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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後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人在北京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與香港本地的多位高官紛紛發言,向民眾「洗腦」現在是香港謀發展的最好時機。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港府國安委15日在香港島的會展中心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特首李家超與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署理特派員李永勝等擔任主禮嘉賓;身在北京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則率領港澳辦成員,以視像方式出席致辭。 夏寶龍宣稱,香港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如同為香港安裝了精密的識別系統,向全球展現了更安全、自由的營商環境。他並批評反對者稱,「香港的繁榮不是幾篇文章、幾聲鼓噪就能唱衰」,「讓那些見不得香港好的人去哀鳴吧」。 李家超則以病毒形容敵對勢力,「我們不能好了傷口忘了痛」,更將2019「反送中」事件類比為最近發生的莫斯科音樂廳恐怖襲擊事件,稱危害國安的活動都是突如其來,港府必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港府對國家安全教育的宣傳已讓港人產生疲勞,「經過國安法的推行、23條的訂立等,香港人已經有一種疲勞症。你說政治疲勞以至經常宣傳國家安全,但大家在真正的生活感覺不了,某程度上已是一種疲勞及厭倦的反應,如果還是大規模宣傳,好可能的效果就是適得其反。」 港府除了在會展中心舉行開幕典禮,還在全港18區及不同政府部門推出不同的活動,例如紀律部隊舉行開放日,公開展示反恐演習、歌唱比賽等。 香港「努力」宣傳國安教育之際,美國及加拿大近日更新了赴港旅遊警示內容。美國新增的描述包括指國安法及《國安條例》控罪含糊,提醒美國公民赴港或將面對被任意拘留的風險;加拿大則提到《國安條例》之下,如違反國安罪行可被拘留16天,並可被拒絕在48小時內接觸律師,又提醒條例有域外效力,呼籲有意赴港者留意自身在社交媒體的貼文。
正在香港考察的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4月16日在香港立法會與議員交流,這是首次有北京官員與香港立法會議員在會議廳會面。專家認為,此舉代表北京對香港立法會行使「全面管治權」。 香港《明報》報導,夏寶龍16日在特首李家超、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及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劉光源陪同下到訪立法會,在會議廳與議員交流一個多小時,之後與議員共進午宴。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今次是歷史性有中央領導人在立法會會議廳與議員交流」,有80多名議員出席交流,會上未提及基本法23條立法議題。 報導引述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分析,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管治架構其中的一部分,夏寶龍這次是代表北京行使全面管治權,並表達北京對議員的期盼。 記協憂港府拒傳媒採訪成新常態 此前一天(15日),夏寶龍在灣仔會展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的開幕禮暨專題講座。香港記者協會17日晚聲明指,多家媒體被拒到場採訪,擔心這將成為新常態,嚴重損害香港新聞自由。 據記協了解,擬到場採訪的傳媒須預填政府新聞處派發的申請表格,之後由處方篩選,但多家傳媒機構直到活動當天才被通知拒絕他們到場採訪。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去年七一訪港時,傳媒機構也被政府拒絕採訪官方活動。記協指出,與去年七一不同的是,今次政府未解釋拒絕原因,質疑當局篩選傳媒機構的合理性,以及篩選的準則不透明,更擔心政府拒絕傳媒採訪將成為常態,窒礙資訊流通,嚴重損害香港的新聞自由。記協促請港府儘快解釋拒絕傳媒採訪的原因,並採取措施保障記者的採訪權利。 夏寶龍稱遊行非表達訴求唯一方式 香港「五一遊行」過去3年被港府以防疫為由禁止,今年能否「復常」引關注。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夏寶龍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時稱,香港有「暗流還在涌動」,聲稱維護國家安全與表達利益訴求「並不矛盾」,「遊行不是表達利益訴求的唯一方式」,又稱環保民生的訴求很容易「被騎劫」,「被歪曲成政治問題」。 正申請「五一遊行」不反對通知書的職工盟,其前主席黃迺元表示,不會因夏寶龍的言論影響申請決定。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官方未來對港人遊行尺度「傾向從緊」,「從《基本法》23條立法現仍討論不休,可見一斑」,相信會有更多的「政治性」和「目的性」的選擇和考慮,「例如這遊行是否有政治性質,或民生事務,因應人和團體而異去評估風險,亦一定與政治氣候掛鉤」。 劉銳紹認為,在舉辦遊行與否的問題上,建制派會按官方要求辦事——辦遊行,可助營造粉飾太平的效果;不辦遊行,則為減少官方雙重標準的尷尬。
香港青年民建聯日前發布的民調顯示,近三成受訪青年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建議港府加強國安教育,以加深青年的「中國人」身分認同。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認為,身分認同不是透過「洗腦」措施就可以達到。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青年民建聯針對18至35歲的香港青年對「認識祖國、融入灣區」的認識,以網路問卷形式訪問了465人,並於8月14日發布調查結果稱,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受訪者有29.9%。 青年民建聯認為,調查結果顯示仍需加強青年對國家的認識,建議港府要求院校進一步制定有關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法》等教學內容,甚至派員到各院校宣傳國安教育,並協調院校與中國大陸相關部門聯繫,組織香港青年每年親自回大陸進行短期交流,認識國情。 對於香港仍有近三成人在港區國安法下在回答由親中陣營所做的民調時說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流亡美國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說有點出乎意料。 他說,一般市民不敢再暢所欲言,而支持民主者及抗爭者也不會願意回應建制派做的民調,因此估計港人不認同「中國人」身分的比例更高。 對於青年民建聯建議加強愛國教育,梁頌恆指出,強推「洗腦」措施無助增進香港青年作為「中國人」的身分認同。相反,他指,近年香港的真實體驗與經歷,激發港人更強烈認同自己的身分。 梁頌恆認為,該民調只是透露了民建聯黨內的青年工作方向,不反映真實香港青年的想法。他又預計,以民建聯在親北京陣營之中的地位,民調中所提出的建議亦可視作北京對香港青年的政策方針。
香港有政府資助的大學,已有八間推行國安教育課程,最新的一間是「香港大學」,要求學生須完成《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入門課程方可畢業。 港大學生報《學苑》周一(25日)在FB發文指,港大教務長曾詠詩25日發電郵稱,2022至2023的學年起,所有學生均須完成「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法入門」課程方可畢業。這些非學分課程將以網上自學形式進行,學生毋需註冊即可修讀。 香港中文大學前學生會會長、現為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研究員的黎恩灝告訴自由亞洲電台,香港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去年就針對2022至2025年3個年度的「優配學額」計劃,提出欲獲得資源的大學必須將《港區國安法》、《憲法》及《基本法》等教育列為必修。 黎恩灝指出,從港大發出的電郵內容以及新聞報導等來看,沒有看到具體的課程內容為何,以及課程由誰設計,「是否由香港的國安委,甚至是國安處公署去安排課程內容呢?這些完全是不知道的。」 目前港大對國安教育課程的安排採取網上自學,黎恩灝憂心說,「但是中大或者其他院校,如果是一個必修課程的話,其實另一個問題是,學生能否在課堂上暢所欲言?還是都會擔心被同學或者上課的其他人,用國安熱線去舉報老師或者同學在課堂上說話的內容,這個是更加大的問題。」 香港的教育體系,從幼稚園到大專院校,都沒有辦法倖免於「國安教育」。 傳統左校培僑中學上周舉行香港主權移交周年的升旗儀式,就是由香港輔助警察隊的升旗隊和樂隊負責,這是該升旗隊首次進入校園。保安局長鄧炳強出席儀式時稱,保安局轄下六個紀律部隊和兩支輔助部隊近年致力於加強青年工作。 對於香港整個教育體系都有紅色教育,黎恩灝認為,這反映出中央希望儘速扭轉香港社會的意識形態,但未必能完全地把香港學生給「洗腦」了。不過,他也擔心未來校方可能把課程「加辣」,成為帶學分的科目。 另據港媒《明報》報導,中文大學及科技大學下學年起增設全新的國安課程,中大正在籌備「認識中國」及「國家憲制秩序與香港」兩個課程,各佔1學分,所有本科生必須修讀;科大將首設「法律教育」課程,要求入讀的新生必修,內容涵蓋《憲法》、《基本法》、《港區國安法》以及香港法律制度。
有越來越多港人想離開香港。香港過去一年來的凈移出人口接近9萬人,而8月29日閉幕的第二屆國際移民博覽會更吸引了33,000多人參觀,較半年前的首屆移民博覽多出約60%。此外,親中媒體「中國評論通訊社」(簡稱:中評社)在該移民博覽閉幕後翌日發表的數據,也表明香港存在移民潮,且或與國安法有關;香港智庫民主思路在同一天發表的調查顯示,自國安法生效後,打算移民的市民一直維持三成多的水平。 主辦單位估港人移民潮尚未到高峰 因應新一波港人移民潮所舉辦的第二屆「國際移民及置業博覽」,於8月28至29日一連舉行兩天。該博覽總監謝沛豪向美國之音表示,新一波港人移民潮與國安法的實施有一定關係,加上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國相繼降低港人移民申請門檻,以及部份港人對落實移民的決定仍抱觀望態度,估計港人移民潮會在未來一年至一年半持續增加。 港人為何對移民抱持觀望態度?謝沛豪解釋,這是因為美英及歐洲等國之疫情較香港嚴重,相信待疫情放緩後,落實移民決定的人數將會增加。 此外,主辦單位在舉辦移民博覽前,向在網上登記的28,000多人進行民調,分析港人最有興趣移民的目的地,以及不同收入人士有意移民的傾向等。調查顯示,受訪者最有興趣移民至英國,佔36%;其次是加拿大,佔19%;第三是澳洲,佔17%;這些都是去年及今年為港人推出移民救生艇政策的國家。 國安教育致家長帶子女移民 美國之音採訪了從事英國移民工作超過10年、2014年在香港創立「英倫移民」的繆曉彤,她表示,受國安法實施等不隱定因素影響,英國政府今年1月底正式接受港人BNO 5+1移民簽證計劃申請後,向該公司查詢移民英國的人急增10倍,從以往每天只收到5至10宗查詢,增加至每天收到幾十宗查詢。 繆曉彤表示,有很多家長擔心國安教育對下一代的影響,她身邊也有一些擔任中學教師的朋友,都是因為國安教育而陸續移民英國,「我有個朋友他做中學老師,他說他那一個月、即是同一個學校裡面,有8位老師都辭職了,他說有些甚至做了10年了,已經上到可能主任那樣的級別,有些可能做了幾年,但是他們都全部用BNO的方式移民去英國。」 親中媒體:專才移民升溫 香港統計處早前發表的數據指,過去一年有近9萬港人離港。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推測,醫護流失與移民情況有關。而港府對於離港人數大幅增加,僅以「因素很多」解釋,稱數據涵蓋香港市民以工作和讀書等各種目的進出香港的流動概念,與移民不相同。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也否認存在移民潮,認為數據反映人口正常流動,與國安法無關。 不過,親中媒體中評社30日發表文章指,港人在國安法落地初期對移民關注度有所增加,而專業人士對移民關注度及實際移民比例最高,達12%。 港智庫:國安法上路後 擬移民者維持三成多水平 同一天,香港智庫民主思路發表的調查顯示,打算移民的市民輕微上升,有近33%;自國安法生效後,打算移民的市民一直維持三成多水平,其中30至39歲受訪者升幅最多,有近23%,其次是18至29歲受訪者,升幅超過12%。 民主思路聯席召集人(研究)潘學智表示,不排除移民的部分原因與政治環境有關,但認為主要因素是香港的防疫要求比其他地方嚴格,讓不少持單程證及勞工簽證人士未能前來香港,才會出現人口「凈移出」有所上升。 民主思路還公布最新的「一國兩制」指數,平均分為5.6分,較上次調查錄得輕微上升。該分數由兩部分整合:民意調查的3.62分,以及由國際智庫就國際評價給予的7.58分。 調查發現,在「一國兩制」的12個範疇中,「言論自由」及「獨立司法權」兩項指數錄得明顯跌幅。「言論自由」從今年1月的3.92分,跌至7月的3.61分,跌幅近8%;「獨立司法權」則下跌5%。 潘學智對「言論自由」的跌幅並不感到意外,他說,民調期間發生了會讓公眾認為公民社會空間收窄的爭議事件,包括《蘋果日報》停刊等,而法庭亦在該期間針對過去兩年的數宗涉及非法集結案件作出宣判,都是影響是次調查結果的因素。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學校已陸續啟動國家安全的教育教學工作,最遲須在明年9月推出「國家安全教育」。但善德基金會6月6日公布的調查發現,有七成九中學及八成半小學認為執行上有困難。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教育局早前已為中小學15個科目推出《「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但調查顯示,約四成六受訪學校尚未準備好推行國安教育;有七成九中學及八成半小學認為執行上有困難,但認同可以解決;整體有四成三受訪學校認為設計國安課程及教材不足。 善德基金會指出,有四成半受訪小學、四成中學及四成幼稚園,自評其推行國安教育的程度不足;還有兩成中小學及兩成幼稚園亦表示不清楚校內推行國安教育的時數,約一成小學及幼稚園更在國安教育「零課時」。 此外,幼稚園的辦學團體或校董會,及學校管理層,對推行國安教育要求的理解程度較低,各有近三成受訪幼稚園表示不清楚。 善德基金會建議中小學增設中層主任職位,專責統籌校內國安教育推行;當局亦應為校董、教師舉辦專業培訓,並為不同年級學生需要,提供適切的國安教材等。 新界校長會主席邱少雄指出,在2022/23學年推國安教育是急了一些,但也不是完全推行不了。他相信有部分可以做到,至於要全面推行,則要每一年做檢討後才能決定步伐到哪裡。 教育局早前公布15個科目的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教育局長楊潤雄指學校需時編排課程,希望能儘快教授。被問到中史及歷史科課程框架多以中國角度出發,他稱,學生要了解國家的看法。至於學校能否教授六四內容或在校內悼念六四,他稱香港是自由社會,但校內教學或活動須與課程緊扣,是否適合學生程度,由學校專業判斷。
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港府將向全港中小學推出一套專門為港澳台青少年量身打造的《我的家在中國》讀本,培育「愛國情懷」。 綜合媒體報導,教育局長楊潤雄日前接受中國官媒「中國新聞社」訪問時披露,局方將免費向全港中小學派發在大陸發行的國情教育書冊《我的家在中國》作為輔助教材。他說,該讀本內容已更新,以繁體字發行,將用作教學輔助,譬如讓教師準備教材時參考,或是提供給學生閱讀。 楊潤雄憶述自己曾與學生到南京考察,體會到中國由百年前的積貧積弱發展至今,是「一代又一代愛國者」的努力才做到,形容「愛國者治港」是合理要求;又稱教育局正通過修改學校課程、提供教材指引、增課外活動等多種渠道,從教育層面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和身分認同,亦會在中文科、中史科或地理科等不同科目滲入「重要價值觀」。 《我的家在中國》全書共48本,涵蓋六大範疇:山河、湖海、節日、民族、道路、城市,每範疇有8本。而教育局將派發的版本是2021年出版的繁體版。該書冊早於2017年便曾在港澳地區發行。 楊潤雄透露,教育局將在4月以此為素材,舉辦首屆小學中國歷史和文化常識問答比賽,屆時或會透過電視轉播比賽。 教育局2月向全港學校發布「課程框架」,其中6到8歲兒童必須認知四項罪名:「顛覆國家政權罪」、「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