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刁愛青
前不久,「南大碎屍案」家屬向南京鼓樓法院起訴南大的新聞,引發外界關注。4月6日,遇害人姐姐突然在微博宣布撤訴,引發輿論一片嘩然,代理律師表示「匪夷所思」。家屬表示至今沒有得到南大任何回應,撤訴聲明的字裡行間暗示受到官方的壓力。 4月6日11:11分,「南大碎屍案」遇害人姐姐刁愛華在其實名認證的微博帳號@懂得感恩常懷感恩心發布一則撤訴貼文。 刁愛華表示:「出於種種原因,我們決定撤訴了。作為南大碎屍案受害者的家屬,我們還沒有等到南京大學的任何回應。」 她還提到:「我們在3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對南大的起訴。我們了解到,法院收到訴狀要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現在7天馬上就要過去了,我們還沒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明天,按照規定法院肯定會作出一個回應。」 至於撤訴的原因,刁愛華沒有具體說明。但是她說:「這兩天,陸續有工作人員和一些親朋來到我家,詢問我們是否有撤訴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問家裡的老人。」 「但與本地的領導溝通後,我們撤回起訴的決定。我們還要生活,孩子還在讀書,一些家人親戚也在勸我們,考慮了種種因素後,我們決定撤銷起訴。我們有無奈和苦衷,希望網友們能夠理解。」 最後,她呼籲:「南京大學能給我們一個回復,這25年我們一直在等,案發前我妹妹刁愛青此前在學校經歷了什麼。我們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夠繼續偵破,早日讓兇手落網,給受害者和家屬一個答案。我們的父母不能再等了。」 刁愛華的這則貼文很快受到網友們的關注,「南大碎屍案家屬撤訴」瞬間成為熱搜。 有網友表示 :「我們還要生活,孩子還在讀書,所以和領導溝通後撤訴??這有點細思極恐。」 「 文字里只看出了無奈和被迫。」 「 官方給的壓力太大了吧。」 還有人表示:「能有什麼「種種原因」?要麼錢到位,要麼權到位。」 代理該案的周兆成律師表示,起訴南京大學是刁愛青父母25年來的心愿,現在突然提出撤訴的確感覺匪夷所思。既然委託人已經撤回起訴,我們也應該尊重委託人的決定。 當天下午,@懂得感恩常懷感恩心再次在微博發聲,貼文說:「現刁愛青姐姐的身體和心理健康欠佳,恐無力應付複雜的輿情,請大家諒解。」 「撤訴的決定是家屬結合實際情況自發做出的,並沒有得到任何經濟補償,南京大學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給我們任何答覆。希望大家理性發言,不要惡意中傷律師、家屬以及有關方。」 有網友說:「 跟上這條微博不像是一個人發出來的。」
轟動一時的「南大碎屍案」已經過去了25年,案件至今仍未偵破。3月29日,被害人刁愛青的姐姐刁愛華來到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就當年刁愛青遇害一事起訴南京大學。 據鳳凰網消息,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師表示,法院已經受理了相關材料,現在等著法院正式立案。刁愛青家屬的訴求是要求學校承擔侵權責任和安全保障責任,並要求學校承擔162萬元的賠償。 周律師在其微博公布了遇害人家屬起訴學校的三點理由: 第一,1996年1月10日,刁愛青失蹤當天,南京大學宿舍管理老師因刁愛青同寢室室友違規使用電器,「株連」責罰刁愛青。從而導致刁愛青情緒悲憤,離開宿舍,最後慘遭兇手殺害。 第二,刁愛青失蹤後,南京大學沒有及時發現或告知家長。正是由於南京大學沒有履行宿舍管理職責,客觀上導致案件錯過了最佳的偵破時機,也為兇手製造了充足的作案以及逃跑時間。因為證據滅失,從而導致該案25年依然沒有偵破。 第三,被害人刁愛青被殘忍分屍後,兇手拋屍地點在南京大學校園內或附近,因此,無法排除刁愛青是在南京大學校內遇害,刁愛青父母認為南京大學對校園管理存在安全隱患。 刁愛青姐姐在受訪時表示:「這次並不是為了經濟賠償,而是這麼多年了,我們家屬一直相信、等待他們能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覆,但他們沒有做到。就家裡受傷害的話,想要討個說法。」 資料顯示,刁愛青,女,江蘇姜堰人,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成人教育脫產班專科一年級學生,遇害時不滿20歲。1996年1月10日意外失蹤,1月19日她的遺體碎片首次被清潔工發現,隨後十餘個地方發現屍塊。令人震驚的是,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迹,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2000片以上。 因為兇手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此案當時轟動全國。案發後,辦案人員對南大及其周邊地區進行了地毯式排查。專案組甚至入駐南大3個月,採用人海戰術排查每一個人。但是由於當年還沒有DNA技術,路面監控系統也不存在,案件一直沒有進展。 2016年1月19日,網傳是「南大碎屍案」20年追訴期的最後一天,但很快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偵局在官方微博闢謠:南大碎屍案將依照刑法規定繼續追查。 關於「南大碎屍案」真兇,網路一直眾說紛紜,有人猜測兇手一定是擅長屠宰、烹飪或者是醫術的人。2014年,網路甚至流傳此案和總參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