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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被判處非法持有彈藥罪,服刑238天後獲釋回台。8月24日,台北士林地檢署以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孫安佐。孫安佐26日晚在YouTube還原在美被捕過程,對於在台被起訴則指不需杞人憂天。孫安佐母親狄鶯也在2天後打破沉默,在臉書發聲明對事件表示「遺憾」。 孫安佐24日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後,與父母一直未對這件事情做出回應。事隔2天,孫安佐26日在YouTube向粉絲解釋事件來龍去脈。他稱,在美國讀書時,有次和朋友私下聊天說出「將到學校掃射」的言論。他坦言,「我承認我不應該開這種玩笑,那種時候美國是個很敏感的時候,我那時候有點太白目。」 過程中他雖然強調只是開玩笑,但朋友事後依舊向老師報告,校方當天也報警處理。隔天到學校後,他被校長帶進小房間。 他表示,「房間裡面有5、6個武裝警察,還有拿槍。」當時警察對他說知道應該只是開玩笑,但仍需做筆錄;筆錄後,警察就將他以「恐嚇威脅罪」逮捕。 孫安佐稱,自己很喜歡電動射擊,但「這種話又被記錄下來,很難不聯想是個有神經病或準備要干大事,要把我抓走我就認了。在美國常發生這種校園槍擊案,要確保我不是那種人。」 孫安佐對於士林地檢署起訴表示,「不管發生什麼我都會接受。」雖然希望結果是好的,但心情頹喪或難過都不會解決現況,只能把現在該做的做好,而YouTube頻道、學業及飲料店也都會繼續進行。 據公開資料顯示,孫安佐為台灣公民,之前持F1學生簽證赴美就讀位於賓州的一所高中。據美國檢方的起訴書,指孫安佐基於製造制式手槍的犯意,於2018年1月7日至9日間在美國境內透過不同網路賣家,購得包含9mm口徑Glock 19手槍的滑套,覆進簧,槍管及Polymer80廠牌的80%下槍身及其他必要的零件後,運送至寄宿家庭內,但未能組合成功而未得逞。 檢方指出,孫安佐於2018年3月25日,因向同校同學口稱將於同年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而遭逮捕。警方隨後扣押這些手槍組裝物件及其他制式1607發子彈等物品。孫安佐也被判處非法持有彈藥罪,服刑238日後遣返,於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 藝人狄鶯26日上午在臉書貼出全家3人的共同聲明,表示對士林地檢署的起訴「深感遺憾」。聲明中指出,「本案將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期待法院能詳查事實,作成公正的判決」,同時他們懇請媒體客觀報導,不要誇大、不實渲染以免訟累。
台灣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孫安佐先前在美非法持有彈藥,並揚言要在美國校園內開槍掃射,因此遭到美國法院判決有罪,服刑238日後,遭遞解於107年12月11日返台。而風波剛平息,台北士林地檢署24日偵結,依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孫安佐。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台北士林地檢署指控:孫安佐已經觸犯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原本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但是未遂犯可減半,因此本刑為3年半起跳;此外,美方法院是依恐嚇及持有槍彈判其238日徒刑,與台灣起訴「未經許可製造手槍」罪名不同,後續孫安佐若判刑確定,將不能折抵238日刑期。 2018年3月,正在美國上學的孫安佐揚言將在同年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而遭逮捕。孫安佐隨後被判處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成立,服刑238日後遣返,於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入境當天在刑事局人員陪同下前往士林地檢署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定無羈押必要,諭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偵查期間,孫安佐供稱他知道僅有槍支零件無法組裝槍支,還需要特殊零件組裝,也需要用鑽床鑽洞;他以為需要駕照才能拿到狩獵執照,後來發現只要有水電的單據,就可以申請等。孫安佐辯護人則說,孫購買零件行為尚未達實行製造的未遂階段,只是單純持有零件等。 但檢察官認為,所謂製造槍支,任何改造、組合、混和、化合等行為都包括在內,也不論外觀情況或實質內容的改變,只要將原物施加人工變異結構、成分、性質,就是製造行為。因此,孫安佐雖然沒有組出一把完整手槍,仍有製造行為,構成制槍未遂罪而起訴。 孫安佐為台灣公民,之前持F1學生簽證赴美就讀位於賓州的一所高中,並居住於當地寄宿家庭內。孫安佐明知美國法典規定,除有執照的進口商,有執照的製造商或有執照的經銷商以外,任何人從事槍枝的進口,製造或交易業務,或在該業務過程中以跨州或外國貿易方式運輸,接收或接收任何槍枝的行為均為非法。 據美國檢方的起訴書,指孫安佐基於製造制式手槍的犯意,於2018年1月7日至9日間(美國賓州時間)在美國境內透過不同網路賣家,購得包含9mm口徑Glock 19手槍的滑套,覆進簧,槍管及Polymer80廠牌的80%下槍身及其他必要的零件後,運送至寄宿家庭內,但未能組合成功而未得逞。 檢方指出,孫安佐於2018年3月25日,因向同校同學口稱將於同年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而遭逮捕。警方隨後扣押這些手槍組裝物件及其他制式1607發子彈等物品。 孫安佐經美國賓州檢察官起訴美國的恐怖威脅罪及美國的持有犯罪工具罪,經過認罪協商後,賓州檢察官撤回持有犯罪工具罪的起訴,經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成立,被法官判處4至23個月有期徒刑,並交付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假釋。之後,聯邦機關隨即增加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服刑238日後遣返,於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