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煽動刊物

23條立法後 入港疑攜煽動刊物無合理辯解將遭調查

香港《基本法》23條已經通過生效,入境香港的旅客若被海關發現攜帶具煽動意圖的可疑刊物,而又沒有合理辯解時,香港海關關長何珮珊說,此種情形將被海關轉交予警方進一步調查。 中央社報導,香港海關關長何珮珊在香港有線電視4月6日播出的訪問中表示,針對香港基本法23條而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應修訂了「香港海關條例」,讓前線人員利用法例賦予的執法權力,防範及制止相關罪行。 她稱,為了防範及堵截會危害國安的物品流入香港,海關會更新內部指引及提供培訓。 被問到若旅客攜帶舊的《蘋果日報》報紙入境,海關會如何處理,何珮珊稱,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需全面考慮所有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及其目的。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任何人沒有合理辯解而擁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便屬違法。 她表示,海關前線人員檢查入境旅客及其行李時,若發現可疑刊物,且合理懷疑該刊物具有煽動意圖,而該旅客又沒有合理辯解時,海關會將個案轉交予警方進一步調查。 對於會否制定「軟對抗」的物品清單或「禁書」清單,何珮珊稱,「軟對抗」沒有特定的定義或範圍,需依靠內部培訓。海關會透過定期內部培訓,提醒前線人員有可能宣揚危害國安意識的手法及管道。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有關具煽動意圖作為的罪行,包括輸入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可被判囚7年,若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可被判囚10年。煽動意圖包括意圖引起中國公民及香港居民對中國大陸國家機構,或香港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等。 在23條立法前,去年3月就有港男因代收從英國郵寄到香港的18本《羊村》繪本,在法庭承認輸入煽動刊物罪,被判囚4個月。該案是港區國安法2020年中生效後,香港律政司首次以「刑事罪行條例」中的「輸入煽動刊物罪」提訴。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2020至2021年出版了《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兒童繪本,被指涉及「反送中」運動等。其後法庭裁定工會5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立場新聞案 港府援引百年案例 稱毋須證明被告具煽動意圖

香港網媒立場新聞及前高層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一案,6月26日開始結案陳詞。控方結案陳詞援引100年前的案例,聲稱毋須證明被告具煽動意圖,立場新聞的煽動性「沒有其他媒介可比」。 綜合媒體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時任總編輯鍾沛權、時任代總編輯林紹桐,被控2020年7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串謀其他人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等意圖。 控方指控的煽動刊物涉及部落格文章、人物專訪及報導等17篇文章,以及涉及民主派初選案、12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相關執法行動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攻擊中央和政權等6大範疇。 全案2022年10月31日起審訊迄今近8個月,6月26日起開始由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 控方代表律師引述2個超過100年的案例,包括1868年的愛爾蘭案例,以及1909年的印度案例,提及傳媒是最有效的媒介,使煽動意念「猶如毒藥般擴散」,稱政府有責任儘早辨別出煽動刊物以保護社會。 翻查資料,愛爾蘭2009年已廢除煽動罪,而印度最高法院去年5月下令凍結相關法例,直至政府完成相關檢討。 控方還援引1952年《大公報》被控煽動刊物案例,反過來證明控方毋須證明發布者的意圖,僅需證明其知悉自己正在發布煽動刊物便可。 不過,法官回應表示,在早前的另一宗涉及煽動罪的案件中,他已裁定控方須就犯案者的煽動意圖舉證。 控方又稱,媒體有能力影響甚至塑造公眾輿論,形容現今社會「沒有媒介比像立場新聞般的網媒有效」,重申法庭需要平衡新聞自由及國家維護國安的權利,基於案發時香港特殊的政治環境,法庭有正當理由限制媒體。

港警疑以涉持「煽動刊物羊村繪本」拘捕兩男

港警3月13日疑以涉嫌持有「羊村」繪本拘捕兩男。學者指,羊村繪本被法庭定性為「煽動刊物」後,加上國安熱線鼓吹的舉報文化,使港人面對的法律風險較以往高。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港警國安處與海關人員13日在九龍及港島區聯合執法,以涉嫌持有煽動刊物拘捕兩名分別為38歲及50歲男子。港媒《東方日報》、《星島日報》和「香港01」分別引述消息指,涉案刊物為羊村繪本。 港警拒絕進一步確認刊物內容和數目,以及是否收到舉報,僅稱這些刊物可以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北京中央、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制度,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恿他人不守法。 對於是否會有更多人被捕,以及持有羊村繪本是否觸犯法例,港警未正面交代,但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昔稱持有繪本「看不到違法成分」 2021年7月,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就「羊村案」執法時稱,若市民僅持有該繪本,「看不到有違法的成分」,但仍呼籲書店、機構、家長儘快丟棄或停發該繪本。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律學院訪問研究員黎恩灝表示,羊村繪本為此次涉案刊物如果屬實,表示警方昔日的說法不能作準了,因當時法庭仍未就羊村案作出裁決,而當時警方只是拘捕5位涉案人士。 他說,據香港現有法例,以及羊村繪本2022年中被法庭定性為「煽動刊物」,而羊村案被告仍就定罪等候上訴,相信警方「有足夠依據去拘捕有關人士」,持有羊村繪本而沒有一個合「法」辯解,將有很大機會面對法律訴訟。 舉報文化添法律風險 黎恩灝形容,目前港人在處理、收藏刊物和書籍上面對的法律風險較以往高。 黎恩灝說,今次的行動是基於國安處主動調查,抑或有人舉報,其實還沒有足夠資料。但在客觀環境上,警方稱已收到逾40萬個國安舉報,此氛圍的確會使港人三思如何處理所擁有的刊物。 羊村繪本由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內容為以寓言為藍本的兒童繪本,提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12港人案」及醫護罷工等。羊村繪本遭港警和港府官員多次指稱「合理化」暴力事件,以散播謠言和不實文宣「洗腦」,荼毒兒童思想。  該會5名前成員2021年7月被捕,2022年9月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被判監禁19個月,因該5人已還押逾1年,故判刑後1個月便刑滿出獄。但其中兩名被告不服定罪上訴,包括:該會主席黎雯齡及司庫陳源森,惟至今仍未有上訴結果。 羊村案備受歐美國家高度關注,批評嚴重削弱香港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出版自由,惟港府堅持強烈反對。  去年9月羊村案被告被定罪後,由海外香港教育工作者組織的「羊村2.0」,於網上免費分享羊村繪本系列6冊檔案,並提供售書平台,惟該網站疑似多次遭到黑客入侵和偽造網站攻擊,更有電子書平台疑受港府施壓而將繪本全數下架。該組織曾批評這些打壓「均顯示政府為封鎖真相無所不用其極,誓要全面封殺繪本內容」,呼籲港人儘力下載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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