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夏博義
與北京關係一度惡化的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在北京訪問。港區國安法上路後,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昔日以敢言見稱的大律師公會已今非昔比,這次訪京面臨重大考驗。 美國之音報導,香港大律師公會由主席杜淦堃率領20人代表團,4月11日抵達北京訪問5天。這次是該公會5年來首次訪問北京,將拜訪港澳辦、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大學等。預期代表團將表達會員對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立法等問題的看法。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被視為香港核心價值之一的司法獨立為國際社會所詬病。今年2月,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宣布中國全國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任海外律師。黎智英團隊的舉動讓海外律師應否參與國安官司的爭議白熱化。港府擬修訂法例,規定海外律師若參與任何國安官司,須先由法院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 質疑國安法 公會2名前主席遭北京批評 香港大律師公會過往每年都會訪京,並派員到北京的大學教授普通法制度課程。不過,大律師公會前任主席戴啟思與夏博義先後針對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法治提出與北京不同的看法後,使公會訪問北京的活動因雙方關係惡化而暫停。 夏博義曾表示港區國安法可能抵觸基本法,被港澳辦及中聯辦批評;2022年3月,他更被香港警方國安處要求警誡會面,並錄取口供。 本身是律師的香港時評人桑普表示,他對大律師公會這次訪京不抱期望。 桑普認為,戴啟思及夏博義敢言,是因他們擁有豐富的閱歷與傳統,也是基於對人權和法治的堅持。「杜淦堃接任後,你看得到,他好聽一點就是立場轉趨溫和,實際上就是閉嘴了,不敢批評了。」 桑普認為,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轉變反映了港區國安法下業界的共識,「大律師的意見是,你要維持這個行業的存在,若過度衝撞的話,可能導致不利的後果,所以很多大律師會承受很重的壓力:業務的壓力,被起訴的壓力,所以他們會考慮,究竟自己要在這種極權底下如何擺位。勇敢的,像飛蛾撲火那樣衝撞政權,還是要維持把行業建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爭取最大的勝利,所以他們會選出杜淦堃這種『屈服派』。目的是希望和中共維持表面上的好關係。」 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強調要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提到立場要堅定,堅決反對和抵制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等「錯誤觀點」。 2020年,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曾聲明,香港並沒有「三權分立」,又說「三權分立」從未在香港存在過。 桑普認為,這對於大律師公會的北京之旅是重大考驗。 桑普說:「我不認為他們會主動挑來講,但我擔心中共會安排好劇本讓他們念,照本宣科。他們要怎麼自處呢?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問題。我認為,中共要他們照本宣科機會率不高,不是因為中共做不到,而是因為中共要妝點門面,希望外國的資金在中國經濟低迷的情況下,能多一點到香港來,相信香港還有某種程度的法治。我相信,(中共)不會把話塞到杜淦堃還有代表團成員的嘴裡面。我相信會『存而不論』,希望以這個方式來度過。」 桑普認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這次訪京,既要維持跟北京的關係,也要維持公平正義,要兼顧兩者好比走鋼索。
據港媒消息稱,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3月1日晚攜同家人離港。 根據大公報2日的報導,1日晚7時,夏博義攜同妻兒現身香港國際機場並辦理登機手續,其後搭乘前往土耳其的航班離港,預料他們最終返回英國老家。 據悉,夏博義1日上午現身灣仔警察總部,被國安處方面要求交代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事件可能與他參與創辦的香港人權監察有關。 據港媒報導,人權監察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有政治聯繫,自1995年起獲NED撥款資助港幣1500萬元;國安處懷疑人權監察違反國安法,充當外國利益代理人。 夏博義於2021年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在任期間曾公開指港區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希望說服政府修改或限制國安法運作,卻因此遭北京方面點名批評。 此外,他還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幫助一些示威者出庭辯護。
人權大狀、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上周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主席後,表示希望推動政府修改港區國安法中涉與《基本法》抵觸的條文,包括駐港國安公署人員行為不受本港管轄等,以換取外國恢復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達至「雙贏」,並盼有機會訪京表達對香港法治的關注。 現年68歲的夏博義(Paul Harris)1月21日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即主動提出希望說服港府修訂港區國安法。他向香港01表示,他質疑國安法有不少條文抵觸《基本法》,最令人關注的是第14條及60條列明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不受司法複核,以及駐港國安公署人員行為不受特區管轄。 他質疑,這意味著國安公署人員可在香港「為所欲為」,「他們可隨意捉走任何一人」,形容情況非常危險、違反法治精神,亦可能抵觸《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屬「完全不能接受」。 此外,國安法第55條列明在涉外國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國安公署可對案件行使管轄權,並將案件移交內地審議。夏博義認為,在該規例下,連微不足道至向國際特赦組織提供資料也有可能違反法例;又指國安法列明涉及國家機密案件可不設陪審團審議,質疑違反《基本法》中嚴重案件須設陪審團的規定,因此希望遊說政府修訂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僅實施半年多,夏博義稱,他無從預計其建議的可能性,「有人認為港府是中央的傀儡,沒有決定權,我希望不是。」 夏博義說,國安法實施後有很多國家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形成倒退,若港府能將國安法修訂至國際社會可接受的程度,將是「雙贏」局面。他稱,待公會執委會同意後,將約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反映。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按慣例隔年訪京,但近年與北京關係轉差,已三年多未有訪京。夏博義說,如有機會他也希望訪京表達對香港法治的關注,亦會儘力提出修訂港區國安法的建議。 夏博義是公法及人權法專家,在其打官司的生涯中,有不少代表作均與人權案有關,其中包括為法輪功學員打甩控罪,目前則是擔任「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案的辯方代表。 夏博義一直活躍於香港人權活動,九十年代與陳文敏、戴啟思等人創立「香港人權監察」,成為首任主席,有「人權大狀」之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