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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意研究所最新民調顯示,12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僅52%受訪者會去投票。這份民調今(24日)引來官媒《大公報》連發兩文批評稱,涉嫌煽惑他人投白票及不投票。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重申民調並未有鼓吹任何行動,學術研究沒理由構成煽動。 香港民意研究所(簡稱香港民研)昨日公布首輪立法會選舉調查,僅52%受訪者表示會去投票,創1991年以來同類民調中的投票意欲新低。 《大公報》刊文批評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大玩語言偽術」,聲稱沒有鼓勵他人投白票;並引述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分析稱,「所謂的民調,其目的是試圖誤導廣大市民,並為那些想破壞選舉的人打強心針」,形容香港民研的民調「有一個慫使或促致的效果」,涉觸犯「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及「串謀及煽惑他人犯罪」。 《大公報》社評還形容香港民研是「先有政治立場,後有民調結果」、「大肆渲染選舉氣氛冷清」,其調查毫無價值及企圖破壞選舉,「這種根據政治需要而操作的民調毫無參考價值,唯一目的就是帶節奏、帶風向,企圖破壞選舉」,配合「反華勢力的政治需要,企圖繼續攬炒香港」。 鍾劍華:學術研究沒理由構成煽動 遭點名批評的鍾劍華向「立場新聞」表示,他暫未收到官方警告,重申民調並未鼓吹任何行動,只會如實紀錄受訪者的投票意向,包括投白票及不投票。 他批評港府持續不澄清執法界線,「學術研究沒理由構成煽動,法治應該清清楚楚,但系你透過制度模糊製造混亂,令市民對法治更加冇信心,更加動搖法治基礎,希望政府唔好做啲咁嘅嘢。」 據港府修訂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選舉期間內藉任何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多間傳媒多次追問民調調查投白票意向等情況是否違法,惟當局一直未有明確回應。 立法會選舉首輪調查投票意願創新低 香港民研昨公布民調時,批評當局故意不表明民調調查投白票意向是否違法,是模糊執法界線,但他們會堅持服務社會的初衷繼續做選舉民調。 這項調查結果顯示,12月19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34%的受訪者表示「肯定會」去投票、17%表示「多數會」去投票,合計有52%受訪者表示會去投票。對比上屆2016年立法會選舉首輪調查的83%受訪者有意投票,今年表示會去投票者,大幅下跌31%,創1991年首次同類民調的歷史新低,反映今屆立法會選舉最終的投票率亦不容樂觀。 另有11%受訪者表示「多數不會」去投票、22%表示「肯定不會」去投票,合計33%的受訪者表示不會去投票;亦有14%受訪者表示未決定是否去投票,2%表示「不知」、「難講」。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選制修改案後,香港民間出現投空白票抵制聲浪。而港府官員卻揚言,要對呼籲投空白票的行為作處置。但香港法界人士認為,投空白票是個人權利,沒有理由處置。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全票通過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變更香港特首及立法會議員選舉方式,意圖箝制反對派參選的空間,遭到香港民間及國際社會強烈質疑。因此,香港各網路平台近來出現以「投空白票」或不投票等方式抵制選舉,表達抗議的聲浪。 香港01報導,新修改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因此,公開呼籲「投空白票」或不投票,被認為是港府或北京可用「操縱、破壞選舉」為名加以定罪的借口。 香港政制及內地務局長曾國衛等官員近來針對港人揚言「投空白票」抵制一事表態,指港府會研究現行制度是否足夠「處理」呼籲投空白票的行為,引起香港社會議論。 有港人對曾國衛等人的發言認為,中國動手箝制香港選舉及民主發展在先,而呼籲「投空白票」或不投票表達不滿居然要面臨被處罰的危險,港府的作法只會讓支持民主的港人感到齒冷。 香港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認為,一旦選民投下大量空白票,導致代表性偏低,便會產生新制並非如官方所說「得到香港各界廣泛支持」的印象,港府才會有意「規管」呼籲杯葛選舉的行為。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岳認為,理論上,只要不影響選舉結果─像是使某候選人落選,「投空白票」沒有必要被視為違法行為。且香港選舉沒有「有效票數門檻」,空白票或投票率低並不影響選舉結果。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律師湯家驊指出,若以暴力、金錢誘使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都屬刑事罪行。但單純以「呼籲他人投票與不投票」行為而言,不至於構成罪行。況且,「投空白票」也是行使公民權利的一種方式。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目前沒有法律可規範呼籲選民不投票或「投空白票」的行為,且不應該規範,因為「看不到合理性何在」。如果真有許多選民投空白票,港府反而要檢討新選製為什麼會讓人想「投空白票」或不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