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民主派初選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 黃之鋒等29人認罪

香港民主派兩年前發起的初選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件前日在法院再次進行聆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報道限制,並由首次提訊日當天生效。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耀廷在內29名被告認罪。 綜合港媒報導,47名泛民人士因涉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認罪的29人,已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另外18人不認罪,案件也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他們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前記者何桂藍及吳政亨等。 2020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由選民參與投票,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泛民代表,並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數一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政權罪。 當局其後起訴被捕的47人,罪名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據報導,高等法院最快明年中才會審訊這起案件,預期各被告還會被扣押。

辦初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港47民主派再出庭受審

因去年參與或組織民主派「35+」初選而遭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民主派人士,5月31日下午再度出庭受審,還柙中的眾被告一早便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候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瑞典駐港總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等均到庭旁聽。 綜合媒體報導,法院外一如既往有許多警員戒備,而支持民眾也照樣到法院外排隊,等候進入法院旁聽,估計有一百多名市民等候,他們亮起手機燈為被告們打氣。 據悉,控方會要求將案件延後至7月8日再審,以便律政司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這意味著刑期應該比區域法院判刑上限的7年監禁高。 這宗案件今年3月初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馬拉松式開審,一度聆訊至深宵,歷時整整四天。據悉,法官31日不會處理保釋事宜,而有9名被告將在6月1日及6月2日分兩天申請保釋。 從隔離倉轉到球場 林卓廷已感「海闊天空」 大學客座副教授吳明德30日在民主黨林卓廷的YouTube頻道,讀出林卓廷3月19日的獄中信。對於好友和支持者們堅持旁聽送車,林卓廷表示無言的感謝,又形容來信和到場聲援的巿民的「每字每句每點手機燈光」,都是對他的無限鼓勵,「感激在孤單的路有你的遙遠相隨,讓我們保持盼望,不再孤寂」。 他又指,陳日君樞機曾前往探望,早前他在單人隔離倉時,兩人只能隔著厚重的大鐵門,在傳飯的小空間握手問好,最近兩人終能並排而坐,讓他「親切地抱抱樞機這位可敬可愛的長者」。 林卓廷在信中表示,陳日君也探望了尹兆堅、毛孟靜和吳敏兒,更經常旁聽8.18案,「這位80多歲的長者,實在太頻撲勞累了,但聽到同案的其他朋友情況還好,我也欣慰。」 林卓廷在信中說,自己離開隔離倉兩天,目前在另一倉房生活,日間可與囚友在球場做運動,形容「能夠在原本的鐵籠,轉到球場,已經感覺海闊天空」。 還有36人被還押 至少13人離任區議員 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案件,經過多次保釋聆訊後,至今僅有11人暫獲自由。被還押的36人至少有13人辭去或喪失區議員資格,獲准保釋的東區區議員鄭達鴻亦自行辭去區議員職務。初選案也讓部份政黨出現「退黨」潮,至今有8人已退出原有政黨,更有人宣布退出政壇。 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5月2日宣布辭去人民力量主席一職,並退出人民力量,宣布不再參與選舉,也不會參與任何遊行、集會和示威。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5月20日宣布結束其「新西團隊」,表示之後不再參政。

香港民主派2020初選:大搜捕備忘

2020年6月13日,「民主派 35+公民投票」(初選)接受有意參選人報名。 2020年6月24日,公布有效參選人名單。 2020年6月25日,各區宣傳,舉行論壇。 2020年7月1日,《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 2020年7月11日和12日,五區及超區公民投票日。 2020年7月13日,公布投票結果。 2021年1月6日清晨,55名曾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突然被香港警方高調拘捕,其中黃之鋒、譚得志、胡志偉三人,是在獄中再次被捕,全部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全部52人獲准保釋,3月1日再到指定警署報到。 2021年2月28日,52人被警方要求下,下午「提前到警署報到」,其中44人並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不準保釋。其餘8人,包括:關尚義、李芝融、安德里、鄺俊宇、劉凱文、李國麟、袁偉傑、涂謹申,未被起訴,獲准繼續保釋,並須於5月4日星期二,再次到警署報到。連同仍然在獄中的三人,共47人被檢控。 筆者認為,獲准繼續保釋,尚未被起訴的八人,未必會「冇事」,警方極有可能仍未放棄,繼續努力搜證,八人跟47人同樣被檢控,同樣失去自由,相信也不會是太久遠的事!  55人(47+8)資料如下: 被捕者….近況….年齡性別….  角色……….議會經驗………………….政治聯繫與經驗 戴耀廷….在囚….56男……….初選發起人….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區諾軒….在囚….33男……….初選發起人….立法會……………………民主黨 鍾錦麟….在囚….32男……….初選發起人….西貢區議會主席…………….民主動力副召集人 趙家賢….在囚….35男……….初選發起人….東區區議會副主席…………..民主黨、民主動力召集人 關尚義….保釋….79男……….初選發起人….冇……………………….民主動力司庫 吳政亨….在囚….42男……….初選發起人….冇……………………….初選三不投發起人 袁嘉蔚….在囚….27男……….香港島初選….南區區議會………………..南區萬事屋 梁晃維….在囚….24男……….香港島初選….中西區區議會………………冇 鄭達鴻….在囚….32男……….香港島初選….東區區議會………………..北炮同盟 徐子見….在囚….53男……….香港島初選….東區區議會………………..柴灣起動 楊雪盈….在囚….34男……….香港島初選….灣仔區議會主席…………….灣仔好日誌、灣仔起步主席 彭卓棋….在囚….26男……….香港島初選….南區區議會………………..南區民生關注組 岑子傑….在囚….33男……….九龍西初選….沙田區議會………………..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 毛孟靜….在囚….64男……….九龍西初選….立法會……………………香港本土 何啟明….在囚….32男……….九龍西初選….深水步區議會……………….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 馮達浚….在囚….25男……….九龍西初選….冇……………………….半島連線召集人 劉偉聰….在囚….53男……….九龍西初選….深水步區議會……………….冇 黃碧雲….在囚….62男……….九龍西初選….立法會……………………民主黨 劉澤鋒….在囚….24男……….九龍西初選….冇……………………….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 安德里….保釋….34男……….九龍西初選….冇……………………….社會工作者 黃之鋒….在囚….24男……….九龍東初選….冇……………………….香港眾志秘書長 譚文豪….在囚….45男……….九龍東初選….立法會……………………冇 李嘉達….在囚….29男……….九龍東初選….觀塘區議會………………..公民自主力量 譚得志….在囚….48男……….九龍東初選….冇……………………….人民力量副主席 胡志偉….在囚….58男……….九龍東初選….立法會……………………民主黨 施德來….在囚….38男……….九龍東初選….黃大仙區議會………………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主席 朱凱迪….在囚….43男……….新界西初選….立法會……………………朱凱迪新西團隊 張可森….在囚….27男……….新界西初選….屯門區議會………………..屯門社區網路 黃子悅….在囚….23男……….新界西初選….冇……………………….學民思潮發言人 伍健偉….在囚….25男……….新界西初選….元朗區議會………………..天水連線 尹兆堅….在囚….51男……….新界西初選….葵青區議會、立法會…………民主黨 郭家麒….在囚….59男……….新界西初選….立法會……………………冇 吳敏兒….在囚….50男……….新界西初選….冇……………………….工黨、職工盟主席 譚凱邦….在囚….40男……….新界西初選….荃灣區議會………………..冇 何桂藍….在囚….30男……….新界東初選….冇……………………….立場新聞記者 劉穎匡….在囚….27男……….新界東初選….冇……………………….沙田社區網路、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 楊岳橋….在囚….39男……….新界東初選….立法會……………………冇 陳志全….在囚….49男……….新界東初選….立法會……………………人民力量 鄒家成….在囚….24男……….新界東初選….冇……………………….「抗爭派」運動發起人 林卓廷….在囚….43男……….新界東初選….北區區議會、立法會…………民主黨 范國威….在囚….54男……….新界東初選….西貢區議會、立法會…………新民主同盟 呂智恆….在囚….38男……….新界東初選….冇……………………….北區連線、社會工作者 梁國雄….在囚….65男……….新界東初選….立法會……………………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 林景楠….在囚….32男……….新界東初選….冇……………………….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 柯耀林….在囚….49男……….新界東初選….西貢區議會………………..冇 李芝融….保釋….40男……….新界東初選….冇……………………….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 鄺俊宇….保釋….38男……….超級區議會….元朗區議會、立法會…………民主黨 岑敖暉….在囚….27男……….超級區議會….荃灣區議會………………..朱凱迪新西團隊 王百羽….在囚….30男……….超級區議會….元朗區議會………………..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 涂謹申….保釋….58男……….超級區議會….油尖旺區議會、立法會……….民主黨 李予信….在囚….27男……….超級區議會….東區區議會………………..北炮同盟 余慧明….在囚….33男……….衛生服務界….冇……………………….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 劉凱文….保釋….35男……….衛生服務界….冇……………………….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 李國麟….保釋….61男……….衛生服務界….立法會……………………專業議政 袁偉傑….保釋….42男……….衛生服務界….冇……………………….仁安醫院護士學校校長 註:關尚義(John J. Clancey),美國公民,自1968 年起在香港工作和生活。吳政亨(Liberal,網名「李伯盧」),曾於網媒撰文和於網路論壇議政。安德里(Alterin Jeffrey Andrews)在香港長大,協助同鄉期間萌生投身社工行列,並獲免除中文要求,成為香港少數印度裔註冊社工。「超級區議會」即是「區議會(第二)界別初選」。「衛生服務界」即是「衛生服務界初選」。  被捕55人為47男8女,年齡介乎23至79歲,其中8男尚未被檢控,5月4日前仍然可以獲准保釋候查。55人的年齡中位數為38歲(施德來、呂智恆、鄺俊宇),平均年齡為40歲(譚凱邦、李芝融)。年齡層分布:23-30歲有16人、32-40歲有17人、42-50歲有9人、51-59歲有8人、60歲以上也有5人。  年齡眾數(Mode)為27歲,有五人(袁嘉蔚、張可森、劉穎匡、岑敖暉、李予信),24歲有四人(梁晃維、劉澤鋒、黃之鋒、鄒家成),32歲也有四人(鍾錦麟、鄭達鴻、何啟明、林景楠)。 議會經驗方面,同時做過區議會和立法會(雙料)的有五人(尹兆堅、林卓廷、范國威、鄺俊宇、涂謹申),只做過立法會的有11人,只做過區議會的有20人,全無議會經驗的也有19人。 政治聯繫與經驗方面,民主黨佔八人,民主動力佔三人,其中一人(趙家賢)同時是民主黨成員,無政治聯繫與經驗者佔七人;佔二人的有:人民力量、北炮同盟、朱凱迪新西團隊、社民連、民協,其餘(見上表)各佔一人。 今次初選大搜捕,被捕的55人中,完全沒有激進分子,普遍政治路線溫和,以「溫和反對派」及「溫和民主派」居多,全部都是「和理非」,部分更是從未參政的政治素人,例如:安德里(Alterin Jeffrey Andrews)、余慧明、吳政亨(Liberal,網名「李伯盧」)、吳敏兒、李芝融、李國麟、林景楠、袁偉傑、劉凱文、劉澤鋒、關尚義(John J. Clancey)等;部分已經在囚超過兩個月,尚未在囚者,相信也未必能夠過到5月4日一關。 筆者估計,初選大搜捕牽涉《港版國安法》複雜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也是《港版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案例,而且被告眾多,政府必定拖慢版,被捕人士仍要在獄中生活一段頗長的時間,希望他們都能夠撐得著,希望香港人不要把他們遺忘,希望支持香港的所有人,也不要把他們遺忘,這正正就是筆者撰本文的目的。香港加油!謝謝! (本文為作者投稿,不代表看傳媒新聞網立場。作者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

面臨國安法制裁 香港「民主動力」宣布解散

在面臨被港區國安法起訴、入獄的壓力下,香港民主派組織「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27日晚發表聲明,宣布即日起停止運作並解散。  香港警察1月6日對泛民人士展開大抓捕,共有55人被捕,他們被控參與、發起及組織去年民主派「35+」初選,並推動「攬炒十步曲」,企圖癱瘓特區政府,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55名被捕人士包括「民主動力」的趙家賢、區議員鍾錦麟、人權律師關尚義。  綜合港媒立場新聞、香港01報導,獲得保釋候查的多名泛民人士,原定4月再赴警署報到,但包括趙家賢等人已收到國安處通知,須提前到28日分別前往不同警署報到。外界猜測他們屆時有可能被落案起訴,立刻拘捕入獄。  趙家賢27日在「民主動力」臉書專頁發表聲明說,因應香港情況最新發展,在新時代政局下,「民主動力」協調等的工作已完成其歷史任務,經召集人提出及執委會委員通過,即日停止運作,並宣布解散。  聲明說,未來他們一定在「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及「一國兩制」框架下,透過不同方式繼續為香港社會服務,奉公守法,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民主動力」成立於2002年,是由多名學者、專業人士及政黨成員組成的民間組織,主要擔任泛民派的選舉協調角色。

香港一六大搜捕的法律爭議

一月六日,在美國發生國會山叛亂事件的同一天,香港也發生「一六大搜捕」,警方出動上千警力,在當天一早就上門拘捕了五十五名組織和所有參加去年7月民主派初選的人士,其中包括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眾多前立法會議員和現任區議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把民主派的活躍分子幾乎一掃而空,震驚香港。有人把它和台灣美麗島事件相提並論:美麗島事件中也把當時的黨外精英逮捕殆盡。在平時,這件事本來應該上國際頭條新聞,可是國會山事件的震驚程度更大得多。此事在國際新聞中只能落到二三線。很可能,這正是中共和港府精心安排的時間節點。現在大部分人都獲得保釋,但他們中的很多人,即將面對「違反國安法」的起訴。 根據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和警方的說法,拘捕他們的原因,是他們參加的民主派初選,是組織者之一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計劃的一部分,而這個「歹毒計劃」企圖癱瘓香港,觸犯國安法第22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具體而言,戴耀廷在2020年4月28日在蘋果日報撰文《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在設想的「攬炒十部曲」中,計劃民主派先在獲得立法會多數(即35+)後,再否決財政預算案,導致特首需要解散議會,再在重選議會中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下台。戴耀廷參加了初選的組織工作,就是為了推動35+。有參選人簽署了《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的「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表明「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在政治上而言,中國這樣做當然是再次「教訓」香港民主派,結合中國想要單方面修改香港選舉程式的傳聞,中國有意把「安全係數」加到最高,徹底封殺民主派「奪權」的希望。在國際政治而言,此舉則趁美國動蕩的政局,在拜登上任前美國無暇實質性還擊之際,在香港盡量放手大幹一場,固化在香港的政治紅線,同時也為以後和拜登政府周旋積聚籌碼。  那麼在法律上,中共所為是否行得通呢?在此,先撇開國安法是否合理,香港法官是否能守住底線之類的爭議,單從條文分析一下。此案的爭議有幾個。  第一,民主派初選不等於「攬炒十步曲」  民主派初選不是「非法」的,也沒有「違反基本法」。在文明社會,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就都是可以做的。建制派經常說「初選是違反基本法」的。其實,這大概只是指在基本法沒有規定「初選」,這隻能說明「初選」的結果沒有法律效力,而不是「非法」,也沒有「違反基本法」和違反香港的任何法律。  戴耀廷雖然提出「攬炒十部曲」,也確實有一些候選人簽署將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聲明,但這不表明,組織初選和參加初選本身,是「攬炒十部曲」的一部分。  在「攬炒十部曲」中,第一步為「政府廣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資格,包括現任議員。民主派由Plan B繼續參選。」其中政府DQ是政府主動做的,民主派派出Plan B參選,無論有沒有這個攬炒十步曲,都是民主派必然會做的。  第二步「策略投票,使民主派成功取得35席或以上」。在尚存選舉制度中,每個派別通過選舉贏得議會控制權,是一種合理合法的目標。同樣,無論有沒有這個「攬炒十步曲」,都是民主派必然會做的。  而早在前幾年,民主派內就一直有初選的實踐,已可視為民主派協調參選的一種恆常機制。  因此,初選不是攬炒計劃的產物,相反,戴耀廷反而是希望藉助初選機制實現自己的計劃。這裡的時序和因果關係必須清晰。 更何況,很多參加初選的民主派人士都不支持攬炒,有不少還明確反對攬炒。不能因為一些主張攬炒的人,加入了初選(參選和組織),就認為所有參加的人,都支持攬炒。這在道理上無疑不成立。  第二,追溯力成疑  戴耀廷發表「攬炒十部曲」(4月)、參選人簽署「抗爭派協議書」(6月)、初選組織和競選絕大部分發生在國安法頒布前。在六場初選論壇,有四場發生在發生在國安法頒布前。初選本身也是剛剛頒布國安法不久就進行(7月11-12日)。  很多人在國安法頒布後退出政壇,不少組織在國安法頒布後宣布組織解散一樣。根據國安法沒有追溯力的原則,他們此前發表的言論和活動都不應被追究。  同理,參選者即便此前表態支持「攬炒」,也完全有可能在中國頒布國安法後,放棄「攬炒」的主張。如果沒有找到,在國安法頒布後,他們依然支持「攬炒」的證據,那麼根據香港法律,以及國安法本身第五條也規定「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的「疑罪從無」原則,就無法把他們入罪。  同樣,退一萬步,對被拘捕的組織者而言,即便初選真的帶有「攬炒」的原意,那麼也是在國安法頒布前。必須證明在國安法頒布後,初選組織者還有這種意圖,才能算是違反國安法。至於舉證責任,在控方(證明他們還有這種意圖),還是在辯方(證明他們放棄這種意圖),或會是一個爭議點。但這是無法缺失的一環,而且同樣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似應由控方舉證才更合理。  第三,「攬炒十部曲」規定的否決財政案是否「非法手段」  「攬炒十部曲」的核心部分是第四步到第七步,即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辭職。在國安法22條與本案相關的有兩個定罪元素,第一必須是「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第二必須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嚴重干擾、阻撓……政府依法履行職能」?又是否「非法手段」?這都存在很大爭議。  根據基本法七十三條,立法會有「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的權力。這種「通過」的權力是實質性的,而不是禮儀性的。當憲政性檔說明立法會擁有某種「批准」的權力時,當然也默認了它同時擁有「不批准」的權力,否則和橡皮圖章何異?正如中國強調在基本法四十五條中,中央人民政府對特首的「任命權」是實質性的權力一樣。更何況,在基本法五十條和五十一條中,均規定立法會有「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的權力。  又有人認為,「攬炒」派的否決預算案計劃,不是針對預算案本身,而是脅迫政府接收「五大訴求」,不管財政預算案如何都否決,所以是非法手段的。 這有一定道理,大致上可以說,「攬炒」派這種計劃是「不符合基本法原意的」,或者更上綱上線一點就是「違反基本法」。但關鍵還在於,否決財政案本身不成為一種「非法手段」。  同樣,當基本法已規定了在財政預算案被否決後的步驟,這說明,立法者已預期這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一部分,如此說來,這又是否算的上「嚴重干擾、阻撓」呢?難道基本法自己也批准了「嚴重干擾、阻撓」政權機關嗎?  況且,即便「否決財政案」是「違反國安法」的「非法手段」。但不等於這些計劃每一步都是非法的。其中第一到第二步,如前所述,本來就是正常的選舉。  第四,「攬炒十部曲」是一個計劃,還是一個「預測」  在戴耀廷的文章中,不是用「計劃」形容,而是用「推算」(「按我的推算,這條香港攬炒宿命路的時間線可能是這樣」)。  在戴耀廷的「計劃」中,如前所述,第一到第二步本來就是正常的選舉的一部分。第三步「特首DQ民主派議員,但民主派繼續主導立法會。這隻能說是預測選舉獲勝之後的情形。第四到七步迫使特首辭職可算是計劃。  之後,「第八步(2021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把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下屆特首由協商產生,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第九步(2021年12月後),香港社會街頭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第十步(2022年1月後)。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應該承認,最後這三步可算得上「歹毒」,特別是第九步預期「鎮壓非常血腥」,更令人不安。但這似乎更多是「紙上談兵」。看起來更像一種預測或博弈。而且這種預測也是錯的。  其實在基本法第五十三條,已經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依次臨時代理其職務。」2005年,董建華也因「腳痛」辭職,香港沒有亂,曾蔭權先按照基本法成為署理行政長官,香港再進行特首補選,曾蔭權當選後經過中央任命成為新正式行政長官。  這表明,即便根據基本法五十二條,特首因預算案再次被否決而不得不辭職,也不是「天塌下來」的事,香港照樣有程式解決。所謂「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等並非必要。如果中央不「配合」,就是戴耀廷的一廂情願。  第五,計劃缺乏邏輯性,而且相對遙遠  就算以上都是「計劃」,戴耀廷的書生意氣,把「計劃」吹得很大,其實各步之間缺乏必然的邏輯聯繫。整個計劃好比有個笑話:一個人今天買一隻母雞,母雞生蛋,每個蛋都可以孵出母雞,母雞又再生蛋,這樣下去,這個人自己就變成大富翁了。如果這個笑話有下文,這個人再吹,自己變成大富翁就可以招兵買馬做皇帝了。這樣難道他買了一隻母雞就違反國安法了嗎?  而且,確切地說,在目前「十步曲」中,除了所謂第一步「政府廣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資格,包括現任議員。民主派由Plan B繼續參選」之外,其他均未發生。「組織初選」可以算是配合第二步中的「配合策略投票」,但第二步剛開始就胎死腹中,中國直接推遲選舉一年。這距離「計劃」距離核心部分,即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辭職,還相當遙遠。可以肯定,這也會是法庭爭議的重點。 綜上所述,香港一六大拘捕,按照香港的法律傳統,在法律上是很難定罪的。即使直接策劃人(比如戴耀廷)和簽署了「抗爭派協議書」的初選參選者(有人參加初選勝出後還被DQ了)定罪可能性更大,其他沒有簽署的初選參選者(更何況明確反對者)根本無法入罪。在這種情況下,警方一次過把所有參加民主派初選的人都拘捕,很多被「違反國安法」而拘捕的人,大概率最終都達不到起訴的標準。當然,現在香港不能用常理推測。  (※作者為國際關係評論人,全文轉自上報)

國安法青面獠牙 香港人絕地求生

香港政府一夜之間濫捕五十三位民主派人士,理由是他們響應戴耀廷攬炒香港政府的建議。  戴耀廷的文章是在國安法頒布之前發表,國安法明言不設追溯期,中共又一次搬龍門。連自己訂立的惡法都不遵守,那這部國安法還有什麼權威可言?  中共訂的任何法律,簽定的任何協議,公布時拍胸口對天發誓,真正實行時就亂搬龍門,他們的法治,從來治百姓不治自己,這種強盜邏輯,我們都慣了。  最沒用是那個李桂華,居然把大抓捕比喻成開車與打劫,連最起碼的思維邏輯都沒有。他說一個人開車沒問題,但開車去打劫就是犯罪。問題是,一個人好好地開車,你突然說他想打劫,但他並沒有真正去打劫,那他犯了什麼罪?所有犯罪行為,都要在實際做出來那一刻才算犯罪,與他在想什麼、怎麼想,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如果說民主派參選人響應戴耀廷的號召,準備參選去推翻林鄭,那也要在這些參選人當選了,進到立法會,行使議員的法定權利,在審議預算案時一致投反對票,導致預算案流產,到那一刻,你要說他們想顛覆政府,那才成為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現在議員們不但沒有實際行動,他們也沒有當選,連他們參選時都沒有任何涉及顛覆政府的言論,那麼他們的罪從何而來?  如果有人說,李桂華要開車去打劫,即使李桂華真有這樣的想法,也要在他打劫之後,有真憑實據,才能確定他有犯罪,想一想並不犯罪是嗎?這是法律常識,李桂華作為執法人員,有沒有正常人的邏輯思維能力?  中共把這種思想水平低劣的人找來做國安法「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真是有辱中共門庭,應該考慮換一個人,免得冇面(丟臉)。  在美國總統大選至今形勢未明之際,在歐盟與中共剛剛簽了中歐投資協定之時,中共在香港實行大抓捕,是基於時機合適,要把清算香港人的事情,趕緊把它做完。  雖然拜登候任國務卿有出幾句聲,但也是不痛不癢,聊補於無而已。歐盟因為剛剛簽了中歐投資協定,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有一直關心香港的彭定康和一些美國日本的政治人物發了聲,但還是相當微弱。  習近平在去年以來的美中衝突中,受盡冤屈氣,川普政府窮追猛打,習近平幾乎是唾面自乾,尊嚴大受打擊。以他在中國大陸「定於一尊」的不可一世,竟然被美國人當著全世界的面刻意羞辱,香港人更在太歲頭上動土,無論如何,習近平一口氣吞不下。  一則要教訓香港人,二則要儆戒大陸百姓,習近平一定要重手懲罰香港抗爭者,以立他的大獨裁者之威,國安處的大清算,便是要達到這兩個目的。習近平也多少拿捏到美歐各國的短處,知道他們各有各的難題,各有各的盤算,在香港問題上未必肯付出更大代價,最大可能是口惠而實不至,打打嘴炮,傷害性不大。  不得不承認,香港對美歐各國來說,並沒有那麼不可替代的戰略地位,美歐固然有足夠的手段制裁中共,但一旦撕破臉,他們自己也要付出代價,問題是這些西方政客肯不肯為維護普世價值制止中共擴張付出代價而已。  香港人還是要自強,要靠自己,同時也要繼續爭取國際社會的同情。習近平向美歐叫陣,對香港下重手,是在挑戰美歐政客的底線,看看他們能容忍到什麼地步,這種踩底線的做法,最大的風險是不斷積累西方國家人民的憤怒。西方政客固然首鼠兩端,但西方國家人民不會有利益考量,他們眼見普世價值受盡挑釁,只會感同身受,更支持香港人的抗爭。  民意是不斷積累的,西方國家人民對中共越反感,越會有力地施壓政府,推動政府對中共的制裁。西方國家並非沒有足夠的手段制裁中共,只是政府還在觀望搖擺而已,民意洶湧之時,政府不出手都唔得(無法不出手),到時,就是全世界清算中共的時候。  中共種下香港人的仇恨,種下世界各國人民的義憤,遲早要收穫自己種下的惡果。 (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作者1978年赴香港定居。曾任《新晚報》副刊編輯、《文匯報》副刊編輯及天地圖書公司總編輯。)

美澳英加發表聯合聲明 對港府抓捕55名民主派嚴重關切

本周稍早,香港警方以民主派人士去年組織及參加「35+公民投票初選計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了55名民主派人士。其中1人是美國籍的律師,2人正在獄中服刑。港警對民主派人士展開大抓捕引發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西方各國政要相繼發聲譴責港府做法,美國和歐盟則考慮實施制裁。1月9日,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國四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對大抓捕事件表達嚴重關切。 這份發布在美國國務院網站上、題為《關於香港的聯合聲明》寫道:我們,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國的外交部長以及美國國務卿,強調我們對於55名政治家和活動人士在香港因所謂顛覆《國家安全法》而遭到大規模逮捕事件的嚴重關切。  《國家安全法》明顯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破壞了一國兩制的框架。它剝奪了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顯然,《國家安全法》正在被用來消除不同意見和對立的政治觀點。  我們呼籲香港和中共中央當局尊重受到法律保障的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使其不會擔心自己被隨意逮捕和拘留。至關重要的是,推遲的9月立法會選舉必須以公正的方式進行,其中包括,候選人必須代表不同政見。 去年7月11至12日,泛民針對去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舉行兩天的「35+公民投票初選計劃」(35+是指獲得過半數席位,即超過35席)。該計劃由戴耀廷牽頭,共有61萬人投票,旨在選出參加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疫情而延後1年)的泛民代表,希望在立法會選舉奪得逾半數席位,以否決政府議案。   國安處警員指,眾人去年響應戴耀廷提出的「攬炒(玉石俱焚)香港十部曲計劃」,企圖爭取當選立法會議員後聯手否決政府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涉嫌觸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因此拘捕55名民主派人士對他們進行調查。 上述被捕人士經過警方通宵盤問、扣留後,於翌日陸續以繳付港幣3萬元及交出旅遊證件,半年內不得離港的條件陸續獲得保釋。  被視為「35+」初選的牽頭人、前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保釋後面對一眾傳媒說,「香港進入一個(政治)寒冬」。 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獲釋後表示,感覺心情沉重及處境困難,他希望中國國家領導人想一想,為何不可以在港真正落實「一國兩制」,而是遠離文明價值,用莫須有的政治罪名迫害和平爭取文明價值的人。 包括自由之家、人權觀察和對話中國等35個人權團體發表聲明,要求北京撤銷、審視和修正港區國安法,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尊重民眾和平表達和參與政治組織的權利。聲明稱,大抓捕事件是對香港民主的全面攻擊,呼籲國際社會關注。

確認書引泛民分岐 黃之鋒吁民主陣營「槍口對外」

香港泛民派近日舉行立法會初選獲61萬市民支持後,選委會隨即公告獲提名者須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不過民主派內部卻對是否宣告擁護基本法存在意見分歧。此前曾在區議會選舉被DQ(取消參選資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認為,要求籤署確認書是破壞民主陣營「團結與互信的陷阱」,呼籲民主派「槍口對外」。 黃之鋒:選舉資格關鍵在北京 而非確認書 黃之鋒7月18日在臉書貼文表明他不會簽署確認書,深信北京是否會批准他「入閘」成為候選人,重點根本不在於報名時是否簽署這份文件,而是考慮國策外交問題。 目前民主派各初選出線人對於是否簽確認書尚未能達成共識,黃之鋒希望大家互相尊重,「簽署,不代表放棄抗爭意志;拒簽,亦不代表辜負選民託付」,莫讓外界質疑民主派有內鬥,做不到「槍口對外」。 在民主派初選功能組別區議會(二)中獲得近13萬票、得票居次的岑敖暉也在臉書表明他不會簽署確認書。岑敖暉說,小規模的DQ已成定局,關鍵是「極權會用怎樣醜陋的手段,去干預選舉」、「香港人民的意志有否大得在國安法下、在不可能的情況下,創造出35+(議席過半數)的可能」。 參選新界東的本土派鄒家成也在社媒發文指,自己不會簽署確認書。他表示,過往經驗顯示有沒有簽確認書,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結果,認為簽署確認書與否不會影響港共政權剝奪參選權的意圖,呼籲參選人「站於同一陣線,全面還擊,向港人及世界宣示堅定立場」。 而競逐連任的民主黨胡志偉和人民力量陳志全,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他們皆已表態拒簽。 據美國之音報導,民主派參選人教育界葉建源、會計界梁繼昌及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主席張志偉,皆表示他們會簽署確認書,但這不代表他們認同「港區國安法」。 張志偉表示,確認書的內容與當選立法會議員後要宣誓就職的內容相同,希望民主派參選人莫在是否簽署確認書一事產生不必要的內耗。 曾被DQ之劉頴匡將簽署確認書 另一位新東參選人劉頴匡也說他會簽署確認書。劉頴匡兩年前曾參與立法會新東補選,但被港府DQ而未能入閘。他17日在臉書透露自己將會簽署確認書:「不會主動提供任何借口,讓他(選舉主任)逃過日後的司法挑戰。」劉認為,自己簽署確認書後,選舉主任若要DQ,需要有非常強的理由。 此外,沒有參與民主派7月初選的本土派「熱血公民」主席鄭松泰18日表示,該組織有三隊參選人角逐三個地區的直選議席,並說這三隊參選人都會簽署確認書。 香港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提名期自7月18日開始,至31日結束。這屆立法會共有70個議席,5個地區直選以及29個功能組別各佔一半。

民主派初選61萬人投票 本土派大勝

為協調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選,民主派於11-12日舉辦初選。主辦單位統計,兩天共計有61萬港人參與投票,人數達到2016年民主派所得票數的一半,多名本土派人士打敗傳統泛民出線再次引發國際關注。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者蔡子強對BBC表示,這是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市民再次透過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對港府及北京的抗議。 此次民主派初選,本土派獲得大勝。在去年反送中運動及2014年雨傘運動中活躍的多名社運領袖包括黃之鋒、張昆陽、岑子傑、岑敖暉等代表民主派征戰9月的立法會選舉。 截至看中國記者發稿時止,除香港島及九龍西仍未協商出參選隊伍之外,剩下選區均已商討完畢。九龍東選區派出黃之鋒、譚文豪等5隊人馬爭奪3席;新界西派出朱凱迪、張可森等6隊爭奪6席;新界東派出何桂蘭、劉頴匡等7隊爭奪6-7席;區議會(第二)派出鄺俊宇、岑敖暉等4隊爭奪4席。 16名本土派參選人15日召開記者會,表明會繼續反對港區國安法,並認為取消參選資格並非取決於是否簽署確認書。他們表示會約見泛民初選勝選人磋商,以在是否簽署確認書的問題上採取一致立場。 對於此次初選,中聯辦、港澳辦、香港政制與內地事務局、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以及中國官媒新華社等都陸續發出聲明和評論,批評初選公然挑戰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港澳辦還稱「支持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總體觀察這些批評發現,官方主要從2個層面指控初選違法:一是民主派初選目標是要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並「癱瘓特區政府」,「顛覆國家政權」;二是民主派操縱初選「操控選舉」,「侵犯其他參選人的合法權益」,導致選舉不公。 據星島日報報導,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15日表示,初選目的若單純為在立法會中反對政府議案,也屬立法會的工作,不構成犯法;即便反對所有政府議案,也必須牽涉武力、非法手段等要素,才構成違法。 據BBC報導,建制派政黨民建聯及新民黨早前均在黨內舉辦初選。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質疑,建制派同樣在選舉中有內部初選和協調,當中並沒有公眾參與,不能夠稱民主派初選是「操控選舉」,他批評港府隨時把法律針對性加諸他人身上,做法令人反感。 據中央社報導,若要指稱泛民初選違反香港法律、甚至是「港區國安法」,恐怕言之過早。不過外界也擔心,港府及北京能否允許這些較傳統泛民更激進的政治人物獲得候選資格。有分析指,港府如果DQ(取消)這些本土派候選人將引發港人更大抗爭。 九龍東「票王」黃之鋒對美國之音表示,如果當局瘋狂DQ民主陣營參選人資格,對北京而言只是引火自焚,繼續促成全球圍堵中國的狀況。

編輯推薦

瀏覽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