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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屍體

證據,不能只流於紙面

關於胡鑫宇的新聞發布會,我看了,跟事先猜測的基本一致:現場證據支持自殺;法醫鑒定支持自殺;錄音筆認證支持自殺。整個發布會行雲流水,進行地異常順利。後面記者提的問題,也都很合時宜,官員們念著稿子就能對答如流。 唯一遺憾的是,相關的證據一樣也沒有呈現,全部都只停留在紙面,和官員們的嘴面。比如關鍵證據之胡鑫宇的腳掌,此前有媒體報導家屬認定兩腳與地面平行(自縊者腳尖朝下,偽造自縊則平行),而官方發布會上堅稱其腳尖朝下。雙方存在顯而易見的分歧,但只要將相關照片公之於眾,孰是孰非就能一目了然。 還有就是錄音筆內那兩段,關於胡鑫宇「意圖」跳樓時的自白,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但是卻沒有當場公布,僅僅是摘選幾段念了一下。當事的新聞官也稱,胡鑫宇父母是支持公開內容的,可為何隨後又開始含糊其辭起來。把本可以堵眾口之悠悠的關鍵證據,弄得愈加懸疑。 破案是講證據的,既然你認定胡鑫宇是基於自殺,所有證據也顯示支持自殺,那麼為何不開放現場,或至少是物件,哪怕是照片去支持這一認定呢?你通過權威方式對證據描述一遍,我只能說「服」。但若證據只流於紙面,或以動畫片的形式演示一遍,相信很多人還是無法相信的。 現在就看胡鑫宇家屬的表態了,如果他們接受所有的「證據」,接受兒子是自縊而亡,我們作為旁觀者又能有什麼二話?截至發稿時間,目前仍未有胡氏夫婦公開的表態。 網路圖片 此前有微博大V宋祖德表示,胡鑫宇的父母可能被請去一家酒店,失去了網路自由。一開始我是不信的,但今天突然發現宋的微博被禁言,這下就不知道該不該信了。 在新聞發布會的前一天,各路媒體就開始造勢「自殺論」了,幾乎口徑一致地認定胡鑫宇是基於自殺。其中有江西當地的作家陳嵐女士,非常有先見之明地洞見了第二天的發布會內容。 我很佩服這些僅憑心理學就能斷案的筆杆子,鄙人才疏學淺,只能本著科學和法治精神,提出一些質疑。比如熱傳的關於胡鑫宇的「死亡筆記」,裡頭除了「新環境難以適應,和社交障礙」這些青少年常見的心理問題外,唯一能稍稍構成輕生意願的,只有一句「我是否存在已經沒有意義了」。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但哪怕你無需仔細去觀察,也能發現這一行字,無論筆跡,還是色調,都與胡本人的其它文字存在巨大的差異。一個潦草,混亂,一個端正,清晰,完全不像出自同一人之手。 至於厭學和內向等問題,這些算是嚴重的心理疾病嗎?現在你隨便找個學生問問,十之八九都厭學,憎恨作業。 當然,今天要討論的不是我們的教育有多成功,而是一個人命關天的案件。胡鑫宇父母到達現場後,稱兒子遺體的衣服是反穿的。如此反常的現象,官方為何不進行說明? 網路圖片 這個問題也是該案引發討論的重點之一,其中有位曾在老年公寓從業的網友現身說法,稱人去世之後,一定要在身體涼透之前將衣服穿上,否則(屍僵)就穿不上了。 而一個正常自縊的人,是不可能脫掉衣服,或反穿衣服,再上路的。顯然胡鑫宇也是個體面的人,崇禎皇帝尋死的時候,都是隨便挑棵樹上吊,而衚衕學卻要穿山越嶺,非得挑棵糧倉裡頭的樹。 第二個疑點,也是關於案發現場。官方通報中提到,糧倉的圍牆高約5米。試問一個正常人如何攀爬如此高度的圍牆,又如何從高5米的位置落地? 媒體說外部恰好有渣土堆,衚衕學就是從這裡爬進去的。但是官方的通報顯示,渣土堆與圍牆之間有兩顆樹。那麼究竟他又如何從渣土堆直接翻躍入內?如果他是通過這兩顆樹爬行進入圍牆,牆面又如何會留下攀爬痕迹? 所以,現場畫面的真實呈現至關重要,如果屬實自縊,那麼需要讓公眾知道現場確實具備自縊的條件。官方在通告里提到,懸掛點離地面4.5米,我想哪怕是兩米二的姚明,也無法完成這種高難度的自縊任務吧?你拿什麼墊腳呢? 然後通報中又指出,支點是樹榦的一個凸起處。這裡的關鍵詞是「樹榦」,以我的常識,只能理解一個人被樹枝給弔死,因為整個身體懸空了,無處依附。而樹榦,是樹的主幹,一個人無論多麼去意已決,在瀕死之際必然會激發求生的本能,無論如何都會去抓住樹榦。 然後官方製作的那個動畫視頻,更是看得人一頭霧水,樹榦竟然長在圍牆上,像裝修後牆上的衣架似的,不知道是不是經費沒給到位。與其費力製作動畫片,何不把真實的現場視圖,展示予公眾呢? 另外,還有一名非正能量的法醫,給出了這樣一個建議。說如果自縊百日,那麼屍體腐爛的過程中,會有血水和屍油之類的東西滴落,從而改變土壤的化學成分。因此,只要對下方的土壤進行採樣,就能作出是否為第一現場的判斷。 網路圖片 總之,這個案件還有很多的疑點需要解開。再如鑫宇的眼鏡,究竟落在哪裡?自殺這麼嚴肅的事情,怎麼可能不帶眼鏡?不然怎麼穿山越嶺到糧倉? 然後圍牆外邊的渣土堆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如果是新鮮土壤,那麼胡鑫宇根本沒機會利用這些翻進糧倉,因為他在百日之前就自縊了。糧倉這樣的國之重地,圍牆都建得高達5米,豈會在外面長期留個土坡方便鼠輩竄入?這些都是急需解開的謎團。 當然,警方的嚴謹態度我是認可,一開始就封鎖了現場,一些記者在山腳入口就被攔下了,說是保護現場。可是後來挖掘機又是怎麼進去的? 網路圖片 作為一個外人,我也只能說這麼多了,接下來就看胡鑫宇父母是否接受這個結果。關於遺體腳掌與地面是否平行,衣服為何反穿,以及生前躲過所有監控,死後又躲過所有搜查的種種超自然現象。就我個人而言,是匪夷所思的。如果你說親眼瞧見是飛碟丟下胡鑫宇的遺體,然後又飛走了,那麼我倒更願意相信一些。 而且這樣連同這些年不翼而飛的失蹤人口,都進一步得到了解釋。這兩天不少人都在轉發王冀鑫律師的視頻號,裡頭記錄了密密麻麻的失蹤兒童和青少年的案例,不少都是近一周剛剛發生的失蹤案。 網路圖片 確實,很多人關注胡鑫宇案,或多或少都抱著一絲可以理解的僥倖心理,希望能夠藉此撕開中國人口的失蹤之謎。如果不是被外星人擄走了,中國怎麼平白無故會有這麼多兒童失蹤?而且外星人似乎還只對中國的少年有興趣,歐美就鮮見有孩子失蹤。 還有網路上一些關於活體器官產業鏈的猜想,當然,從目前來看,胡鑫宇一案還沒有任何證據支持這一陰謀論。但是中國的器官移植產業正蓬勃發展,已是不爭的事實。 據國家衛健委醫療應急司司長郭燕紅表示,2022年的前十個月,中國共完成了17141例器官移植手術,同比增長近一成。人們有理由擔心,這會不會成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據悉美國患者移植一枚腎臟平均需要等待3年,而中國是多久? 再者,高昂的利益驅使下,以及信息的極度不透明,會不會由此延伸出一條條罪惡的產業鏈?公眾的焦慮情有可原,每一次人們都想順著線頭撕掉整塊骯髒的帷幕,但最終都只能看著一個個撲朔迷離的謎團石沉大海。 我發現也有不少貌似博學的人,將其總結為「塔西佗陷阱」,並以此平息輿論的猜忌。但這不可笑嗎?塔西佗陷阱是指政府需要以公開和透明的方式去重建公信力,用證據和事實捍衛法治和正義。要允許獨立的記者,和新聞媒體對事件進行充分的剖析和還原。而不是要求公眾降低智商,磨掉大腦溝回的褶皺去相信美好的假象。 這是我對胡鑫宇事件的終極看法,缺乏程序的正義,才是所有疑點的根源。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玉壺青衫,原文已被刪除)

胡鑫宇案後 為什麼器官移植再次牽動網民神經?

江西中學生胡鑫宇的屍體被發現後,雖然目前還沒有證據顯示胡鑫宇的死與器官移植有關,但內蒙古衛健委近日發布人體器官移植醫院設置,以及上海一器官移植領域的企業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撤回上市申請等信息,再次引發大眾對器官移植話題的關注。 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江西上饒中學生胡鑫宇離奇死亡案,眾多網民關注其體內器官是否完整,期待官方公布屍檢報告。而去年11月發生多起年輕人失蹤案,更令人對人體器官移植感到恐懼。本周日(29日),內蒙古衛健委官網發布《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體器官移植醫院設置規劃(2022-2025年)》的通知。該通知下達至各市衛生健康委,委直屬各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其中提到要「進一步優化人體器官移植資源配置,提高人體器官移植服務能力和資源利用效率」等。還稱,近年來,患者器官移植技術需求的不斷增加,患者器官移植自治區內可及性較差。該區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 對此,有微博網民「語善觀今」留言:嚇死人!末法時代!「天枰座的老玉米」留言:禁止器官移植。更有網民寫道:廢除允許器官移植的法律,禁止器官移植。 左圖:微博網民留言指責器官移植。右圖:網民對非法人體器官移植的陰影揮之不去。(網路圖片) 關注事件的評論人士李先生告訴自由亞洲電台,當局對發現胡鑫宇屍體的通報內容含糊其辭,他相信有更深層的原因:「關鍵問題是胡鑫宇的死,不能公開的失蹤真相肯定跟背後的權貴集團,甚至與那些高官有關聯。如果胡鑫宇的失蹤跟低級別人員有關,早就公開了。此案最後會不了了之。」 就在胡鑫宇失蹤的去年11月,湖北、江西、廣東及河南曾發生十多起中小學生失蹤事件,引發人們對人體器官被非法買賣的擔憂。 最新尋人啟事:一名14歲少女失蹤(網路圖片) 人民網去年9月稱將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去年9月2日人民網報道,中國國家衛健委近日答覆稱,將繼續修訂完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待發布後,將積極完善相關政策配套措施。一個月前,上海健耕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得受理。此舉再度引發民眾的恐懼,有網民指責這類涉及器官移植領域的公司一旦上市,或許「後患無窮」。網民強烈反對「上海健耕」上市。其後,該公司撤消上市計劃。 器官買賣無直接證據 但間接證據多 江蘇宜興時事評論人張建平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胡鑫宇屍體發現案還在發酵之際,近期還有人體器官領域企業試圖上市,無疑是給反對器官移植合法化的民眾火上澆油。他說:「活摘器官的直接證據現在不是很多,但間接證據很多,包括每年失蹤的年輕人和兒童。大量的這種數字與官方大量的宣傳某某專家一天做多少例心臟移植,肝臟移植等,讓人們自然而然地聯想到器官移植的黑洞。」 張建平認為,缺少法律監督和不透明的國家,不適合發展人體器官移植技術。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9日,中國器官捐獻登記人數已超過477萬,較2015年2.5萬餘例的登記人數實現了百餘倍增長。對此,武漢居民高先生對自由亞洲電台說,政府從不公開器官來源:「器官哪裡來的?哪有那麼多器官來源?因為器官移植業非常賺錢,利潤非常大。反正以後我們把自家人看緊一點,不能讓人失蹤了。」 根據《中國移植髮展報告(2019)》數據,2019年中國器官捐獻量和移植手術量分別為5818例和26121例,位居全球第二位;2015-2019年器官捐獻量和移植手術量複合年均增長率分別為20.43%和19.53%,遠超全球增長水平。有網民說,政府應取締器官移植,關閉相關業務公司。

屍體會說話,可你能聽著嗎?

胡鑫宇失蹤事件在1月28日峰迴路轉,經過三天快速又混亂的信息沖刷,目前整個事件急需一份官方通報來了結。但這種了結不是全盤終止事件輿論,因為它無法剝離附著在事件上的所有疑慮。不管這種疑慮是陰謀論的此生品,還是對生命的真切關懷。 在胡鑫宇遺體發現以來的這幾天,輿論中的主要傾向是明顯的,那就是公開暗示胡鑫宇是自殺非他殺。雖然持論者在推出這個判斷時措辭嚴謹,但掩飾不住得意勁。順著這種微妙的心態,已經很有些聲音,在號召關注青少年的心理抑鬱問題。 這是兩種分頭展露理性的觀點,確實也有其合理之處,青少年心理健康更是一個常規的公共利益點。可在輿論場中並置這兩種主張,又會感到不調和,有異怪的感覺。因為它通過暗示與明指,將死亡責任歸結為胡鑫宇及其家庭,若這樣當然不妥。 有一個需要把握的關鍵點,是在確認他死亡的前提下,「胡鑫宇失蹤事件」實際上包含兩個部分:他的死亡,與對他的尋蹤過程。他的死亡動機可能與學業有關,最後自毀於無法掙脫的抑鬱。可他失蹤三個月的遭遇,不只是私人問題,更是事件公共性的極大彰顯。 這麼說吧,這次風波是命名為「胡鑫宇之死」,還是「胡鑫宇失蹤事件」,決定著看待、理解的兩種視角。如果你接受前一個命名方式,那如果司法鑒定確認胡鑫宇是自殺,你的關注就終止了,然後還可以憑藉早前的預言慶祝非凡的預測能力。 可如果你不承認、不接受前一種命名,而是認可後一種命名,你實際上可以有機會看到更為恰當的事件本質。亦即,這個本質不是一個青年學生如何被突然降臨的抑鬱傾向吞沒,而是一個人在失蹤後他及其家人怎樣被權力對待,這才是失蹤事件的本質。 它不是一個單一的死亡事件,而是一連串官民無效互動、長達100多天的失蹤事件。在自殺結論下,胡鑫宇死亡一直到他被發現,一個人的遺體在不算荒野的地方被侵蝕毀壞三個多月——而導致這個悲慘結果的,是無效搜索與貧乏的信息供給,這是失蹤事件最折磨人的部分。 早前的許多論者,在拋出「胡鑫宇是自殺」的推論時,都不忘念叨一句推理小說、法醫小說的陳詞濫調:「屍體會說話」。言下之意是,屍體會以它的法醫學特徵,為探尋死因提供可靠的科學定論。可問題在於,哪怕屍體會說話,你能聽得著嗎? 信服這句話的人當中不乏聰明人,但這種聰明的無害之處,只能限定在得出「自殺」結論這條線內。一旦他們翻越這條線,用挖苦、暗諷質疑來展露聰明勁時,就露出了格局的小來。因為,他們把胡鑫宇失蹤事件縮小為單次死亡,進而省略了失蹤事件的意義。 假如自殺結論成立,胡鑫宇失蹤事件實際上包含兩次死亡:一次是他終止最後一口氣的生理死亡,第二次則是他作為「一個人」所包含的尊嚴、尊重等特徵的社會性死亡。前一種死亡已經被過度談論,而對後一種死亡的討論相當不夠,才剛剛開始。 一個細節是,胡鑫宇遺體地點位於國家級儲備糧倉庫的大院里,而這個大院在他失蹤4天後就被排除在搜索範圍之外。現在匯總的信息看,之所以沒被仔細搜尋,是因為倉庫級別高。這時候,一個人的價值與一處場所帶來的忌憚之間,就有了令人痛楚的比較。 換句話說,從2022年10月18日開始,胡鑫宇的死亡進程就悲劇性地進入了第二種死亡階段,一直到他面目全非的遺體被發現,這個死亡才告一段落。而這一死亡的外在形式,就是轟轟烈烈的、卻早已迷失方向的搜尋行動,以及洋溢在稀少信息中的絕望。 也只有確立這次事件恰當的命名,才能討論它的公共價值,才能探究胡鑫宇失蹤事件為什麼會引發如此廣泛的社會關注。這絕不僅僅是一名高中生的離奇消失(這只是表象),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事實表明「不見」是因為「無視」),而是代入了關注者對自身安全的焦慮。 如果我們不能掙脫胡鑫宇失蹤事件中對單一死亡的迷思,或者說不能擺脫公共討論中耍聰明式的言說,最後即使也在討論胡鑫宇死亡的動機,卻顯得相當不誠實。畢竟,如果不能解除籠罩在胡鑫宇第二次死亡上的輕慢與懈怠,有如何能真正推進青少年心理看護呢? 「屍體會說話」,那所說的「話」不只是印證大聰明們先人一步的言之鑿鑿,還以其本可避免的損毀「訴說」人之為人的實際處境。因此,確立胡鑫宇失蹤事件的公共性所在,聚焦點應是檢討他大體被置於野外百日的悲慘遭遇,而不是用青少年心理、親子關係等虛詞令公共性失焦。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舊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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