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判刑
台灣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遭判刑,不少網友揚言抵制其妻子孟耿如演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2」。對於是否會刪除孟耿如戲分,製作方台灣公視說,該劇在後制階段,會審慎面對各方意見。 藝人孟耿如和黃子佼日前被媒體目擊一家快樂出遊,掀起批評聲浪,黃子佼身陷醜聞,孟耿如日前於個人社群強調黃子佼不會復出,自己也會關閉所有社群,將不再公開發表任何訊息,誠心沉潛反省,並專註於守護女兒的教育與成長。 孟耿如的聲明依然無法止住網友怒火,有網友揚言抵制孟耿如演出的戲劇「我們與惡的距離2」,讓該劇還沒上檔就遇到諸多挑戰,對此制播單位公視緊急回應。 公視表示,「我們與惡的距離2」因劇中演員引發社會關注,「我們理解各方的意見與疑慮。這部作品由眾多優秀的創作者、幕前幕後團隊成員共同努力完成,每一位工作人員的付出都值得被肯定與尊重。」 對於是否會刪除孟耿如的戲分,公視回應,「本劇是多方合制的作品,目前本劇尚在後制階段,公視會持續審慎面對各方意見,並與合資夥伴共同討論後續」。
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在陸被拘捕近兩年,但家屬一直不明其被捕原因、因何入罪。直到3月17日中國大陸國台辦指稱,富察案已在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卻未提及量刑,只稱等待判決結果。 八旗文化18日透過社群頁面發出聲明表示,對於富察最近被判刑消息,出版社全體人員趕到憤怒與不安,不理解富察僅是一個出版人,為何會被扣上「煽動分裂國家罪」,也看不到過去2年有任何調查、偵訊或起訴等相關公開訊息。 八旗文化聲明提到,由於查不到判決書,不知道富察究竟為何被入罪,也不知道刑期,更不確定服完刑期能不能回家。出版社會持續穩定運作,等富察回家;富察事件相關消息也以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對外公開訊息為主。 中共國台辦17日下午透過書面表示,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富察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卻未提及刑度等判決結果。 陸委會17日透過書面回應,國台辦聲稱「公開審判」,其實是完全保密,案例也被中共拿來當作宣傳樣板,未審先判,所謂「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完全是謊言。 陸委會表示,富察對於台灣的文化出版事業貢獻卓著,中共關押富察的根本目的是箝制台灣出版界、學術界和文化界,試圖造成寒蟬效應,富察事件顯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也再次印證台灣民眾赴陸要有風險意識。 公開信息現實,富察是滿族,原名李延賀,其對外自稱「富察」或「富察延賀」。曾是上海文藝出版社副社長。 富察在2009年結識台籍妻子後,依親移居台灣。據報,八旗文化出版社出版的書籍凡涉及中國議題,幾乎與中共官方宣傳的意識形態相左,2019年曾出版《紅色滲透》揭露中共滲透手法。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元朗「721」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前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此前被法庭裁定參與暴動罪成,27日被法官判囚3年1個月。 2019年7月21日,香港元朗港鐵站發生襲擊事件。當時香港媒體拍攝到大批穿白衣的人在港鐵站內,無差別以木棍等物件襲擊穿黑衣的市民,穿黑衣的市民大多是稍早前參加完港島區的遊行。 白衣人先作出襲擊,之後雙方發生衝突。當時港媒拍攝到,趕到現場的林卓廷被打到血流披面。 去年法官裁定林卓廷及另外6名不是穿白衣的市民參與暴動罪成,法官2月27日判林卓廷入獄37個月,其餘6人入獄25個月至31個月不等。 林卓廷此前在泛民初選案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判囚6年9個月。法官27日表示,林卓廷3年1個月的刑期中,有3個月可與初選案的刑期同期執行。
德國一對夫婦因為求女心切,謀殺了一對烏克蘭難民母女,並將其新生女嬰據為己有,德國法院在10日判處這對德國夫婦終生監禁。法院發言人表示,西南部城市曼罕(Mannheim)的法官指出,由於兩人罪行重大,服刑15年後提早獲釋的可能性不大。 據法新社報導,德國媒體稱這對德國夫婦為馬可(Marco O.)和伊娜(Ina),分別為43歲和45歲,兩人因謀殺2名烏克蘭難民而在犯案一周後,於去年3月被捕。 德國檢方指出,這對夫婦因「求女心切」而犯下此案。 早在2023年3月,這對德國夫婦便開始籌劃綁架幼童當成自己的小孩。據說德國太太伊娜加入一個支持俄羅斯侵略下逃亡的烏克蘭難民的Telegram群組。 這對德國夫婦在群組聊天室中認識了一名27歲的烏克蘭孕婦瑪格麗塔(Margarita R.)即將生產,並且需要翻譯上的協助。 這對夫婦在瑪格麗塔產下女嬰米亞(Mia)後不久,便邀請瑪格麗塔帶著米亞和她51歲的母親瑪麗娜(Maryna S.)共進晚餐。 德國檢方表示,這對夫婦在晚餐中偷偷加入鎮定劑。當較年長的瑪麗娜感到身體不適時,這對夫婦表示願意開車載她就醫,然後再送瑪格麗塔和女嬰回家。 檢方說,馬可先將瑪麗娜載到一處湖畔後,將她毆打致死,並將屍體投入湖中。 這對夫婦告訴瑪格麗塔,她的母親因心臟病發作正在醫院。不過,兩人並未送瑪格麗塔和她的女兒去醫院,而是將她們載到霍肯海姆(Hockenheim)附近的萊茵河畔。 檢方表示,因藥效發作而精神恍惚的瑪格麗塔遭馬可朝頭部重擊「至少3拳」後死亡。接著這對夫婦放火焚燒瑪格麗塔的屍體,然後載著當時才5周大的女嬰回家。警方查獲此案時,女嬰安然無恙。 德國「畫報」(Bild)報導,女嬰後來被送到烏克蘭由阿姨和姨丈接手照顧,現在已經滿周歲了。
港媒13日報導,再有中國大陸學生因為用假學歷報考香港大專院校而遭起訴,這已是近幾個月來已知的第3起。 報導稱,最新被起訴的中國大陸女生叫李思萱,28歲,被控於2021年底至2024年中期間,向港大職員訛稱自己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從而不誠實地取得港大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 她被控持有虛假文書及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3項罪名,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出庭,獲准以港幣20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2月14日再訊。 去年底,先後有兩名中國大陸學生同樣以假學歷報讀本地大專院校而被起訴,其中一名23歲男生被判囚3個月,另一名24歲女生被判囚17周,扣除被扣押時間,判刑後即時遣送大陸。
大陸一名23歲的學生今年透過網上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的「運動教育及管理社會科學碩士」課程,其雅思(IELTS)成績單被發現造假。校方懷疑其提交假學歷報告,於是報警。11月4日,這名學生被裁定「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大埔警區於今年8月接獲香港教育大學報案,指今年4月收到一名張姓大陸居民的網上入學申請。他本身的學歷為學士水平,希望入讀健康與體育學系「運動教育及管理社會科學碩士」課程。張男於5月通過網上面試後,獲得有條件取錄,當中包括一項有關英文語文水平IELTS的要求。 7月初,被告於教育大學課程申請網頁上,上載一張有關自己的IELTS的公開考試成績報告單。7月中,教大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成績報告單上的分數後,發現與被告真實考取到成績不符合。被告真實成績與獲取錄的要求相差一分。校方懷疑有人提交假學歷報告,於是報警處理。 警方接手調查,相信該張被上載至網上的成績單,曾被人用修圖軟體修改過,在搜集證據後,於8月中拘捕疑犯。經徵詢律政司後,警方其後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起訴該名申請者。案件於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之後被告人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並被法庭被判處監禁3個月。
香港立場新聞前總編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林紹桐今年8月被法院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9月26日,法院宣判鍾沛權被判刑21個月;林紹桐則因法官考慮到其病情,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不需監禁。 綜合明報等港媒報導,代表辯方的資深律師余若薇26日在法庭上表示,林紹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自今年7月起病情惡化,目前腎功能少於3成,擔心他若被監禁可能會延誤治療,有生命危險。 余若薇又指,立場新聞絕大部分文章非煽動文章,強調在時代變遷下,媒體有責任報導相關事件;並指希望法庭的量刑不超過2人已還押的日子,讓兩人即時可以獲釋,是辯方陳情的唯一目的。 鍾沛權、林紹桐先前已分別還押349天及313天。 法官郭偉健宣讀判詞時表示,2名被告是新聞工作者,只是報導社會實況及公眾人物的意見,是社會所需一環,並不是政治宣傳,也非報導單一意見,而是如實及持平地刊登多方意見,故這宗案件的量刑應與以往的煽動案有別。 法官又引述辯方指出,2名被告只是在新聞工作期間誤墮法網,不是蓄意煽動;但法官不同意辯方指被告誤墮法網、非蓄意煽動,重點是「發布者的意圖」;又指立場新聞曾發布很多新聞報導,但不代表不具煽動意圖,並說立場新聞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 法官表示,被告並非執行真正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認為判處監禁為唯一合適刑罰。 就鍾沛權的判刑,法官以監禁23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2個月,最終判他監禁21個月。按一般情況,扣除鍾先前已被還押的天數,即需再服刑約10個月。 就林紹桐的判刑,法官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因其病情減刑3個月,法官考慮到其身體狀況,以及扣除林此前已被還押的日子,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即林可即時獲釋,不需入獄。 另判處立場母公司罰款港幣5000元。 今年8月29日法官裁定,已經停止運營的立場新聞母公司、鍾沛權及林紹桐「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指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等。而鍾、林二人「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為發布平台,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等,「至少罔顧煽動後果」。 立場新聞也是香港1997年主權轉移以來,首家被法庭判煽動罪成立的媒體機構。 鍾沛權現年55歲,妻子因另一宗案件正被還押,兩人沒有子女。鍾沛權於1995至2011年在明報及香港經濟日報工作,至2011年底離開明報,其後任職網媒主場新聞及立場新聞。 林紹桐現年36歲,與妻子育有一女,曾在主場新聞及立場新聞工作,鍾沛權辭任立場新聞總編輯後,由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
香港一名男子「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習近平及李家超下台」等字句製作影片並上傳到社交平台進行宣傳,被當局依基本法23條控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20日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入獄14個月。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被告58歲,無業,被控於3至6月在4個社交平台發布具煽動性的圖片或影片,以及239段貼文訊息等。 據報導,法官在庭上表示,相關貼文主張推翻北京中央政權、香港特區政府,明顯是挑戰國家主權,當中也有詆毀及咒罵北京領導人、香港行政長官及執法部門,目的是挑起他人的離叛和蔑視。 報導指出,被告此前也曾犯下同類罪行,刑滿出獄後再犯,因此遭法官加重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