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关4年 妻子提假释、探监、通信3诉求

3月19日是台湾非政府组织员工李明哲被中国关押4周年的日子。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19日现身台湾十多个公民团体声援活动现场,提出3项呼吁,要求中方考虑假释、让家属探监,并允许通信。台湾陆委会也呼吁对岸回应家属诉求,以解家属悬念。 

“释放李明哲,让明哲打电话!” 

包括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在内的十多个公民团体,19日在台湾立法院群贤楼前召开记者会声援已经遭到关押4年的李明哲。

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也现身,首先感谢四年来台湾人民的陪伴,还有台湾NGO伙伴,以及国际组织不断写信。李净瑜无奈地表示,但是所有热忱、温暖、安慰,一点一滴没有让李明哲感受到。因为没有一封信、一点消息能够传达给李明哲,疫后李明哲更加与世隔绝。 

疫情爆发后,李净瑜已经超过1年没能赴中国湖南赤山监狱探视李明哲。尽管李净瑜不断打电话给台湾海基会与中国赤山监狱狱方,希望在遵守两地隔离规定下能协助她申请探监,却未能如愿。 

李净瑜:“希望中国政府基于人道考虑3项要求,第一考虑假释,李明哲的刑期已经超过二分之一;第二当全世界疫情大流行、探监不可行之际,希望中国当局让李明哲跟我通电话;请允许李明哲对外正常的通信。” 

李净瑜感叹,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这对于在恐怖年代,愿意到危险国家从事人权工作的人而言,意味着必须要有所心理准备,“为理想必须付出代价”。 

李明哲被关押4年,家属至今还没收到判决书,不只无法提出假释,连刑期何时期满、能否获释都是问题。李净瑜:“我只希望中国政府遵循他们订下的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囚犯刑期超过二分之一时,都有权利获得假释。难道他是政治犯,而因此被剥夺(这个权利)吗?”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指出,中国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都会清楚写明刑期的计算,也应详实记载关押的情况。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94条第1款也规定,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亲属、辩护人。家属之所以到现在还不知道李明哲的出狱日期,就是因为当初没有送达刑事判决书的程序瑕疵,至今无人看过判决书。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秘书长邱伊翎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李明哲的通讯权,允许通信及拨打亲情电话,并保障其健康权。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9日呼吁陆方应依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尽速告知家属李明哲之释放日期。保障李明哲在陆关押期间之通信、拨打亲情电话、家属探视与假释相关权益。“陆委会后续也将持续促请陆方尽速回应家属诉求,以解家属悬念。” 

陆委会重申,传播民主理念无罪,呼吁陆方应落实保障李明哲的各项权益,并早日释放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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