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香港律政司
港府就先前申請禁播「反送中」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司法案提出上訴,5月8日獲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勝訴,並批出禁制令,使這首昔日廣為流傳的歌曲成為禁歌。 港府律政司認為,《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的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且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造成侮辱,並對中國和港府造成嚴重損害,去年6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4項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但去年8月被高院原訟庭駁回(敗訴),法院拒絕批出禁制令,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 綜合媒體報導,上訴庭8日裁定律政司勝訴,書面判詞稱,同意原審法官指禁制令可能牽涉言論自由的權利,對動機清白者可能產生寒蟬效應。但依照行政長官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7條發出的證明書,有關刑事行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並違反國家安全利益。因此,該證明書對法庭具有約束力。 上訴庭裁決,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該歌曲,包括改編版本,而具有港區國安法等法律所定義的煽動分裂國家、侮辱中國國歌意圖,均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 上訴庭並接納律政司一方提出的32段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YouTube連結均具備「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可作為禁制令的一部分。 香港法務司司長林定國歡迎法庭裁決,並稱判決有助說服網路供應商移除相關內容,亦有信心網路供應商會言出必行。林定國稱,禁制令不影響正常的言論、新聞與學術自由。 評論:最壞的情況是北京要求港府封鎖Google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法新社指,這對香港國際聲譽造成進一步打擊。 時事評論員黃世澤認為,Google和YouTube未必會理會香港法院對《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因此最壞的情況是,北京要求港府封鎖Google。 黃世澤說:「中國當局可以大條道理封鎖谷歌,甚至進一步封網。特別現時YouTube已經成為了香港主要新聞來源,當無法用封網以外的技術,去令這些YouTube中人收聲,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法院命令,變相令香港人無法使用谷歌服務。」 鄒幸彤:法院從未划出一條清晰的界線 被投入監獄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8日透過友人在FB回應上訴庭的裁決指,案件的整個立論點是,港府認為《願榮光歸香港》這些歌曲會煽動仇恨,但對於什麼行為或事物能夠煽動仇恨,法院從未划出一條清晰的界線。 評論員曹長青8日在FB發文說,共產黨已恐懼到這種程度,對一首歌曲如臨大敵,就因為這首歌唱出了香港人民的不屈心聲。有網民說得好:「這首歌絕對比共產黨的壽命長!」 《願榮光歸香港》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迅速傳播,被抗議者奉為香港的「國歌」。該歌曲的歌詞有「黎明來到,要光復,這香港;同行兒女,為正義,時代革命」,因而遭中共與香港當局認定為煽動分裂和顛覆。 2022年以來,有多個國際運動賽事在為香港隊奏放國歌時,誤將《願榮光歸香港》當成香港國歌播放,或在播放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時誤將畫面文字寫為《願榮光歸香港》。 對此,幾個賽事主辦單位均稱是源自Google的搜尋結果。港府曾要求Google以中國國歌作為首個搜尋「香港國歌」的結果,但Google回應說,搜尋結果由演算法形成,無法人為竄改,拒絕了該要求。 美聯社報導,截至8日中午,《願榮光歸香港》的英文與粵語版仍可在瑞典的線上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與蘋果音樂Apple Music查詢到。在油管(YouTube)上也可找到多支該歌曲的視頻與版本。 谷歌回應美聯社指,正在「審議上訴庭的裁決」。Spotify與Apple則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香港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今年1月辭職,有海外民主運動人士懷疑她是因為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而辭職。香港律政司對此聲明否認。 美國之音報導,爭取香港民主自由的美籍律師貝祺森(Samuel Bickett)表示,有消息人士向他透露,香港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Alice Chan Shook-man)已經辭職。陳淑文1月15日發電郵給她的同事,說明當天是她的最後工作日。 去年11月,美國跨黨派議員提出《香港製裁法》(Hong Kong Sanctions Act),呼籲拜登政府制裁49名剝奪香港人權利的香港官員、法官以及檢控官。陳淑文的名字也在名單上。 再往前一年,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2022年7月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建議制裁的15人中便有陳淑文,指他們參與了港府的政治案件。 貝祺森指,陳淑文是《香港製裁法》針對目標中第一個辭職的人,無論其離職的確切原因為何,「制裁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懲罰香港公務員。相反,制裁是試圖阻止那些堅持破壞香港自治並持續迫害政治異議人士的人」,既然她已離職,且只參與過一項已知的政治起訴,因此有理據將其名字從制裁目標名單中刪除。 他說:「這樣做會傳達一個訊息,如果你辭職,並且遠離這些持續的侵犯人權行為,就可以降低你成為目標的風險。」 他指出,議員可以在《香港製裁法》送交委員會審議時做出修改,他鼓勵共同提案的國會議員支持從法案的目標名單中刪除陳淑文。 貝祺森曾因2019年香港抗爭運動中的一宗襲警案而入獄四個半月,刑滿後被港府遣返回美國,其後專註在華盛頓參與爭取香港的民主自由的相關事務。 報導說,陳淑文過往未參與涉港區國安法案件,但她曾經處理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上訴案。 林卓廷當時被指稱披露負責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的警司游乃強被廉政公署調查一事,被裁定「披露受查人身分」罪成,判囚四個月。林卓廷其後上訴獲勝,陳淑文是該案中律政司的其中一名代表。 律政司3月2日聲明稱,律政司一向不會對個別員工動向作評論。 聲明以不點名方式稱,陳淑文在2023年9月美國國會議員提出制裁名單出現前即已請辭。但這表示,陳淑文在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制裁名單出現後請辭。
港媒報導,香港律政司日前要求所有外聘大律師承諾維護香港國安法,並在處理外聘案件時嚴格保密,不會牽涉任何利益衝突。有學者認為,這是律政司阻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外聘大律師不果的動作,沒有意義。 綜合港媒報導,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周一(21日)致函所有外聘大律師,要求他們承諾維護國安法,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在處理外聘案件時嚴格保密,不會牽涉任何利益衝突。 報導說,刑事檢控科所有的外聘大律師須在12月5日之前簽署相關文件,並寄回律政司;若拒絕簽署,可能會被剔除於外聘名單上。 學者鍾劍華告訴香港大紀元,現時的法院程序已使法官有足夠的權力指定不能披露哪些案情,甚至可以禁止傳媒報導法庭審訊涉及的資料。律師的工作守則也規定法律工作者不能作出損害各方利益,不能違反法庭規定,不能披露某些資料的專業要求。 鍾劍華認為,律政司此舉是因其反對黎智英就港區國安法案欲外聘大律師一事上訴終審法院未獲批准後,欲強辯挽回面子所做的無意義之事。 親共大律師主張廢除外聘大律師制度 親共大律師馬恩國12日在中共官方的《紫荊》雜誌發文稱,要考慮廢除外聘大律師制度,「達致香港真正的司法獨立,自己發展一套適合自己情況的普通法體系」,認為這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中共二十大上,要求香港「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事項之一。 馬恩國以澳洲、紐西蘭、印度、馬來西亞、星加坡、南非等地,都已經沒有容許英國的大律師到當地出庭為例稱,這些地區都尊重自己的法律獨立形象,對本土培養的法律人才有信心云云。 港府2020年底時也曾要求約18萬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拒絕承諾者將不獲聘用。 據公布,過去共有535名公僕拒簽,其中149人為全職人員,其餘386人為兼職人員。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起訴詐騙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收押,去年12月,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批准黎智英保釋,作為檢察機關的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准,並即時撤銷保釋,黎智英還押監房。高院17日處理黎智英再次提出的保釋申請,改由法官彭寶琴負責,外界質疑是否李運騰法官被取消資格。 據蘋果日報報導,國安法第44條列明,特首應當從香港各級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每名指定法官的任期為一年。國安法去年6月底在港生效,李運騰及其他指定法官的首屆任期尚未屆滿。 不過,第44條亦指出,凡危害國家安全言行的人,不得出任指定法官,而在獲任期間有「危害國家安全言行」的人,其指定法官資格會被終止。李運騰早前批准黎智英保釋後遭建制派猛烈攻擊。親北京報章《文匯報》社評李運騰欠缺國安意識,《大公報》評論不點名質疑有法官玩小聰明等。 黎智英日前再度申請保釋,高等法官改由彭寶琴負責處理,令人質疑李運騰是否已被剔除指定法官之列。司法機構回複查詢時,拒絕評論個別案件,只稱案件排期和委派法官處理案件的事宜,是由相關級別的法院領導或負責排期的法官決定,考慮因素包括是否須由指定法官處理及案件性質等。特首辦同樣拒絕交代李運騰是否已被取消資格。
針對律政司複核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上訴案件,香港終審法院2月9日上午裁決律政司勝訴,黎智英須繼續收押。英國團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批評指,這是對司法獨立的又一次侵犯,炮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再次出賣香港人。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終審法院9日上午10時做出宣判,裁定律政司勝訴,黎智英須繼續收押。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黎智英可重新申請複核總裁判官拒批保釋的決定,但不會由終院處理。黎智英代表律師透露,會重新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 黎智英聽聞判決後表現平靜,黎妻及女兒則是相擁哭泣。黎在散庭後向家人與支持者揮手告別,期間曾兩手一攤,似對判決感到無奈,但仍對家人擺出心形手勢。 近11時,黎智英步出法院,他在上囚車前望向傳媒,再次做出心形手勢,包括王婆婆等支持者都高喊「黎生加油」。囚車隨後駛離法院,返回赤柱監獄。 提前三小時排隊 歐盟外交官等候入場旁聽 黎智英乘坐的囚車約於早上9時抵達法院,他在懲教署人員押送下通過充氣隧道步入庭內。稍早前的8時半,法院外已有近30人輪候公眾席,包括加拿大領事館職員、歐盟外交官、天主教樞機陳日君及王婆婆等,傳媒也有數十人等候入場。據了解,該歐盟外交官上次因南亞「排隊黨」未入場,今次特意提早於7時到場,排在20名之內。 法院外有幾十人排隊等候進入法院公眾席,包括加拿大領事館職員、歐盟外交官、天主教樞機陳日君及王婆婆(持黃傘者)等。(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王婆婆表示,由於上次開庭時有不少南亞人一早就到場排隊,因此她這次於前一晚(8日)6時許就到場排隊,排了十多個小時。她說,「多一個人好過少一個人」入場支持,希望黎繼續加油。 法庭宣判前約20分鐘,旁聽人士全部獲准進場,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入場時高喊「釋放政治犯」。 懲教署人員在黎智英抵達法庭前準備充氣隧道。兩側則是有許多傳媒。(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網民:香港法律公義正式落下黑幕 黎智英獲判須繼續還押的消息傳開後,網民們紛紛留言直呼「今次律政司贏了,從此香港法律公義正式落下黑幕!香港人好凄涼!」、「有罪假定、未審先坐」、「令人難過的一天」、「國安法是全宇宙最荒謬法律條文、是極權國家的萬能key」。 英國團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是「Secretary of Injustice(不義司長)」,指事件再次激起港人震怒。 黎智英須還押至4月16日 港府當局稍早前依港區國安法起訴黎智英,指他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去年12月23日,黎智英獲高等法院批准以港幣1000萬元現金、期間須遵守不得離開住所等多項嚴苛條件保釋外出。但律政司不服向終院提出上訴,終院本月1日審理此案,9日宣判。 黎智英除涉上述國安法案外,他還涉及另一宗詐欺案,預定4月16日併案審理。在終院裁決律政司勝訴後,黎智英將會一直在監獄收押,等待案件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