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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煽动不投票 锺剑华:学术研究没理由构成煽动

香港民意研究所最新民调显示,12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仅52%受访者会去投票。这份民调今(24日)引来官媒《大公报》连发两文批评称,涉嫌煽惑他人投白票及不投票。民研副行政总裁锺剑华重申民调并未有鼓吹任何行动,学术研究没理由构成煽动。 香港民意研究所(简称香港民研)昨日公布首轮立法会选举调查,仅52%受访者表示会去投票,创1991年以来同类民调中的投票意欲新低。 《大公报》刊文批评香港民研副行政总裁锺剑华“大玩语言伪术”,声称没有鼓励他人投白票;并引述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分析称,“所谓的民调,其目的是试图误导广大市民,并为那些想破坏选举的人打强心针”,形容香港民研的民调“有一个怂使或促致的效果”,涉触犯“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及“串谋及煽惑他人犯罪”。 《大公报》社评还形容香港民研是“先有政治立场,后有民调结果”、“大肆渲染选举气氛冷清”,其调查毫无价值及企图破坏选举,“这种根据政治需要而操作的民调毫无参考价值,唯一目的就是带节奏、带风向,企图破坏选举”,配合“反华势力的政治需要,企图继续揽炒香港”。 锺剑华:学术研究没理由构成煽动 遭点名批评的锺剑华向“立场新闻”表示,他暂未收到官方警告,重申民调并未鼓吹任何行动,只会如实纪录受访者的投票意向,包括投白票及不投票。 他批评港府持续不澄清执法界线,“学术研究没理由构成煽动,法治应该清清楚楚,但系你透过制度模糊制造混乱,令市民对法治更加冇信心,更加动摇法治基础,希望政府唔好做啲咁嘅嘢。” 据港府修订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在选举期间内藉任何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在选举中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违法。多间传媒多次追问民调调查投白票意向等情况是否违法,惟当局一直未有明确回应。 立法会选举首轮调查投票意愿创新低 香港民研昨公布民调时,批评当局故意不表明民调调查投白票意向是否违法,是模糊执法界线,但他们会坚持服务社会的初衷继续做选举民调。 这项调查结果显示,12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34%的受访者表示“肯定会”去投票、17%表示“多数会”去投票,合计有52%受访者表示会去投票。对比上届2016年立法会选举首轮调查的83%受访者有意投票,今年表示会去投票者,大幅下跌31%,创1991年首次同类民调的历史新低,反映今届立法会选举最终的投票率亦不容乐观。 另有11%受访者表示“多数不会”去投票、22%表示“肯定不会”去投票,合计33%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去投票;亦有14%受访者表示未决定是否去投票,2%表示“不知”、“难讲”。

呼吁投空白票要罚?港官员选制发言惹议法界反对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选制修改案后,香港民间出现投空白票抵制声浪。而港府官员却扬言,要对呼吁投空白票的行为作处置。但香港法界人士认为,投空白票是个人权利,没有理由处置。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30日全票通过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变更香港特首及立法会议员选举方式,意图箝制反对派参选的空间,遭到香港民间及国际社会强烈质疑。因此,香港各网路平台近来出现以“投空白票”或不投票等方式抵制选举,表达抗议的声浪。 香港01报导,新修改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提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因此,公开呼吁“投空白票”或不投票,被认为是港府或北京可用“操纵、破坏选举”为名加以定罪的借口。  香港政制及内地务局长曾国卫等官员近来针对港人扬言“投空白票”抵制一事表态,指港府会研究现行制度是否足够“处理”呼吁投空白票的行为,引起香港社会议论。  有港人对曾国卫等人的发言认为,中国动手箝制香港选举及民主发展在先,而呼吁“投空白票”或不投票表达不满居然要面临被处罚的危险,港府的作法只会让支持民主的港人感到齿冷。  香港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认为,一旦选民投下大量空白票,导致代表性偏低,便会产生新制并非如官方所说“得到香港各界广泛支持”的印象,港府才会有意“规管”呼吁杯葛选举的行为。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马岳认为,理论上,只要不影响选举结果─像是使某候选人落选,“投空白票”没有必要被视为违法行为。且香港选举没有“有效票数门槛”,空白票或投票率低并不影响选举结果。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律师汤家骅指出,若以暴力、金钱诱使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都属刑事罪行。但单纯以“呼吁他人投票与不投票”行为而言,不至于构成罪行。况且,“投空白票”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一种方式。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表示,目前没有法律可规范呼吁选民不投票或“投空白票”的行为,且不应该规范,因为“看不到合理性何在”。如果真有许多选民投空白票,港府反而要检讨新选制为什么会让人想“投空白票”或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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