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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

连钟睒睒都只能认怂,当他们瞄准你的时候,怎么逃命?

睡了一觉起来,热搜词条“钟睒睒卸任浙江农夫实业法定代表人”,事情的走向正变得奇怪,在面对铺天盖地的指责和谩骂之后,农夫山泉认怂了。 认怂的方式有很多种,此前钟睒睒试过降价,但正能量并没有收手放他一马。 看上去确实挺变态的,但又非常符合如今的现实。你越害怕,他们越兴奋。钟睒睒卸任就行了?远远不是终点,高层不带头扭转的话,农夫山泉几乎只有半凉的结局。 网络图片 或许,我们真的要看到一场“闹剧”,以“悲剧”的形势收尾了,原本好好的一个企业,至少也要长时间维持一种半死的状态。而这一切的起点,或许只是因为无知,但更可能是因为新的民粹。 昨天我写《越来越多人被逼的“只喝农夫山泉”了》,可这里的越来越多,与崛起的战马、民粹、正能量相比,九牛一毛、萤火之光。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被“逼”的只喝农夫山泉的人,是一种自发的反抗恶心的行为。还有另一些人是置身事外的,在他们看来不必为如此愚蠢的争论而耗费精力,保持原本的习惯,爱喝什么就喝什么,什么性价比高就买什么。 这种想法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不愿意被娃哈哈和傻逼们裹挟,他们是不愿意被任何舆论、产品、道德裹挟。 其实我对农夫山泉会不会凉凉本身没有太大的情绪,就好比这家企业如果因为经营问题,或者其他正常的问题而倒闭了,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基本上不可能有所谓的共情。 换种说法,大部分人不是在“支持农夫山泉”,他们只是在“反抗无脑与民粹”。支持农夫山泉的行为,只不过是反抗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而已。 在我看来这类人是明智的,否则纯粹的支持反而有点落下乘,属于另一种无脑了。而另一类完全遗世独立的人,更多可能是一种失望与放弃。 你为什么反抗,甚至还去超市买了两桶农夫山泉回来烧水泡茶?一方面是觉得恶心,另一方面,抵抗的目的是为了燎原的火不要继续烧下去,否则迟早有一天没有人能够继续置身事外。 农夫山泉不行、莫言不行,为什么我们就行了? 像极了木心的话:我渐渐的悲凉的发现,我们所走的路,百年前都走过了。我们所说的话,百年前的人都讲过了。我们并不比别人聪明,也并不比别人幸运,因为我们走着走着就回到了原点。 今天有媒体报道,两家711便利店宣布了停售农夫山泉。这是目前最可怕的停售,711便利店是日本的连锁便利店品牌,也是全球最大的便利店连锁品牌之一。 但连他们在这股子气势之下都怂了。 网络图片 其实这是两家711加盟店的自主行为,711便利店本身肯定不愿意做出这种愚蠢掉价的行动。小个体的商户是要存活的,于是他们只能用这种“讨好”的方式来撇清关系。 但也有个可笑的问题,日企因为“国内民营企业的logo上有日本元素”而停售该民营企业的产品……民粹们不觉得,711便利店比农夫山泉更“日本”吗?难道他们是爱国日企? 那群人哪里知道什么辱与不辱,耻与不耻,那本身就是一群没脸没皮的人。昨天广州动漫星城,一名男子怒砸签名墙,说自己是爱国身份,这样那样逼逼一大堆,不允许国内有日本动漫,他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被自己砸掉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那是盗墓笔记的插话,跟日本没有半毛钱关系。 网络图片 所以这些无脑的群体真正在意的并不是“奸不奸细、亲不亲日”、“农夫山泉老板的儿子是不是美籍”,他们需要的就是一种精神满足与流量轰炸。没提出来的事,再怎么奸,也不影响此刻的荣光。 农夫山泉错就错在他们无法成为国货之光,否则别说美籍来,你就是三体人籍,他们也会以你为荣。比如黄仁勋,虽然是英伟达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但却被爱国人士称为华人之光。看到没,这种时候什么为国外效力、境外元素之类的话就不讲了,反而以他们为荣光,连黄仁勋出生在台湾都不介意了,谈到他就一句话:看咱国人多牛逼。 再比如阿里巴巴最早的时候被骂是有日资企业的股份,卖国企业,后来阿里巴巴蔡崇信把钱转出去收购了NBA篮网队,瞬间就不卖国了,反而觉得脸上有光:看我们国内的企业多牛叉。 反之,前段时间有个复旦大学的博士在美国混得很差,曝上热搜连狗都嫌弃。 所以农夫山泉如果只靠自己,现在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挽救局面,除非老板儿子发明了相对论,那样民粹们会立马热情高涨:看,那个发明相对论的美国人,其实是我们这儿出去的,他是农夫山泉老板的儿子,支持! 民生、教育、医疗、养老、工资甚至环境污染和就业等等涉及到民生的事情,你永远看不到那批爱国者上街。可一旦听到“抵制外国”,你就会发现他们立马如同打了鸡血。这是很可怕的精神,在日本、德国都出现过,以前也叫义和团。 毫无疑问,这很安全,而安全则给了那批人更加肆无忌惮的底气。我在想,今天连钟睒睒都只能认怂,卸任农夫山泉的法定代表人。明天刀子对准你,你又拿什么来反抗?你还有置身事外的机会吗?没有人会为你主持公道,除非你认为你给社会带来的价值、比如提供的就业岗位比农夫山泉更多。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竹不倒

胡锡进成了孤勇者

断断续续在一些微信群里,看到有关“起诉莫言侮辱先烈”的信息。起初没有太留意,觉得世界那么大,有一些不可理喻的人在所难免。 不知道他们起诉莫言的动机,也懒得去分析。莫言的大多数书我都看过,没感觉哪里违法了。我想这不只是知识结构的问题,可能人和人的精神结构也不一样。 但是这几天,这件事似乎愈演愈烈,俨然有热搜潜质。好奇去微博看了看,惊讶地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那人还做了一个调查,上万人参与,支持起诉莫言的人,居然数倍于不支持的人。这让人恐惧。 我们理应恐惧。 网络图片 一个人疯狂,你可以不当回事,不跟他一般见识,不理他就是了。但是他有一帮拥趸,这就是可怕的乌合之众。 不要小看乌合之众。 一群人的智识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而完全消失,他们一个个重新回到原始的野蛮状态,呲牙咧嘴。 历史上,乌合之众往往能掀起很大的风浪,甚至使乾坤颠倒,日月无光。 今天又看到,胡锡进站出来为莫言说了话,那些人又声称要起诉胡锡进。 网络图片 诺大的舆论场,如今也只剩下了胡锡进一个大V在为莫言说话,这本身就足够可怕了。当然,可能也只剩下胡锡进这个大V了。 胡锡进成了孤勇者。 胡锡进批评民粹,民粹批评胡锡进,这又是多么魔幻的大乱斗。 已经发言、可能目前也是唯一发言的官方媒体顶端新闻,站出来理性一驳,也很快被回怼淹没。 网络图片 这家位于古老中原的媒体,也一时成了尴尬的独唱歌手。  乌合之众不仅可以产生压力,也可以产生令人生畏的权力,这权力往往又以暴力为表现形式。或无形,但酷烈。 文学的自由往往是一个社会最后的自由,如果连艺术化的虚构表达都成了一些人口中的把柄、过错和思想犯罪,那就不剩下什么人文的东西了。 要知道,明清时期还有一批小说家,元还有关汉卿,唐宋就更不用说拥有一堆诗人词客了。杜甫能写三吏三别,李白能“仰天大笑出门去”,白居易还能长恨一番。不知今夕何夕。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观人随笔

起诉莫言的人要起诉胡锡进了,在民粹眼里公公知识分子也是公知

最近,有人要起诉莫言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虽然莫言一直没说话,但支持莫言的和反对莫言的已经吵翻天了。 我在前几天也写了一篇支持莫言的文章。 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 起诉莫言若能成功,那将又是一场文化浩劫 与此同时,胡锡进也对有人起诉莫言一事发表了看法。 下方截图是胡锡进的看法。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老胡的看法很直接,就说这些起诉和支持起诉莫言的都是在搞民粹。 打着爱国和正能量的旗号故意找茬。 没想到,老胡此言一出,遭到了这群民粹势力的围攻。在这条微博下就有很多骂他的留言。当然我想更多不堪入目的骂声都已经被拉黑了。 而且胡锡进还说,那个起诉莫言的人,也宣布要起诉他了。 网络图片 就因为他批评民粹的那些言论。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挺搞笑的。 微博的大总管叫“来去之间”,本来大家叫他来总,可微博经常删帖封号,后来人们都叫“来”总为“夹”总,意思是下面少了一根棍。 所以为什么微博被删了要说被夹了,典故就出自来去之间这里。 可胡锡进发了支持莫言,批评民粹的微博后,有正能量发现微博的来去之间大总管,居然点赞胡锡进这条。 网络图片 没想到他就点个赞都要被人批斗。 看到没,这就是网上的极左的威力,你不说话,就是点个赞,都能把你给揪出来,如果真的要批斗,那一定要问他为什么要给胡锡进点赞。 看来民粹的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 胡锡进和“来去之间”受到极左民粹的围攻,这怨得了别人吗?起码在他们这里是怨不得别人的。因为这就是他们自己养蛊为患,如今被他们养的蛊反噬了而已。 在网络上还有公共知识分子的时代,胡锡进是带头批判,最卖力的那一个。 夹总是最爱夹公知甚至正常人的贴子和账号了。正常人的都被夹了,可不就剩这些疯子了吗? 让一方的声音被压制,另一方的声音野蛮生长,长此以往,民众只能听到一个声音,民粹不就被养成了吗? 甚至还给这些民粹的极端势力打上爱国的标签,搞得没人敢批评。 而如今公共知识分子都销声匿迹了,只有公公知识分子了。 或许在极左眼里“公公知识分子”也简称公知。 老胡算不算公公知识分子呢?“来”总变“夹”总这又算不算公公知识分子呢? 如今连他们都受到民粹势力的冲击,特别是现在流量时代,在网络上煽动民粹更能形成傻逼共振,还可以名利双收。 之前的战马行动,去拍人家商场里过年的装饰画,搞得现在一个红色的圆形都不敢用。 如今这些人又开始碰瓷莫言,想起诉莫言,索赔15亿。我量他都不敢去起诉,至少先把750万的诉讼费交了吧。 其实碰瓷莫言,无非想搞文字狱,在网上大兴文革之风,为所欲为,搞得乌烟瘴气,一团恶臭,破坏法治和道德,影响营商环境。 现在老胡和夹总意识到了民粹的危害了?早干嘛去了? 现在知道喊民粹何至于此,你们不比我们更清楚吗?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历史押韵

梅西香港事件到底是谁翻车了?

01 人生难以避免的三件事,出生,死亡,辱华。 凭心而论,如果我是梅西球迷,花钱去现场看比赛,梅西却没有如主办方宣传的那样上场,我也不爽。 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没人喜欢花钱打水漂。 对于现场球迷来说肯定有所亏欠,但如果将整件事上升到梅西辱华的层次,就是把自己面子贴上去丢,完全是舆论闹剧。 02. 古时,有人声称自己箭法超群,百发百中,乃至蒙眼睛都可以射中。 邻居们从小看到他长大的,从没见他练习过,所以大家都不相信。 于是,他在大家的注视中,拿起弓箭,嗖的一声射向不远处的箭靶,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过去,拿起笔照着射出的箭画上靶心,对着人群说道:“你们看,是不是正中靶心”,大家哗然! 梅西“辱华”就是先射箭再画靶。 先将事情定性为“辱华”,上升到民族主义爱国的高度,帽子扣上,再从中找出“蛛丝马迹”完善“辱华”的细节,随后为政治私利或流量煽动舆论民粹。 霍的小作文加上媒体断章取义,口诛笔伐,为“辱华”的帽子添砖加瓦。 幸而他们无法够到梅西,梅西也不是中国人,否则高帽子游街公审必须一条龙安排到位。 从历史来看,民粹搞不了洋人,折腾自己人的本事那可大大的有。 这样的手法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毕竟有信服这一套的观众,有掌握“搞倒搞臭”秘诀的卑劣者。 梅西世界杯夺冠,勿需过度神化。 一次没上场,亦无必要神圣化,并强行与辱华联系在一起。 网络图片 梅西去年国家队比赛北京上场后,印尼也未上,彼时的民族主义多么兴奋,泱泱大国有面子。 不曾想一朝又从国民偶像到欧美走狗,可谓神也是你,鬼也是你。 他是一个阿根廷人,一个足球运动员,伤病再正常不过。 合同商业利益若有纠纷,至多也就停留在商业层面,实无必要贴政治标签。 多少球星挑衅球迷甚至打架的情况都出现过,但我还从未想到有点伤病不上场不打招呼就是”人品极其恶劣”、”看不起球迷”了,不知谁的神经裸露在空气中,风一吹就疼。 用是否配合“爱国”表演来衡量,只能是强行将自己脸贴上去,终有恼羞成怒挨抽的一天,这还是个外国人。 网络图片 若你愿意独立思考,愿意去搜索,梅西在中国踢球,捐款,与球迷互动(香港那场也有签名互动)的新闻照片比比皆是。 但是,写小作文的,煽动民意的媒体算准了普通人并无精力去进行信息筛选比对,进而肆无忌惮,桌子上是“民族大义”,桌子下面全是“蝇营狗苟”。 03 这些年“辱华”的新闻次数属实有些频繁了,“今日支持,明日反对”的戏码也是反复上演。 这让我想起了《庄子·齐物论》中关于“朝三暮四”的故事: “宋有狙公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损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愿焉,将限其食,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逛之曰:”与若茅,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而怒。俄而曰:“与若茅,朝四而暮三,足乎?”众狙皆伏而喜。” 这故事讲的是宋国有一个养猴子的老人,他很喜欢猴子,养的猴子成群,他能懂得猴子们的心意,猴子们懂得那个人的心意。 老人因此减少了他全家的口粮,来满足猴子们的欲望。 但是不久,家里缺乏食物了,他将要限制猴子们的食物,但又怕猴子们生气不听从自己,就先骗猴子们:“我给你们的橡树果实,早上三颗,晚上四颗,这样够吗?”众猴一听很生气,都跳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给你们的橡树果实,早上四颗,晚上三颗,这样足够吗?” 猴子们听后都很开心地趴下,都很高兴对那老人服服帖帖的了。 网络图片 庄子在点评朝三暮四的猴子时写道:“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 意思是虽然名义上不同,实际上并没有变化,却因此或怒或喜,也不过就是顺着猴子的心理罢了,猴子们喜怒为用就显得很可笑。 简简单单的一件商业足球表演赛纠纷,被小作文,被舆论、民粹带偏到“辱华”,追求“名”与“实”,最后不免像猴子一样,被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所蒙蔽。 一荣一辱、一得一失只是一时的,无论形式有多少种,本质只有一种。 如果每次有商业纠纷就用“辱华”大棒打下去,鼓动舆论,助长这种民粹风气,逼着别人站队,闹笑话的只会是自己,翻车只是迟早。 很多小丑每天亲身演绎荒诞现实曲目,终有一天,这样的“荒诞”会让所有人恐惧。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熊倌儿

“有损中华民族精神” 中国立法当局玩弄民粹?

中国最近一部法律的修订在其征求意见阶段引发了网民的极大争议,并遭到法学界人士的普遍反对。这部法律即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争议最大和反对最激烈的是34条新增第二、三款:“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和“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民间视为一部“恶法”,臭名昭著的“寻衅滋事罪”可能最早就来自该法。现在新增的“有损中华民族精神”和“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这两款内容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没有精准的定义,什么样的言行和物品属于“有损中华民族精神”或者“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因而该受处罚不清楚,如果一部法律要规范的行为内涵本身模糊笼统,在执法实践中就很容易沦为“口袋罪”,只要执法者看着不顺眼的行为,都可以往里装,像“寻衅滋事罪”一样。 比“寻衅滋事罪”更恶劣 实际上,这两款内容果真变成法律,对大众造成的打压后果可能会比“寻衅滋事罪”更恶劣。因为后者在一般民众看来,似乎要有一些出格言行,而“有损中华民族精神”和“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更多是一个主观评价的问题,没有相对明确的客观标准,对不同的人来说,某个行为是否“有损中华民族精神”或者“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感受和体验可以完全不同。不仅如此,一个时期大众认可的行为换了一个时空,一部分人就变得不会接受。 比如,过去穿着日本人的和服出现在公共场所,大众不但不反感,还很欣赏,甚至会效仿,但今天倘若还有人敢穿着和服走在诸如公园之类的场所,会遭到相当多人的谩骂,乃至举报,认为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这就是国内政治状况的变化导致穿和服之类本是非常正常的个体行为被放大成一种涉及民族精神和情感的政治现象。而当下,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评价标准被高度政治化的混乱时代。 有鉴于此,人们担忧《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两款内容会导致执法中的个人偏好和行政裁量权的扩大,不无道理,正如有法学教授批评的,“‘中华民族精神’由谁确认,按什么程序确认?‘中华民族感情’由谁体认,按什么程序体认和确定?这都是极大的、几乎无法循法治原则操作的问题。”现代法律,尤其是针对公民言行的法律,很大程度可以说,执法的程序规范决定了法律的内容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程度,一个在实践中无法按法治原则操作的法律,必定会有利执法者而不利广大民众。这就是法学界人士普遍反对以及大众质疑它们的缘由。 公开征求意见有利立法当局作秀 不过,如果以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这两款条文只有反对意见没有支持者或者支持者寡,那就错了。像历次有争议的举动一样,这次官方的征求意见亦引起民众的两极反应,持民族主义立场的大众无条件支持它的修订,持自由主义立场的民众则极力反对。根据一些网站的调查,截止目前,赞成此次修订草案的民众要多于反对的民众,但两者的比率相差不大,从而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立法当局是否预料到了现在这种情况,虽然知道反对的人很多,特别是法学界的普遍反对,但认为支持它的人更多,因此要借征求意见来展示当局的所谓“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是压根没料到从反对的比率来看,有接近四成的人不赞成这两款内容,特别是法学教授的公开反对出乎其意外? 出台法案前,向公众征求意见已成中国立法部门的一种作秀,以示当局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有一定的公开和透明性。尽管不能说在每一件法律的制定中官方都不会吸收公众部分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但总的来讲,这种公开性和透明性是很差的,外界并不能看到立法者的立法过程和程序,尤其是立法者之间对法律草案是如何辩论的。因此,在事关公民权利和当局执法权之间的平衡上,最后出台的法律基本上无例外地偏向和保护当局的执法权,即使有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往往也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程序和细节。这同样体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草案上。 法学界反对声音当局始料未及 故立法当局这次很可能认为,在目前的政治气候下,法学界人士不会公开起来反对这部法律的修订,特别是将反对的矛头指向“有损中华民族精神”和“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这两款新增条文,民间虽然会有一部分人不支持,但态度也不至激烈。现在这种情形当局应始料未及。从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列表看,在“正在征求意见”的五个法律草案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参与人数和意见条数都远超其他四部法律草案,后者不过是区区几百人,而前者的参与人数高达八万多,意见条数更是超十万。几百的参与征求意见的人数和意见条数在立法部门看来,才是一种“正常”现象,而大众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如此超高“人气”的关注,是不正常的,显然,它是由两款新增内容带来的。 事已至此,立法当局会不会索性借此来宣传习近平的“全过程民主”?因为对当局来说,这看起来是个合适时机,反对的人很多,但支持的人更多,让两派在舆论场“吵架”,正好可以显示当局听取不同意见,“不偏不倚”的态度,而非通过打压反对意见来达到立法目的,如果立法当局最后出台的修订法案原封不动保留了这两款内容,或者改动不大,它可以宣称,没有违背民意。 然而,即便立法当局有此用意这样去做,这样一个材料未必适合展示习的“全过程民主”。因为这回的反对人数和反对意见并不能让当局可轻易以支持人数更多从而体现了民意,来对自己的立法目的作辩护。在一个反对和支持的比率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假如立法真正要体现民主,尊重民意,就要在法律中显示这部分反对的民意,而如果最后出台的法律还是草案原样或者只有小改动,就谈不上照顾这部分民意。 立法目的实际为了维稳 重要的还在于,反对者的意见是因为这个“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规定如果变成了法律,是对公民基本人权的限制,而这会让人们广泛怀疑立法当局的目的不是要真的维护“中华民族精神和感情”,而是另有企图,即当局出于维稳目的,变相出台一个法律工具来打压它看不顺眼的行为和民众。最后的结果,虽然当局因支持法案人数更多如愿以偿通过了法案,但其代价是进一步削弱民众对当局的信任,而眼下恰恰是当局最需要民众对它的信任。故而,外界看到,连胡锡进都发文表示理解对这两款法律草案的担忧,主张立法当局对它的内容做进一步完善,针对疑义做出细化,同时在法案正式出台后,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立法初衷,不要因为机械和过度执行而触发公众情绪,引发违背立法本意的负效应。 胡锡进的提醒对立法当局可能不会管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应该不会在有太大改动下获得通过。这其实是一桩非常好的观察个案,假如当局摆出一副问计于民的样子以表演它的“全过程民主”,但最后又践踏反对它的民意,这表示它并不顾忌民意,那么,对那些想润的人,还是赶快出去吧。 (全文转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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