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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

這個靠抓「軟肋」出名的街道,又對居民放刁撒潑

天通苑這個街道,名氣很大。 成就其「大」的因素,與其地處首都無關。首先是社區規模大,在全國乃至全亞洲無可匹敵,這說來算是一種「硬實力」。 天通苑也不乏「軟實力」的。比如這裡首創抓居民「軟肋」,作為網路熱詞至今深深扎在無數人的心裡。 「找個黑地兒拘他三天」,「他的軟肋其實是他兒子」,「往尋釁滋事上靠」,「看看哪個帽子扣他合適」,這等驚人言論,字字如刀,直扎心尖。 天通苑社區幹部一句「軟肋」,足以抵消十萬句生娃宣傳口號。 網路圖片 這事過去近兩年了,本不想再提及。因為它決計不是什麼「正能量」,唯一的功效是撕裂幹群關係,打擊世道人心。 再說了,翻人舊賬,揭人短處,實在沒啥意思,本人素來無此癖好。 而近來聽聞的一樁事情,讓人感到這個街道,正在將專治百姓不服的傳統特色、鬥爭精神,繼續發揚光大。 在天通苑南街道辦治下的佳運園社區,以「地頭蛇」自居的村幹部,鐵了心要在被小區居民樓四面包圍的一處空地上,違規違法建設露天菜市場。 這塊空地規劃用途,載明是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歸屬於小區開發商。村委會強勢開建的菜市場,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任何合法手續。 一個徹頭徹尾、距離天安門不過17公里的違法建設項目,竟然如此「霸王硬上弓」,這在首善之區,實在聞所未聞。 居民就此向12345熱線求助,三個多月來打了近千個投訴電話。 迄今為止,除了一處建在距離小區公共飲水機幾米遠、為菜市場配套的簡易廁所,被憤怒的居民轟走,其他違建仍巋然不動。 菜市場日漸成形,開業在即,街道辦卻堅稱「沒有建菜市場」,「只是在平整場地」; 該區域菜市場早已飽和,居民急切盼望建「一老一小」服務設施,街道辦卻說建菜市場是「城市更新」、「嵌入式服務設施」之需; 居民指出違建菜市場隱患多多,貽害無窮,街道辦主任卻說這是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事項,「具有合理性」; 昌平區規劃執法部門將違法線索移交街道辦,街道城建科科長卻說兩處矗立的門頭、牆頂盤繞的電纜、私設的電錶箱、堆疊的棚架等不屬於違建; 居民籲請街道執法部門依法依規向違建方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街道辦卻向上級建議對此「不納入投訴即辦考評」; 這處違建菜市場驚動《北京日報》,予以公開報道後,街道辦仍一口咬定只是正常的「三通一平」,對現場進行象徵性清理暫時停建,違建幾乎紋絲未動。 街道辦的屁股,端端地坐在違法建設的那一邊。 他們到底想幹啥,在挑戰誰? 街道辦相關人員與違建方存在怎樣的利益糾葛,這個不好妄加評論,但至少有一點可以確認:專治百姓各種不服。 昔日躍躍欲試要抓百姓「軟肋」的,是天通苑南街道第二居委會,似乎與街道辦無關。 問題在於,當時有報道說,天通苑南街道辦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會認真調查」,時至今日未見任何調查處理通報。 網傳與下屬三名工作人員商討抓居民「軟肋」的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去年六一兒童節還受邀與「軟肋」們歡度節日。 「軟肋」輿情曾鼎沸一時,抓「軟肋」刺中公眾最敏感的神經,成為某種特定意義的指代而流行於網路,製造這一輿情災害的人居然毫髮無損。 這足以說明,在天通苑南街道辦層面,抓百姓「軟肋」是被允許的,沒準還視為本轄區行之有效的基層社會治理「經驗」。 就違建菜市場一事,居民越投訴越不搭理,輿論越關注越不當回事。你們要跟官家講法律、論公理嗎?老子就是不拆違建,再鬧就抓你「軟肋」。 兩件事的區別在於,前者是抓孩子這個「軟肋」,後者是抓「權利弱勢」這個「軟肋」——權利不服膺權力,這可以么? 對待治下百姓「不服」,拿粗挾細,揣歪捏怪,放刁撒潑,這在天通苑南街道辦,說來是有傳統的,不排除儼然成為「土圍子」內的治理共識。  都是因為「軟肋」在握,具體從何處下手去抓,全憑人家的興趣,「抓手」可以有異,內在邏輯卻是一致的,有異曲同工之妙。 專治子民的官員,歷來不乏其人,水滸世界裡的華州賀太守、江州知府蔡得章等即是,一身市井市儈的痞氣,至今未有絕跡,且刁潑作派更甚。 這類官員最顯著的特徵是在「治民」上,想出些歪點子,使出些爛招數,明明知道很不著調,卻公然擺到桌面上,不能奈它何。 明明是違建菜市場,依法依規拆了就是,但幾個月下來就是拆不動。 網路圖片 以最小的權力,行最大的刁難。一個周邊居民強烈反對的違建菜市場久攻不下,這件事不管從哪個角度分析,都充斥著小官僚的滿滿惡意。 把「以人為本」叫得震天響,暗地裡卻把「騙瞞哄捂」伎倆視為一種「大本事」;在人跟前道貌岸然,背地裡卻是雞鳴狗盜。 這也揭示了一個真諦:放刁撒潑還真不是臉皮薄的正人君子們能玩得轉的。 天通苑南街道辦擅抓百姓「軟肋」,作為一類官場「亞文化」,雖然擺不上檯面,卻能滲透並形成集體無意識,逐漸演化為一種行政潛規則。 《中國流氓史》有一段話:「無論是哪朝哪代、哪省哪鄉,比紳士層與流氓無賴層共同管理或控制地方社會更可怕的,無疑是國家社會與流氓社會的合流。」 放刁耍賴之徒混入重要領域的管理層面,控制這種文化從基層社會逆流向上,一個地域勢必漸失正派價值,基層權力微循環必然不暢甚至壞死。 從根本上說,一個日益攪動輿論場的違建菜市場,最終拆不拆得掉,對應的乃是天通苑南街辦的政治微生態。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老蕭雜說

貴州女商人討2.2億工程費被捕 政府稱報導不實被駁

2月26日,陸媒報導稱,貴州47歲女企業家馬藝珈伊因向政府討要2.2億(人民幣,下同)工程款,該企業家、代理律師及助手等10餘人被捕入獄。事件引發關注。很快,當地政府回應,媒體報導不實。但遭到報導該新聞的記者反駁「你究竟有沒有看一下文件?」

大陸女企業家向政府追討欠款 被指「尋釁滋事」 批捕

2月25日,話題「女企業家討工程款陷尋釁滋事被批捕」衝上網路熱搜。據悉,女企業家馬藝珈伊向貴州政府追討2.2億(人民幣,下同)工程款,但政府只願支付1200萬,被當事人拒絕。由於追討欠款,馬藝珈伊,律師等多人被捕。

山東民眾因7次向國家信訪局網站舉報 被行拘15天

日前,有網友爆料,中國山東省菏澤市屢次出現民眾因「向國家信訪局網站反映問題」,被當局指控「尋釁滋事」罪,並行拘15天。檢方這一指控讓中國本就備受質疑的公權力再次受到民眾的質疑。

河北唐山打人案主犯判囚24年 網友追問背後保護傘

中國河北省廣陽區法院周五(23日)對喧騰一時的「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進行一審宣判,主犯陳繼志判囚24年,其餘27名被告判6個月至11年不等。不少網民認為判得太輕,也有人說,「希望能早日看到有關陳繼志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的通報。」 廣陽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通報稱,該法院周五針對河北省唐山燒烤店6月10日凌晨發生的惡意傷人事件進行公開宣判,主犯陳繼志因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等罪,數罪併罰,判囚24年,罰款32萬人民幣;另27名被告判囚6個月至11年不等,其中19名被告另判罰3,000元至13萬5,000元不等。 此外,陳繼志等6人對4名被害人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損失,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通報稱,各受害人均表示不出席庭審。 網民嘆:判太輕 盼速見背後腐敗組織的通報 轟動一時的「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宣判後,網民議論紛紛,旋即衝上中國微博熱搜榜第一名。 有網民認為判得太輕,「20幾個黑幫分子判了11年,實際可能在監獄裡減刑到5-6年。如果我是那幾個女孩,直接不敢再在當地待了。沒幾年就報復的可能性太高了。我肯定得換一個城市生活。」 「有的是辦法出來,孫小果死刑都能出來,無奇不有。」「判24年,可實際執行情況可不一定真的24年。 別忘了還有減刑。」 也有更多人關心被害者目前的狀況,「我比較關心被害者現在怎麼樣了」,「4名女孩怎麼銷聲匿跡了。」 還有網民關注惡勢力背後的組織何時被通報,「唐山打人案暫告一段落,一審已經宣判,希望能早日看到有關陳繼志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的通報。8月29日,唐山路北分局局長,多位派出所所長被查,他們在唐山打人案,以及陳繼志多年做案中扮演者什麼角色?涉及哪些犯罪?」 事件回顧 6月10日凌晨約2時40分,受害人王某某與另3名同事在唐山市路北區機場路「老漢城燒烤」店用餐,陳繼志等人與4名外省人員因密謀實施賭博違法犯罪,也到該店聚餐飲酒。期間陳繼志摸了王某某,王某某予以拒絕,被搧了一耳光。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陳繼志被拒絕與斥責後,與其他同伴對4名受害人拳打腳踢,並用椅子、酒瓶擊打,接著又把被害人拖到燒烤店外的便道上毆打。 受害人為了躲避毆打,跑入燒烤店旁的小巷。王某某表示,當時有多人毆打她們,更強調不許報警,不許找人,否則就弄死她們。 中國官方在輿論壓力下成立了調查組。 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8月29日通報稱,查處了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包括: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鬍斌等人。 當時網民質疑官方未觸及背後更大的「保護傘」,「保護黑傘是這麼幾條小魚嗎?」「只查到副區長這層?再往上沒有保護傘了?誰信?」

史上最殘忍的作案工具:和服、鞋子和襪子

官媒北青報對蘇州和服事件的報道,把視線從「女孩穿和服是否愛國」轉向「警察帶走和服女孩是否違法」。北青深一度還原了女孩被獅山派出所留置5個多小時的遭遇,讓網民從道德判斷轉向事實判斷——穿和服是否合法?輔警以莫須有罪名帶走女孩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在「日本風情街」這個具體環境拘走穿和服的女孩,跟在澡堂子里抓赤身裸體者有什麼兩樣? 北青報18日報道後,至今未見蘇州警方反駁和闢謠,可見說的是事實。讓我們看看到底是誰違法了吧: 網路圖片 手機聊天記錄及照片是個人隱私,有「亂七八糟的東西」是個人的權利,不容他人無端侵犯。利用職務特權強迫女孩打開手機查看隱私,跟強脫異性衣服窺視隱秘處性質一樣。 如果女孩有犯罪嫌疑行為,並證明與手機隱私有關聯,在合法程序下可以搜查手機隱私。但穿和服並不違法,強行留置扣押已經涉嫌「非法拘禁」了,還要進一步窺視公民的隱私,罪加一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對非法拘禁狀態下的公民強行刺探、窺視其手機隱私,已經不是民法問題了,這種侵害個人隱私權是在當事人失去自由且被恐嚇狀態下進行的,刑法上應該有具體規定吧? 更惡劣的是,女孩的衣服、鞋子和襪子都被當成「作案工具」,幸虧手下留情,內衣內褲沒被指控是作案工具,否則女孩就被徹底剝光了。 網路圖片 殺人犯的作案工具是槍支、刀子、繩子、毒藥,小偷的作案工具有鉗子、扳手、螺絲刀,麻將、撲克牌是賭徒的作案工具,第一次聽說還有衣服、鞋子、襪子這麼兇殘的作案工具。最具想像力的武俠小說家古龍編過七種武器:長生劍、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環、霸王槍、離別鉤、箱子,他老人家就算能死而復生也想像不出蘇州會出現如此驚悚的三種武器——衣服、鞋子和襪子。這是一個比武俠小說更魔幻的世界:一個弱不禁風的女孩,身穿和服,腳穿鞋子,還有雙襪子護腳腕,不動聲色間就作下了案子,一代女魔頭橫空出世。李莫愁甘拜下風:我用拂塵當作案工具已經別出心裁了,小妹子居然用衣服鞋子襪子作案,羚羊掛角無跡可尋,武功的最高境界啊!把那些舞刀耍劍的大俠臊死啦。蘇州女孩蒙圈了:本來沒作案,何處惹塵埃呀?獅山派出所輔警把「倚天屠龍記」改寫成「倚法剝衣記」了。 如此愛國讎日的輔警,如果在掃黃行動中發現嫖客用了「岡本六君子」帶貨的日本安全套,可以把岡本套套當作案工具。但穿任何衣服鞋子襪子,既不犯法也不是作案工具。如果法律規定穿和服是犯罪行為,那作案工具應該是披掛和服的身體,應該沒收身體放了和服才合邏輯。獅山派出所的輔警把衣服、鞋子、襪子當「作案工具」沒收,創了一項吉尼斯紀錄,會在刑事偵查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從法律角度看,把無辜女性強行扣留,以「作案工具」的借口強迫她脫下衣服鞋子襪子,是否涉嫌「侮辱、猥褻婦女」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視頻,警察當街在圍觀下撕扯推搡無辜的女孩,是不是在「公共場所」侮辱婦女?在派出所里逼無罪的女性脫鞋脫襪子脫衣服當「作案工具」沒收,是不是以「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 網民不會被虛假的道德感情綁架,而要與事實、法律「伴飛」。獅山派出所輔警道不道歉不重要,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和「侮辱、猥褻婦女」才重要。除非有醫學證明該輔警有「戀衣癖」癥狀,扣留女孩衣服鞋子襪子用以嗅味來滿足變態嗜好,尚可另當別論。 還是慶幸輔警守住了底線,沒把穿和服女孩的身體當作案工具沒收了,公門裡面好修行,留衣放人心不驚。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一丘千萬壑。北青深一度報導被刪全文:蘇州穿和服女孩:警察沒收我的衣服鞋襪 說是作案工具)

蘇州公安,你們該出來道歉了

北京青年報報道:8月10日,大三女生小亞和同伴在蘇州淮海街穿日式浴衣拍照時,被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獅山派出所警察以「尋釁滋事」為由帶回派出所問話。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指出,即便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也會感覺僅因當事人穿了和服拍照就認為其涉嫌尋釁滋事,不僅於法無據,也與公眾樸素的法感相悖,「這個案例,可說是尋釁滋事在實踐中被濫用的又一典型例證」。 還有很多其它法律界的專家學者就此事給蘇州公安普法,不一一例舉了。 網路圖片 其實,這件事非常簡單,根本用不著專家學者們出來大篇大論,我不是學法的,但也敢很肯定地說,中國沒有哪一個法律哪一條法規規定了8月10日這天在蘇州是不能穿和服的。至於有些玻璃心對和服極度敏感,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正如我們不能因為精神病院里有一個病人一看到穿白襯衣的人就會發瘋而禁止醫院外的人穿白襯衣一樣,我們不能因為這些腦子不正常的極端情緒人士對和服過敏就限制別人基本的穿著自由。 在蘇州穿和服若涉嫌尋釁滋事,那我們合理推斷一下,在蘇州開日本車、看日劇動漫、吃日料肯定也涉嫌尋釁滋事,蘇州人娶日本媳婦嫁日本老公那都是賣國賊,日本人若出現在蘇州、走在蘇州的馬路上,那一定就是侵略了。 蘇州市委機關報《蘇州日報》在2022年7月24日以《2973家日企匯聚蘇州形成日資高地》為題報道,截至2021年,日本是蘇州市的第三大外資來源地,已在蘇設立企業2973家,累計實際使用日資136.4億美元,佔全省的53.9%。日本不僅是蘇州市重要的外資來源地,也是蘇州市重要的貿易夥伴。據統計,2021年,日本是蘇州市的第六大貿易夥伴,全年蘇州市對日本進出口總額達335.6億美元。 稍微對蘇州高新區了解一下還會發現,蘇州官方把發生「穿日服涉嫌尋釁滋事」的高新區一直定義為長三角「第一日資高地」。 穿和服涉嫌尋釁滋事,蘇州引進大量日資與日企合作、蘇州把高新區打造成「第一日資高地」,這些行為是不是屬於賣國?荒唐嗎,當然荒唐。 網上有些人把討論的重點放在了和服代表的是什麼文化,我覺得跑題了。和服代表什麼文化,與警察是否有權干預別人穿和服並將其納入執法的範疇,是兩碼事。警察執法,必須要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依據就是濫用警權。 正如知名律師王才亮撰文說的:對公民的穿著應當尊重其選擇的自由,只要不傷風敗俗,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其他的人無權干涉,更不應當去上綱上線。當然人們也有批評的自由,只要這種批評使用文明與法律的語言,沒有人身攻擊,也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公權力尤其是警察不能介入其中。 報道還稱,警察「說衣服是作案工具」,沒收了她的衣服,又看了看她的鞋子,也沒收了,「他又看了一眼我的腳,說我的襪子也要脫下來。」 北京青年報報道的這個細節,讓人覺得這個警察很不正常,有些變態。 蘇州獅山派出所的這個警察(不清楚是正式的警察還是輔警),因為一個女孩穿著和服就以「涉嫌尋釁滋事」將其帶回派出所詢問並沒收了她的衣服和鞋襪,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執法,涉嫌濫用職權。 獅山派出所至今不出來道歉,難道整個派出所都是法盲?就算獅山派出所全員都是法盲,難道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也都沒有一個明白人,就算分局沒有一個懂法的,整個蘇州市公安系統也沒有一個懂法的明白人? 如果這件事中警察是否有執法權、警察的行為是否是正當執法存在很大的法理爭議,那當事的派出所和蘇州警方可以暫時保持沉默,讓子彈飛一會,讓道理越辯越明,但獅山派出所的警察以「穿和服涉嫌尋釁滋事」將市民帶回派出所並將女孩子的衣服鞋子和襪子沒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個道理很清楚也很簡單,根本不存在什麼複雜的法理分歧,當地警方此時沉默,更多像是意識到犯了非常低級的錯誤但一時難以找到合適的說辭而尷尬得不知道說什麼好。 不管蘇州警方為什麼沉默,此事引起了如此大的關注,裝聾作啞肯定是矇混不過去的。蘇州公安,該站出來道歉了,也該依法處分濫用職權的警察了。 江蘇省公安廳廳長李耀光上任不足三個月,蘇州警方的這一次表現估計能讓他這個空降江蘇的老警察對當地公安隊伍的執法素質有了一個近距離且清醒的認識。 (原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褚家朝新」(原文已被刪除))  

丈夫記者報導唐山打人案遭刑拘 妻哽咽:他做錯啥

報導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自媒體人毛慧斌,近期在河北衡水家中被唐山公安局逮捕,警方指控他「尋釁滋事」,散播不實訊息。毛妻王會娣近日發布影片指,她丈夫遭公安誣指為逃犯,「他做錯了什麼?他只是行使了一個法律賦予他的正當的權利,為4個被打的女孩發了聲,替他們聲援了一下。」 綜合媒體報導,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引起各界關注唐山公安局是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以及關注被打的4名女孩的近況。毛慧斌7月17日在中國微信獨立博客「慧慧人間」貼文,詢問唐山6月燒烤店打人事件受害者的下落;以及7月18日在「慧慧營養師」張貼了一個打人的視頻。 毛妻王會娣8月13日發布影片指,公安8月9日從他們位於河北衡水的家中將她丈夫毛慧斌帶走,誣指他為逃犯。王會娣控訴,毛慧斌只是在網上發布了幾篇關於唐山打人的文章,為4個被打的女孩發聲,就被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的公安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拘捕。 王會娣質疑,「他做錯了什麼?他只是行使了一個法律賦予他的正當的權利,然後你們就擺這麼大陣仗,說我老公是在逃犯,又是追擊在逃犯,又是抄家,還威脅恐嚇我,讓我刪照片。」 王會娣17日告訴新唐人電視台,當天上午律師到唐山,但沒能會見到毛慧斌。 她並質疑警方打了毛慧斌。她說,從衡水到唐山400公里,她和家人11日夜間開車到唐山,到刑警隊只用了6個小時,「民警說你們當天晚上就回了唐山,結果直到8月10日的下午3點,你們才到刑警隊,中間20個小時,你們去哪了?還有,為什麼不把我老公的衣服還給我?我有理由就此懷疑你們動手打了我老公,而且還下了狠手。」 王會娣告訴保護記者委員會,「警方要我不要在互聯網上公布任何我先生被捕的信息,說這會影響案情、我先生、我和我孩子們。我認為他們在威脅我,作為一名記者,毛知道如何了解事實並核實他的消息來源。他也有權公布他認為是真實的東西。當局無權根據捏造的指控逮捕他。」 保護記者委員會的記錄顯示,6月後前往唐山報導打人事件的記者都遭當地政府阻礙,包括被唐山警方騷擾和拘留。該會要求當局立即釋放毛慧斌,並放棄對他的所有指控。 毛慧斌目前被拘留在唐山市第一拘留中心。他被指控的尋釁滋事罪,根據刑法最重可判5年監禁。

蘇州穿和服女孩:警察沒收我的衣服鞋襪 說是作案工具

8月10日,大三女生小亞和同伴在蘇州淮海街穿日式浴衣拍照時,被獅山派出所警察以「尋釁滋事」為由帶回派出所問話。12日,她將此事過程發布在QQ空間里,因被人轉發至微博,引起網友討論。 同行的攝影師小楠回憶,來到派出所後,在街上和他們交談的警察對小楠進行了教育,隨後還查了他的手機相冊和社交平台賬號,給相機和手機拍了照。之後小楠也做了筆錄,並被要求寫一個對當天事件的認知,內容大致為「今天犯了什麼錯,意識到了這個錯誤」。 深一度記者從淮海街物業工作人員處得知,這條街的管理規定凡是營利性和贊助性的拍攝需要報備,如果是個人的拍攝則不需要。據淮海街一家賣章魚小丸子的店家稱,平時淮海街上穿cosplay拍照的人很多,之前也見到過穿日式服裝拍照的人被保安驅趕,而另一家日料店商家表示,沒有明文規定不能穿和服。 8月18日下午,深一度記者致電蘇州市高新分區獅山派出所,派出所表示電話里無法回答採訪提問。截至發稿前,獅山派出所未有其他回應。 以下為深一度與小亞的對話: 小亞8月10日在淮海路所拍照片 「在蘇州提到日式場景,都會想到淮海街」 深一度: 你當天的拍攝計劃是怎樣的? 小 亞: 當天的造型cos是漫畫《夏日重現》里的人物小舟潮的兩個造型,下午拍的是JK,晚上拍的是浴衣cos服。漫畫講的是一個發生在夏天的故事,為了還原漫畫中的場景,我們等了很多天,想等一個有藍天白雲的好天氣。 8月10號下午4點左右,我穿著JK服到淮海街,同行還有攝影師和我的另一位搭檔。拍了1個小時左右,我們到飲品店休息。7點多,我到衛生間換上了視頻中出現的那套浴衣,我們在街道一頭拍了兩張照片,就把東西收起來,去買章魚小丸子,想還原漫畫中小舟潮和慎平端著章魚小丸子的那一幕。 深一度: 為什麼想到去那條路拍照? 小 亞: 原本打算去另一個網紅景點拍,但聽說那個景點被封禁了,我們就決定去淮海街。這條街上有日式街景,晚上會有很多小燈亮起,剛好有點像漫畫中的一個場景,加上我之前也在淮海街拍過照,對那裡的場景比較熟悉。在蘇州,提到日式場景的話,可能都會想到淮海街,以前我也見過其他人在這條街上穿和服。 深一度: 你之前拍過類似造型、服飾的照片嗎? 小 亞: 我是個coser,喜歡二次元文化,除了和服,也喜歡JK、漢服、洛麗塔裙。以前也穿過這些衣服在其他地方拍過照,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 深一度: 你了解淮海街是否有「不準穿和服拍照」之類的規定嗎? 小 亞: 原來沒有聽說過這個規定。2020年的假期我就穿和服在那裡拍過照,當時並沒有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情,我想當然地認為是可以在那裡拍攝的,在淮海街並沒有見到有禁止穿和服拍照的規定。 深一度: 警察過來時你在做什麼? 小 亞: 當時我和攝影師就站在章魚小丸子的店門口,我已經付了錢在等店家做,搭檔在另一家店買東西。 他走到我面前,周圍還有幾個人,衣服上寫的「輔警」。他說讓我們跟他回所里一趟。我當時有點懵,同行的攝影師對警察說「我們馬上走」,對方又說,「你們穿和服,我覺得你們是在煽動民族仇恨啊」,我解釋說我們就是來拍照的,之後就發生了視頻中的對話。 深一度: 網上有言論稱,當時有很多人圍觀,影響了現場秩序,當時現場是什麼樣的? 小 亞: 當天是周三工作日,那會兒又是飯點,路上沒有那麼多人。對方和我們說話的時候,旁邊是有人在看,但並非很多人圍觀。我們僵持了大概一兩分鐘,就被帶走了。 深一度: 有傳言說,在現場你的衣服被撕爛了? 小 亞: 浴衣被撕爛的情況是沒有的。因為浴衣袖子下面本身是有開口的,對方扯了浴衣的一角,那個開口露出來了而已。 小亞向記者解釋當時的情況 「寫認知和反思時,被告知衣服也不能帶回去」 深一度: 到了派出所後發生了什麼? 小 亞: 到高新區獅山派出所大概是晚8點半,我和攝影師被分開帶到兩個房間,帶我們回派出所的那個人暫時離開了,我就在那裡坐著,期間另一個輔警看著我,不讓我碰手機,我們也沒什麼交流。我當時有些害怕,在哭。 過了一會兒,我倆被帶到另外一個調解室,帶我們回派出所的那個人說,「真搞不懂你們在想什麼,為什麼要穿和服?」還問我是不是故意的,我說不是。他說讓我們配合調查,給他看手機裡面的內容,他先看的攝影師的手機,然後是我的。 拿回手機後,我問警察能不能聯繫下我的家人和朋友。當時已經晚上快10點了,我怕家裡人擔心,就和家人說我在外面吃飯,晚點回家。然後又聯繫了搭檔,我和攝影師被帶走時,她正在另一家店買吃的,出來後找不到我們,她就坐在店裡一直等,直到我告訴她自己進派出所了,讓她先回家。 深一度: 警察查你手機都查了些什麼內容? 小 亞: 我手機裡面下載的軟體比較多,他查了挺久,中間會問我某個app是幹嘛的,我一一給他解釋。如果是社交軟體的話,他會看一下我在社交軟體上發了什麼,還會問我某個群是幹什麼的。我每個社交平台的賬號都被他拍了照,然後列印下來。 警察拿著相機操作,刪除了裡面穿浴衣拍的照片,不過相機有兩份數據,所以保留下來了一部分。 深一度: 他有沒有解釋為什麼要查你的手機? 小 亞: 沒有,他只是說「你懂我意思吧」。查的時候還說我手機里怎麼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深一度: 查完手機後又做了什麼? 小 亞: 查完手機我和攝影師分別被帶去做筆錄,就是描述當天事情的經過,大概錄了1個小時,做完筆錄我問那個警察,我們可以走了嗎?他讓我再寫一個東西,寫寫我對這件事的認知、反思,500字左右。 我不知道他這樣做是不是合理的,但是我當時只能配合著做,而且我已經很累了。 深一度: 你都寫了些什麼內容? 小 亞: 大意是「我知道穿著日式服裝上街是很危險的行為」。 深一度: 寫完就讓你走了嗎? 小 亞: 快寫完的時候,他告訴我,衣服我不能帶回去了。我問為什麼,他說衣服是作案工具。我說我沒有作案,他說反正肯定不能讓我帶回去,讓我打電話叫朋友給我送套衣服來,「如果你不配合的話,那隻能傳喚你了。」 他又說,我的鞋子一看就是日本的,也要收掉。我說中國也有這樣的鞋子,他說「你跟我講這個沒用」,又看了一眼我的腳,說我的襪子也要脫下來。當天我穿的是一雙木底的普通人字拖,還有一雙白色襪子。於是我又聯繫搭檔讓她幫我送衣服和鞋襪。 期間他讓我站到白牆前,給我拍了正面、側面、背面的照片。 深一度: 在派出所期間對方有出示過什麼文件或者讓你簽什麼字嗎? 小 亞: 沒有看到文件。但筆錄和檢討書讓我簽字並按了手印。 深一度: 你什麼時候離開的派出所? 小 亞: 寫完檢討,沒收了衣服,他說讓我們等他去彙報完才讓我們走。走的時候已經凌晨1點了。 2018年,小亞身穿漢服在日本街頭拍照 「我們二次元這個群體也很愛國」 深一度: 你為什麼選擇在QQ空間發表說說? 小 亞: 說說是12號下午發的。11號下午,攝影師打電話告訴我,那天在街上他錄了視頻,我說我不想看,我有點接受不了。他也一直在安慰我。但後來我還是看了那段視頻。 那件浴衣我之前掛在閑魚上賣掉了,原本打算拍完照,11號給買家寄出去的,但現在沒法寄了,我就從頭到尾給對方解釋了一遍。解釋完我自己都覺得離譜,我就把事情的經過發到了QQ空間,僅好友可見。 深一度: 什麼時候發現這條說說被大量傳播的? 小 亞: 12號晚上,我和朋友在外面吃飯,看到這條說說的轉發量很大,我有點擔心,想著要不就刪掉。朋友勸我說,又不是我的錯,我為什麼要刪? 深一度: 後來為什麼轉移到微博上發聲? 小 亞: 13號上午,我發現我的QQ空間被封了,說是被多人投訴舉報。14號,我從朋友那裡得知,有人把我的說說內容發在了微博上。我發現轉發量很大,評論區有很多質疑,就想著自己發微博澄清一下。 比如大家對於時間地點的質疑。有人說我在日本二戰投降日當天穿和服,還有的說我在紀念館門口拍照,這些都是假的。有網友質疑我為什麼在40度的天氣拍照,但那件浴衣就是在夏天穿的,拍照時我們也會噴清涼噴霧。 深一度: 為什麼15號又發了一條微博澄清? 小 亞: 發了那三條微博後,轉發量又大了起來,有很多朋友給我看網上的言論,我第一反應是害怕,覺得因為這件事太打擾到大家了,我也怕對我們的小圈子造成負面的影響。很多人質疑我故意在那幾個日子發,其實不是的,所以我想最後澄清一次,也和大家道個歉。 深一度: 你有思考過為什麼自己會被這樣對待嗎? 小 亞: 思考過。我也能夠理解那些人的想法,他們想的是,你穿和服就是沒有家國情懷,我想的是,我們有穿衣的自由。這兩種想法完全不在一條線上,沒有辦法。 […]

蘇州和服事件,究竟誰在「尋釁滋事」?

 一個女孩在蘇州日本風情街(淮海街)穿著和服拍照,被警察以涉嫌「尋釁滋事」帶進派出所,進行了五個小時的「批評教育」。看視頻,警察呵斥女孩「你還是中國人嗎!」連扯帶拉把女孩「扣留」了。 沒有法律規定「中國人」的基本特徵,有穿西裝的中國人,有穿唐裝的中國人,也有穿和服的中國人。再說,是不是中國人、像不像中國人,都不犯法,憑什麼把人帶走?雖然尋釁滋事罪是個筐,什麼都能裝,但穿和服拍照無論如何也裝不進「尋釁滋事」。尋釁滋事罪第二條倒是給該警察量身定做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穿和服的女孩被警察「攔截、辱罵、恐嚇」,並濫用職權強行扣留,這是妥妥的尋釁滋事罪+濫用職權罪。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該警察除了執法犯法外,道德上也該受譴責:在日本風情街對穿和服拍照的中國女孩凶神惡煞,你是中國男人嗎!若真討厭日本人,直接去抓個日本女人唄,日本風情街上肯定不難找真的日本人,拿自己同胞出氣,還算個中國男人嗎?該警察以愛國的名義,乾的卻是「皇協軍」的勾當。在日軍侵華時期,淪陷區的「皇協軍」就甄別、抓捕穿和服的中國女人,怕地下抗日份子矇混過關。沒想到在和平年代,換一套馬甲,皇協軍神韻猶存。 看蘇州警察的字面意思,好像是在抓不像中國人的人,真外國人他又不能抓也不敢抓,只敢抓穿外國服裝的中國人。 網上寫手拿一系列外國舶來品說事,西裝、皮鞋、運動衣都是外國的,甚至連「警察」「派出所」都是日本傳來的辭彙。除了穿長袍馬褂,都可以被呵斥「你是中國人嗎!」 都二十一世紀了,還拿這些話去申辯,讓人感到悲哀而無奈,直覺這不是正常人類生活的世界。如果天天都要普及地球是圍繞太陽旋轉的常識,在跟「地方天圓」學派進行激烈的理論「切磋」,不感到絕望嗎? 涉嫌尋釁滋事的女孩在社交平台上進行了答疑:事情並不是發生在8月13日,並非在淞滬會戰紀念日,而是在8月10日。言下之意,若發生在8.13、7.7、8.15、9.18這些敏感日期,就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 涉事女孩說,她換了小舟潮的浴衣cos服,想拍攝夏日重現漫畫中潮最後和慎平端著章魚小丸子的那一幕。小舟潮是田中靖規創作的漫畫《夏日重現》及其衍生作品中的角色。她被「尋釁滋事」後,向大家道歉,「對不起我不應該不顧及民眾情緒在大街上穿日式服裝走,這是一件不對且很危險的行為。傷害了民族情感我感到非常抱歉。」 在日本風情街上穿和服拍照竟然成了「很危險的行為」,危險就是被以尋釁滋事罪抓走。恭喜蘇州警察,你以一己之力就讓穿外國服裝成為一種「很危險的行為」了。為日常生活增設危險,好像是罪犯乾的事,該警察已淪為犯罪嫌疑人了,至少涉嫌尋釁滋事罪和濫用職權罪。就看蘇州有司能否「破案」吧。 這個女孩被嚇壞了吧?咋以為她穿穿和服就能「傷害了民族感情」?中華民族是個偉大的民族,如果是小肚雞腸玻璃心民族的話,早在歷史的長河裡消逝了。一個被女孩子穿件和服就受傷的民族,肯定是虛弱、猥瑣的民族,絕不是慷慨恢宏、自強不息的中華民族。當然,偉大的民族裡也有渣滓敗類,那些假裝心靈受傷的人,其實沒有心靈,只有一肚子闌尾,他們代表不了中華民族。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一丘千萬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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