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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警組織

「31億貪官」李傳良被紅通及撤銷紅通的始末

黑龍江雞西市前副市長李傳良曾遭紅色通緝的經歷,隨其涉及31億資產的「貪腐案」被海內外網民熱炒而曝光。知悉李傳良案內情的中國和美國律師都表示,李傳良遭紅通是中共濫用紅通的典型案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李傳良近日接受多家媒體和自媒體採訪,強調自己不是貪官,中共2020年9月起對他採取的多次司法行動,都是為了報復他在海外批評中共的防疫政策,並以此為由搶奪他及家人的財產。 不過,近日有網路社媒稱,李傳良2020年8月開始在海外發聲,但同年2月中共就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李傳良發布紅色通緝令,因此懷疑李傳良的「報復」說不成立,甚至有人直指李傳良就是中國貪官。 正確的紅通日期 李傳良究竟何時遭到紅通的時間引起爭議。李傳良的美國律師米歇爾·埃斯特倫德(Michelle Estlund)表示,她2021年從國際刑警組織收到李傳良紅通的確認函。 該確認函顯示的時間為2021年2月22日,並指出,國際刑警組織根據該組織的中國國家中心局(INTERPOL National Central Bureau in China)的要求,對李傳良發出紅色通緝令;通緝令的基礎是黑龍江公安廳2020年9月20日向李傳良發出的逮捕令,罪名是「腐敗罪、賄賂罪」,最長刑期可達終身監禁。 這份確認通知函並未載明李傳良的紅通是何時發出的。埃斯特倫德表示,他們他們只知道是在2020年9月20日之後,因為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說明,對李傳良的逮捕令是在2020年9月20日發布的,這是發布紅通的基礎。 中共官媒中國網新聞中心報導稱,除了2020年9月20日黑龍江省檢察院對李傳良批准逮捕外,因為李傳良2018年11月就離境,2020年12月1日黑龍江省公安廳還對他發布通緝令。報導另提及,2020年7月10日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已經對李傳良進行立案調查,李傳良此前曾表示,他並不清楚7月的這個日期如何而來,他沒有得到這方面的通知。 對於網傳國際刑警組織2020年2月就發出紅通,埃斯特倫德發聲明澄清,這是因為她在一篇網路文章中誤將2021年2月寫成2020年2月而造成的誤會。 紅通的撤銷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的網頁,紅色通緝令一般不會對外公布,只限於執法部門使用。 李傳良表示,2021年初他通過律師主動向國際刑警組織打聽,才得知他的姓名被列入紅通名單;在此之前,從2020年9月他被發出逮捕令開始,他在中國境內的家人和朋友相繼被中國司法機關抓捕,「最恐怖的就是這段時期,有朋友提醒我,他們這種迫害,不僅是在國內採取各種手段,還會通過各種編織的經濟罪名,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紅通你。」 李傳良確認自己上了紅通後,通過律師於2021年5月向國際間刑警組織提出申訴,而國際刑警組織當年8月就暫停執行紅通。 第2年(2022年)2月,李傳良就收到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撤銷紅通的通知。該撤銷通知引用國際刑警組織章程規定,強調在國際刑警組織信息系統(IIS)中的案件信息須有明確的目的,且案件信息須與其目的相關,且不過度。但該撤銷通知沒有直接解釋中國方面提供的案件信息在何種程度上違反了這一規定。 根據李傳良提供的材料,埃斯特倫德認為,中共對其案件的處理違反了多項原則,「我們準備撤銷申請時,發過去的申請材料主要是證明(中國政府)違反了人權、正當程序權利以及國際法律原則。」 中共慣於濫用紅通 此前,李傳良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時,多次指責中共對他司法不公。李傳良10月29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中共對他的指控都站不住腳,「司法機關指控我涉嫌總額為31個億的貪污、受賄,我堅決不承認,我一筆也沒有。」 他也辯駁表示,「辭職後,我合法經營,我有合規合法的收入,我有這個能力,但金額我現在不便說。」 代理李傳良親友相關案件的律師團成員之一、前中國律師伍雷說,這個律師團的成員都認為,李傳良並沒有中共指控的這些腐敗罪行,「他的案子我很熟悉,他就是在做生意,就是正常做生意,他也沒有利用職權來貪污錢。這個案子,我認為就是當地政府來搶他的錢,也就是黑龍江那邊。」 對於有不少網民認為中共體制內無官不貪,質疑李傳良在黑龍江當了那麼多年官,怎麼可能不貪? 伍雷說,他自己也在中共體制里待了10年,很熟悉中國官場,「現在中國真正的問題是仇官仇富,我也辦了很多官員的案件,你相信有官員靠透支信用卡生活嗎?就是這樣的現實。」 他說,關鍵問題是,整體上不能相信中國司法,「老百姓也很可憐,大家都在說司法不公正,但中國司法在處理一個『貪官』的時候,大家卻都在拍手叫好,他們沒有意識到,不公正的司法不可能有公正的結果。」 對於李傳良紅通的具體細節,伍雷並不清楚,但他曾經手六個被紅通的企業家案件,他指出這些紅通都是司法不公正的結果,都是政府為了搶錢,「包括現在平反的重慶一個企業家的案件,也被列為紅通,被國外通緝,他自己一個人在泰國隱姓埋名,自己刷盤子刷了兩年,後來都被推翻了。」他調侃說,中共要弄個紅通,成本多低啊! 實際上,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去年年底的一份報告,就將李傳良紅通案引用為中共濫用紅通的典型例證,其中引用的正是埃斯特倫德的相關文章。 埃斯特倫德處理來自中國的紅通案經驗豐富。她介紹,因為被紅通向她諮詢的中國當事人約25到30起,由她代理要求撤銷紅通的則有7到10起。埃斯特倫德說,她從12年前開始代理此類案件,目前來自中國的紅通案件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像李先生這樣有異議言論的,另一種是有網路企業的成功企業家,比如網上賭博,他們被針對。」 埃斯特倫德分析,她遇到的中國案件有比較類似的特徵,「我們往往能證明,中共申請紅通時提交的罪名指控往往是編造的,或極度誇大,或是其證據往往無法支撐的。」此外,其中的很多受害者都是在經濟上或商業上比較成功的,其財產遭到中共搶奪。 埃斯特倫德認為,中共濫用紅通的情況,即使與俄羅斯、委內瑞拉以及土耳其這些國家相比,也是更為嚴重的。

「31億貪官」李傳良被紅通及撤銷紅通的始末

黑龍江雞西市前副市長李傳良曾遭紅色通緝的經歷,隨其涉及31億資產的「貪腐案」被海內外網民熱炒而曝光。知悉李傳良案內情的中國和美國律師都表示,李傳良遭紅通是中共濫用紅通的典型案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李傳良近日接受多家媒體和自媒體採訪,強調自己不是貪官,中共2020年9月起對他採取的多次司法行動,都是為了報復他在海外批評中共的防疫政策,並以此為由搶奪他及家人的財產。 不過,近日有網路社媒稱,李傳良2020年8月開始在海外發聲,但同年2月中共就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李傳良發布紅色通緝令,因此懷疑李傳良的「報復」說不成立,甚至有人直指李傳良就是中國貪官。 正確的紅通日期 李傳良究竟何時遭到紅通的時間引起爭議。李傳良的美國律師米歇爾·埃斯特倫德(Michelle Estlund)表示,她2021年從國際刑警組織收到李傳良紅通的確認函。 該確認函顯示的時間為2021年2月22日,並指出,國際刑警組織根據該組織的中國國家中心局(INTERPOL National Central Bureau in China)的要求,對李傳良發出紅色通緝令;通緝令的基礎是黑龍江公安廳2020年9月20日向李傳良發出的逮捕令,罪名是「腐敗罪、賄賂罪」,最長刑期可達終身監禁。 這份確認通知函並未載明李傳良的紅通是何時發出的。埃斯特倫德表示,他們他們只知道是在2020年9月20日之後,因為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說明,對李傳良的逮捕令是在2020年9月20日發布的,這是發布紅通的基礎。 中共官媒中國網新聞中心報導稱,除了2020年9月20日黑龍江省檢察院對李傳良批准逮捕外,因為李傳良2018年11月就離境,2020年12月1日黑龍江省公安廳還對他發布通緝令。報導另提及,2020年7月10日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已經對李傳良進行立案調查,李傳良此前曾表示,他並不清楚7月的這個日期如何而來,他沒有得到這方面的通知。 對於網傳國際刑警組織2020年2月就發出紅通,埃斯特倫德發聲明澄清,這是因為她在一篇網路文章中誤將2021年2月寫成2020年2月而造成的誤會。 紅通的撤銷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的網頁,紅色通緝令一般不會對外公布,只限於執法部門使用。 李傳良表示,2021年初他通過律師主動向國際刑警組織打聽,才得知他的姓名被列入紅通名單;在此之前,從2020年9月他被發出逮捕令開始,他在中國境內的家人和朋友相繼被中國司法機關抓捕,「最恐怖的就是這段時期,有朋友提醒我,他們這種迫害,不僅是在國內採取各種手段,還會通過各種編織的經濟罪名,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紅通你。」 李傳良確認自己上了紅通後,通過律師於2021年5月向國際間刑警組織提出申訴,而國際刑警組織當年8月就暫停執行紅通。 第2年(2022年)2月,李傳良就收到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撤銷紅通的通知。該撤銷通知引用國際刑警組織章程規定,強調在國際刑警組織信息系統(IIS)中的案件信息須有明確的目的,且案件信息須與其目的相關,且不過度。但該撤銷通知沒有直接解釋中國方面提供的案件信息在何種程度上違反了這一規定。 根據李傳良提供的材料,埃斯特倫德認為,中共對其案件的處理違反了多項原則,「我們準備撤銷申請時,發過去的申請材料主要是證明(中國政府)違反了人權、正當程序權利以及國際法律原則。」 中共慣於濫用紅通 此前,李傳良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時,多次指責中共對他司法不公。李傳良10月29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中共對他的指控都站不住腳,「司法機關指控我涉嫌總額為31個億的貪污、受賄,我堅決不承認,我一筆也沒有。」 他也辯駁表示,「辭職後,我合法經營,我有合規合法的收入,我有這個能力,但金額我現在不便說。」 代理李傳良親友相關案件的律師團成員之一、前中國律師伍雷說,這個律師團的成員都認為,李傳良並沒有中共指控的這些腐敗罪行,「他的案子我很熟悉,他就是在做生意,就是正常做生意,他也沒有利用職權來貪污錢。這個案子,我認為就是當地政府來搶他的錢,也就是黑龍江那邊。」 對於有不少網民認為中共體制內無官不貪,質疑李傳良在黑龍江當了那麼多年官,怎麼可能不貪? 伍雷說,他自己也在中共體制里待了10年,很熟悉中國官場,「現在中國真正的問題是仇官仇富,我也辦了很多官員的案件,你相信有官員靠透支信用卡生活嗎?就是這樣的現實。」 他說,關鍵問題是,整體上不能相信中國司法,「老百姓也很可憐,大家都在說司法不公正,但中國司法在處理一個『貪官』的時候,大家卻都在拍手叫好,他們沒有意識到,不公正的司法不可能有公正的結果。」 對於李傳良紅通的具體細節,伍雷並不清楚,但他曾經手六個被紅通的企業家案件,他指出這些紅通都是司法不公正的結果,都是政府為了搶錢,「包括現在平反的重慶一個企業家的案件,也被列為紅通,被國外通緝,他自己一個人在泰國隱姓埋名,自己刷盤子刷了兩年,後來都被推翻了。」他調侃說,中共要弄個紅通,成本多低啊! 實際上,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去年年底的一份報告,就將李傳良紅通案引用為中共濫用紅通的典型例證,其中引用的正是埃斯特倫德的相關文章。 埃斯特倫德處理來自中國的紅通案經驗豐富。她介紹,因為被紅通向她諮詢的中國當事人約25到30起,由她代理要求撤銷紅通的則有7到10起。埃斯特倫德說,她從12年前開始代理此類案件,目前來自中國的紅通案件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像李先生這樣有異議言論的,另一種是有網路企業的成功企業家,比如網上賭博,他們被針對。」 埃斯特倫德分析,她遇到的中國案件有比較類似的特徵,「我們往往能證明,中共申請紅通時提交的罪名指控往往是編造的,或極度誇大,或是其證據往往無法支撐的。」此外,其中的很多受害者都是在經濟上或商業上比較成功的,其財產遭到中共搶奪。 埃斯特倫德認為,中共濫用紅通的情況,即使與俄羅斯、委內瑞拉以及土耳其這些國家相比,也是更為嚴重的。

國際刑警組織改選秘書長 巴西候選人勝出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執行委員會25日投票選舉秘書長,巴西候選人伍基沙(Valdecy Urquiza)勝選,將接替德國的史托克(Jurgen Stock)成為新一任秘書長,任期為2025年到2030年。 綜合美聯社與路透社報導,根據投票結果,43歲的伍基沙以第一高票8票勝出,代表英國競選、現任INTERPOL警務執行長(相當於副秘書長)的卡瓦納(Stephen Kavanagh)獲得2票,尚比亞候選人納瓦(Mubita Nawa)則獲得1票。 INTERPOL預定11月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市(Glasgow)舉行年度大會,並任命新秘書長。秘書長一任5年,可延任一次,新任秘書長選舉程序已於去年7月啟動,參選登記於今年1月底截止。 

保護衛士呼籲國際刑警組織莫淪為中共的迫害工具

人權組織保護衛士日前致信國際刑警組織,指該組織已被北京和香港當局利用,淪為迫害流亡海外的民主人士的工具。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等16名遭港區國安法通緝者,都連署了這封公開信。 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1月13日發出公開信指,許多證據顯示,國際刑警組織被中共和香港當局利用,對流亡海外的大陸異見人士,以及前香港議員和民主抗議人士,構成了「越來越大的威脅」。 香港流亡海外的16位民主人士連署了這封公開信,包括:羅冠聰、許智峰、「攬炒巴」劉祖廸、前學民思潮成員許穎婷、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等。 信中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他們中的大部分人被迫逃離香港。港區國安法製造了一套政治罪行,而他們的「罪名」只是為維護普世人權和自由挺身發聲。 公開信說,國安法列出的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實際上就是針對港人站起來維護自身個人權利的行動。 「最近一年,香港當局和中共為了追緝我們、捉拿我們、把我們抓回香港受審,用的語言越來越有敵意和挑釁,而我們只是行使了基本的政治自由權利。」公開信寫道。 信中說,港府領導人、警方和官媒負責人多次提到要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系統拘押和引渡他們,呼籲國際刑警組織保護他們,不要濫用紅色通緝令、遣返等工具對他們進行政治迫害。 公開信說,他們確實擔心中港當局可能已經在使用國際刑警組織的工具來對付他們。「更大的恐懼是,香港和中共正打算這樣做,對此,他們毫無顧忌地公開承認過。」 公開信指出,維族維權人士哈桑(Idris Hasan)險遭國際刑警組織引渡給中共。國際刑警組織2017年應中共要求對哈桑發出紅色通緝令。去年在多方努力和國際輿論壓力下,國際刑警組織被迫取消了這項通緝令,使被摩洛哥扣留的哈桑免於被遣回中國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處罰。 中共對國際刑警組織的滲透,正逐步使其成為中共迫害流亡人士的政治工具。2016年,前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成為首名來自中國的國際刑警組織主席。2021年11月,任職於公安部國際合作局的胡彬郴當選為國際刑警組織執行委員會的13名成員之一,增加了中共濫用該系統的可能性。 保護衛士的資料顯示,1984至2005年,中共平均每年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的紅色通緝令有26件;2005至2014年平均33件;至2016年暴增至612件。

國際刑警組織全球警察網路會不會落入威權政府手中

位於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組織在中國廣為人知的一個原因是它的前任主席是孟宏偉,孟宏偉以中國公安部副部長身份當選該機構主席,2018年有一天被中方以開會名義叫到北京後人間蒸發了,妻子高歌在法國報警,中方只好承認逮捕了孟宏偉,北京如此抓捕一個聯合國機構的負責人讓世人吃驚,該組織因此形象嚴重受損。孟宏偉被懷疑是前任中共常委周永康的餘黨,抓捕孟宏偉再次被視為是習近平「選擇性反腐」,只要被視為忠誠度不夠,就以反腐名義清除的又一個典型例子。孟妻高歌近日也在法國公開露面為丈夫辯護,稱中共是吞噬自己孩子的「魔鬼」。 出資國阿聯酋的安全總督阿希萊的當選仍然引起人權組織的強烈擔心。專家認為,他們的當選等於向專制國家發出一個信號:以國際刑警組織名義在國際追捕反對派將不是一個問題。 名單一出台,「波斯灣人權中心」指控阿希萊過去曾虐待嫌疑人,對自2017年起被關在阿拉伯酋長國的記者曼蘇爾採取「虐待與野蠻的行動」,四平方米的牢房內沒有床墊和禦寒物品,也沒有醫療、水等衛生設施,此案還在審理中。至於胡彬郴,「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其當選後隨即發表聲明說,此舉形同給中國共產黨政府繼續濫用國際刑警組織的許可,置上萬名香港、維吾爾、西藏、台灣與中國海外異議人士於更嚴峻的危險狀態,該組織呼籲各國政府撤銷與中國和香港的引渡協議。 法國『世界報』在題為「避免國際刑警組織沉沒」的社評中指出,在集體想像中,國際刑警組織是一個受人尊敬的機構,致力於與世界各地的警察力量合作逮捕罪犯。事實上,這個連接194個國家警察部門的平台資金不足,運作不透明,結果也不確定。似乎這還不夠,專制政權越來越多地利用其以追捕他們的政治對手。阿聯酋,俄羅斯,中國常常出於政治目的盜用國際刑警組織的名義發出「紅色通緝令」。 這一在國際刑警組織選出新主席前夜發表的世界報社評認為,如果因酷刑行為而受指控,一個以缺乏民主和侵犯人權而聞名的國家的高級警官阿希萊將軍被任命為負責管理通緝犯檔案的組織,那將是一個災難。隨著國際刑警組織百年慶典臨近,以及在該組織遭遇其前任主席孟宏偉突然失蹤、自2018年起被關押在中國的創傷之後,這將更是一個災難性的象徵。 社評認為,與阿聯酋關係良好,在該國擁有一個軍事基地,並希望向該國出售陣風戰鬥機的法國擁有不可推卸的特殊責任,巴黎不能助長國際組織被利用。捍衛國家人權典範的馬克龍必須竭盡全力避免國際刑警組織的沉沒。 現在,阿希萊當選主席,胡彬郴當選執委,國際刑警組織會不會沉沒?

中紀委出書曝光更多孟宏偉案細節:給妻子安排多項職務 讓公安海警當保姆

孟宏偉不但違規給妻子安排多項職務,還將妻兒私下安排法國里昂居住。而書中更批評孟妻高歌「自視高人一等、驕橫跋扈」。高歌要求服務人員必須隨時等候召喚,平時只能待在狹小的「工人房」內,服務時間每天高達18小時,周末和節假日都不能休息。

中國紅通逃犯喬建軍 被瑞典引渡至美受審

喬建軍於1998年至2011年在中國河南省周口市中儲糧集團擔任直屬庫主任期間大肆侵吞公款,後於2011年攜款潛逃海外,再通過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的銀行洗錢數百萬美元;他並使用這筆不法資金在加州洛杉磯蒙特瑞公園購買兩處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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