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台灣戶籍,移民署,中國身分,台灣身分,陸配,
台灣大約有50人因設籍中國或領用護照事證明確,其台灣戶籍已被戶政機關廢止。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1月4日表示,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申領大陸戶籍、護照,且要有嚴肅的證據,經過一定程序確定有申領對岸身分,才會註銷戶籍資料、台灣身分。 中央社報導,內政部移民署11月2日表示,針對疑似在大陸設籍、領用中國身分證或中國護照的台灣人,經相關機關通報或民眾檢舉後,均會依法展開調查。截至目前,已因事證明確而通報戶政機關廢止約50人的台灣戶籍。 移民署強調,此舉係配合總統賴清德針對台灣面對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的17項因應策略,持續清查違規行為。 內政部長劉世芳先前指出,一旦查獲國人持有中國身分證,將註銷其台灣身分證,並同步通報外交部、移民署及戶政單位等,取消其健保、身分證與護照等權利。 今年8月,內政部預告修正「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明定曾因領用中國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的民眾,欲申請回復時,須符合三大情況之一: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 此外,修正草案亦規定,若現在或曾為中共從事任何政治性宣傳者,得不予或撤銷回復台灣身分的許可。 另一方面,政府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中國籍人士補交「喪失原籍證明」。移民署表示,截至10月29日,已有7835人繳附證明、2317人經同意具結或延期、1388名長期出境者列冊管理,整體處理進度達95.1%。專案期間,亦有16名陸配主動放棄台灣身分,理由包含在大陸享有社福、財產繼承或配偶過世等,政府尊重其個人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