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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

帶米粉進學校被記過停課,同學自發的「悼念」是種無聲抗議

有網友跟我說,桂林一學校因為學生私帶米粉進入,被記過並停課三天。圖片上大致能看清,「由蔣xx同學無視學校禁止外賣進入校園規定,其不文明行為在其他學生中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對蔣同學記過處分並停課三天,希望各位同學引以為鑒。」 這本該是一場殺雞儆猴的震懾,結果卻引發了其他學生在這條學校「通知」旁邊發起的自主「悼念」行為,那是一種「不滿」的表達。 他們會不滿,完全不出乎正常人的意料,不過學生會用「悼念」的方式表達出來讓我挺沒想到,估計學校也是一臉吃驚「他們竟然敢?」 這的確是應該吃驚的,倘若只有一兩個學生這樣去悼念了,結果無非是多幾張通報的紙,多幾個被記過和停課的學生而已。 真有那麼嚴重嗎,悼念一下都不行?誇張了吧…… 至少在我看來是不誇張的,否則那第一個被通報的學生也不至於得到處罰,更不至於得到停課三天加記過這麼嚴重的處罰。 有些學校,是會把記過錄入學生檔案里,讓你帶進社會的,那本就是他們手裡的一把用來威脅學生和家長的「槍」。 可他只不過是帶了一包米粉進到學校,各位是不是對米粉有什麼誤解啊?比如這玩意兒吃了上癮,或者污染空氣? 顯然不是,一包小小的米粉哪有那般強大,它唯一帶來的效應只是對權力的忤逆和對利益的侵犯,這一點你只要不是第一天來這裡,就能想的明白。 反倒是我一直沒弄明白,一個負責教書的地方,為何平白無故獲得了插手他人生活的權力,甚至管你能吃什麼,不能吃什麼。這是不是會有點太過於逼仄了? 以前聊過這個話題,一種二逼的規矩不會無緣無故出現,有時候它需要雙邊促成。如果大家都不同意一件事,單靠某一方面強制行為,很容易引發撕裂和反響,那麼他們多少會慎重。 學生只能在學校吃飯,發展到不準攜帶食物進入學校之前,還有一個學生吃壞了肚子找學校負責的起源。有些家長無論孩子的食物問題由什麼引發,在哪裡引發,一律找學校,流氓配流氓,那學校自然很樂意順著他們的理由,把這筆不菲的意外之喜收入囊中。 一個學校有了應對之策,等於所有學校都有了應對之策。倒霉的,無非是被裹挾在其中卻並不流氓的另外一群人。 這些跑去悼念的學生,可能就是另外那群人。在他們看來自己吃什麼、去哪裡吃是自己的權力,學校可以在學習的範疇之內約束自己,但在那之外,他們無權干涉。 只不過,這些人又沒有其他辦法,也沒有支持的聲音,於是他們只能進行這種孱弱且無聲的方式來表達對學校的抗議,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 在這方面挺同情他們的,我上初中那會兒,放中學意味著自由,只比放晚學稍遜一籌。至於吃飯,你去天上吃都沒人管你。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天涯行路

一張「保命符」2萬元 桂林女子「渡劫」花了20多萬

8月17日下午3時許,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分局接到一名張女士的報案稱,有人說自己今年7月底將有大災難,需用99999元「渡劫保命」,方能保證張女士活到105歲,否則其壽命將只剩3個月。而張女士因為害怕竟也信以為真,已經以2萬元買下了這張「保命符」。 民警經過調查發現,詐騙者蘭某就住在桂林市靈川縣城的一出租房內,於是便於當天傍晚6時許將其抓獲,並搜查出涉案贓款17萬餘元。而早在2018年7月,蘭某就與受害人張女士認識。此後,蘭某長期將低價草藥以高價賣給張女士,至今陸陸續續騙了張女士20多萬元。不過令人不解的是,直到家屬陪張女士到臨桂分局報案,她仍對蘭某半信半疑。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蘭某對其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直到這時張女士才恍然大悟,發現自己上當受騙。目前,蘭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咆哮的2020「龍舟水」

據統計,截至6月22日,洪澇災害已造成重慶市綦江、巫山、彭水等26個縣(區)21萬人受災,11.1萬人轉移避險,近1,900人需緊急生活救助,200餘間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7.3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2.1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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