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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凈瑜

曾被中國誘認間諜罪 李明哲: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4月中刑滿出獄返台。周二(10日),他與妻子李凈瑜在立法院舉行返國記者會。他說,只有高調救援才能讓威權政府有所忌憚,並透露,中國曾欲給他扣上間諜罪,但他堅持不認,因這涉及牽連台灣,「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李凈瑜在記者會上首先激動地說:「我的先生終於回來了!」她向國內外媒體以及NGO團體致謝,並感謝媒體等各界人士對李明哲案的關注與報導,讓李明哲在中國被綁架、遭到不公義的對待被世人知道,感謝「你們沒有忘記李明哲」。 李明哲: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外省人第二代出身的李明哲,不否認他早年求學時期曾有大中國思想,後來開始有本土意識,如今他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李明哲表示,他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通過珠海口岸入境中國大陸時被國安人員逮捕,「我知道我在劫難逃。」作為一個台灣人,他能協助中國政治犯跟家屬的方式只有兩種,一是援助孤立無援的政治犯跟家屬,其次是在網路上分享台灣人追求民主的人權血淚歷史。這些行為並沒有逾越身為一個台灣人必須謹守的分寸。 李明哲透露,被偵訊時,中國的國安一直問他,背後的金主是誰,「其實我背後的金主就是我的妻子」,替他買書給中國政治犯。他強調,沒想到中國把他的行為看成是顛覆政府,「這就是獨裁政府的本質,草木皆兵,還入我於罪。」 被監禁10多天後,李明哲說,他察覺到廣州國安人員對其態度軟化,不太問案情,開始轉向要他承認,在台灣受到哪一個官方單位資助,這些資金用來資助哪些人,並多次暗示兩岸有所謂的交換間諜。 李明哲強調,他最後只願承認很可笑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因那是個人行為,但間諜罪會牽連到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而事實上他也不可能去顛覆中國。 至於審判過程不聘請律師,李明哲澄清,他與妻子有默契,因為中國的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民權利,「所謂公開審判其實就是法西斯的馬戲團」,只是要有律師妝點,庭審過程中,「不允許我做任何答辯、甚至不允許我講話,只允許我念一篇他們事先審核過的認罪書,其他都由官方律師代替我發言,都是擦脂抹粉。」 NGO人士在他被關押期間寫給他的明信片等信件,李明哲回應媒體說,他一封都沒收到,遭沒收的理由是危害國安。 李凈瑜感謝哽咽 「最後一次公開發言」 李凈瑜表示,這可能是她最後一次在記者會上公開發言。她表示,先生能回家是國內外共同關切所達成,希望藉由最後一次談話,未來會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跟真心相愛的人好好生活經營未來。 她也感謝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與其妻一直以來的幫助,包括為李明哲救援計畫制定五個原則:第一,我們不能像壓迫者低頭求饒;第二,我們必須輕視法律救濟,因為對中國來說,法律只是玩物,所以不聘請律師,避免迫害者以法律達成其罪刑;三,堅守國家主權的地位,絕不背叛台灣,這是本;四,維護受難者的尊嚴跟榮譽;五,救援行動越公開、受難者越安全。 李凈瑜指出,施明德那時給她兩個建議方向:一是全面妥協,卑微地私下和中國交換條件,這還不一定會實現;二是有尊嚴地和中國抗爭,維護李明哲性命,這需要代價。 「我要李明哲這一個完整的人回來,有完整的靈魂,不是軀殼。」李凈瑜選擇了後者。

李明哲被關4年 妻子提假釋、探監、通信3訴求

3月19日是台灣非政府組織員工李明哲被中國關押4周年的日子。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19日現身台灣十多個公民團體聲援活動現場,提出3項呼籲,要求中方考慮假釋、讓家屬探監,並允許通信。台灣陸委會也呼籲對岸回應家屬訴求,以解家屬懸念。  「釋放李明哲,讓明哲打電話!」  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在內的十多個公民團體,19日在台灣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聲援已經遭到關押4年的李明哲。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也現身,首先感謝四年來台灣人民的陪伴,還有台灣NGO夥伴,以及國際組織不斷寫信。李凈瑜無奈地表示,但是所有熱忱、溫暖、安慰,一點一滴沒有讓李明哲感受到。因為沒有一封信、一點消息能夠傳達給李明哲,疫後李明哲更加與世隔絕。  疫情爆發後,李凈瑜已經超過1年沒能赴中國湖南赤山監獄探視李明哲。儘管李凈瑜不斷打電話給台灣海基會與中國赤山監獄獄方,希望在遵守兩地隔離規定下能協助她申請探監,卻未能如願。  李凈瑜:「希望中國政府基於人道考慮3項要求,第一考慮假釋,李明哲的刑期已經超過二分之一;第二當全世界疫情大流行、探監不可行之際,希望中國當局讓李明哲跟我通電話;請允許李明哲對外正常的通信。」  李凈瑜感嘆,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這對於在恐怖年代,願意到危險國家從事人權工作的人而言,意味著必須要有所心理準備,「為理想必須付出代價」。  李明哲被關押4年,家屬至今還沒收到判決書,不只無法提出假釋,連刑期何時期滿、能否獲釋都是問題。李凈瑜:「我只希望中國政府遵循他們訂下的法律規定。任何一個囚犯刑期超過二分之一時,都有權利獲得假釋。難道他是政治犯,而因此被剝奪(這個權利)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中國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都會清楚寫明刑期的計算,也應詳實記載關押的情況。中國《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1款也規定,人民法院應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及親屬、辯護人。家屬之所以到現在還不知道李明哲的出獄日期,就是因為當初沒有送達刑事判決書的程序瑕疵,至今無人看過判決書。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要求,中國政府保障李明哲的通訊權,允許通信及撥打親情電話,並保障其健康權。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9日呼籲陸方應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儘速告知家屬李明哲之釋放日期。保障李明哲在陸關押期間之通信、撥打親情電話、家屬探視與假釋相關權益。「陸委會後續也將持續促請陸方儘速回應家屬訴求,以解家屬懸念。」  陸委會重申,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呼籲陸方應落實保障李明哲的各項權益,並早日釋放李明哲。

疫情當前李明哲妻盼通親情電話 陸委會吁陸方回應訴求 人權團體:言論自由無罪

被問及李明哲在獄中狀態,李凈瑜表示,李明哲入獄後暴瘦30公斤,之前探監時,李明哲曾透露「今年還好,今年有熱水」,她詢問後才得知,獄方曾以熱水供應系統故障為由,冬天所有囚犯都沒有熱水可用,而當地最冷溫度可達零下7度,飲食環境也不健康理想。

中國監獄數百囚犯確診武漢肺炎 李凈瑜憂李明哲狀況

李凈瑜透露,她曾多次向中共政府呼籲,給予李明哲撥打「親情電話」的權力。探視被中斷後,她也曾致電赤山監獄,要求獄方讓李明哲撥打「親情電話」向家人報平安,結果還是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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