家,綁架啊?」「建議吊銷營業執照+(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