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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少女

瞞警司身分騙2600多萬貸款 「海港Sir」被判囚6年半

曾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猛批受傷的「爆眼少女」的警司「海港sir」陳凱港,涉嫌於五年前隱瞞警司身分,與一名前督察汪浩毅串謀,騙取超過2,600萬元按揭貸款。區域法院5月17日判陳凱港囚6年半,判汪浩毅監禁5年。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陳凱港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被指在2019年5月至12月間,串謀隱瞞陳凱港在警務處的警司職位,向東亞銀行與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凱港是「出眾資本有限公司」的員工,月入約24.5萬元,使兩家銀行批出兩筆貸款,分別為約2,146萬和480萬元。而該公司的唯一董事是汪浩毅之妻。 陳凱港的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小時家境拮据,在少年警訊及教會協助下繼續學業,長大後任職警察,常贊助慈善公益活動,案件壓力使患有嚴重抑鬱症的他曾有輕生念頭,而銀行並未蒙受任何損失,希望法庭給予適當減判。 汪浩毅的代表律師稱,被告2007年離開警隊從商,沒有案底,熱心公益,未從案中得益,亦非始作俑者,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考慮非即時監禁刑罰。 區域法院接納陳凱港以2個物業抵押申請貸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雖虛報月薪,但一直有還款,沒有違反誠信,酌情扣減9個月刑期,判監禁6年半。 法官不同意汪浩毅並非始作俑者,指被告明顯知悉陳凱港申請貸款並協助其隱瞞警司身分,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拒絕以緩刑處理,判囚5年。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陳凱港化身「警隊KOL」,活躍於微博等社交媒體,網名「海港Sir」,有22萬粉絲。他被捕前一天還在微博帖文,評論反送中期間受傷的「爆眼少女」,並引述親共媒體稱,「所有支持暴(別字:應為「爆」)眼女都是傻子,都欠警察一個道歉,同時要全球通緝暴眼女」。

港媒突指「爆眼少女」已赴台 梁振英加碼懸賞找人

近日,多家港媒報導,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期間遭警方以布袋彈打瞎眼睛的「爆眼少女」,已於去年9月前往台灣,且眼睛似乎完好無損。為此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還在臉書宣布加碼懸賞金至100萬港幣給提供爆眼少女消息的人士,引發各界關注。 香港2019年爆發反送中運動,8月11日在九龍尖沙咀警署發生的警民衝突中,有一名女子的護目鏡被布袋彈打中,右眼受傷。當時一些媒體引述受傷少女的話說,其右眼球爆裂;社群平台更有不少人留言,少女的右眼瞎了。 對於這起發生近兩年的「爆眼少女」事件,近日突然有多家港媒報導她的動向,稱她只是眼睛周邊受創,視力沒有受到嚴重損害,並已於去年9月底前往台灣,迄今未返回香港。報導還稱,有多位親友到機場為她送行,她的右眼狀況良好。 由於港警對該少女的刑事調查未終結,爆眼少女沒有被捕,也沒有就事件報案,因此可自由出境。目前港警正追查她是否參與暴動,若有相關證據將發出通緝令。 梁振英懸賞港幣100萬元找「爆眼少女」 在港媒報導該少女的動向後,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25日在社群網站宣布,由他領頭成立的「803基金」將把懸賞金從原來的40萬港幣增至100萬,以獲取「爆眼少女」的相關消息。 報導還說,25日有多位市民到醫管局抗議負責診治的醫護人員當時未即時公開或澄清「爆眼少女」的真相,「任由」仇警情緒發酵,要求醫管局道歉。對此醫管局於同日發表聲明,否認在這起事件中包庇「爆眼少女」或「造假」,強調局方一直配合警方調查,並指局方堅持尊重個人穩私,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下,不會向公眾或媒體透露個別病人的具體臨床情況。 2019年,少女「爆眼」的消息傳出後,觸發更多人上街抗爭,成為「反送中」的另一個助熱器及精神圖騰。 「爆眼少女」曾在後來的「民間記者會」錄影片段中露面,表示希望自己受傷的右眼,可以像埃及神話中的荷魯斯的右眼一樣,有著令香港人遠離痛苦戰勝邪惡的力量。她當時以紗布貼著右眼,並戴上太陽眼鏡,引親中港媒不斷質疑她的「真實傷勢」。 《紐約時報》也曾在頭版刊出「爆眼少女」手遮右眼、戴口罩的畫面,「以眼還眼」也成為反送中象徵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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