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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

連鍾睒睒都只能認慫,當他們瞄準你的時候,怎麼逃命?

睡了一覺起來,熱搜詞條「鍾睒睒卸任浙江農夫實業法定代表人」,事情的走向正變得奇怪,在面對鋪天蓋地的指責和謾罵之後,農夫山泉認慫了。 認慫的方式有很多種,此前鍾睒睒試過降價,但正能量並沒有收手放他一馬。 看上去確實挺變態的,但又非常符合如今的現實。你越害怕,他們越興奮。鍾睒睒卸任就行了?遠遠不是終點,高層不帶頭扭轉的話,農夫山泉幾乎只有半涼的結局。 網路圖片 或許,我們真的要看到一場「鬧劇」,以「悲劇」的形勢收尾了,原本好好的一個企業,至少也要長時間維持一種半死的狀態。而這一切的起點,或許只是因為無知,但更可能是因為新的民粹。 昨天我寫《越來越多人被逼的「只喝農夫山泉」了》,可這裡的越來越多,與崛起的戰馬、民粹、正能量相比,九牛一毛、螢火之光。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被「逼」的只喝農夫山泉的人,是一種自發的反抗噁心的行為。還有另一些人是置身事外的,在他們看來不必為如此愚蠢的爭論而耗費精力,保持原本的習慣,愛喝什麼就喝什麼,什麼性價比高就買什麼。 這種想法是沒有問題的,我們不願意被娃哈哈和傻逼們裹挾,他們是不願意被任何輿論、產品、道德裹挾。 其實我對農夫山泉會不會涼涼本身沒有太大的情緒,就好比這家企業如果因為經營問題,或者其他正常的問題而倒閉了,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基本上不可能有所謂的共情。 換種說法,大部分人不是在「支持農夫山泉」,他們只是在「反抗無腦與民粹」。支持農夫山泉的行為,只不過是反抗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而已。 在我看來這類人是明智的,否則純粹的支持反而有點落下乘,屬於另一種無腦了。而另一類完全遺世獨立的人,更多可能是一種失望與放棄。 你為什麼反抗,甚至還去超市買了兩桶農夫山泉回來燒水泡茶?一方面是覺得噁心,另一方面,抵抗的目的是為了燎原的火不要繼續燒下去,否則遲早有一天沒有人能夠繼續置身事外。 農夫山泉不行、莫言不行,為什麼我們就行了? 像極了木心的話:我漸漸的悲涼的發現,我們所走的路,百年前都走過了。我們所說的話,百年前的人都講過了。我們並不比別人聰明,也並不比別人幸運,因為我們走著走著就回到了原點。 今天有媒體報道,兩家711便利店宣布了停售農夫山泉。這是目前最可怕的停售,711便利店是日本的連鎖便利店品牌,也是全球最大的便利店連鎖品牌之一。 但連他們在這股子氣勢之下都慫了。 網路圖片 其實這是兩家711加盟店的自主行為,711便利店本身肯定不願意做出這種愚蠢掉價的行動。小個體的商戶是要存活的,於是他們只能用這種「討好」的方式來撇清關係。 但也有個可笑的問題,日企因為「國內民營企業的logo上有日本元素」而停售該民營企業的產品……民粹們不覺得,711便利店比農夫山泉更「日本」嗎?難道他們是愛國日企? 那群人哪裡知道什麼辱與不辱,恥與不恥,那本身就是一群沒臉沒皮的人。昨天廣州動漫星城,一名男子怒砸簽名牆,說自己是愛國身份,這樣那樣逼逼一大堆,不允許國內有日本動漫,他根本就分辨不出來被自己砸掉的是什麼,我們都知道,那是盜墓筆記的插話,跟日本沒有半毛錢關係。 網路圖片 所以這些無腦的群體真正在意的並不是「奸不姦細、親不親日」、「農夫山泉老闆的兒子是不是美籍」,他們需要的就是一種精神滿足與流量轟炸。沒提出來的事,再怎麼奸,也不影響此刻的榮光。 農夫山泉錯就錯在他們無法成為國貨之光,否則別說美籍來,你就是三體人籍,他們也會以你為榮。比如黃仁勛,雖然是英偉達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但卻被愛國人士稱為華人之光。看到沒,這種時候什麼為國外效力、境外元素之類的話就不講了,反而以他們為榮光,連黃仁勛出生在台灣都不介意了,談到他就一句話:看咱國人多牛逼。 再比如阿里巴巴最早的時候被罵是有日資企業的股份,賣國企業,後來阿里巴巴蔡崇信把錢轉出去收購了NBA籃網隊,瞬間就不賣國了,反而覺得臉上有光:看我們國內的企業多牛叉。 反之,前段時間有個復旦大學的博士在美國混得很差,曝上熱搜連狗都嫌棄。 所以農夫山泉如果只靠自己,現在無論怎麼做都無法挽救局面,除非老闆兒子發明了相對論,那樣民粹們會立馬熱情高漲:看,那個發明相對論的美國人,其實是我們這兒出去的,他是農夫山泉老闆的兒子,支持! 民生、教育、醫療、養老、工資甚至環境污染和就業等等涉及到民生的事情,你永遠看不到那批愛國者上街。可一旦聽到「抵制外國」,你就會發現他們立馬如同打了雞血。這是很可怕的精神,在日本、德國都出現過,以前也叫義和團。 毫無疑問,這很安全,而安全則給了那批人更加肆無忌憚的底氣。我在想,今天連鍾睒睒都只能認慫,卸任農夫山泉的法定代表人。明天刀子對準你,你又拿什麼來反抗?你還有置身事外的機會嗎?沒有人會為你主持公道,除非你認為你給社會帶來的價值、比如提供的就業崗位比農夫山泉更多。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竹不倒

胡錫進成了孤勇者

斷斷續續在一些微信群里,看到有關「起訴莫言侮辱先烈」的信息。起初沒有太留意,覺得世界那麼大,有一些不可理喻的人在所難免。 不知道他們起訴莫言的動機,也懶得去分析。莫言的大多數書我都看過,沒感覺哪裡違法了。我想這不只是知識結構的問題,可能人和人的精神結構也不一樣。 但是這幾天,這件事似乎愈演愈烈,儼然有熱搜潛質。好奇去微博看了看,驚訝地發現,他並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那人還做了一個調查,上萬人參與,支持起訴莫言的人,居然數倍於不支持的人。這讓人恐懼。 我們理應恐懼。 網路圖片 一個人瘋狂,你可以不當回事,不跟他一般見識,不理他就是了。但是他有一幫擁躉,這就是可怕的烏合之眾。 不要小看烏合之眾。 一群人的智識隨著古老理想的喪失而完全消失,他們一個個重新回到原始的野蠻狀態,呲牙咧嘴。 歷史上,烏合之眾往往能掀起很大的風浪,甚至使乾坤顛倒,日月無光。 今天又看到,胡錫進站出來為莫言說了話,那些人又聲稱要起訴胡錫進。 網路圖片 諾大的輿論場,如今也只剩下了胡錫進一個大V在為莫言說話,這本身就足夠可怕了。當然,可能也只剩下胡錫進這個大V了。 胡錫進成了孤勇者。 胡錫進批評民粹,民粹批評胡錫進,這又是多麼魔幻的大亂斗。 已經發言、可能目前也是唯一發言的官方媒體頂端新聞,站出來理性一駁,也很快被回懟淹沒。 網路圖片 這家位於古老中原的媒體,也一時成了尷尬的獨唱歌手。  烏合之眾不僅可以產生壓力,也可以產生令人生畏的權力,這權力往往又以暴力為表現形式。或無形,但酷烈。 文學的自由往往是一個社會最後的自由,如果連藝術化的虛構表達都成了一些人口中的把柄、過錯和思想犯罪,那就不剩下什麼人文的東西了。 要知道,明清時期還有一批小說家,元還有關漢卿,唐宋就更不用說擁有一堆詩人詞客了。杜甫能寫三吏三別,李白能「仰天大笑出門去」,白居易還能長恨一番。不知今夕何夕。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觀人隨筆

起訴莫言的人要起訴胡錫進了,在民粹眼裡公公知識分子也是公知

最近,有人要起訴莫言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雖然莫言一直沒說話,但支持莫言的和反對莫言的已經吵翻天了。 我在前幾天也寫了一篇支持莫言的文章。 點擊下方鏈接即可查看。 起訴莫言若能成功,那將又是一場文化浩劫 與此同時,胡錫進也對有人起訴莫言一事發表了看法。 下方截圖是胡錫進的看法。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老胡的看法很直接,就說這些起訴和支持起訴莫言的都是在搞民粹。 打著愛國和正能量的旗號故意找茬。 沒想到,老胡此言一出,遭到了這群民粹勢力的圍攻。在這條微博下就有很多罵他的留言。當然我想更多不堪入目的罵聲都已經被拉黑了。 而且胡錫進還說,那個起訴莫言的人,也宣布要起訴他了。 網路圖片 就因為他批評民粹的那些言論。 而且還有一件事也挺搞笑的。 微博的大總管叫「來去之間」,本來大家叫他來總,可微博經常刪帖封號,後來人們都叫「來」總為「夾」總,意思是下面少了一根棍。 所以為什麼微博被刪了要說被夾了,典故就出自來去之間這裡。 可胡錫進發了支持莫言,批評民粹的微博後,有正能量發現微博的來去之間大總管,居然點贊胡錫進這條。 網路圖片 沒想到他就點個贊都要被人批鬥。 看到沒,這就是網上的極左的威力,你不說話,就是點個贊,都能把你給揪出來,如果真的要批鬥,那一定要問他為什麼要給胡錫進點贊。 看來民粹的眼裡容不得一點沙子。 胡錫進和「來去之間」受到極左民粹的圍攻,這怨得了別人嗎?起碼在他們這裡是怨不得別人的。因為這就是他們自己養蠱為患,如今被他們養的蠱反噬了而已。 在網路上還有公共知識分子的時代,胡錫進是帶頭批判,最賣力的那一個。 夾總是最愛夾公知甚至正常人的貼子和賬號了。正常人的都被夾了,可不就剩這些瘋子了嗎? 讓一方的聲音被壓制,另一方的聲音野蠻生長,長此以往,民眾只能聽到一個聲音,民粹不就被養成了嗎? 甚至還給這些民粹的極端勢力打上愛國的標籤,搞得沒人敢批評。 而如今公共知識分子都銷聲匿跡了,只有公公知識分子了。 或許在極左眼裡「公公知識分子」也簡稱公知。 老胡算不算公公知識分子呢?「來」總變「夾」總這又算不算公公知識分子呢? 如今連他們都受到民粹勢力的衝擊,特別是現在流量時代,在網路上煽動民粹更能形成傻逼共振,還可以名利雙收。 之前的戰馬行動,去拍人家商場里過年的裝飾畫,搞得現在一個紅色的圓形都不敢用。 如今這些人又開始碰瓷莫言,想起訴莫言,索賠15億。我量他都不敢去起訴,至少先把750萬的訴訟費交了吧。 其實碰瓷莫言,無非想搞文字獄,在網上大興文革之風,為所欲為,搞得烏煙瘴氣,一團惡臭,破壞法治和道德,影響營商環境。 現在老胡和夾總意識到了民粹的危害了?早幹嘛去了? 現在知道喊民粹何至於此,你們不比我們更清楚嗎?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歷史押韻

梅西香港事件到底是誰翻車了?

01 人生難以避免的三件事,出生,死亡,辱華。 憑心而論,如果我是梅西球迷,花錢去現場看比賽,梅西卻沒有如主辦方宣傳的那樣上場,我也不爽。 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沒人喜歡花錢打水漂。 對於現場球迷來說肯定有所虧欠,但如果將整件事上升到梅西辱華的層次,就是把自己面子貼上去丟,完全是輿論鬧劇。 02. 古時,有人聲稱自己箭法超群,百發百中,乃至蒙眼睛都可以射中。 鄰居們從小看到他長大的,從沒見他練習過,所以大家都不相信。 於是,他在大家的注視中,拿起弓箭,嗖的一聲射向不遠處的箭靶,然後大搖大擺的走過去,拿起筆照著射出的箭畫上靶心,對著人群說道:「你們看,是不是正中靶心」,大家嘩然! 梅西「辱華」就是先射箭再畫靶。 先將事情定性為「辱華」,上升到民族主義愛國的高度,帽子扣上,再從中找出「蛛絲馬跡」完善「辱華」的細節,隨後為政治私利或流量煽動輿論民粹。 霍的小作文加上媒體斷章取義,口誅筆伐,為「辱華」的帽子添磚加瓦。 幸而他們無法夠到梅西,梅西也不是中國人,否則高帽子遊街公審必須一條龍安排到位。 從歷史來看,民粹搞不了洋人,折騰自己人的本事那可大大的有。 這樣的手法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畢竟有信服這一套的觀眾,有掌握「搞倒搞臭」秘訣的卑劣者。 梅西世界盃奪冠,勿需過度神化。 一次沒上場,亦無必要神聖化,並強行與辱華聯繫在一起。 網路圖片 梅西去年國家隊比賽北京上場後,印尼也未上,彼時的民族主義多麼興奮,泱泱大國有面子。 不曾想一朝又從國民偶像到歐美走狗,可謂神也是你,鬼也是你。 他是一個阿根廷人,一個足球運動員,傷病再正常不過。 合同商業利益若有糾紛,至多也就停留在商業層面,實無必要貼政治標籤。 多少球星挑釁球迷甚至打架的情況都出現過,但我還從未想到有點傷病不上場不打招呼就是”人品極其惡劣”、”看不起球迷”了,不知誰的神經裸露在空氣中,風一吹就疼。 用是否配合「愛國」表演來衡量,只能是強行將自己臉貼上去,終有惱羞成怒挨抽的一天,這還是個外國人。 網路圖片 若你願意獨立思考,願意去搜索,梅西在中國踢球,捐款,與球迷互動(香港那場也有簽名互動)的新聞照片比比皆是。 但是,寫小作文的,煽動民意的媒體算準了普通人並無精力去進行信息篩選比對,進而肆無忌憚,桌子上是「民族大義」,桌子下面全是「蠅營狗苟」。 03 這些年「辱華」的新聞次數屬實有些頻繁了,「今日支持,明日反對」的戲碼也是反覆上演。 這讓我想起了《莊子·齊物論》中關於「朝三暮四」的故事: 「宋有狙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願焉,將限其食,恐眾狙之不馴於己也。先逛之曰:”與若茅,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茅,朝四而暮三,足乎?」眾狙皆伏而喜。」 這故事講的是宋國有一個養猴子的老人,他很喜歡猴子,養的猴子成群,他能懂得猴子們的心意,猴子們懂得那個人的心意。 老人因此減少了他全家的口糧,來滿足猴子們的慾望。 但是不久,家裡缺乏食物了,他將要限制猴子們的食物,但又怕猴子們生氣不聽從自己,就先騙猴子們:「我給你們的橡樹果實,早上三顆,晚上四顆,這樣夠嗎?」眾猴一聽很生氣,都跳了起來。 過了一會兒,他又說:「我給你們的橡樹果實,早上四顆,晚上三顆,這樣足夠嗎?」 猴子們聽後都很開心地趴下,都很高興對那老人服服帖帖的了。 網路圖片 莊子在點評朝三暮四的猴子時寫道:「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 意思是雖然名義上不同,實際上並沒有變化,卻因此或怒或喜,也不過就是順著猴子的心理罷了,猴子們喜怒為用就顯得很可笑。 簡簡單單的一件商業足球表演賽糾紛,被小作文,被輿論、民粹帶偏到「辱華」,追求「名」與「實」,最後不免像猴子一樣,被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所蒙蔽。 一榮一辱、一得一失只是一時的,無論形式有多少種,本質只有一種。 如果每次有商業糾紛就用「辱華」大棒打下去,鼓動輿論,助長這種民粹風氣,逼著別人站隊,鬧笑話的只會是自己,翻車只是遲早。 很多小丑每天親身演繹荒誕現實曲目,終有一天,這樣的「荒誕」會讓所有人恐懼。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熊倌兒

「有損中華民族精神」 中國立法當局玩弄民粹?

中國最近一部法律的修訂在其徵求意見階段引發了網民的極大爭議,並遭到法學界人士的普遍反對。這部法律即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其中爭議最大和反對最激烈的是34條新增第二、三款:「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和「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民間視為一部「惡法」,臭名昭著的「尋釁滋事罪」可能最早就來自該法。現在新增的「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和「傷害中華民族感情」這兩款內容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沒有精準的定義,什麼樣的言行和物品屬於「有損中華民族精神」或者「傷害中華民族感情」,因而該受處罰不清楚,如果一部法律要規範的行為內涵本身模糊籠統,在執法實踐中就很容易淪為「口袋罪」,只要執法者看著不順眼的行為,都可以往裡裝,像「尋釁滋事罪」一樣。 比「尋釁滋事罪」更惡劣 實際上,這兩款內容果真變成法律,對大眾造成的打壓後果可能會比「尋釁滋事罪」更惡劣。因為後者在一般民眾看來,似乎要有一些出格言行,而「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和「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更多是一個主觀評價的問題,沒有相對明確的客觀標準,對不同的人來說,某個行為是否「有損中華民族精神」或者「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感受和體驗可以完全不同。不僅如此,一個時期大眾認可的行為換了一個時空,一部分人就變得不會接受。 比如,過去穿著日本人的和服出現在公共場所,大眾不但不反感,還很欣賞,甚至會效仿,但今天倘若還有人敢穿著和服走在諸如公園之類的場所,會遭到相當多人的謾罵,乃至舉報,認為傷害了他們的民族感情。這就是國內政治狀況的變化導致穿和服之類本是非常正常的個體行為被放大成一種涉及民族精神和情感的政治現象。而當下,恰恰就是這樣一個評價標準被高度政治化的混亂時代。 有鑒於此,人們擔憂《治安管理處罰法》這兩款內容會導致執法中的個人偏好和行政裁量權的擴大,不無道理,正如有法學教授批評的,「『中華民族精神』由誰確認,按什麼程序確認?『中華民族感情』由誰體認,按什麼程序體認和確定?這都是極大的、幾乎無法循法治原則操作的問題。」現代法律,尤其是針對公民言行的法律,很大程度可以說,執法的程序規範決定了法律的內容和對公民權利的保護程度,一個在實踐中無法按法治原則操作的法律,必定會有利執法者而不利廣大民眾。這就是法學界人士普遍反對以及大眾質疑它們的緣由。 公開徵求意見有利立法當局作秀 不過,如果以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的這兩款條文只有反對意見沒有支持者或者支持者寡,那就錯了。像歷次有爭議的舉動一樣,這次官方的徵求意見亦引起民眾的兩極反應,持民族主義立場的大眾無條件支持它的修訂,持自由主義立場的民眾則極力反對。根據一些網站的調查,截止目前,贊成此次修訂草案的民眾要多於反對的民眾,但兩者的比率相差不大,從而引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立法當局是否預料到了現在這種情況,雖然知道反對的人很多,特別是法學界的普遍反對,但認為支持它的人更多,因此要借徵求意見來展示當局的所謂「全過程人民民主」;還是壓根沒料到從反對的比率來看,有接近四成的人不贊成這兩款內容,特別是法學教授的公開反對出乎其意外? 出台法案前,向公眾徵求意見已成中國立法部門的一種作秀,以示當局在法律的制定過程中有一定的公開和透明性。儘管不能說在每一件法律的制定中官方都不會吸收公眾部分合理的意見或建議,但總的來講,這種公開性和透明性是很差的,外界並不能看到立法者的立法過程和程序,尤其是立法者之間對法律草案是如何辯論的。因此,在事關公民權利和當局執法權之間的平衡上,最後出台的法律基本上無例外地偏向和保護當局的執法權,即使有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往往也是原則性的規定,缺乏程序和細節。這同樣體現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草案上。 法學界反對聲音當局始料未及 故立法當局這次很可能認為,在目前的政治氣候下,法學界人士不會公開起來反對這部法律的修訂,特別是將反對的矛頭指向「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和「傷害中華民族感情」這兩款新增條文,民間雖然會有一部分人不支持,但態度也不至激烈。現在這種情形當局應始料未及。從全國人大法律草案徵求意見列表看,在「正在徵求意見」的五個法律草案中,《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的參與人數和意見條數都遠超其他四部法律草案,後者不過是區區幾百人,而前者的參與人數高達八萬多,意見條數更是超十萬。幾百的參與徵求意見的人數和意見條數在立法部門看來,才是一種「正常」現象,而大眾對《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如此超高「人氣」的關注,是不正常的,顯然,它是由兩款新增內容帶來的。 事已至此,立法當局會不會索性藉此來宣傳習近平的「全過程民主」?因為對當局來說,這看起來是個合適時機,反對的人很多,但支持的人更多,讓兩派在輿論場「吵架」,正好可以顯示當局聽取不同意見,「不偏不倚」的態度,而非通過打壓反對意見來達到立法目的,如果立法當局最後出台的修訂法案原封不動保留了這兩款內容,或者改動不大,它可以宣稱,沒有違背民意。 然而,即便立法當局有此用意這樣去做,這樣一個材料未必適合展示習的「全過程民主」。因為這回的反對人數和反對意見並不能讓當局可輕易以支持人數更多從而體現了民意,來對自己的立法目的作辯護。在一個反對和支持的比率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假如立法真正要體現民主,尊重民意,就要在法律中顯示這部分反對的民意,而如果最後出台的法律還是草案原樣或者只有小改動,就談不上照顧這部分民意。 立法目的實際為了維穩 重要的還在於,反對者的意見是因為這個「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規定如果變成了法律,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限制,而這會讓人們廣泛懷疑立法當局的目的不是要真的維護「中華民族精神和感情」,而是另有企圖,即當局出於維穩目的,變相出台一個法律工具來打壓它看不順眼的行為和民眾。最後的結果,雖然當局因支持法案人數更多如願以償通過了法案,但其代價是進一步削弱民眾對當局的信任,而眼下恰恰是當局最需要民眾對它的信任。故而,外界看到,連胡錫進都發文表示理解對這兩款法律草案的擔憂,主張立法當局對它的內容做進一步完善,針對疑義做出細化,同時在法案正式出台後,公安部門要準確把握立法初衷,不要因為機械和過度執行而觸發公眾情緒,引發違背立法本意的負效應。 胡錫進的提醒對立法當局可能不會管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應該不會在有太大改動下獲得通過。這其實是一樁非常好的觀察個案,假如當局擺出一副問計於民的樣子以表演它的「全過程民主」,但最後又踐踏反對它的民意,這表示它並不顧忌民意,那麼,對那些想潤的人,還是趕快出去吧。 (全文轉自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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