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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专栏上篇文章《人大代表不投反对和弃权票是自愿还是不敢?》正文的第一句就是“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进入‘选’”程序之后,习近平不出预料地被宣布‘全票当选’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之所以说是“不出预料”,是因为同样的“零反对”已经在五年前发生过了。 自习近平中共党魁的第二任开始之前,他即从二零一七年初开始接连是“全票当选”了十九大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和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以及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然后又是“全票当选”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了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 不过,如今这一次的“零反对”更恶劣,正如矢板明夫日前在脸书贴文指出,习近平这一次是破坏了“只能连任国家主席一次”的党内规矩、强行修改了宪法以后,才谋得连任。要知道,五年前的习近平连任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虽然也是“零反对“,但在通过以将”坚持共产党领导”写入宪法正文和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为核心内容的习式宪法修正案时,毕竟还是出现了两张反对票和三张弃权票。在不是”零反对”的前提下,中共官方报道当然不会对外宣布非赞成票的具体数字,但好在在场的外媒或者港台记者还是被允许把会场上的选票统计结果招牌拍照并对外发布的。 矢板明夫先生认为, 习近平在人事任命上,只提拔自己的亲信。只要不是自己派系的,统统打入冷宫。在国家治理方面,也是乏善可陈。强制淸零政策严重破坏了老百姓的生活,再加上外交上四面树敌,使中国的国家形象变成了过街老鼠。在这种情况下,党内对习近平有不满很正常。如果说2952名人大代表都打从心里支持习近平连任,是难以让人相信的。很多代表是出于内心的恐惧不得不投下赞成票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谁敢投弃权票,一定会被查出,到时候等着他的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笔者没有具体的证据证明五年前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对习近平的“修宪”表达不满的那几个人大代表已经遭到习近平的政治整肃,但正应了那句“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为”的那句老话,相信每一个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心里都十分明白所谓的“无记名”投票,也就是不在自己填写过的那张选票上署上自己的名字,根本不可能保证当局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的人。 矢板明夫先生还在他的脸书贴文里说:三月十日的“选举”结果,表面上看来是习近平一统江湖、党内已经没有任何挑战者和反对者了,但实际上,只是把矛盾内部化、深层化了。二十年前的第十届人大会议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留任军委主席时,曾出现98张反对票、122张弃权票。那一次投票,和昨天的结果比起来,要“正常”得多。 确实,当时江泽民在连任两届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届满的前提下,仍要谋求继任国家军委主席,因此而获得的反对和弃权票数就比他此前五年连任第二届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时所获得的反对和弃权票数要高。 二十年前的三月十九日我们自由亚洲电台网站曾刊登林保华先生的文章《两会选举:江泽民成了丑角和票房毒药》。这里的“两会”指的是二十年前的三月份召开的中共第十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一次会议。 该文章说:“主席”的选举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国家主席、副主席,胡锦涛在2944张投票数中,获2937票赞成,4张反对票,3张票弃权,得票率达99.8%,超过江泽民两任国家主席的得票率。被视为江泽民心腹的曾庆红,在国家副主席选举中,获2578赞成票,177票反对,190票弃权,得票率87%,比当年李鹏出任委员长的得票率还要少。第二阶段是选举国家军委主席,2946 人领取选票,江泽民得票数 2726 张,反对票98,弃权票122,得票之低出乎观察家的意外。 在另选中,有2票选江泽民担任国家主席,1票则要他降级担任副主席,会场上立刻传出窃笑声。但是选胡锦涛担任军委主席的有36人,大大打破以往另选人的得票数,说明对江泽民抢走胡锦涛的军委主席职务,有相当的反对意见,如果允许“非组织活动”,江泽民可能落选…… 其实,除了如上林保华先生所说的那一次,事实上,中共政权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先后在人大和党代会上实行了无记名投票形式之后,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层面的“零反对”只是从五年前的习近平开始的。在他之前的胡锦涛,以及在胡锦涛之前的江泽民、赵紫阳、胡耀邦,以及与他们同时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也好,国家层面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务院的一把手也好,均都在全国党代会和全国人大的选举过程中获得过或多或少的反对或者弃权票。 即使是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份召开的十三大开始实行了无记名投票形式以及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的差额选举,但从那一届及此后的历届党代会的投票过程因为是高度对外保密,所以我们只能从中共对外报道大会选举结果的回避态度,判断出无论是当年的胡耀邦、赵紫阳,还是日后的江泽民和胡锦涛,都不是像中共十九大及二十大的习近平一样,“全票当选”。 笔者粗略查对了一下,在习近平被宣布“全票当选”十九大代表的二零一七年之前,在中共官方媒体中出现的“全票当选”字样,是十八大召开之前在报道中央领导人当选十八大代表的相关新闻中,说的是二零一二年六月份,中央直属机关票选十八大代表,在中直机关选出的一百零八名代表中,令计划全票当选。 另外,在当时的那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胡锦涛和周永康分别在江苏和新疆“全票当选”十八大代表、而相关报道中的温家宝在天津当选、李长春在四川当选、习近平在上海当选以及李克强在山东当选的新闻内容中,均未强调得票情况,仅用“当选”二字说明之。 众所周知,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是中共政权治下的中国大陆的政治“小阳春”时代。但就在一九八九年“六四”镇压导致了江泽民主导的对全党全国的政治大清查之后,无论是中共党代会的代表还是全国人大的代表及全国政协的委员们,在行使他们的投票和选举权时,政治顾忌也比三十年多年后的今天小得多。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乔石以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身份被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出任该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当日参加投票的代表数为二千九百二十一名,有效票为二千九百十一八票,乔石得票数为二千八百五十票,距满票差六十八票。次日下午,在投票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时,唯一候选人李鹏得反对票和弃权票共计三百三十张。另外,投票反对李铁映出任国务委员的人数达七百二十二人,加上弃权票达八百五十九张。 当时这一事件经过被在现场采访的香港媒体报道之后,此前八九“六四”镇压亡命海外,长期从事中国大陆宪政改革研究的严家其先生曾非常乐观地认为:八届人大选举过程中李鹏大量丢失选票的事实已经证明,“在现有体制下,全国人大有可能在一夜之间从中共的‘橡皮图章’成为真正的‘议会’”。 严家其先生当时认为:为了使全国人大真正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符合现行宪法的前提下可以作以下几个步骤的改革: 第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功能……。 第二步,改革提名制度。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院长由全国人大选举生产,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任命,但宪法未规定具体制度。每一次全国人大都有权来决定这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在八届人大上,国家最高领导人“实行等额选举”,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七人,就是这次人大自己决定的办法。以后的全国人大当然也可以通过新的“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例如,把差额选举范围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到“副委员长”、“国家副主席”等。提名程序也可以公开化、制度化,如规定若干名全国人大代表可联合提出国家领导人的候选人。 严家其先生的设想还有第三步、第四步。而当时从乔石接掌全国人大之后的某些作为来看,严家其先生设想的第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功能”,似乎同乔石不谋而合。而严先生设想的第二步中的关键内容,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一项,当时已经在基层开始试点,甚至已经在乔石的家乡浙江省人大选举中得到落实。 自三十年前的一九九三年一月之后,中国大陆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接连过出现数次由省人大代表以票决方式否定中央组织部“建议”人选的“失控”现象,始作俑者便是乔石家乡浙江省的人大代表们。 一九九三年一月中旬,中共浙江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杭州开幕。在此之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已经按照惯例派出数名官员前往坐镇,自然也带去了由中组部排定,并由中央政治局同意的一份省人大、省政府及省政协“‘建议’候选人名单”。同样按照惯例,这份名单同中共中央组织部提供给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的省级领导换届名单一样,是早在一九九二年决定中共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组成人选时就已经钦定好的。所以,当时给浙江省的名单上确定的正省长候选人葛洪升自然是中共十四届中央委员。 按照当时中共中央钦定的浙江省政府换届“候选人名单”,正省长是等额选举,即只提出一名候选人,而副省长则是差额选举,即候选人比应选出副省长人数多两名。但在正式选举开始后,突然有十名代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候选人名额一般应多于应选人名额。所以,应该增加正省长的候选人名额。接着,这十名代表即将副省长候选人中的万学远推出作省长候选人。 据介绍,这位万学远本是上海的青年团干部出身,一九八八年被任命为上海市政府秘书长,本来也是中组部准备重用的干部人选之一。但是,由于本人能力实在有限,所以自他当了上海市政府秘书长后,虽然已经先后有四个副市长因调任或因病免职,可官运仍然还没有轮到他头上。一九九二年八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突然通知万氏出任浙江省副省长,他立刻明白这实际上是让他去充当中共标榜“社会主义民主”的替死鬼。 原来,当时的中共中央组织部每次安排省级领导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前,都要玩这样一套把戏,即把一两名本来无意提拔的干部突然提升,然后把他们安排进差额选举的副省级候选人名单中,为中组部希望当选的其他人垫底。 万学远既然心里明白这套把戏,所以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乖乖地接受了调令,到了浙江后,根本就没有正式上任,只是静等着省人大召开大会时让人大代表们把他当猴耍。而当时的浙江省人大代表们为了发泄对中共高层历来对地方人事安排,从来不尊重地方人大的强烈不满,所以很可能是明明知道中共高层本来连万学远当选副省长都不情愿,所以就故意投他当正省长的票。选票统计下来后,万学远得票数竟比葛洪升高出近三分之一。 据报道,选举结果统计出来后,中共浙江省委一时傻眼,紧急电告中共高层,得到中南海的认可之后,才下令将选举结果向已经等得心焦的全体代表公布。结果,代表们热烈的掌声把万学远吓得喏喏连声,不知该做何反应是好。 这是中共政权自一九四九年建政之后,第一次发生由中央“建议”的省长候选人落选,同时由人大代表自发动议提名的候选人当选事件。在当时的中共政坛引起很大的震动。详细的经过及后续的故事,留待本专栏的下篇文章继续。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除了习近平依然是被“零反对“,新一届全国人大的选举结果是反对票和弃权票再创新低。那么代表们在”无记名投票“过程中到底是不愿意投,还是不敢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呢? 从中共官方媒体曾经的相关报道内容中也许能读出一部分答案。 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进入“选举”程序之后,习近平不出预料地被宣布“全票当选”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另外,人大委员长赵乐际和国家副主席韩正也都都是“全票当选”。“全票当选”的还有除李鸿忠之外的全部副委员长,而被外界媒体评论为“面子上十分过不去”的李鸿忠也不过只是得了一张弃权票和一张反对票。 从网上找到了一个“从十届人大开始到现在,几个主要职位的投票反对率”的帖子。这个十届人大是二十年前的二零零三年三月召开的,是胡锦涛和温家宝以及吴邦国的第一个任期的开始。 这个贴子里的“投票反对率”指的是反对票加弃权票的数目。引用之前先感谢这位有心的作者的辛劳。 国家主席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习近平0;十三届(2018) 习近平0;十二届(2013) 习近平4;十一届(2008) 胡锦涛8;十届(2003) 胡锦涛7。 第二,国家副主席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韩正0;十三届(2018) 王岐山1;十二届(2013) 李源潮117;十一届(2008) 习近平45;十届(2003) 曾庆红367。 第三,国务院总理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待定;十三届(2018) 李克强2;十二届(2013) 李克强9;十一届(2008) 温家宝33;十届(2003) 温家宝19。 第四,人大委员长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赵乐际0;十三届(2018) 栗战书0;十二届(2013) 张德江9;十一届(2008) 吴邦国18;十届(2003) 吴邦国 缺数据。 从以上数据的对比中不难看出,随着习近平统治的持续,全国人大选举中的反对票甚至弃权票都已经被基本清零了。 那么人大代表们到底是不愿意投,还是不敢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呢?过去一些年里的中共官方媒体中的一些相关报道内容可能有助于我们对此进入深入分析。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曾刊发评论称,近几年,全国人大的表决,反对票、弃权票占有一定份额,并呈常态化,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真实写照。 二零一三年的三月十六日,当时的《新京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解读全国人大选举权:反对票、弃权票呈常态化》的文章,文章中说:全国人大投票选举、表决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1966年,全国人代会的投票方式基本是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并用。无记名投票,即在候选人名字后的空格画一个“○”(同意)、“×”(反对)。 在1989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深圳特区立法权时,274票反对,805票弃权。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出现反对票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采用更为民主公正的选举方式——电子表决系统。 1990年,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每位代表的桌上,安装了无记名电子表决器,有三个按键:绿色“赞成”键、红色“反对”键、黄色“弃权”键。 两年后,1992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时,177票反对,644票弃权。 文章中还说:目前,全国人代会上的反对票、弃权票,已常态化。例如:过去十年的“两高”报告,赞成率一直在75%左右。 该文章详细介绍说:电子表决器主要用于表决法律案、预算案、政府工作报告等。但表决决定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副主席等人选,仍用纸质投票方式。不过,投票方式有所改变。2005年之前,填写等额选举票,如赞成候选人,不需要动笔;如果反对或弃权,则要做标记。对此,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提出了《关于改进选举和表决方式的议案》。 他认为,赞成不用填选票,反对或弃权才动笔,形式上虽是无记名投票,但众目睽睽之下,只要一动笔,就表明了要么是弃权,要么是反对。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有一个附件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另外,二零一零年四月人民网还曾经发表署名文章《给投票表决器加盖子是民主的倒退》,文中批判的对象是当时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驻欧盟使团前团长关呈远牵头发出的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同一会场—-人民大会堂的投票表决器上加盖子的提案。 当时的中共官方媒体曾有详细报道说:当时有“两会”代表反映“人民大会堂的表决器间隙太宽了,你摁哪个键别人都能看得到”。因此而引发出的这个给表决器上“加盖子“的提案虽然只有半页,却有多位委员签名表示赞同。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说,截至他在提案上签名时,已有十多名委员签字。 (附议者都认为)投票表决器上没有盖子的话,参与投票者按红键或绿键时,容易被其他人看到。虽然现在的电子表决并不会记录每个委员投的是什么票,但旁边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况直播表决现场的时候,还有摄像机扫过来……。这样就不利于委员、代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行使权利。而按照提案上的建议,像ATM机的密码键盘一样,在表决器上方加个盖子,手指伸进盖子里投票,别人就看不到了。 当时《环球时报》在报道这则新闻时还引述了部分网友的支持声音,诸如“加个盖子好,代表们投票更需要隐私”;“细节决定成败,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而加个盖子为程序公正提供技术扶持”;“可以试试。不过,现在的表决方式已经有很大进步了,和以前举手表决、鼓掌表决的形式是有本质区别的”,等等。 但是,人民网上观点针锋相对的署名文章《给投票表决器加盖子是民主的倒退》则坚决认为:“要不要给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表面上看确实是一个关系到委员、代表能否更好地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问题,但实质上,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甚至可以说,给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不仅是浪费,更是现代民主代议制的倒退。” 人民网当时刊登的这篇文章最早是刊登在《长江日报》上的,而人民网适时转载,显然是表决对文章观点的支持。文章的作者认为:“表面上看,(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电子表决器没有盖子,委员、代表可能会因为‘碍于情面’,或者因为‘思想顾虑’,投下违心的票。加上一个盖子,似乎可以更真实地表达委员、代表们真实的意思,可以提高代议制的质量。实际上,这是一种假象。委员、代表们是为选民负责,不是为政府领导负责,不是为坐在自己旁边的委员、代表们负责。一个‘碍于情面’、‘思想顾虑’而投出违心票的委员、代表,就不是一个诚实、勇敢、负责、称职的代表,就辜负了选民的期望。” 文章中还说道:“众所周知,现代民主代议制的两大基石,一是选民无记名投票,目的是为了让普通选民更自由地表达真实意见;二是公开的民意代表记名投票表决,目的之一是让选民更好地监督民意代表履行职责,目的之二是为了避免有可能出现的电子表决系统故障和作弊。政治文明发达的国家,无论国家大小、人口多少、文化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民意机构的表决实行公开、透明的记名投票表决。……现在,我国的政协、人大都是无记名投票,选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民意代表投的是什么票,实际上是个遗憾。” 这篇文章的最后说:提高我国政协、人大代议的质量,根本的措施就是要通过建章立制,真正实现委员、代表对自己的选民负责,而不是创造条件让委员、代表更好地无记名投票。因此,为人民大会堂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的议案,可以休矣。“ 在当时,也就是习近平上台之前的2010年的大的政治氛围下,如上人民网文章作者的观点虽然略显“前卫”,但毕竟可以公开发表。 回顾过去,在中共当局人大体系的选举规程中的这个“电子表决”系统启用于一九九零年。在此之前的一九七九年选举法重新制定时,首次正式肯定了“无记名投票原则”,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至于表决,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用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的话说:“在无记名电子表决系统安全、高效运作的同时,纸质的无记名投票方式仍在使用。” 因为选举是要有“候选人”名单的,自然需要纸质投票方式。而因为所用人大代表在领到选票之后的填写过程都是在每个代表都并肩而座的环境下进行,与使用那个没有盖子的表决器的道理一样,互相都能看到,更何况头顶上的“电眼”。所以,习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国人大才制定章程,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但是,不要说如今习近平主导的与毛泽东文革时期已经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政治高压之下,即使是在习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这个所谓的“秘密写票处”的存在就已经是政治笑柄了。 “秘密写票处”应运而生之后,当时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蒋洪曾曾经说过,当委员这么多年没看见有人去秘密写票处写票。他说:“你想想看,精神正常的人会到那去秘密写票吗?上海的那个秘密写票处就在主席台的两侧,北京的秘密写票处稍微隐蔽一点,在座位最后的房间里。我当了这么多年委员也没有看见有人去秘密写票处写。” 当时也有地方官媒斗胆发文质疑说:“因为法律规定,所以必须有(秘密投票处)这么个地方,但是这个地方到底能不能用上,法律没规定,也没有人落实。 “人民大会堂的秘密写票处在会场最后一排的小房间里,如果你要去秘密写票,就要从座位上出来,一整排的人都要起身避让。换句话说,可能在座位上写,还没什么人注意,若要秘密写票,反而会非常怪异。明摆着,谁一旦去‘秘密写票处’,就不秘密了。 蒋洪曾委员对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在一次会议上宣读投票规则时,有一个代表委员提出应该秘密写票,要不然写什么票都会被人家看见。后来大会就觉得要考虑这个事情,经过讨论后,就把秘密写票列为规则。后来的结果是,只有这一个提议的人,从座位上挤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走到秘密写票处,全场哄堂大笑。 不但是台下的代表席设有秘密写票处,中共官媒也曾有文章报道说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的主席台后侧也“依法”设有“秘密写票处”。但是,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压之下,绝对是无法想象大会主席台上陪习近平而座的文武百官中的任何一个会胆敢离开坐席进入“秘密写票处”。因为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是党中央的“建议名单”,所以你前往秘密写票处的行动本身就证明了你是要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