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深圳市鹽田看守所

中國當局不允許律師會見被捕港人

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目前12名港人已全部聘任大陸律師。但卻傳出有部分律師受到官方施壓要其退出案件以及嘗試會見當事人卻被官方拒絕。 據香港電台報導,四川律師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9月9日,取得公證書的盧思位再次前往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但卻被告知當事人已經委任了兩名代理律師,因此不會安排他的會面要求。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局沒有向盧思位出示當事人與律師之間必須簽訂的《委託協議》,因此盧對官方指出的當事人已經委託兩位律師的說法要求核實,但卻不獲回應。盧思位之後到鹽田區公安局法制科投訴,卻被官方「踢皮球」,對此盧思位對案件不樂觀,慨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大陸近年大部份的政治案件,當事人要被迫接受官方委派的律師,答應認罪以換取輕判。盧思位稱,官派律師往往不透露案件訊息,例如案件偵查是否合法、有沒有逼迫的情況,「能不能真正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這是很值得懷疑的」。 另一名律師任全牛則兩度接到河南鄭州中原區的司法局的電話,讓他不要代理案件。任全牛對蘋果日報表示:「表面上是為我好,讓我再三再三考慮,認真認真考慮,萬分注意說一堆,說得挺恐怖的,好像說我要是代理的話,讓你感覺太危險了,簡直是生命都不保障一樣,反正說得就很恐怖」。任全牛稱,他沒有答應司法局的要求,並指取得公證去仍想到深圳看守所嘗試會見,「但能不能出去,當地會採取甚麼手段,我現在還不好說」。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接受查詢時表示,被告人委託律師突然被告知當事人已另外委託律師的情況屢見不鮮,當事人難以與外界溝通,隨時被迫另找指定律師,過去他跟進的被捕維權律師案件都經常出現相同狀況。  何又指,官方指定律師一般與政權關係良好,甚至受控制,以防當事人與自己委託的律師溝通後所傳出外界的訊息有不利情況。何認為特區政府應至少派人前往探訪被拘留港人,但他無奈指過去都有就其他案件與入境處交涉,香港當局一般拒絕跟進。他亦指,據其經驗,今次案件不涉及國家安全,未必會秘密審訊,但有可能突然上庭,「好短時間通知(家屬)」,令當事人的律師及家人在審訊公開情況下都難以及時出席。

大陸律師:偷渡港青或被控組織偷渡 判終身監禁

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日前一名受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表示,他近日前往看守所會見均遭到阻饒,警方還透露當事人可能被控「組織偷渡」,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綜合媒體報導,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 盧思位表示,與其交涉的警官透露,其當事人或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刑期比拘留通知書所寫的「偷越國邊境罪」嚴重。 據大陸法律,偷渡一般的刑期是一年以下,但若作為「蛇頭」、組織他人偷渡被定罪,刑期將是2年至7年不等。而若是偷渡集團主謀,或在檢查時以暴力反抗,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據了解,其他被關押的港人家屬皆有委託大陸律師,但都被看守所以同一理由拒絕安排會面。 而盧思位日前接受香港傳媒訪問後遭到大陸網民謾罵他是「曱甴」(多指蟑螂)、「蛇鼠一窩」。 對於自己遭到五毛圍攻,盧思位9月6日向香港《蘋果日報》表示,他沒想到自己會被五毛圍攻,因為一直認為案件很單純;同時慨嘆自己想反駁都反駁不了,因微博會進行審查,「他們可以隨便辱罵我,我要回復卻發不出去,真是沒辦法,說起都是一把淚!」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罵人,可能警察就會說他們是尋釁滋事,因為這是沒有證據的(在罵人騙子)」,他慨嘆地說,「這就是中國的現狀」。 報導說,盧思位6日下午在微博發帖說,自己為一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罪的香港居民辯護,到看守所會見無果,認為那些辱罵他是「陰溝里的老鼠」的網民很可憐,也很可悲。 維權律師任全牛回應他的帖文道:「本來許多人還不知道,他們這樣的方式也算是變著法子告訴國人這個案子很受關注的。」 報導說,盧思位從深圳返四川後,被司法部門要求他就本案備案,「說白了,他們(當局)覺得這個案子重大敏感」。 中國廣東海警8月23日在香港東南方海域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港媒當時報導,船上有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計劃逃往台灣的香港青年。 這些青年被捕後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按照一般情況,從刑事拘留至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最長期限為37天;若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應該在接到通知後放人。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