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李宇軒下落
「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在中國深圳服刑後移交香港警方,其後家人無法與他取得聯絡,亦沒有出席港府對他就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提控出庭,但卻有非由家屬委託的律師代表他,事件引起國際關注,在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發表批評港府做法殘忍及極不人道的聯署聲明翌日,李宇軒胞妹在社交媒體公布,終於收到哥哥信息,但需時「消化」,未有透露詳情。 可能是壓垮港府將李宇軒與家人聯絡的最後一根稻草的聯署聲明,由跨國議會人士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IPAC)發起,聲明批評港府秘密扣押李宇軒,不單隔絕李與家人見面,據報更將他單獨囚禁於精神病治療中心,這種殘忍及極不人道的做法,令人震驚,因為李並未犯錯,他的所作所為,是基於愛香港和推動政府落實在《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所作承諾。聲明續稱,李宇軒遭受政權追殺打壓,其個案已成為中國扭曲港人生活方式的標誌,亦反映北京漠視保障港人權利的國際協議。 聯署人包括逾百名來自美國、日本、加拿大及歐洲等18個地方的國會議員,以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顧問學者,受到中國聲言制裁的議員幾乎都有參與聯署。聯署人承諾,將就事件向所屬政府提出緊急關注,並促請港府立即釋放李宇軒和所有因民主運動被拘留的人士。 跨國議會聯盟1日發表聲明後翌日清晨,李宇軒胞妹在臉書發帖,指終於收到兄長的訊息,正在消化,並感謝各界持續關注。帖文沒有交代如何與李宇軒聯得聯繫,亦不知李傳出了什麼信息。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與其餘11人去年偷渡台灣時,被中國海警截獲,以觸犯偷渡罪被判監七個月,上月22日刑滿移交香港警方,警方以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將他繼續關押,但去向成謎,其家人亦無法與他取得聯絡,向懲教署查詢時,更被告知「無此人」。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李被單獨囚禁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內。李日前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時,有律師代表出庭,但該律師被李的胞妹質疑是「官派律師」,相關律師行其後發表聲明,強調羅達雄沒有義務向傳媒或李宇軒家人交代其受指示的詳情,但澄清羅是受私人律師行委託,並非「官派律師」。
去年12名欲偷渡前往台灣,中途遭廣東海警抓捕的港人中的8人近日完成服刑後被遣返回香港。其中一名被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至今下落不明,家屬不清楚李的關押情況及關押地點。多家港媒向保安局也均未獲回應。 綜合港媒報導,30歲的李宇軒24日被落案起訴三項控罪,包括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並於當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但李宇軒正接受強制隔離而缺席聆訊,亦沒有律師代表出庭,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李須繼續還柙。 按照程序李宇軒將會受懲教署看管,但12港人關注組25日向傳媒表示,至今未能確認李宇軒的下落,只知道他拒絕家人安排的律師,並由傳媒報導得知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李交予懲教院所看管,和他已與律師會面。 關注組續指,當李宇軒家人向懲教署及警方查詢時,懲教署表示「無此人」,而警察則表示不清楚李宇軒位置,家人亦沒有收到任何懲教署轄下院所通知李宇軒的情況及還柙安排,家人甚感擔憂。關注組促當局向家人確認李宇軒位置,以及他的還柙安排,以便家人可儘早處理李宇軒還柙期間的福利事宜。 香港電台及蘋果日報記者均就李宇軒情況向保安局及懲教署詢問。懲教署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如果在囚人士拒絕向任何人透露羈押地點,署方會按有關意願處理;保安局未就包括李宇軒現時是否由警方看管還是還押中,局方是否收到李宇軒家人查詢,以及一般由內地執法機關移交疑犯至香港的程序等做出具體答覆,重申如得悉涉嫌在港犯罪的香港居民處於內地,警方將按個別情況與內地協商,內地執法機關會酌情將相關人士送回香港接受調查或審訊。 30歲的李宇軒去年8月10日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後獲警方保釋候查,並要求交出旅行證件及限制離境,其後李宇軒於8月下旬與另11人慾偷渡至台灣途中遭中國海警截獲拘押,後遭法院以偷越邊境罪成判刑7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