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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尸体

证据,不能只流于纸面

关于胡鑫宇的新闻发布会,我看了,跟事先猜测的基本一致:现场证据支持自杀;法医鉴定支持自杀;录音笔认证支持自杀。整个发布会行云流水,进行地异常顺利。后面记者提的问题,也都很合时宜,官员们念着稿子就能对答如流。 唯一遗憾的是,相关的证据一样也没有呈现,全部都只停留在纸面,和官员们的嘴面。比如关键证据之胡鑫宇的脚掌,此前有媒体报导家属认定两脚与地面平行(自缢者脚尖朝下,伪造自缢则平行),而官方发布会上坚称其脚尖朝下。双方存在显而易见的分歧,但只要将相关照片公之于众,孰是孰非就能一目了然。 还有就是录音笔内那两段,关于胡鑫宇“意图”跳楼时的自白,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但是却没有当场公布,仅仅是摘选几段念了一下。当事的新闻官也称,胡鑫宇父母是支持公开内容的,可为何随后又开始含糊其辞起来。把本可以堵众口之悠悠的关键证据,弄得愈加悬疑。 破案是讲证据的,既然你认定胡鑫宇是基于自杀,所有证据也显示支持自杀,那么为何不开放现场,或至少是物件,哪怕是照片去支持这一认定呢?你通过权威方式对证据描述一遍,我只能说“服”。但若证据只流于纸面,或以动画片的形式演示一遍,相信很多人还是无法相信的。 现在就看胡鑫宇家属的表态了,如果他们接受所有的“证据”,接受儿子是自缢而亡,我们作为旁观者又能有什么二话?截至发稿时间,目前仍未有胡氏夫妇公开的表态。 网络图片 此前有微博大V宋祖德表示,胡鑫宇的父母可能被请去一家酒店,失去了网络自由。一开始我是不信的,但今天突然发现宋的微博被禁言,这下就不知道该不该信了。 在新闻发布会的前一天,各路媒体就开始造势“自杀论”了,几乎口径一致地认定胡鑫宇是基于自杀。其中有江西当地的作家陈岚女士,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洞见了第二天的发布会内容。 我很佩服这些仅凭心理学就能断案的笔杆子,鄙人才疏学浅,只能本着科学和法治精神,提出一些质疑。比如热传的关于胡鑫宇的“死亡笔记”,里头除了“新环境难以适应,和社交障碍”这些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外,唯一能稍稍构成轻生意愿的,只有一句“我是否存在已经没有意义了”。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但哪怕你无需仔细去观察,也能发现这一行字,无论笔迹,还是色调,都与胡本人的其它文字存在巨大的差异。一个潦草,混乱,一个端正,清晰,完全不像出自同一人之手。 至于厌学和内向等问题,这些算是严重的心理疾病吗?现在你随便找个学生问问,十之八九都厌学,憎恨作业。 当然,今天要讨论的不是我们的教育有多成功,而是一个人命关天的案件。胡鑫宇父母到达现场后,称儿子遗体的衣服是反穿的。如此反常的现象,官方为何不进行说明? 网络图片 这个问题也是该案引发讨论的重点之一,其中有位曾在老年公寓从业的网友现身说法,称人去世之后,一定要在身体凉透之前将衣服穿上,否则(尸僵)就穿不上了。 而一个正常自缢的人,是不可能脱掉衣服,或反穿衣服,再上路的。显然胡鑫宇也是个体面的人,崇祯皇帝寻死的时候,都是随便挑棵树上吊,而胡同学却要穿山越岭,非得挑棵粮仓里头的树。 第二个疑点,也是关于案发现场。官方通报中提到,粮仓的围墙高约5米。试问一个正常人如何攀爬如此高度的围墙,又如何从高5米的位置落地? 媒体说外部恰好有渣土堆,胡同学就是从这里爬进去的。但是官方的通报显示,渣土堆与围墙之间有两颗树。那么究竟他又如何从渣土堆直接翻跃入内?如果他是通过这两颗树爬行进入围墙,墙面又如何会留下攀爬痕迹? 所以,现场画面的真实呈现至关重要,如果属实自缢,那么需要让公众知道现场确实具备自缢的条件。官方在通告里提到,悬挂点离地面4.5米,我想哪怕是两米二的姚明,也无法完成这种高难度的自缢任务吧?你拿什么垫脚呢? 然后通报中又指出,支点是树干的一个凸起处。这里的关键词是“树干”,以我的常识,只能理解一个人被树枝给吊死,因为整个身体悬空了,无处依附。而树干,是树的主干,一个人无论多么去意已决,在濒死之际必然会激发求生的本能,无论如何都会去抓住树干。 然后官方制作的那个动画视频,更是看得人一头雾水,树干竟然长在围墙上,像装修后墙上的衣架似的,不知道是不是经费没给到位。与其费力制作动画片,何不把真实的现场视图,展示予公众呢? 另外,还有一名非正能量的法医,给出了这样一个建议。说如果自缢百日,那么尸体腐烂的过程中,会有血水和尸油之类的东西滴落,从而改变土壤的化学成分。因此,只要对下方的土壤进行采样,就能作出是否为第一现场的判断。 网络图片 总之,这个案件还有很多的疑点需要解开。再如鑫宇的眼镜,究竟落在哪里?自杀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可能不带眼镜?不然怎么穿山越岭到粮仓? 然后围墙外边的渣土堆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如果是新鲜土壤,那么胡鑫宇根本没机会利用这些翻进粮仓,因为他在百日之前就自缢了。粮仓这样的国之重地,围墙都建得高达5米,岂会在外面长期留个土坡方便鼠辈窜入?这些都是急需解开的谜团。 当然,警方的严谨态度我是认可,一开始就封锁了现场,一些记者在山脚入口就被拦下了,说是保护现场。可是后来挖掘机又是怎么进去的? 网络图片 作为一个外人,我也只能说这么多了,接下来就看胡鑫宇父母是否接受这个结果。关于遗体脚掌与地面是否平行,衣服为何反穿,以及生前躲过所有监控,死后又躲过所有搜查的种种超自然现象。就我个人而言,是匪夷所思的。如果你说亲眼瞧见是飞碟丢下胡鑫宇的遗体,然后又飞走了,那么我倒更愿意相信一些。 而且这样连同这些年不翼而飞的失踪人口,都进一步得到了解释。这两天不少人都在转发王冀鑫律师的视频号,里头记录了密密麻麻的失踪儿童和青少年的案例,不少都是近一周刚刚发生的失踪案。 网络图片 确实,很多人关注胡鑫宇案,或多或少都抱着一丝可以理解的侥幸心理,希望能够借此撕开中国人口的失踪之谜。如果不是被外星人掳走了,中国怎么平白无故会有这么多儿童失踪?而且外星人似乎还只对中国的少年有兴趣,欧美就鲜见有孩子失踪。 还有网络上一些关于活体器官产业链的猜想,当然,从目前来看,胡鑫宇一案还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一阴谋论。但是中国的器官移植产业正蓬勃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 据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表示,2022年的前十个月,中国共完成了17141例器官移植手术,同比增长近一成。人们有理由担心,这会不会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据悉美国患者移植一枚肾脏平均需要等待3年,而中国是多久? 再者,高昂的利益驱使下,以及信息的极度不透明,会不会由此延伸出一条条罪恶的产业链?公众的焦虑情有可原,每一次人们都想顺着线头撕掉整块肮脏的帷幕,但最终都只能看着一个个扑朔迷离的谜团石沉大海。 我发现也有不少貌似博学的人,将其总结为“塔西佗陷阱”,并以此平息舆论的猜忌。但这不可笑吗?塔西佗陷阱是指政府需要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去重建公信力,用证据和事实捍卫法治和正义。要允许独立的记者,和新闻媒体对事件进行充分的剖析和还原。而不是要求公众降低智商,磨掉大脑沟回的褶皱去相信美好的假象。 这是我对胡鑫宇事件的终极看法,缺乏程序的正义,才是所有疑点的根源。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玉壶青衫,原文已被删除)

胡鑫宇案后 为什么器官移植再次牵动网民神经?

江西中学生胡鑫宇的尸体被发现后,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胡鑫宇的死与器官移植有关,但内蒙古卫健委近日发布人体器官移植医院设置,以及上海一器官移植领域的企业在社会舆论压力下撤回上市申请等信息,再次引发大众对器官移植话题的关注。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江西上饶中学生胡鑫宇离奇死亡案,众多网民关注其体内器官是否完整,期待官方公布尸检报告。而去年11月发生多起年轻人失踪案,更令人对人体器官移植感到恐惧。本周日(29日),内蒙古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体器官移植医院设置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该通知下达至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其中提到要“进一步优化人体器官移植资源配置,提高人体器官移植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等。还称,近年来,患者器官移植技术需求的不断增加,患者器官移植自治区内可及性较差。该区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 对此,有微博网民“语善观今”留言:吓死人!末法时代!“天枰座的老玉米”留言:禁止器官移植。更有网民写道:废除允许器官移植的法律,禁止器官移植。 左图:微博网民留言指责器官移植。右图:网民对非法人体器官移植的阴影挥之不去。(网络图片) 关注事件的评论人士李先生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当局对发现胡鑫宇尸体的通报内容含糊其辞,他相信有更深层的原因:“关键问题是胡鑫宇的死,不能公开的失踪真相肯定跟背后的权贵集团,甚至与那些高官有关联。如果胡鑫宇的失踪跟低级别人员有关,早就公开了。此案最后会不了了之。” 就在胡鑫宇失踪的去年11月,湖北、江西、广东及河南曾发生十多起中小学生失踪事件,引发人们对人体器官被非法买卖的担忧。 最新寻人启事:一名14岁少女失踪(网络图片) 人民网去年9月称将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去年9月2日人民网报道,中国国家卫健委近日答复称,将继续修订完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待发布后,将积极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一个月前,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此举再度引发民众的恐惧,有网民指责这类涉及器官移植领域的公司一旦上市,或许“后患无穷”。网民强烈反对“上海健耕”上市。其后,该公司撤消上市计划。 器官买卖无直接证据 但间接证据多 江苏宜兴时事评论人张建平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胡鑫宇尸体发现案还在发酵之际,近期还有人体器官领域企业试图上市,无疑是给反对器官移植合法化的民众火上浇油。他说:“活摘器官的直接证据现在不是很多,但间接证据很多,包括每年失踪的年轻人和儿童。大量的这种数字与官方大量的宣传某某专家一天做多少例心脏移植,肝脏移植等,让人们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器官移植的黑洞。” 张建平认为,缺少法律监督和不透明的国家,不适合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9日,中国器官捐献登记人数已超过477万,较2015年2.5万余例的登记人数实现了百余倍增长。对此,武汉居民高先生对自由亚洲电台说,政府从不公开器官来源:“器官哪里来的?哪有那么多器官来源?因为器官移植业非常赚钱,利润非常大。反正以后我们把自家人看紧一点,不能让人失踪了。” 根据《中国移植发展报告(2019)》数据,2019年中国器官捐献量和移植手术量分别为5818例和26121例,位居全球第二位;2015-2019年器官捐献量和移植手术量复合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0.43%和19.53%,远超全球增长水平。有网民说,政府应取缔器官移植,关闭相关业务公司。

尸体会说话,可你能听着吗?

胡鑫宇失踪事件在1月28日峰回路转,经过三天快速又混乱的信息冲刷,目前整个事件急需一份官方通报来了结。但这种了结不是全盘终止事件舆论,因为它无法剥离附着在事件上的所有疑虑。不管这种疑虑是阴谋论的此生品,还是对生命的真切关怀。 在胡鑫宇遗体发现以来的这几天,舆论中的主要倾向是明显的,那就是公开暗示胡鑫宇是自杀非他杀。虽然持论者在推出这个判断时措辞严谨,但掩饰不住得意劲。顺着这种微妙的心态,已经很有些声音,在号召关注青少年的心理抑郁问题。 这是两种分头展露理性的观点,确实也有其合理之处,青少年心理健康更是一个常规的公共利益点。可在舆论场中并置这两种主张,又会感到不调和,有异怪的感觉。因为它通过暗示与明指,将死亡责任归结为胡鑫宇及其家庭,若这样当然不妥。 有一个需要把握的关键点,是在确认他死亡的前提下,“胡鑫宇失踪事件”实际上包含两个部分:他的死亡,与对他的寻踪过程。他的死亡动机可能与学业有关,最后自毁于无法挣脱的抑郁。可他失踪三个月的遭遇,不只是私人问题,更是事件公共性的极大彰显。 这么说吧,这次风波是命名为“胡鑫宇之死”,还是“胡鑫宇失踪事件”,决定着看待、理解的两种视角。如果你接受前一个命名方式,那如果司法鉴定确认胡鑫宇是自杀,你的关注就终止了,然后还可以凭借早前的预言庆祝非凡的预测能力。 可如果你不承认、不接受前一种命名,而是认可后一种命名,你实际上可以有机会看到更为恰当的事件本质。亦即,这个本质不是一个青年学生如何被突然降临的抑郁倾向吞没,而是一个人在失踪后他及其家人怎样被权力对待,这才是失踪事件的本质。 它不是一个单一的死亡事件,而是一连串官民无效互动、长达100多天的失踪事件。在自杀结论下,胡鑫宇死亡一直到他被发现,一个人的遗体在不算荒野的地方被侵蚀毁坏三个多月——而导致这个悲惨结果的,是无效搜索与贫乏的信息供给,这是失踪事件最折磨人的部分。 早前的许多论者,在抛出“胡鑫宇是自杀”的推论时,都不忘念叨一句推理小说、法医小说的陈词滥调:“尸体会说话”。言下之意是,尸体会以它的法医学特征,为探寻死因提供可靠的科学定论。可问题在于,哪怕尸体会说话,你能听得着吗? 信服这句话的人当中不乏聪明人,但这种聪明的无害之处,只能限定在得出“自杀”结论这条线内。一旦他们翻越这条线,用挖苦、暗讽质疑来展露聪明劲时,就露出了格局的小来。因为,他们把胡鑫宇失踪事件缩小为单次死亡,进而省略了失踪事件的意义。 假如自杀结论成立,胡鑫宇失踪事件实际上包含两次死亡:一次是他终止最后一口气的生理死亡,第二次则是他作为“一个人”所包含的尊严、尊重等特征的社会性死亡。前一种死亡已经被过度谈论,而对后一种死亡的讨论相当不够,才刚刚开始。 一个细节是,胡鑫宇遗体地点位于国家级储备粮仓库的大院里,而这个大院在他失踪4天后就被排除在搜索范围之外。现在汇总的信息看,之所以没被仔细搜寻,是因为仓库级别高。这时候,一个人的价值与一处场所带来的忌惮之间,就有了令人痛楚的比较。 换句话说,从2022年10月18日开始,胡鑫宇的死亡进程就悲剧性地进入了第二种死亡阶段,一直到他面目全非的遗体被发现,这个死亡才告一段落。而这一死亡的外在形式,就是轰轰烈烈的、却早已迷失方向的搜寻行动,以及洋溢在稀少信息中的绝望。 也只有确立这次事件恰当的命名,才能讨论它的公共价值,才能探究胡鑫宇失踪事件为什么会引发如此广泛的社会关注。这绝不仅仅是一名高中生的离奇消失(这只是表象),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事实表明“不见”是因为“无视”),而是代入了关注者对自身安全的焦虑。 如果我们不能挣脱胡鑫宇失踪事件中对单一死亡的迷思,或者说不能摆脱公共讨论中耍聪明式的言说,最后即使也在讨论胡鑫宇死亡的动机,却显得相当不诚实。毕竟,如果不能解除笼罩在胡鑫宇第二次死亡上的轻慢与懈怠,有如何能真正推进青少年心理看护呢? “尸体会说话”,那所说的“话”不只是印证大聪明们先人一步的言之凿凿,还以其本可避免的损毁“诉说”人之为人的实际处境。因此,确立胡鑫宇失踪事件的公共性所在,聚焦点应是检讨他大体被置于野外百日的悲惨遭遇,而不是用青少年心理、亲子关系等虚词令公共性失焦。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旧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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