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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思位

營救失敗! 人權律師盧思位被寮國遣送回中國

據美聯社報道,寮國將逃離中國的人權律師盧思位驅逐回中國。 盧思位因承辦敏感案件而被吊銷律師執照,今年夏天早些時候在東南亞國家被捕時,他正在試圖逃離中國。據盧思位的律師利特納隆•蓬塞納 (Lithnarong Pholsena) 稱,盧思位被關押的監獄官員周四表示,中國警方本周早些時候將盧思位和兩輛巴士上在寮國被拘留的其他中國公民帶回了中國。 協助盧思位的德克薩斯州基督教活動人士傅希秋表示,寮國將盧思位驅逐到中國違反了國際法,盧思位的家人和活動人士擔心盧思位可能面臨監禁和遭酷刑的風險。傅希秋稱,「我們失敗了。」傅希秋還說,「這對國際人權界來說是一種恥辱。」 盧思位曾接手過敏感案件,並在為被視為當局政治目標的人做辯護時,自己陷入危險。 美聯社說,中國剛剛起步的維權運動在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的領導下受到嚴厲打擊。2015 年,數百名活動人士和維權律師在後來被稱為「709 鎮壓」的行動中被捕,該鎮壓行動以 7 月 9 日當天命名。 盧思位原本是一名保險律師,他也為一些被拘留者辯護,其中包括維權律師和對習近平進行批評的余文生。 2021年,盧思位因代表一名試圖逃往台灣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而被吊銷律師執照。同年晚些時候,當盧思位試圖去美國訪問團時,發現自己被禁止離開中國。 一年多以來,盧思位一直與妻子和女兒分開,她們都於 2022 年在美國定居。他於 7 月下旬逃離中國,越境進入越南,然後進入寮國。他在登上前往泰國的火車時被寮國警方抓獲,當時他正計劃飛往美國與妻子和女兒團聚。 盧思位的律師蓬塞納援引她從寮國檢察官那裡收到的文件稱,盧思位被指控使用假簽證進入寮國。但協助盧思位的活動人士傅希秋反駁了這一說法,稱簽證是真實有效的,並向美聯社發送了盧思位簽證的照片以支持他的說法。 今年8月,有68個人權組織發表聯合聲明,對此次逮捕表示關注。聲明稱,北京加大了對海外異見人士和弱勢群體的追捕力度,被捕者往往失蹤數月或數年。 一組聯合國專家也呼籲寮國釋放盧思位。聯合國專家當時表示:「和平努力促進、捍衛或保護他人權利的人權捍衛者即使在逃亡期間受到迫害,這是令人憤慨的。」 據蓬塞納和網上發布的引渡文件稱,周一,中國警方正式要求將盧思位送回中國,稱他涉嫌非法越境。盧思位的律師說,不久之後,盧思位就被帶回中國。 盧思位的妻子張春曉稱,盧思位在中國期間受到監視,但沒有受到調查或指控犯罪。

盧思位律師執照被吊銷 任全牛申請聽證延期

四川省司法廳15日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稱「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程序合法。本機關決定給予盧思位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對此盧思位律師表示不認可,稱他會保留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中國當局不允許律師會見被捕港人

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目前12名港人已全部聘任大陸律師。但卻傳出有部分律師受到官方施壓要其退出案件以及嘗試會見當事人卻被官方拒絕。 據香港電台報導,四川律師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9月9日,取得公證書的盧思位再次前往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但卻被告知當事人已經委任了兩名代理律師,因此不會安排他的會面要求。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局沒有向盧思位出示當事人與律師之間必須簽訂的《委託協議》,因此盧對官方指出的當事人已經委託兩位律師的說法要求核實,但卻不獲回應。盧思位之後到鹽田區公安局法制科投訴,卻被官方「踢皮球」,對此盧思位對案件不樂觀,慨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大陸近年大部份的政治案件,當事人要被迫接受官方委派的律師,答應認罪以換取輕判。盧思位稱,官派律師往往不透露案件訊息,例如案件偵查是否合法、有沒有逼迫的情況,「能不能真正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這是很值得懷疑的」。 另一名律師任全牛則兩度接到河南鄭州中原區的司法局的電話,讓他不要代理案件。任全牛對蘋果日報表示:「表面上是為我好,讓我再三再三考慮,認真認真考慮,萬分注意說一堆,說得挺恐怖的,好像說我要是代理的話,讓你感覺太危險了,簡直是生命都不保障一樣,反正說得就很恐怖」。任全牛稱,他沒有答應司法局的要求,並指取得公證去仍想到深圳看守所嘗試會見,「但能不能出去,當地會採取甚麼手段,我現在還不好說」。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接受查詢時表示,被告人委託律師突然被告知當事人已另外委託律師的情況屢見不鮮,當事人難以與外界溝通,隨時被迫另找指定律師,過去他跟進的被捕維權律師案件都經常出現相同狀況。  何又指,官方指定律師一般與政權關係良好,甚至受控制,以防當事人與自己委託的律師溝通後所傳出外界的訊息有不利情況。何認為特區政府應至少派人前往探訪被拘留港人,但他無奈指過去都有就其他案件與入境處交涉,香港當局一般拒絕跟進。他亦指,據其經驗,今次案件不涉及國家安全,未必會秘密審訊,但有可能突然上庭,「好短時間通知(家屬)」,令當事人的律師及家人在審訊公開情況下都難以及時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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