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維州警察
4月5日晚,墨爾本Abbotsford區一名41歲婦女被刺傷後傷重不治身亡。據悉,警方隨後指控死者15歲的兒子與其14歲的朋友涉嫌謀殺。 據天空新聞網報道,4月5日晚上11時左右,緊急服務接到Abbotsford區一棟公寓大樓打來的電話,報告稱一名婦女受重傷。 這名女子13歲的兒子事發時正在家中,發現母親在卧室里受了重傷,於是報警。這位母親隨後被送往醫院,但不久後她因傷重不治身亡。 據稱,在警方到達之前,這位母親的15歲的兒子和他14歲的朋友逃離了現場,這引發了警方在全州範圍內搜查兩名男孩。 4月6日下午2時25分左右,一名警察在墨爾本西北約140公里處的Learmonth鎮的草地上發現了這兩個男孩。 消息人士告訴《先驅太陽報》,有人看到這兩名青少年身穿綠色迷彩服並攜帶乾糧。 調查人員認為,兩名男孩乘坐母親的車輛離開公寓大樓,到達St Kilda區。但他們是如何來到Learmonth鎮還不得而知。 「我們希望拼湊出他們的行動,」偵探代理警司Dean Thomas6日表示,「作為調查人員,我們要做的是確定發生了什麼,了解其背後的動機,背後的原因。所以現在(調查)才剛剛開始。」 4月8日上午,兩名男孩接受了警方的訊問。 警方敦促任何有相關線索或行車記錄儀錄像的民眾撥打 1800 333 000滅罪熱線。
一名參與槍殺並逮捕墨爾本Bourke街殺手James Gargasoulas的警員被指控犯有攻擊嫌犯的罪行,但如今指控被撤除,該警員被判無罪。 據《時代報》(The Age)報導,在維州法院接受了為期三周的審判後,高級警員Roland Jones於6月10日被陪審團裁定其所有五項指控均不成立,其被指控的行為均屬無罪。 2017年1月,殺手Gargasoulas在Bourke街的暴行造成6人死亡與數十人受傷,Jones在逮捕他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Jones在2019年的驗屍官調查中作證時,對受害者家屬說:「我很抱歉,沒有能夠做更多的事情來拯救你們的親人。」 Jones告訴驗屍官,當Gargasoulas的汽車駛上Swanston街的人行道並駛向商場時,他計劃衝撞上去,而且心知肚明如果自己這樣做會受重傷或死亡。Jones是向Gargasoulas開槍的兩名警員之一,並打傷了Gargasoulas的右臂。 Jones警員也被指控在2017年5月7日於Brunswick餐廳Cafe 666外向嫌犯,即22歲的Lovepreet Nehal踢了一腳。當時,Nehal被突發事件應對小組(CIRT)的其他警員按倒在地。 Nehal受到維州警方處置,當時他正站在悉尼路(Sydney Road)的場地之外,被CIRT誤以為是從一輛偷來的麵包車上逃走了,而這輛車在警方追捕罪犯的過程中被撞毀。 Jones的無罪釋放緣於在審判期間發生的一件事,即一名警方調查員向另一名警官施壓,威脅他提交一份證明Jones有罪的聲明。 Matthew Peck警官在他的第一份陳述中寫道,當他把受害者按倒在地時,「高級警員Jones從我的後方趕過來,用他的右腳擊打受害者的左肩。他(的腳)肯定也接觸到了受害人的頭部,因為我注意到受害人已經失去了知覺。」 Peck在Corbett監督下寫下的第二份陳述中說: 「(Jones的)靴子朝著受害人頭部的方向移動,就在這個時候,我聽到了一聲脆響。」 Peck告訴檢察官,他認為Corbett的處理方式是不恰當的,因為Corbett曾威脅他,如果不寫第二份聲明的話,就會有麻煩。 《時代報》透露,Jones的另一位同事在2018年墨爾本地方法院的拘押聽證會上接受盤問後獲得了防止自證其罪的保護。這名警官因其證詞的真實性而受到治安法官警告,他的證詞與提供給警方調查人員的宣誓聲明不同。 6月13日,維州警方一位女發言人表示,不願證實警方是否會調查專業標準指揮部對該案件的處理方式。 這位女發言人說:「由於此事現在處於上訴期,維州警方將不予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