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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生組織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今(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他就分裂國家罪答辯時說:「我問心無愧。」 綜合媒體報導,19歲的鍾翰林早前遭控涉違國安法,控方指控他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2項洗黑錢罪。控辯雙方昨日達成認罪協商後,鍾翰林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 鍾翰林被控於去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間,涉嫌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港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促進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他還被控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間,涉嫌與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 涉洗黑錢罪的部分,控方指控鍾翰林於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10月27日間,其在Paypal的帳戶持有逾13.5萬元;以及2018年1月2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間,其在滙豐銀行的帳戶持有逾58.2萬元。 鍾翰林今日承認的洗黑錢罪是涉及他在Paypal的帳戶。 鍾翰林去年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便宣布解散學生動源,同年底他及另兩名成員何忻諾和陳渭賢被捕,被依國安法等罪名起訴。
前香港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27日遭警方逮捕,29日上午出庭。警方控告鍾翰林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經濟罪名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若被判有罪,他將面臨最低三年至最高終身監禁。法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初處理,鍾翰林被裁定不準保釋,收押候審。 據香港電台報導,27日早上,鍾翰林前往駐港美領館打算申請政治庇護,但因領館尚未開門,於是他在附近的咖啡館等候。港警「國安處」聞訊趕到將鍾翰林抓捕。同日,「學生動源」前成員何忻諾、陳渭賢亦遭逮捕,後獲准保釋。 這是3人第2次因港區國安法被捕。今年7月29日,他們與另一名「學生動員」前成員成為該法實施後,港警拘捕的首批政治犯罪嫌疑人。 報導稱,控方引用港區國安法第20條,指控鍾翰林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其它3條控罪則引用《刑事罪行條例》起訴。其中2項「洗錢罪」共涉金額9萬美元,控方認為這兩筆款項為犯罪得益。還有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則是指控鍾翰林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間,於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今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包括「學生動源」在內的多個青年政治組織在該法生效前的數個小時宣布解散。「學生動源」宣布解散香港本部,但設立美國分部等多個境外分支。 據BBC援引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團隊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說,對學生活動人士鍾翰林檢控,是把對香港人權的持續打壓提升至一個新台階。 羅助華說:「有報道稱香港警察將設立『熱線』以從大眾搜集意圖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員的情報, 在這種形勢下,市面的恐懼氛圍在越趨壓抑。」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9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香港警方逮捕、拘留3名學生民主活動人士,並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仍被拘押的人。他強調,美國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他在聲明中表示,中國政府違反了於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做出的國際承諾。中共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違背了他們對香港自治的承諾,毀壞了香港對人權的尊重,包括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利。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稱並不清楚具體情況,但他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北京支持香港執法機構依法履職。 據美國之音報導,鍾翰林被捕後,另有4人進入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拒絕。其中1人是美國公民,尋求美國幫助;另3人則是申請政治庇護。這位美國公民指自己還是學生,多次站在反送中運動前線,因為目前是被保釋狀態,所有旅行證件都被沒收,只能尋求特殊渠道。 這位同學還說,自己擔心「得不到公正的審判」。他說,27日原本應出庭,但代理他案件的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突然跳槽到港府律政司,形容是「從辯方變為控方」。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鍾翰林被拒保釋後,「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將採取向國會議員寫公開信、發起「白宮聯署」的方式進行應對。 美國分部召集人「獨路人」表示,公開信與「白宮聯署」都將包含三點內容:「首先,公開向香港政府要求釋放鍾翰林及所有政治犯;第二,向白宮提議制裁香港國安處官員;第三,投票支持所有撐港法案,包括《香港人民和自由選擇法》《香港自由法》等等。」
香港實施國安法後,10月27日首次傳出有多名社運人士,包括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欲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對此美領館發言人面對傳媒查詢時,拒絕評論。此外,香港警方27日晚證實拘捕了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以及兩名成員,指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警方27日晚間證實拘捕了2男1女,年齡介於17至21歲,指稱他們涉嫌自9月至今在網上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警方還說,相關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者除了鍾翰林之外,還有前成員何忻諾(女)和陳渭賢。今年7月底,他們與另一名成員何諾恆一起被捕,罪名是違反港區國安法。四人之後獲准交保外出,依規定每月須向警署報到一次。 鍾翰林尋求政治庇護未能成行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鍾翰林原定27日到警署報到,但因擔心「有入無出」而向居英港人組織「香港之友」(Friends of Hong Kong)求助。該組織協助他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27日早雙方失去聯絡。 該組織表示,鍾曾到美領附近的咖啡店,並曾指發現自己被人跟蹤,於27日早上約8時15分便失去聯絡。據知鍾目前被扣留在中區警署。 https://t.co/OeWXel5GZp — Friends of Hong Kong (@FriendsHK_UK) October 27, 2020 何忻諾與陳渭賢則是在赴警署報到時被拘,現已獲准保釋。學生動源28日凌晨發推說,何忻諾及陳渭賢均已獲准保釋,並指警方未就兩人的控罪作出任何修改,不過該帖文未有披露鍾翰林的現況。 鍾翰林被捕後,傳出另有四名社運人士也欲進入美領館尋求庇護,但未能入內。對此,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發言人謝漢偉(Harvey Sernovitz)拒絕傳媒的置評請求。 今次的港人「尋求政治庇護」事件發生後,香港警方並未在美領館外特別加強巡邏或監視,美領館依然在28日如常開門;不過,美領館門外及附近值勤的保安人員多達五六人,疑似加強保安。 美領館若庇護港人 或面臨閉館風險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國際公約,領事館範圍被視為派遣國的領土,免受派駐地之法律制裁。換言之,若有港人到美領館尋求庇護,港府和警方可以要求美領館交人,但是否交人則視美國做法,而除非得到美領館同意,否則警方等執法機構不能入內。 《明報》引述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說,若某國決定接收某人,將面臨沉重政治壓力及外交斡旋。 他說,以鍾翰林的情況而言,中國可能提出制裁美國,甚至要求關閉美國駐港領館,而在中美角力下,鍾翰林不容易被美國接收。 學生動源明確主張「香港獨立」,是2014年「佔中」運動後成立的本土組織。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鍾翰林不時率領成員上街遊行,高舉爭取「香港獨立」的旗幟。 不過,香港7月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鍾翰林即宣布香港學生動源停止運作,並解散全體成員,相關工作由海外組織接管。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首次採取拘捕行動。據民主派團體在社交媒體發出的消息稱,國安處於29日夜裡拘捕了3男一女,其中包括泛民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前發言人何諾恆及前成員何忻諾,理由是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12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發表聲明,批評等同向全體香港人宣告,白色恐怖年代正式降臨香港。 據蘋果日報報導,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29日深夜見記者交代案情,表示警方先後於元朗、沙田及屯門拘捕3男1女,分別涉及「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第20條)以及「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第21條),年齡介乎16至21歲,均報稱學生。警方記者會期間,沒有披露被捕人所屬團伙名稱,僅指有消息及調查顯示該團伙在《國安法》成立後,宣告成立一個「香港獨立」為目標的組織,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團結所有獨立派行動」,並煽動他人加入行列。 據「學生動源」臉書專頁顯示,被捕的人士中包括前「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他在元朗的寓所被捕;還有前發言人何諾恆及前成員何忻諾,分別在沙田沙角邨及大圍新村被捕。 「學生動源」是提倡香港獨立的學生組織。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學生動源」7月17日宣布遣散香港成員,並成立美國分部,鍾翰林並辭任召集人,同時退出組織。 據香港電台報導,12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發表聲明,批評警方此舉等同向全體香港人宣告,白色恐怖年代正式降臨香港,認為香港人不能對上門拘捕一事置若罔聞,國際社會亦正在注視政權的一舉一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