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超速罰款
新州政府1月1日開始推行新移動測速攝像頭法規,但新規施行中出現重大失誤,導致該州近四分之三的移動測速車無法工作。政府將改造無法裝備警告標誌的移動測速車,預計年中前完工。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由於新州超速罰款激增引起公憤,自1月1日起,州政府通過議會決定為所有移動測速攝像頭車輛重新安裝警告標誌,然而在該州所有143輛移動測速車中有105輛無法安裝警告標誌,所以目前全州只有38輛測速車在運行。 政府將對剩餘無法裝備警告標誌的移動測速車進行升級改造,改造計劃預計在四月底完成。 為減少超速或與其相關的交通事故,新州曾在2020年立法規移除標誌,但在這條法規施行後,超速罰款迅速增加,12個月內的罰款總額超過 4500 萬澳元。 今年年初,反對黨領袖Chris Minns稱其為「巨額的財政收入增長」。他說: 「新州政府簡直是直接從澳人的口袋裡取錢,從每年只收取約400萬澳幣的(超速)罰款,到現在僅在一個財年就可以收入(超過)4500 萬澳元。」 新州交通廳副廳長Tara McCarthy在一次預算聽證會上指出了重新啟用警告標誌法規的障礙:原先測速車中至少有47輛日產奇駿因車型太小,無法安裝舊警告標誌。 McCarthy表示,車輛供應商更改了供應車輛的型號,其中有些新車車型對比車隊中的舊車車型更小,警告標誌非常重,因此把它完好地固定到原本就滿載攝像頭等設備的車上是十分困難的。 McCarthy女士還表示,交通廳因此將對這些車進行深度改裝,或完全將其替換為另一型號。在聽證會上,新州政府並未提出具體的車輛改裝預算。
新州稅收局(Revenue NSW)已同意撤銷今年早些時候受洪災影響的Lismore居民收到的部分超速罰款,原因是這些居民超速是為了躲避不斷上漲的洪水。 5月17日上午,據2GB電台報導,Lismore一位企業主在2月份試圖逃離洪災後收到了4張超速罰單,金額為2480澳元。 2GB電台主持人指責負責安裝移動測速儀的人無情,並批評新州稅收局在這種有爭議的情況下拒絕撤銷罰款。 後來,新州稅收局改變主意,透露工作人員將主動聯繫因超速受罰的居民並對他們補償。 新州稅收局發言人說,在合適的情況下,將撤銷他們的罰款。 該局鼓勵任何因新州和昆州洪災遇到財務困難的人儘快撥打1300 138 118商議,並指:「受洪災影響的人有一些選擇,包括註銷債務、延長付款/扣款時限、將債務置於短期擱置狀態以及申請協助。」 早些時候,2GB主持人邀請稅收局長和州長做出「明智的決定」,即儘快免除這些罰款。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政府機構已聯繫了廣播節目中談到的受罰者,他們的罰款已被撤銷。
維州一名女子不滿只因超速6公里就受罰3635澳元。但依照現行規定,如果超速者駕駛的是公司的汽車,罰款超過3000澳元是正常的。 3月3日,維州居民Jane Agirtan在墨爾本東區限速60公里/小時的道路上以66公里/小時的車速行駛,後來收到了高達3635澳元的罰單。隨後她在社交媒體TikTok上發視頻講述此事,並對高額罰款表示憤怒。 該視頻以「有點過分了,難道不是嗎?」為標題,已吸引逾72.2萬次瀏覽。Agirtan在視頻中說:「(只是超了)六公里……你在開玩笑嗎?!」 Agirtan提到,早在今年1月份她就經歷過一段相似的遭遇,當時她在限速100公里/小時的區域內以106公里/小時的車速行駛,被抓到後受罰3661.20澳元。 有網友在視頻下方留言稱她並沒有被錯罰,問題就在於她開的是公司的車,所以這屬於商業罰款。網友還指出,只要公司向當局上報當時駕車的司機是誰,便可以將罰款轉回個人名下,罰款金額也不會那麼高了。 根據維州目前的官方規定,若駕駛公司車輛超速數公里(多出不到10公里),將受罰3000多澳元。 維州罰款機構(Fines Victoria)官網上表示,如果公司收到交通違章通知,則應報告違規司機的駕照信息,以便當局對該司機扣分。 該網站稱,之所以對公司的罰款數額較大,是為了鼓勵公司找出違反交規的司機,一旦上報後,該司機將收到數額較低的新罰單,應付罰款將按個人計算。 Agirtan女士後來在社交媒體上回應說,她已表明自己是違規司機,以使罰款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