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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表決

三十年前的中共人大代表要比如今的勇敢多了

我們本專欄上篇文章《人大代表不投反對和棄權票是自願還是不敢?》正文的第一句就是「中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進入『選』」程序之後,習近平不出預料地被宣布『全票當選』國家主席和國家軍委主席」。之所以說是「不出預料」,是因為同樣的「零反對」已經在五年前發生過了。 自習近平中共黨魁的第二任開始之前,他即從二零一七年初開始接連是「全票當選」了十九大代表、十九屆中央委員和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以及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然後又是「全票當選」了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全票當選」了國家主席和國家軍委主席。 不過,如今這一次的「零反對」更惡劣,正如矢板明夫日前在臉書貼文指出,習近平這一次是破壞了「只能連任國家主席一次」的黨內規矩、強行修改了憲法以後,才謀得連任。要知道,五年前的習近平連任國家主席和軍委主席雖然也是「零反對「,但在通過以將”堅持共產黨領導”寫入憲法正文和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為核心內容的習式憲法修正案時,畢竟還是出現了兩張反對票和三張棄權票。在不是」零反對」的前提下,中共官方報道當然不會對外宣布非贊成票的具體數字,但好在在場的外媒或者港台記者還是被允許把會場上的選票統計結果招牌拍照並對外發布的。 矢板明夫先生認為, 習近平在人事任命上,只提拔自己的親信。只要不是自己派系的,統統打入冷宮。在國家治理方面,也是乏善可陳。強制淸零政策嚴重破壞了老百姓的生活,再加上外交上四面樹敵,使中國的國家形象變成了過街老鼠。在這種情況下,黨內對習近平有不滿很正常。如果說2952名人大代表都打從心裡支持習近平連任,是難以讓人相信的。很多代表是出於內心的恐懼不得不投下贊成票的。因為他們知道,如果誰敢投棄權票,一定會被查出,到時候等著他的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場。 筆者沒有具體的證據證明五年前用反對票或者棄權票對習近平的「修憲」表達不滿的那幾個人大代表已經遭到習近平的政治整肅,但正應了那句「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為」的那句老話,相信每一個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心裡都十分明白所謂的「無記名」投票,也就是不在自己填寫過的那張選票上署上自己的名字,根本不可能保證當局不知道自己就是那個投了反對票或棄權票的人。 矢板明夫先生還在他的臉書貼文里說:三月十日的「選舉」結果,表面上看來是習近平一統江湖、黨內已經沒有任何挑戰者和反對者了,但實際上,只是把矛盾內部化、深層化了。二十年前的第十屆人大會議上,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留任軍委主席時,曾出現98張反對票、122張棄權票。那一次投票,和昨天的結果比起來,要「正常」得多。 確實,當時江澤民在連任兩屆國家主席和國家軍委主席屆滿的前提下,仍要謀求繼任國家軍委主席,因此而獲得的反對和棄權票數就比他此前五年連任第二屆國家主席和國家軍委主席時所獲得的反對和棄權票數要高。 二十年前的三月十九日我們自由亞洲電台網站曾刊登林保華先生的文章《兩會選舉:江澤民成了丑角和票房毒藥》。這裡的「兩會」指的是二十年前的三月份召開的中共第十屆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一次會議。 該文章說:「主席」的選舉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選國家主席、副主席,胡錦濤在2944張投票數中,獲2937票贊成,4張反對票,3張票棄權,得票率達99.8%,超過江澤民兩任國家主席的得票率。被視為江澤民心腹的曾慶紅,在國家副主席選舉中,獲2578贊成票,177票反對,190票棄權,得票率87%,比當年李鵬出任委員長的得票率還要少。第二階段是選舉國家軍委主席,2946 人領取選票,江澤民得票數 2726 張,反對票98,棄權票122,得票之低出乎觀察家的意外。 在另選中,有2票選江澤民擔任國家主席,1票則要他降級擔任副主席,會場上立刻傳出竊笑聲。但是選胡錦濤擔任軍委主席的有36人,大大打破以往另選人的得票數,說明對江澤民搶走胡錦濤的軍委主席職務,有相當的反對意見,如果允許「非組織活動」,江澤民可能落選…… 其實,除了如上林保華先生所說的那一次,事實上,中共政權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先後在人大和黨代會上實行了無記名投票形式之後,從黨和國家領導人層面的「零反對」只是從五年前的習近平開始的。在他之前的胡錦濤,以及在胡錦濤之前的江澤民、趙紫陽、胡耀邦,以及與他們同時當選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也好,國家層面的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及國務院的一把手也好,均都在全國黨代會和全國人大的選舉過程中獲得過或多或少的反對或者棄權票。 即使是從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份召開的十三大開始實行了無記名投票形式以及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的差額選舉,但從那一屆及此後的歷屆黨代會的投票過程因為是高度對外保密,所以我們只能從中共對外報道大會選舉結果的迴避態度,判斷出無論是當年的胡耀邦、趙紫陽,還是日後的江澤民和胡錦濤,都不是像中共十九大及二十大的習近平一樣,「全票當選」。 筆者粗略查對了一下,在習近平被宣布「全票當選」十九大代表的二零一七年之前,在中共官方媒體中出現的「全票當選」字樣,是十八大召開之前在報道中央領導人當選十八大代表的相關新聞中,說的是二零一二年六月份,中央直屬機關票選十八大代表,在中直機關選出的一百零八名代表中,令計劃全票當選。 另外,在當時的那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胡錦濤和周永康分別在江蘇和新疆「全票當選」十八大代表、而相關報道中的溫家寶在天津當選、李長春在四川當選、習近平在上海當選以及李克強在山東當選的新聞內容中,均未強調得票情況,僅用「當選」二字說明之。 眾所周知,上個世紀的八十年代是中共政權治下的中國大陸的政治「小陽春」時代。但就在一九八九年「六四」鎮壓導致了江澤民主導的對全黨全國的政治大清查之後,無論是中共黨代會的代表還是全國人大的代表及全國政協的委員們,在行使他們的投票和選舉權時,政治顧忌也比三十年多年後的今天小得多。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喬石以十四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身份被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出任該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當日參加投票的代表數為二千九百二十一名,有效票為二千九百十一八票,喬石得票數為二千八百五十票,距滿票差六十八票。次日下午,在投票決定國務院總理人選時,唯一候選人李鵬得反對票和棄權票共計三百三十張。另外,投票反對李鐵映出任國務委員的人數達七百二十二人,加上棄權票達八百五十九張。 當時這一事件經過被在現場採訪的香港媒體報道之後,此前八九「六四」鎮壓亡命海外,長期從事中國大陸憲政改革研究的嚴家其先生曾非常樂觀地認為:八屆人大選舉過程中李鵬大量丟失選票的事實已經證明,「在現有體制下,全國人大有可能在一夜之間從中共的『橡皮圖章』成為真正的『議會』」。 嚴家其先生當時認為:為了使全國人大真正成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符合現行憲法的前提下可以作以下幾個步驟的改革: 第一步,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功能……。 第二步,改革提名制度。憲法規定國家主席、副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長和最高檢察院院長由全國人大選舉生產,總理由國家主席提名,全國人大決定任命,但憲法未規定具體制度。每一次全國人大都有權來決定這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辦法」。在八屆人大上,國家最高領導人「實行等額選舉」,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實行「差額選舉」,差額為七人,就是這次人大自己決定的辦法。以後的全國人大當然也可以通過新的「選舉和決定任命辦法」,例如,把差額選舉範圍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擴大到「副委員長」、「國家副主席」等。提名程序也可以公開化、制度化,如規定若干名全國人大代表可聯合提出國家領導人的候選人。 嚴家其先生的設想還有第三步、第四步。而當時從喬石接掌全國人大之後的某些作為來看,嚴家其先生設想的第一步「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功能」,似乎同喬石不謀而合。而嚴先生設想的第二步中的關鍵內容,擴大「差額選舉的範圍」一項,當時已經在基層開始試點,甚至已經在喬石的家鄉浙江省人大選舉中得到落實。 自三十年前的一九九三年一月之後,中國大陸省級領導班子換屆過程中,接連過出現數次由省人大代表以票決方式否定中央組織部「建議」人選的「失控」現象,始作俑者便是喬石家鄉浙江省的人大代表們。  一九九三年一月中旬,中共浙江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在杭州開幕。在此之前,中共中央組織部已經按照慣例派出數名官員前往坐鎮,自然也帶去了由中組部排定,並由中央政治局同意的一份省人大、省政府及省政協「『建議』候選人名單」。同樣按照慣例,這份名單同中共中央組織部提供給其他各省、市、自治區的省級領導換屆名單一樣,是早在一九九二年決定中共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組成人選時就已經欽定好的。所以,當時給浙江省的名單上確定的正省長候選人葛洪升自然是中共十四屆中央委員。 按照當時中共中央欽定的浙江省政府換屆「候選人名單」,正省長是等額選舉,即只提出一名候選人,而副省長則是差額選舉,即候選人比應選出副省長人數多兩名。但在正式選舉開始後,突然有十名代表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候選人名額一般應多於應選人名額。所以,應該增加正省長的候選人名額。接著,這十名代表即將副省長候選人中的萬學遠推出作省長候選人。 據介紹,這位萬學遠本是上海的青年團幹部出身,一九八八年被任命為上海市政府秘書長,本來也是中組部準備重用的幹部人選之一。但是,由於本人能力實在有限,所以自他當了上海市政府秘書長後,雖然已經先後有四個副市長因調任或因病免職,可官運仍然還沒有輪到他頭上。一九九二年八月,中共中央組織部突然通知萬氏出任浙江省副省長,他立刻明白這實際上是讓他去充當中共標榜「社會主義民主」的替死鬼。 原來,當時的中共中央組織部每次安排省級領導換屆選舉候選人名單前,都要玩這樣一套把戲,即把一兩名本來無意提拔的幹部突然提升,然後把他們安排進差額選舉的副省級候選人名單中,為中組部希望當選的其他人墊底。 萬學遠既然心裡明白這套把戲,所以也就恭敬不如從命,乖乖地接受了調令,到了浙江後,根本就沒有正式上任,只是靜等著省人大召開大會時讓人大代表們把他當猴耍。而當時的浙江省人大代表們為了發泄對中共高層歷來對地方人事安排,從來不尊重地方人大的強烈不滿,所以很可能是明明知道中共高層本來連萬學遠當選副省長都不情願,所以就故意投他當正省長的票。選票統計下來後,萬學遠得票數竟比葛洪升高出近三分之一。 據報道,選舉結果統計出來後,中共浙江省委一時傻眼,緊急電告中共高層,得到中南海的認可之後,才下令將選舉結果向已經等得心焦的全體代表公布。結果,代表們熱烈的掌聲把萬學遠嚇得喏喏連聲,不知該做何反應是好。 這是中共政權自一九四九年建政之後,第一次發生由中央「建議」的省長候選人落選,同時由人大代表自發動議提名的候選人當選事件。在當時的中共政壇引起很大的震動。詳細的經過及後續的故事,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繼續。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人大代表不投反對和棄權票是自願還是不敢?

除了習近平依然是被「零反對「,新一屆全國人大的選舉結果是反對票和棄權票再創新低。那麼代表們在」無記名投票「過程中到底是不願意投,還是不敢投反對票和棄權票呢? 從中共官方媒體曾經的相關報道內容中也許能讀出一部分答案。 中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進入「選舉」程序之後,習近平不出預料地被宣布「全票當選」國家主席和國家軍委主席。另外,人大委員長趙樂際和國家副主席韓正也都都是「全票當選」。「全票當選」的還有除李鴻忠之外的全部副委員長,而被外界媒體評論為「面子上十分過不去」的李鴻忠也不過只是得了一張棄權票和一張反對票。 從網上找到了一個「從十屆人大開始到現在,幾個主要職位的投票反對率」的帖子。這個十屆人大是二十年前的二零零三年三月召開的,是胡錦濤和溫家寶以及吳邦國的第一個任期的開始。 這個貼子里的「投票反對率」指的是反對票加棄權票的數目。引用之前先感謝這位有心的作者的辛勞。 國家主席的投票反對率:十四屆(2023) 習近平0;十三屆(2018) 習近平0;十二屆(2013) 習近平4;十一屆(2008) 胡錦濤8;十屆(2003) 胡錦濤7。 第二,國家副主席的投票反對率:十四屆(2023) 韓正0;十三屆(2018) 王岐山1;十二屆(2013) 李源潮117;十一屆(2008) 習近平45;十屆(2003) 曾慶紅367。 第三,國務院總理的投票反對率:十四屆(2023) 待定;十三屆(2018) 李克強2;十二屆(2013) 李克強9;十一屆(2008) 溫家寶33;十屆(2003) 溫家寶19。 第四,人大委員長的投票反對率:十四屆(2023) 趙樂際0;十三屆(2018) 栗戰書0;十二屆(2013) 張德江9;十一屆(2008) 吳邦國18;十屆(2003) 吳邦國 缺數據。 從以上數據的對比中不難看出,隨著習近平統治的持續,全國人大選舉中的反對票甚至棄權票都已經被基本清零了。 那麼人大代表們到底是不願意投,還是不敢投反對票和棄權票呢?過去一些年裡的中共官方媒體中的一些相關報道內容可能有助於我們對此進入深入分析。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當時的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曾刊發評論稱,近幾年,全國人大的表決,反對票、棄權票佔有一定份額,並呈常態化,成為中國民主政治進步的真實寫照。 二零一三年的三月十六日,當時的《新京報》刊登了一篇標題為《解讀全國人大選舉權:反對票、棄權票呈常態化》的文章,文章中說:全國人大投票選舉、表決的方式也在發生變化。從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到1966年,全國人代會的投票方式基本是鼓掌、舉手、無記名投票並用。無記名投票,即在候選人名字後的空格畫一個「○」(同意)、「×」(反對)。 在1989年的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表決深圳特區立法權時,274票反對,805票棄權。 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出現反對票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採用更為民主公正的選舉方式——電子錶決系統。 1990年,在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每位代表的桌上,安裝了無記名電子錶決器,有三個按鍵:綠色「贊成」鍵、紅色「反對」鍵、黃色「棄權」鍵。 兩年後,1992年的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表決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時,177票反對,644票棄權。 文章中還說:目前,全國人代會上的反對票、棄權票,已常態化。例如:過去十年的「兩高」報告,贊成率一直在75%左右。 該文章詳細介紹說:電子錶決器主要用於表決法律案、預算案、政府工作報告等。但表決決定國務院總理和中央軍委副主席等人選,仍用紙質投票方式。不過,投票方式有所改變。2005年之前,填寫等額選舉票,如贊成候選人,不需要動筆;如果反對或棄權,則要做標記。對此,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提出了《關於改進選舉和表決方式的議案》。 他認為,贊成不用填選票,反對或棄權才動筆,形式上雖是無記名投票,但眾目睽睽之下,只要一動筆,就表明了要麼是棄權,要麼是反對。 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中,有一個附件寫明:無論是投贊成票、反對票還是棄權票,都需要填寫選票。2010年修訂的選舉法,規定「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 另外,二零一零年四月人民網還曾經發表署名文章《給投票表決器加蓋子是民主的倒退》,文中批判的對象是當時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駐歐盟使團前團長關呈遠牽頭髮出的在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同一會場—-人民大會堂的投票表決器上加蓋子的提案。 當時的中共官方媒體曾有詳細報道說:當時有「兩會」代表反映「人民大會堂的表決器間隙太寬了,你摁哪個鍵別人都能看得到」。因此而引發出的這個給表決器上「加蓋子「的提案雖然只有半頁,卻有多位委員簽名表示贊同。時任全國政協委員、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韓方明說,截至他在提案上簽名時,已有十多名委員簽字。 (附議者都認為)投票表決器上沒有蓋子的話,參與投票者按紅鍵或綠鍵時,容易被其他人看到。雖然現在的電子錶決並不會記錄每個委員投的是什麼票,但旁邊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況直播表決現場的時候,還有攝像機掃過來……。這樣就不利於委員、代表按照自己的真實意願行使權利。而按照提案上的建議,像ATM機的密碼鍵盤一樣,在表決器上方加個蓋子,手指伸進蓋子里投票,別人就看不到了。 當時《環球時報》在報道這則新聞時還引述了部分網友的支持聲音,諸如「加個蓋子好,代表們投票更需要隱私」;「細節決定成敗,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而加個蓋子為程序公正提供技術扶持」;「可以試試。不過,現在的表決方式已經有很大進步了,和以前舉手表決、鼓掌表決的形式是有本質區別的」,等等。 但是,人民網上觀點針鋒相對的署名文章《給投票表決器加蓋子是民主的倒退》則堅決認為:「要不要給投票表決器加上蓋子,表面上看確實是一個關係到委員、代表能否更好地表達自己真實意願的問題,但實質上,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甚至可以說,給投票表決器加上蓋子,不僅是浪費,更是現代民主代議制的倒退。」 人民網當時刊登的這篇文章最早是刊登在《長江日報》上的,而人民網適時轉載,顯然是表決對文章觀點的支持。文章的作者認為:「表面上看,(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電子錶決器沒有蓋子,委員、代表可能會因為『礙於情面』,或者因為『思想顧慮』,投下違心的票。加上一個蓋子,似乎可以更真實地表達委員、代表們真實的意思,可以提高代議制的質量。實際上,這是一種假象。委員、代表們是為選民負責,不是為政府領導負責,不是為坐在自己旁邊的委員、代表們負責。一個『礙於情面』、『思想顧慮』而投出違心票的委員、代表,就不是一個誠實、勇敢、負責、稱職的代表,就辜負了選民的期望。」 文章中還說道:「眾所周知,現代民主代議制的兩大基石,一是選民無記名投票,目的是為了讓普通選民更自由地表達真實意見;二是公開的民意代表記名投票表決,目的之一是讓選民更好地監督民意代表履行職責,目的之二是為了避免有可能出現的電子錶決系統故障和作弊。政治文明發達的國家,無論國家大小、人口多少、文化差異,但是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民意機構的表決實行公開、透明的記名投票表決。……現在,我國的政協、人大都是無記名投票,選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民意代表投的是什麼票,實際上是個遺憾。」 這篇文章的最後說:提高我國政協、人大代議的質量,根本的措施就是要通過建章立制,真正實現委員、代表對自己的選民負責,而不是創造條件讓委員、代表更好地無記名投票。因此,為人民大會堂投票表決器加上蓋子的議案,可以休矣。「 在當時,也就是習近平上台之前的2010年的大的政治氛圍下,如上人民網文章作者的觀點雖然略顯「前衛」,但畢竟可以公開發表。 回顧過去,在中共當局人大體系的選舉規程中的這個「電子錶決」系統啟用於一九九零年。在此之前的一九七九年選舉法重新制定時,首次正式肯定了「無記名投票原則」,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 至於表決,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議案採用投票方式、舉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團決定。用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的話說:「在無記名電子錶決系統安全、高效運作的同時,紙質的無記名投票方式仍在使用。」 因為選舉是要有「候選人」名單的,自然需要紙質投票方式。而因為所用人大代表在領到選票之後的填寫過程都是在每個代表都並肩而座的環境下進行,與使用那個沒有蓋子的表決器的道理一樣,互相都能看到,更何況頭頂上的「電眼」。所以,習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國人大才制定章程,規定「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 但是,不要說如今習近平主導的與毛澤東文革時期已經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政治高壓之下,即使是在習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會議上,這個所謂的「秘密寫票處」的存在就已經是政治笑柄了。 「秘密寫票處」應運而生之後,當時的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全國政協委員蔣洪曾曾經說過,當委員這麼多年沒看見有人去秘密寫票處寫票。他說:「你想想看,精神正常的人會到那去秘密寫票嗎?上海的那個秘密寫票處就在主席台的兩側,北京的秘密寫票處稍微隱蔽一點,在座位最後的房間里。我當了這麼多年委員也沒有看見有人去秘密寫票處寫。」 當時也有地方官媒斗膽發文質疑說:「因為法律規定,所以必須有(秘密投票處)這麼個地方,但是這個地方到底能不能用上,法律沒規定,也沒有人落實。 「人民大會堂的秘密寫票處在會場最後一排的小房間里,如果你要去秘密寫票,就要從座位上出來,一整排的人都要起身避讓。換句話說,可能在座位上寫,還沒什麼人注意,若要秘密寫票,反而會非常怪異。明擺著,誰一旦去『秘密寫票處』,就不秘密了。 蔣洪曾委員對記者講了一個故事:在一次會議上宣讀投票規則時,有一個代表委員提出應該秘密寫票,要不然寫什麼票都會被人家看見。後來大會就覺得要考慮這個事情,經過討論後,就把秘密寫票列為規則。後來的結果是,只有這一個提議的人,從座位上擠出來,眾目睽睽之下走到秘密寫票處,全場哄堂大笑。 不但是台下的代表席設有秘密寫票處,中共官媒也曾有文章報道說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的主席台後側也「依法」設有「秘密寫票處」。但是,在「自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壓之下,絕對是無法想像大會主席台上陪習近平而座的文武百官中的任何一個會膽敢離開坐席進入「秘密寫票處」。因為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是黨中央的「建議名單」,所以你前往秘密寫票處的行動本身就證明了你是要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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