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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博义

五年来首次访京 香港大律师公会面临重大考验

与北京关系一度恶化的香港大律师公会正在北京访问。港区国安法上路后,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昔日以敢言见称的大律师公会已今非昔比,这次访京面临重大考验。 美国之音报导,香港大律师公会由主席杜淦堃率领20人代表团,4月11日抵达北京访问5天。这次是该公会5年来首次访问北京,将拜访港澳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大学等。预期代表团将表达会员对港区国安法与基本法23条立法等问题的看法。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被视为香港核心价值之一的司法独立为国际社会所诟病。今年2月,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提出上诉,要求法院宣布中国全国人大释法不影响其聘任海外律师。黎智英团队的举动让海外律师应否参与国安官司的争议白热化。港府拟修订法例,规定海外律师若参与任何国安官司,须先由法院取得行政长官证明书。 质疑国安法 公会2名前主席遭北京批评 香港大律师公会过往每年都会访京,并派员到北京的大学教授普通法制度课程。不过,大律师公会前任主席戴启思与夏博义先后针对港区国安法和香港法治提出与北京不同的看法后,使公会访问北京的活动因双方关系恶化而暂停。 夏博义曾表示港区国安法可能抵触基本法,被港澳办及中联办批评;2022年3月,他更被香港警方国安处要求警诫会面,并录取口供。 本身是律师的香港时评人桑普表示,他对大律师公会这次访京不抱期望。 桑普认为,戴启思及夏博义敢言,是因他们拥有丰富的阅历与传统,也是基于对人权和法治的坚持。“杜淦堃接任后,你看得到,他好听一点就是立场转趋温和,实际上就是闭嘴了,不敢批评了。” 桑普认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的转变反映了港区国安法下业界的共识,“大律师的意见是,你要维持这个行业的存在,若过度冲撞的话,可能导致不利的后果,所以很多大律师会承受很重的压力:业务的压力,被起诉的压力,所以他们会考虑,究竟自己要在这种极权底下如何摆位。勇敢的,像飞蛾扑火那样冲撞政权,还是要维持把行业建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争取最大的胜利,所以他们会选出杜淦堃这种‘屈服派’。目的是希望和中共维持表面上的好关系。”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到立场要坚定,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 2020年,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及中联办曾声明,香港并没有“三权分立”,又说“三权分立”从未在香港存在过。 桑普认为,这对于大律师公会的北京之旅是重大考验。 桑普说:“我不认为他们会主动挑来讲,但我担心中共会安排好剧本让他们念,照本宣科。他们要怎么自处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大问题。我认为,中共要他们照本宣科机会率不高,不是因为中共做不到,而是因为中共要妆点门面,希望外国的资金在中国经济低迷的情况下,能多一点到香港来,相信香港还有某种程度的法治。我相信,(中共)不会把话塞到杜淦堃还有代表团成员的嘴里面。我相信会‘存而不论’,希望以这个方式来度过。” 桑普认为,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这次访京,既要维持跟北京的关系,也要维持公平正义,要兼顾两者好比走钢索。

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离港

据港媒消息称,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3月1日晚携同家人离港。 根据大公报2日的报导,1日晚7时,夏博义携同妻儿现身香港国际机场并办理登机手续,其后搭乘前往土耳其的航班离港,预料他们最终返回英国老家。 据悉,夏博义1日上午现身湾仔警察总部,被国安处方面要求交代涉嫌违反国安法的行为,事件可能与他参与创办的香港人权监察有关。 据港媒报导,人权监察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有政治联系,自1995年起获NED拨款资助港币1500万元;国安处怀疑人权监察违反国安法,充当外国利益代理人。 夏博义于2021年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在任期间曾公开指港区国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希望说服政府修改或限制国安法运作,却因此遭北京方面点名批评。 此外,他还在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帮助一些示威者出庭辩护。

推动国安法修法 港人权大状夏博义盼访京亲自游说

人权大状、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上周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主席后,表示希望推动政府修改港区国安法中涉与《基本法》抵触的条文,包括驻港国安公署人员行为不受本港管辖等,以换取外国恢复与香港的移交逃犯协议,达至“双赢”,并盼有机会访京表达对香港法治的关注。 现年68岁的夏博义(Paul Harris)1月21日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后,即主动提出希望说服港府修订港区国安法。他向香港01表示,他质疑国安法有不少条文抵触《基本法》,最令人关注的是第14条及60条列明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以及驻港国安公署人员行为不受特区管辖。 他质疑,这意味著国安公署人员可在香港“为所欲为”,“他们可随意捉走任何一人”,形容情况非常危险、违反法治精神,亦可能抵触《基本法》第35条香港居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属“完全不能接受”。 此外,国安法第55条列明在涉外国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国安公署可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并将案件移交内地审议。夏博义认为,在该规例下,连微不足道至向国际特赦组织提供资料也有可能违反法例;又指国安法列明涉及国家机密案件可不设陪审团审议,质疑违反《基本法》中严重案件须设陪审团的规定,因此希望游说政府修订国安法。 港区国安法仅实施半年多,夏博义称,他无从预计其建议的可能性,“有人认为港府是中央的傀儡,没有决定权,我希望不是。” 夏博义说,国安法实施后有很多国家暂停与香港的移交逃犯协议,形成倒退,若港府能将国安法修订至国际社会可接受的程度,将是“双赢”局面。他称,待公会执委会同意后,将约见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反映。 大律师公会执委会按惯例隔年访京,但近年与北京关系转差,已三年多未有访京。夏博义说,如有机会他也希望访京表达对香港法治的关注,亦会尽力提出修订港区国安法的建议。 夏博义是公法及人权法专家,在其打官司的生涯中,有不少代表作均与人权案有关,其中包括为法轮功学员打甩控罪,目前则是担任“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高呼“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案的辩方代表。 夏博义一直活跃于香港人权活动,九十年代与陈文敏、戴启思等人创立“香港人权监察”,成为首任主席,有“人权大状”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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