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流亡
久別三年多,終於能夠親自發表自己的近況了。在發布此文此文之際,我已安全抵達英國,並正式向入境人員申請政治庇護。 今年六月五日,我已正式從大欖懲教所刑滿獲釋,在牆外重獲自由,但一切卻只是要承受嚴密監控的開端。在預定䆁放日期前一個星期,我依然每天都在擔心國安人員會否以公務探訪名義,前來告知將會加控我什麼罪行。 最終他們如我預期出現了向我警告,以及質問我會否繼續「分裂國家」,並提醒我在未來一年內不要離境,並預告將會在我出獄後持續約見。 懲教處的保安組、更生事務組以及監督亦早在刑滿一個月前開始,多次強烈要求我不要對外公布䆁放日期,因此在六月五日當天,也只有少量人知悉我重獲自由的消息。 基於我判刑時未滿21歲,出獄後必須遵守懲教處監管令一年,一開始我的監管內容與一般人無異,必須就學或就業。獲䆁時剛好臨近暑假,所以我在暑假時覓得一份暑期工,卻在不久後被懲教處高層告知不容許我受雇於「特定店鋪」(監管令條文並沒禁止),於是在暑假的最後一個月,我也只能夠無奈等待開學。他們的要求變相剝奪了我的財政自主權,並為國安處後來的金錢利誘鋪墊。 其後我接到懲教電話,表示高層決定更改監管內容,需要與更生事務組更高級的職員會面。我被勒令簽署修訂版監管令,增加(一)禁止發布任何我被定罪罪行相關內容的發布物,包括公開發言和訪問、(二)禁止發布任何「客觀而合理地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發布物,以及(三)禁止公開發言。 國安人員從六月份開始,每隔兩至四星期便會要求見面,我從來沒有選擇的餘地,每次都被約到隨機地點,命令我登上拉上窗帘的七人車,然後把我載到未知的地方。每次約見他們都會要求我交代過去數周的行蹤,查問我與什麼人見面,即使是小學同學也要我交出中文全名,甚至連到過什麼食肆酒吧、過程中的交談內容也要詳盡告知。到我九月開學後,他們要求我將學生證交給他們拍攝,申請學生資助也需要向他們通知,並需要交出銀行戶口資料。若然不滿足他們的要求,便換來一輪訓話,告誡我他們已掌握我的所有行蹤,著我向他們坦白,實情要勒索我繼續就範。 在缺乏任何工作收入的這半年間,國安人員不斷威逼利誘我投向他們。以我猜測,他們透過我在銀行戶口的資料,得悉我的經濟狀況不佳,因此向我提出給予線人費,要求我提供他人的資料,並以此證明我已經改過自新,樂意投誠。 在九月初一個例行約談中,兩位國安人員向我提出到中國大陸「旅遊」,當時我極度警惕,擔心會被送中,但在過去的三個月,我根本無法拒絕他們任何事情,所以我只能迴避的反問他們:「我不可能申請到回鄉證吧?」他說只要我想的話他們便可以安排到,並會派人陪同我一同北上。我沉默不言,他們見狀問我有什麼需要考慮,我唯有如實告訴他們,我不想。他們遂質問我是否仍然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所以遲疑,隨後他們要求我在下次見面時向他們給予回復。幸好直至我離開香港前,他們都未有再次提出,但我心知這種要求在未來也只會接踵而來。 從十月起至今,我時不時便會無故生病,期間曾向西醫中醫求診,均診斷我是由於極大的精神壓力及心理因素,導致免疫力下降,並建議我長遠下去需尋求心理輔導。 2020年7月29日,我在元朗街頭突然被接近十名國安人員從後撲出制服我,並搶走我的電話。自刑滿獲釋以來,我每日都恐懼同樣的往事會否再次重演,我害怕走出家門,害怕在街上使用電話,擔心會再次在街上被國安人員拘捕。每次被國安人員約見,我都充滿恐懼,懼怕他們會說我危害國安,要求我自證清白。有時他們偶爾的斷聯,會令我更擔心他們是否已打算重新拘捕檢椌,故沒有再需要與我約談的必要。 但基於他們要求我簽署有關《國安法》第63條的文件當中,禁止我向任何人透露與他們的一切溝通內容,所以我亦根本無法尋求律師協助,亦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我的困境。在如此龐大的壓力及恐懼下,我只能默默承受。 我曾幻想過國安人員會否信守承諾,在一年後的六月還我出入境的自由,不再干擾我的生活,但我心裡明了這些都是虛假的承諾,他們更有可能打算拖延我至明年基本法23條立法後,繼續向我施加額外的罪名。經心思熟慮後,以調適情緒為由,說服懲教批准在聖誕期間離境旅遊。我選擇了符合經濟狀況且政治敏感度較低的沖繩為目的地,在起行數天前向他們提交機票住宿等資料,並成功獲懲教署批核。 在離開的最後一天,我仍深思這個決定是否適當,畢竟這個月在香港發生了很多事,但懲教罕有的批核,令我始終相信這已是最好的時機。當日我帶著僅余的四萬港元前往香港機場,直至起飛前一秒,我都一直在擔心能否安全離境。到飛機起飛剎那,我才稍鬆一口氣。 但始終因行程及住宿細節已報備當局,我也未敢怠慢。在沖繩的幾天,我與英美加三地認識的相關人士及機構求助並共同商討,他們向我講述了當地的移民政策及政庇審核狀況,並提供有關英國庇護及簽證的法律建議。在得悉三地的資訊後,考慮到英國有更多我認識的抗爭者已獲批庇護,並且近日在對中國的立場上變得明確,我們最終一致認同循英國的政治庇護程序入境為最保險及適當的途徑。 於是當下我便趕在理應回港的限期前買了往英國的機票,並在當地時間12月27日晚上7時到達英國。這也意味著在可預見的將來,我也不可能再次回到香港這個家,縱然過去曾有預想過這天的到來,但在下定決心的當刻,我的心情還是一副沉重。自十四歲投身社會運動以來,我一直相信香港是我們香港民族唯一的家園,要走的從不應是我們。 在未來的日子,我將會繼續完成我的學業,望以流亡港人的身份為香港奉獻我的一切,如初地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嘗試。我相信只有全體香港民族持續竭力,香港才會重新成為那個值得我們驕傲的家。我相信只有香港民族永不放棄,自由民主的種子終有一天能夠重新發芽,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終會在煲底再聚。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鍾翰林
兩年多前周庭出獄的日子恰好是香港「反送中」兩周年。這位有「民主女神」之譽的年輕女子,從那時起一直沉默,惦念她的人們星期天從社交媒體Instagram看到她公布的一封信:「寫於26歲的最後」。而這個星期天,是她27周歲的生日,原來她現在在加拿大。 一如她的為人,信寫的平易、清醒、堅定。一如她的明麗的目光,清澈,透明,看清了事物的本質。信中那句話:「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說得很委婉,幾個字卻令人心驚,她可能一輩子不回去了,不會回到她生長的地方,她少女時代就開始抗爭的香港了。 周庭是香港幾次大抗爭湧現的知名度很高的幾位年輕人之一,2012年便投入社會運動,2014年參加要求普選的「雨傘運動」,擔任「學民思潮」發言人。2016年成為民主政治組織「香港眾志」的創始成員之一。2018年,放棄英國公民身份參選立法委員補選,後被當局剝奪參選資格。2019年,成為香港爆發的大規模「反送中」運動中站在最前列的人物之一。 2019年6月21日,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因與前香港眾志主席林郎彥、前秘書長黃之鋒在包圍警察總部一案中,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黃之鋒被判入獄13個半月,林郎彥被判7個月,周庭被判10個月。2021年6月12日,是她出獄的日子。 那年她24歲,出獄那天香港下著雨,許多香港市民在大欖懲教所外期待見她一面,扎著馬尾、戴著眼鏡的她離開時,沒有說什麼,坐上私家車離開,明麗的雙眼注視前方,隨後發出一則簡訊: 「痛苦的半年零二十天,終於完結了。辛苦所有冒雨前來的朋友們。接下來就要好好休息,養好身體,因為身體在這段時間變得太瘦弱了(苦笑)」。 國安們沒有忘記她。她在信中講述了自己被迫去中國大陸以換取出境讀書的機會的經過:今年7月初,國安告她,如果她想到加拿大升學,還有一個條件,要她跟著國安們去一趟中國大陸。「國安會安排和我一起申請回鄉證,然後一同到深圳一日,完成行程後他們便會把護照交還給我,我只需在大學假期時回港報到就可以。」 原來她出獄後,需要定期向國安報到,護照也被沒收。「每次報到,我也擔心會隨時再被逮捕……再次用某個罪名把我帶走。」對於國安要求她去大陸,她說:「我知道,在國安面前,其實我沒有拒絕的權利;同時,萬一有什麼事情,我就是『主動送中』了,那段時期,心中一直非常恐懼,生怕所有事情都會是自己的『最後』。」 就這樣,八月份,周庭在五名香港國安的「陪同」下,到中國大陸「接受再教育」。周庭說,「沒想到自己一直夢寐以求的出境竟然是到中國大陸」,她被安排參觀「改革開放展覽」,了解中共黨史,以及歷代領導人的「輝煌成就」,之後被安排去騰訊總部,了解「祖國的科技發展」。 周庭的恐懼漸漸轉化成很有節制的怒問:「坦白說,我從不否定中國的經濟發展,但一個如此強大的國家,要將爭取民主的人送入監牢、限制出入境自由,還要求以進入中國大陸參觀愛國展覽作為取回護照的交換條件,這何嘗不是一種脆弱呢。」 她被國安陪同了一路,在「重點行程」要求「打卡合照」,隨行的人員隨時拍照,周庭想:「若我一直保持沉默,那些照片或許有天成為我『愛國』的證據」。回港後,周庭還被國安要求寫下「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親筆信件…… 周庭終於去加拿大讀書了。但是,按照國安法規定,她必須要於12月底回到香港向警方報到。周庭寫這封信想告訴大家的是:「經過深思熟慮,包括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我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她不想繼續遭受屈辱,讓國安一次次的問話、盤查,他們認為她滿足了他們的條件後才能重回加拿大:「即使十二月底他們不這樣做,下年我再回香港時,隨著香港形勢變得更嚴峻,他們也隨時可以再以調查為由禁止我出境。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 棄保不會港報到! 周庭說,「這數年切身感受到,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多麼可貴的東西。將來還有很多未知,但可以知道的是,我終於不用再為會否被捕而擔憂,也可以說想說的話、做想做的事了。」 周庭15歲就在香港投入社會運動,因為那時候的香港至少是一個中國唯一一塊有相對自由,司法獨立的地區。她和她的同仁們抗爭的理由,就是北京當局不斷地蠶食他們曾經對港人的承諾,並立法保證的「一國兩制」。她和同伴們希望當局遵守承諾,給港人以普選的權利。2020年,他們的希望破滅了,所有在那場運動中站在前列的,不是逃亡,就是入獄,「東方明珠」、繁華而有相當自由的香港就在北京強加的國安法下毀掉了。 周庭出來了,真好。網路上她的許許多多的支持者為她加油。她在信的最後寫道:「自由來得不易,在擔驚受怕的日常中,更加珍惜所有沒有遺忘自己,關心自己、愛自己的人。願我們能在不久的將來重聚,好好擁抱彼此。」
據多家西班牙媒體報導猜測,西班牙前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Juan Carlos I)已經「流亡」並飛往多明尼加。不過報導未引述消息來源。 據路透社報導,這位西班牙前國王據傳捲入一項沙特高鐵合約收賄醜聞,瑞士和西班牙檢方為此展開調查,但由於兩國都尚未正式調查胡安·卡洛斯一世,因此他離境,嚴格來說不構成「逃亡」。 西班牙王室對前國王的「出國聲明」 西班牙王室透過聲明表示:今年82歲的胡安.卡洛斯一世決定離開西班牙,是為了好讓兒子即現任國王菲利佩六世(Felipe VI)心無旁鶩統治。他自願決定「遷居國外」,但是聲明中未透露胡安·卡洛斯一世的去處。但表示,卡洛斯一世離開西班牙的決定獲得了費利佩六世的認可。 同時,卡洛斯一世的律師公布的另一封信件說,卡洛斯一世做出這一決定「並非是為了逃避法律訴訟」。信中說,卡洛斯一世仍將「隨時響應檢察官認為必要的任何司法程序或行動」。 胡安·卡洛斯一世在哪? 據「先鋒報」報導稱,胡安.卡洛斯一世周一(8月3日)搭車前往葡萄牙,並計劃飛再從當地搭機飛往多明尼加,預計他在當地靠種植甘蔗致富的一戶家庭待數周,接著再尋覓新的目的地。 而《ABC日報》報道稱,卡洛斯一行已經抵達多米尼加。《機密報》(El Confidencial)稱:「老國王可能還在葡萄牙,甚至可能去了法國或義大利。」 《國家報》(El Pais)對此拒絕任何猜測有關於卡洛斯一世此行的具體去向。 對於胡安·卡洛斯一世的「流亡」或留在西班牙面對司法,民眾的看法為兩極。胡安·卡洛斯是帶領西班牙從專制邁向民主過程中的重要角色,因此他深受人民敬重。但是一連串醜聞也讓他晚年人氣急遽下滑。 就在外界臆測究竟胡安·卡洛斯一世會「流亡」何處之際,葡萄牙語電視台TVI24和「早郵報」(Correio da Manha)報導說,卡洛斯一世在卡斯凱什(Cascais),這是里斯本附近的渡假勝地,也是他度過部分童年時光的地方。不過報導同樣未引述消息來源。 胡安·卡洛斯一世生平 胡安·卡洛斯一世1938年出生於義大利的首都羅馬。他於1975年11月22日,也就是法西斯獨裁者弗朗哥去世後兩天登基。卡洛斯一世國王因積極推動西班牙民主化並扭轉國內獨裁情勢,當時受民眾愛戴,在位長達39年。先前因為捲入一些貪腐醜聞,於2014年6月18日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