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社群平台上架就成「最熱門」下載量居冠

美國前總統川普新推出的社群平台app「真實社群」(Truth Social,暫譯)美東時間21日剛一上架就成為蘋果公司App Store美國地區最熱門的應用程式,遠遠超出YouTube、Twitter等社交軟體下載量,但許多人嘗試下載時遇到困難,有人畫面顯示「發生錯誤,請重試」。還有人進入到下一步,但是顯示前面有很多人在排隊等待下載。真實社群說,這些問題是因一時「需求太大」導致。 根據Sensor Tower的數據,Truth Social在美國的行動下載次數高居蘋果應用程式商店榜首, 勝過TikTok等高人氣應用程式。 但這款應用程式上線當天也遭遇一些技術問題。部分用戶無法登入;已成功註冊的用戶可能被告知:「因為需求量大,我們將您置入等候名單。我們愛您,對我們來說,您不只是一個數字。」 川普在2016年競選期間和四年總統任內,大量頻繁地使用社交媒體,甚至跳過傳統的訊息頻道,2021年1月6日國會事件後,推特、臉書和Alphabet的YouTube全都封殺他。川普為對抗的「大科技公司暴政」,去年成立了新創企業「川普媒體科技集團」(TMTG),Truth Social是該集團推出的眾多品牌之一。 除了Truth Social之外,TMTG去年在公開說明書里表示,可能成立一家與Netflix和迪士尼競爭的娛樂公司、一個與美國有線電視電聞網(CNN)打對台的新聞頻道,以及在雲端運算領域挑戰亞馬遜和Google的企業。

阻力大?中國央行暫緩執行存取5萬登記規定

中共央行2月21日晚發布公告稱,中共央行在公告中稱,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因技術原因暫緩施行。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本月稍早,央行等三部門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宣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門發布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暫緩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並需登記的消息發布後引髮網民熱議,僅在鳳凰財經上就有超過八千名網民留言、參與討論,大多數人對此規定表示不滿,認為是侵犯儲戶的隱私權。  有網友表示:「儲蓄存取自由是基本法理,否則個人財產保護就成了空談,現在才注意這個這個問題未免太晚了。」 也有人說:「銀行存取本來就實名認證的,極力反對自己的錢存取不自由支配,這新規就是為支撐銀行貸款著想的。」  如今央行宣布暫緩實行新規,有網友認為是民間反對聲音大,當局迫於壓力的行為。  有網友說:「此舉嚴重違反存取自由的基本原則,一看實行不下去了,就說暫緩實施。」、「說是防止洗錢,實際是方便貪官控制老百姓,民怨太大就取消了唄,估計怕大家都不把錢放銀行,本來也沒幾個利息」。

八方聲援徐州鐵鏈女 體制內深圳前書記開第一槍

大陸徐州豐縣「鐵鏈女」事件持續發酵,江蘇省成立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調查組,對外稱全面調查此案,並徹查事實真相,外界質疑官方開始全面大維穩。近日,社交平台接連有網友反饋,轉發與「鐵鏈女」事件相關的帖文遭到刪除,微博被禁言,但仍有義士為案件發聲。網路熱傳深圳前書記的一首詩,成為中共體制內聲援八孩母的「第一槍」。  20日,異議作家老燈在推特發文稱,聲援徐州鐵鏈女,體制內也有人發聲。「深圳前市委書記厲有為賦詩一首《戰徐州》。文學性不高,挑釁性不小,反正退休等死的老傢伙了,還能怎地,無所謂了。」  《戰徐州》詩寫道:  劉邦戰徐州,漢室天留下。  蘇軾戰徐州,紀念蘇黃樓。  我軍戰徐州,淮海大捷收。  網民戰徐州,徐州已蒙羞。  天道不可滅,民心不可丟。  史實休遮掩,惡行必追究。  全民戰徐州,曙光在前頭。  體制內也有人發聲 深圳前市委書記厲有為同志賦詩一首《戰徐州》文學性不高挑釁性不小反正退休等死的老傢伙了還能怎地無所謂了 pic.twitter.com/7ZkdV5VxIG — 老燈 (@laodeng89) February 20, 2022 84歲的厲有為官至深圳市委書記,共在任5年,可謂深諳中共官場。該詩最後一句「全民戰徐州,曙光在前頭!」被解讀為對調查組的不信任,需要集結廣大民眾的力量才能得到事實真相。  除厲有為外,央視離職主播趙普也為「鐵鏈女」發聲,呼籲徹查豐縣,更呼籲大家「多一分關注、多一份發聲、就多一份力量」。清華女教授顏寧也因聲援八孩母近日人氣大漲。  與此同時,這些名人的聲音也不斷被當局封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專門為八孩母事件註冊了微博,剛發了一條帖子,就被禁言了。  根據網傳截圖顯示,勞東燕在微博上寫道,她從1月 31日開始關注豐縣八孩母事件。除大年初二外,她每天都在微信朋友圈轉發與評論涉拐賣話題的文章。  勞東燕說,「起初幾天,因法學圈關注的人偏少,我還頗為義憤。豐縣事件一定會載入歷史,而我們正在見證歷史,並且是其中的參與者。就像一篇文章中說的,「雖然對結果並沒有太多期待,但很慶幸自己和大家起沒放棄』。會繼續關注豐縣事件。」  (圖片來源:微博) 勞東燕指出,原本自己沒打算開通微博,但由於個人的微信公眾號勞燕東飛,因1月29日發表了一篇原創文章《直面真實的世界》,接連收到三份通知,一直封號至5月19日,勞東燕質問道,「讓人說話,天會塌下來嗎?」  目前,勞東燕微博已經無法查看,顯示「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該用戶目前處于禁言狀態。」  (圖片來源:微博) 另有微博用戶表示,上海有學生散發呼籲關注「小花梅」的傳單,圖片被屏蔽,後微博被刪除,用戶被禁言。   (圖片來源:微博) 杭州單向空間書店專門針對徐州豐縣「鐵鏈女」事件進行了專題布置,包括鎖鏈、上面寫著「關於豐縣 你應該閱讀的書」、「這世界不要俺了」等標語的展示板。  (圖片來源:微博) 豆瓣用戶、LOFTER資深插畫師黃雷蕾Linali因發布杭州單向空間的專題布置被暫時禁言,原因為「發布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管理規定的內容。」  (圖片來源:微博) 單向空間是由學者許知遠和幾位朋友共同在北京圓明園一座院落里創立的書店,並於2019年初正式入駐杭州遠洋樂堤港,這也是單向空間首次在北京以外的地方開出的第一家書店,全國第四家門店。  有網友稱讚單向空間的舉措:「書店好歹有勇氣大膽展示,比不上有些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真棒??文化脊樑」、「沉默的大多數與星星之火。 被看見,才存在,致敬。」  有網友斥責當局的言論審查:「豆瓣上發的已經被禁了,而且賬號也被暫時禁言了,真是悲哀!平時的瓜組謠言不管,現在「豐縣」卻成了禁語!」  此外,有網友爆料大陸多所高校接到上級指示,要求學校員工和教師不要再談論和轉發豐縣事件,甚至有校方逐個打電話通知此事。  另一名網友轉發私信聊天截圖,南京某大學明令禁止點贊轉發議論鐵鏈女事件。這名知情網友還表示,校方也知道丟臉,發布通知不久後很快撤回,生怕留下證據。  2月18日中午,深圳衛視曾在「正午30分」節目中報道鐵鏈女事件。但根據網友轉發截圖顯示,該媒體員工收到禁令,從即日起,不得在中心各媒體、社交媒體官方賬號及員工個人賬號轉發相關節目,違者將被追究責任。  湖南記者進董集村被攔 另有湖南廣播電視台的記者近日驅車前往徐州豐縣董集村調查「鐵鏈女」事件,為了能夠順利進入董集村,湖南廣電新媒體平台「風芒」 的調查記者在抵達徐州市之後,準備了一份核酸檢測報告。根據檢測報告顯示,採樣點為「徐州市」,採樣時間為「2022年2月18日」,檢測結果為「陰性」。 豐縣董集村已經被全面封鎖,針插不進,水潑不進,外人一個也進不去。湖南衛視記者核酸檢測報告、健康碼一樣被防疫的理由擋在村外。不過還好,終於有媒體在跟進,我們現在也可以目擊大名鼎鼎的董集村了。 pic.twitter.com/lAaIvcn2YQ — 理明 (@limingvindx8968) February 20, 2022 但由於當局以「防疫」為由對董集村實施嚴密管控,該記者從不同路口試圖進入該村均遭到攔截。  視頻顯示,該記者在距離董集村6公里處,有警車從該村駛出。距離董集村1公里處,即將進入董集村南面村口時,記者的車輛被村口的卡點攔下。  視頻中,董集村的村外大橋一側設有路卡,在臨建房屋外,幾名男子正在攔截外來車輛。  該記者的車輛被截停後,一名攔截人員要求,(記者)如果進村,必須由村內人員接他們進村。  記者詢問原因,該人員稱:「疫情防控。」  無奈,記者只好繞道山東魚台縣,試圖從董集村的北口進入村子,但還是被村口卡點截停。  該記者來到距離董集村最近的一個位置。從鏡頭可見,董集村東面村口設有卡口,有4、5名攔截人員把守路口。  據記者介紹,攔截人員禁止記者進村的理由,同樣是「疫情防控」,即使出示兩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也不允許記者通過。  不少微博網友看到這則視頻後表示質疑:董集村到底隱藏了什麼秘密,不想讓外人知曉?  還有網民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豐縣罪惡不敢見人,不敢見光。」「說明裡面可能還存在大量拐賣婦女吧。」  對於這則視頻,旅美知名維權人士陳光誠在推特表示,「豐縣董集村如今就要變成東師古村了。」陳光誠因多次揭露山東臨沂醜聞而遭當局判刑,曾被軟禁於臨沂東師古村,不少社會人士探望陳光誠,但都遭到阻攔甚至毆打。  截至目前,湖南廣電已將相關視頻刪除。 另有網友呼籲大家不要氣餒:「我們為正義執言的振臂一呼,我們為所有受害者聲討血淚,我們不能躺下了。」、「堅持關注,堅持的越久越接近真相,加油,遲來的正義雖不是正義,但總比不來的好。」、「良知末泯,熱血難涼。」

中國作協會員「冒死懇請」李瑩母親亮相發聲

徐州八孩母事件在近日來不斷發酵,關注度甚至超過了北京冬奧會。日前,前調查記者鄧飛發布了八孩母「丈夫」董志民的結婚照,結果網友發現,楊慶俠與八孩母的相貌相差甚遠,根本就不是一個人;此外,結婚證上楊慶俠是1968年出生,而據小花梅妹妹表示,姐姐比她大9歲,也就是1979年生,如果小花梅妹妹沒有說謊,那麼楊慶俠就不是小花梅,八孩母也另有其人。根據網友提供的證據顯示,八孩母的真實身份極有可能是四川南充的失蹤女孩李瑩。 近日,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陳彥儒給李瑩母親寫公開信,他在信中稱:「知名律師李庄為您的女兒發微博,榮獲多屆中國新聞獎的張歐亞大哥為您的女兒呼籲,還有前記者鄧飛勇敢曬出最關鍵的證據,前記者鐵木、馬薩丟下手頭的生意,自費前往雲南福貢縣亞谷村調查⋯⋯全國的『為眾人抱薪者『冒著被跨省、被喝茶,被坐牢、被封殺甚至有可能被人暗殺的危險去追求真相,您,還能把頭埋在虛擬的晚年幸福里嗎?!醒醒吧,李瑩的母親,今天,我作為一個不甘心事件就此「不了了之」的作家,冒死懇請您亮相發聲!」 公開資料顯示,陳彥儒,原名陳鏡堂,廣東興寧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作者多年來出版了作品集《放牧星群》、長篇小說《白天失蹤的少女》、散文集《印象興寧 水墨珠海》 、新聞理論隨筆集《新聞課——如何學會與讀者「拍拖」》等專著。 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李瑩的母親:  您好!很抱歉打擾您了。  作為一個遠隔江蘇豐縣1730公里之外的旁觀者,我究竟能不能以這重身份寫公開信給您?對此,我曾猶豫了很久,也考慮了很多⋯⋯直到前鳳凰周刊記者部主任鄧飛在微博公布了「小花梅」的結婚照片之後,全網民眾都明白了——「鎖在鐵鏈上的八個孩子的母親」其實就是您的親生女兒,失蹤了26年的李瑩!  在關鍵性的證據出來後,我才下定決心,出手寫這封公開信。  一、誰是當代趙高?證據鏈之下拒不承認李瑩的目的何在?  就像漂泊北京的青年作家王聖強在微博上說的:「就在我們鄰鎮。都知道她就是李瑩,但是,有人不能讓她是李瑩。」  有人?指的是哪些人?又為了哪些目的?  大約在距今2230年之前,有位大名趙高的丞相,故意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在廟堂之上「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  如果說,秦朝的趙高指鹿為馬是為了排除異己,那麼,請問誰會是隱藏在幕後的當代「趙高」?當代趙高在全網曝光之後,依舊是「說你是誰就是誰」的目的何在?請問當代趙高究竟是在賣國?是在「舉著紅旗反紅旗」?還是為保烏紗帽等一己私慾,去聯手砍斷我們偉光正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命根」?我們愛國,我們愛生活這片土地的善良淳樸的民眾,我們絕不允許「人販子」幕後的利益集團和保護傘繼續為非作歹,禍害社會禍害人民。 早在N年之前,我就在網上呼籲追查在全國兩會提交「取消人販子死刑」的代表、委員的真實目的、交際圈子和家族經商背景;早在N年前,在我揭露「人販子」惡行的長篇小說《白天失蹤的少女》獲獎,火爆網路之後,我就建議「全國愛心企業聯手發起成立『追捕人販子基金會』,採取輪值主席制。對每起拐賣案,由警方向基金會申請經費,經費包括調動全城休息保安、志願者、武警士兵,分布出城路口、長途車站、機場重點排查及入室排查」、「建議嚴懲人販子,對舉報其他人販子罪行、對協助找回失蹤人員提供線索的人販子可免死刑改無期徒刑」;「在各地市公安局建起『協助流浪人員回家辦公室』,對街頭一些寫求助回家信息的流浪人員進行全國聯網備案,安全護送回家,此舉既能有效杜絕街頭乞討騙錢行徑,又能確實幫助到真正遇上困難卻得不到救助的流浪人員,還能有助於解決一些『奴工』、『性奴』現象因此出現」,「重獎採用DNA等科技手段、全國聯網尋回被拐賣人員的地市公安局及派出所,對突出貢獻的警員子女實施『高考加分』」等舉措。 兩年之前,我甚至將呼籲成立「追捕人販子基金會」的建議,用手機簡訊發給包括董明珠在內的多名國內知名企業家,但是遺憾的是,這項建議一直沒有人關注,也一直沒有知名企業家回復!  二、李瑩的母親為何不敢亮相?為何不敢發聲?我們一起剖析   當然,這些話題都不會是您關心和關注的話題,下面我倆就暢開心懷,聊聊夜夜撞擊您的心弦的話題——  看到網上這麼多質疑「狗鏈女」就是失蹤多年的李瑩時,為什麼您不能出來?  李瑩的叔叔站出來了,呼籲要做DNA比對,要「滴血認親」,但是,他畢竟只是旁系親屬!您做為一個曾援藏的幹部,應該很明白旁系親屬和直系親屬的區別和差異吧?換句話來說,在某種程度來說,叔叔跑斷腿喊破天,求人請願跪爛膝蓋都可能沒什麼用,因為他只是旁系親屬!而您就不同,作為李瑩唯一在世的直系長輩,我想,您為何不能公開出現,為何不能呼籲在媒體見證,跟「楊某俠」在四川碰面,在來自京城或四川的第三方醫學機構主持下,全網路播您與「楊某俠」的DNA比對過程呢?  您不出聲,請問是為什麼?還是為了什麼?  因為某些方面的要求嗎?  但是,任何原則、任何要求的出台必須是優先考慮人道、人性、人倫的,所有違背這些的原則和要求,都是混帳要求,對於這些所謂的混賬要求,是不是值得您三思呢?  如果不是出自某些方面的壓力的話,請問您不敢出面、不便發聲的原因還有哪些呢?   是來自您改嫁的丈夫嗎?如果是的話,請問他阻撓您出面,阻止您發聲的原因又是什麼呢?擔心影響到生活質量,擔心承擔「天上掉下的」女兒和一堆外孫會讓您們的晚年過得窘迫拮据?一邊是苦苦追尋26年的親生女兒,一邊是精準的利益衡量,這番計較著實讓人憤怒啊!當然,全國網友都在聲援楊某俠,如果發起募捐的話,「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幫扶力度,您的新家庭方面的計較和考量不會,也不應該成為阻撓您亮相的因素吧?  除了這兩點還有什麼原因呢?是「狗鏈女」會丟了您一向以來自視甚高的地位和面子?是當年李瑩失蹤前母女之間難以化解的矛盾?  26個難熬的歲月,26年夜夜揪心的日子飄逝了,還有什麼矛盾不能化解,還有什麼尷尬的場面不能淡忘?還有什麼所謂的「地位」和「面子」不能放下?全網都在關注您家的事,這次您不出面,您在所有老同事、同學好友、交際圈、在全國數以億萬計網友心目的形象會如何坍塌呢?這是不是遠比所謂的要求、所謂的新家庭的利弊得失衡量,所謂的地位和面子更加重要呢?!  一個援藏幹部,一個前軍屬的未亡人,她的母性何在?她的血性何在?如果網友比對照片後的猜測都是準確的話,如果,「狗鏈女」楊某俠真的是您的女兒李瑩的話,當她在被嫌犯扳開嘴唇,狠狠地用「鉗子掰掉」牙齒之時,當她被多名嫌犯鎖上狗鏈,摁倒輪姦之際,是不是一直都在用泣血的聲音在喊您呢?  作為一個母親,您想過這些可恥的、恐怖的場景嗎?作為一個母親,您理解這個詞語的內涵嗎?  而我是一位與此無關的作家,寫到這字字泣血行行惹淚的字句時,都會憤怒得拍案而起,連淚水都快奪眶而出了⋯⋯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那是孟效眼中的母愛;「子母分離兮意難怪,同天隔越兮如商參,生死不相知兮何處尋!」這是蔡文姬《胡笳十八拍》描繪的母子分離場面;歐陽修回憶母親時寫下「四歲而孤,母鄭,守節自誓,親誨之學。」而在屠格涅夫的筆下,為救護雛鳥的麻雀,數度落在獵犬鼻前,「發出絕望而哀求的叫聲。」   與歷代詩人、文豪筆下的母愛相似,我心目中的母愛是一塊溫暖的土地,拿我來說,2017年患肺結核、遭遇離婚,又被某中央媒體「私開貴族學校」的貪官、「百日黨齡入黨委」的辦公室主任辭退之時,就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姐姐站了出來,為我撐起「東山再起」的天空⋯⋯  母愛的力量的有多大?看看《動物世界》《人與自然》吧!為了保護幼獸,蜜獾勇敢地衝到獅子面前;一個母猴抱著夭折的幼猴號泣不已⋯⋯無論是生活在灼熱的沙漠,還是生活在冰凍的極地,無論是黑猩猩還是北極熊,各種各樣的動物展現的母愛都讓我們感動不已⋯⋯  而我們人類呢?有女不敢認!有兒不能護!這是不是連動物都不如呢?  李瑩的母親,我跟您聊了這麼多,請問您理解了嗎?看到這封公開信的您,知道了母愛的內涵和對人類的意義嗎?人活著,必須要有人味,有人性,有血性,懂人情,明事理!孩子的叔叔都站出來呼籲做DNA比對了,您,為什麼為了什麼就不能公開發聲呢?  知名律師李庄為您的女兒發微博,榮獲多屆中國新聞獎的張歐亞大哥為您的女兒呼籲,還有前記者鄧飛勇敢曬出最關鍵的證據,前記者鐵木、馬薩丟下手頭的生意,自費前往雲南福貢縣亞谷村調查⋯⋯全國的「為眾人抱薪者」冒著被跨省、被喝茶,被坐牢、被封殺甚至有可能被人暗殺的危險去追求真相,您,還能把頭埋在虛擬的晚年幸福里嗎?!  醒醒吧,李瑩的母親,今天,我作為一個不甘心事件就此「不了了之」的作家,冒死懇請您亮相發聲! 

經濟學家盛洪:鐵鏈女事件是人性惡,更是制度惡

徐州鐵鏈女事件不斷發酵,引發全社會的關注,不少名人也站出來聲援徐州八孩母。中國著名經濟學家、天則經濟研究所素章盛洪日前在其發布的《盲山式犯罪:喬裝「買賣」的重罪》一文中指出,這起事件之所以如此邪惡到極致,是制度和人皆惡。不過,兩相比較,制度惡更為基本和致命。人性惡的部分,在好的制度約束和彈壓下,暫時不會發作,或會消退趨向消弭;而在惡的制度下,則會在可選擇的空間中走向惡的極端。 盛洪的上述文章在微信平台發表後,目前已經被刪除。他在文章開頭稱,關於人性惡,許多文字已進行了譴責批判。他在文中側重講一下制度惡的一面。 以下是盛洪《盲山式犯罪:喬裝「買賣」的重罪》全文: 我們社會中相關的制度,是打擊拐賣婦女的法律制度。這個制度是惡的嗎?《刑法》不是早已有「拐賣婦女兒童罪」了嗎?各地公安系統不是對拐賣婦女兒童進行了多年的打擊了嗎?《刑法》不是已將「收買」被拐婦女的行為入罪了嗎?然而,這個制度有一個致命的缺陷,這使得對拐賣婦女的打擊一直未見實效,以致還是有如豐縣「八孩母」被栓狗鏈事件的出現,以及還有眾多被掩蓋的駭人聽聞的殘害婦女事件。這個缺陷就是,它仍用「買賣」來形容這種犯罪行為。  例如在《刑法》中,第二百四十一條第六款將付錢給人販子以受讓控制被拐婦女的行為說成是「收買」,而在《公安部關於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適用法律和政策有關問題的意見》中,又稱「收買」被拐婦女的人是「買主」。這樣的說法不僅是政治不正確,而且是「法律不正確」。純粹的「買賣」定義,是指某人用屬於自己的物品,去交換別人的物品或錢幣;交換的比率(價格)以雙方都同意的為準;而買方確信該物品是屬於賣方的,一旦他付出對方滿意的交換物,他就擁有佔有、使用或處置該物品的權利。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買賣沒有任何暴力因素,完全是和平的。  而拐賣婦女的人,首先不是賣屬於自己的物品,婦女不是物品,是人,是不能買賣的;再者被拐賣婦女也不是屬於拐賣者的,她們是被用暴力、暴力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脅持而來。而所謂「買主」一定事先已知道,這些婦女是不屬於拐賣者的;而且所謂「買賣」這種形式也必定是在婦女本身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因為如果她們是自由的,權利得到保護,就不會出現被別人買賣她們自身的情況。一旦有人有「購買」女人的意圖,就意味著將會有人使用暴力或類暴力(如欺騙、葯迷)去劫持婦女。正是這種意圖才構成對非法手段劫持婦女行為的需求,更為接近的描述,就是出錢唆使人進行劫持婦女的行為。這種需求無論是「事先訂貨」還是「送貨上門」,都是「出錢唆使人進行劫持婦女的行為」。因為在後者,這種行為的大量存在,形成了一個人所共知的「人口市場」,在其中各方都事先默認是進行這種付錢轉手婦女的行為,沒有人是「善意第三方」,是不知道這些婦女是被非法劫持的無辜者。  一旦他們「買」了一個女人,就輪到他們繼續暴力強迫了,否則他們的所謂「購買」的「物品」(女人)一分鐘也不能由他們佔有和「消費」。所以拐賣轉手的行為如果不依賴暴力,就根本就無法實現。當對婦女的非法控制從人販子到所謂「買主」手裡以後,仍然要依賴暴力才能實現他與被拐婦女發生性關係的目的,經常是一家幾人將婦女按住,實施強姦;在此之後長期佔有該婦女,每天進行例行性強姦。這對被拐婦女來說,是比偶然遭到一次強姦更為嚴重的侵害。  被拐婦女要逃脫這種被反覆殘害的境地,所謂「買主」就用暴力阻止他「買的媳婦」逃跑。為了嚇阻被拐婦女逃跑,他們採用各種暴力手段。在這時實行這種暴力行為的不僅是該「買主」,而是整個村子,如此被拐婦女才沒有任何機會逃跑。這實際上是一種比單人犯罪嚴重得多的有組織犯罪。而對於被拐婦女來說,就是陷入了天羅地網。據武勤英披露,在鄆城縣公安局的報告中,有九名婦女不堪污辱而自殺,她們認為生不如死;有一男青年對不屈服的被拐婦女連砍七刀(2007)。因而,被說成是「收買」或「買主」的行為,實際上是用暴力摧殘生命的極端嚴重的犯罪。  所以,當法律條款用「收買」描述有人付錢從人販子手中獲得對婦女的控制,將這些人稱為「買主」時,是進行了一個極大的法律概念上的扭曲和混淆。這就是將這種犯罪行為視為與買賣類似的行為。這是對「買賣」一詞的褻瀆,也是對這種用暴力侵犯婦女權利行為的粉飾。一旦說有人「收買」了婦女,就會使人在觀念上有了某種「合法性」,既然是「買主」,就應該有買主的「權利」。他對「被買物品」就可以佔有、支配、消費、處置和再轉手。例如,一個男人一旦向人販子付了錢以後,他就認為這個婦女歸他所有了,他自己,他的家人,或村裡其他人都認為他「買了個媳婦」。一旦是「媳婦」,他就有丈夫的權利,可以對該婦女實行性行為。  但從「買賣」的原意講,他根本就不是在「買賣」,他們關於「買賣」的看法,以及由些而產生的「買主的權利」,就是不存在的,虛妄的。一旦把這種行為說成「買賣」,就將其與其它與這有根本區別的行為混淆起來。例如,賣淫嫖娼。表面看來,這也是有關性行為的買賣呀。但是妓女接客收費,就是她自己出賣自己的身體,她自己同意這樣做,錢也裝到她自己的兜里。而「收買」被拐婦女的人將錢付給的是人販子,那個非法劫持婦女的人,而被「買主」強姦的婦女,第一沒有收錢,第二不是自願的,因而這兩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語。只不過賣淫也在許多社會中被人不恥,以致不少人將這兩者歸為一類,而不加區別。應該說,對被拐婦女的傷害與妓女的境遇而可同日而語。  另一種混淆,就是與「買賣婚姻」的混淆。在中國傳統中,父母對子女的婚姻有較大的決定權。有些父母貪圖更多的彩禮,將女兒嫁給出彩禮多的人家,而不顧女兒願意不願意,這經常被斥為「買賣婚姻」。例如《百度漢語》的定義是,「以收取一定錢財作為女兒出嫁條件的婚姻形式。」因而,「買賣婚姻」與劫持婦女以「出售」的行為也有著根本的區別。在「買賣婚姻」中,父母如果不是在觀念上「擁有」女兒,也至少可以認為他們在女兒婚姻上有很大決定權;作為女兒,她雖然不願意父母為自己決定的婚姻,卻因傳統觀念中要服從父母,而屈從於這種安排。而在拐賣婦女行為中,人販人是在賣他非法劫持來的別人家的女兒;而被拐婦女沒有一點理由要屈從於人販子。雖然我們今天譴責「買賣婚姻」,但是還是要弄清「買賣婚姻」和拐賣婦女的根本區別。  還有一種被指「買賣婚姻」的現象,就是今天比較普遍地從較低收入國家「郵購新娘」的現象,如「越南新娘」。然而這些郵購新娘是在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與購買者結婚,對方支付的錢款主要落入她們父母或「養媽」的口袋。這大致上符合買賣的定義。而與「拐賣」根本不同。  然而,由於我國的相關法律術語缺乏嚴謹性,以致用「收買」和「買主」等與買賣相關的概念描述劫持婦女並收錢轉手的犯罪行為,混淆了這兩者的根本區別。而這樣看待拐賣婦女罪行,等於上了這些人販子和強姦犯的當了。他們搞了一套「買賣」的形式,別人就以為他們真的在買賣,具有了買賣行為帶來的權利,並以對買賣的一般理解去理解這種犯罪行為,就或多或少地賦予了這種行為一定程度的合法性,並在心裡看輕這種行為對婦女的嚴重殘害。犯這樣的觀念錯誤的人不僅是一般人,而且包括那些專業人士。寫出「女研究生如何被拐騙?」的記者武勤英,也在該文結尾處將女研究生被拐騙事件說成是「買賣婚姻」,並因此對相關犯罪人「抱有某種同情」,「流露出一絲悲憫」(2007)。這正是我們社會的可悲之處。  這種混淆甚至出現在法律專業人士的文章里。例如車浩教授在「收買被拐婦女罪的刑罰需要提高嗎?」一文中,作為一個論據,提到「跨國婚姻買賣市場」,並將它與拐賣婦女現象放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模糊地帶」。「就是婦女意志在其中的因素。如果認為,拐賣婦女罪是人身犯罪,個人意願是第一位的法益,那麼,在女性自願非強迫的情況下,就會得出排除犯罪的結論。相反,如果堅持這裡的法益,是高於個人意願的某種『人格尊嚴』『人身不能買賣』『女性不能被物化』的觀念,那麼,就會得出無論女性同意與否,都應當禁止人口買賣。」(2022)他在這裡想難倒論敵的兩難悖論,實際上犯了我在前面指出的錯誤。因為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是交換自己擁有產權的物品,違背婦女的意願將其劫持、並拿來出售,就根本不是買賣。因而他說的「買賣」的維度包含了「婦女意志」的條件。違背婦女意志就不是買賣。  這種混淆還出現在其它文章中。如將買賣婦女和買賣野生動物的量刑作為比較。雖然其動機和目的是對的,是對劫持婦女並轉讓對其控制的犯罪行為量刑過低的批判,但此「買賣」非彼買賣。後者符合買賣的定義,是用自己擁有的物品交換別人的物品(或貨幣),而前者根本不是。它的罪惡不是「買賣了婦女」,而是「根本就不是買賣」。更何況把這種犯罪視為一種「買賣」,已經出現在中國大陸現有的法律文本中,這說明法案起草者,他們應該是法學界的頂尖專家,也陷入了這個概念迷團。遑論人大投票人。這讓人感慨,這個「買賣」概念偷換得如此巧妙,以致法學界高人竟無人察覺,致使人們在無意中將劫持婦女並轉讓控制的重罪參照「真正的買賣」去理解,不時地生出一絲「諒解」或「同情」,不僅導致了過輕量刑,而且在執法過程中,也把這一重罪看成是「買賣婚姻」而手下留情,但卻造成了成千上萬被拐婦女的人間悲劇。  究竟有人看出了問題。例如「南洋富商」的文章題目,「拐賣婦女這個罪名的作用,就是為罪犯開脫」就點中了要害。作者指出,「所謂『拐賣』婦女案,其實就是人販子對婦女的綁架(也可能包括暴力傷害、強姦),以及買家對婦女的非法拘禁、強姦、暴力人身傷害。」(2022)在現實中,這種犯罪卻經常被與「婚姻介紹」如「買個越南老婆」混為一談。他認為,既然法律裡面有現成的罪名:非法拘禁罪,強姦罪,綁架罪,人身傷害罪,「拐賣婦女罪」就可以取消。因為這個罪名是用來混淆視聽的。我很贊成他的主張。我要補充的是,之所以造成這種結果,是法案起草者或人大投票人不能區別真正的買賣和所謂「拐賣」之「賣」。如果還要有針對這一罪行的罪名,我建議改成「劫持婦女並轉讓控制罪」。  把「買賣」一詞拿掉,我們就會看到,這是一項令人髮指的重罪。人販子和「受讓控制」者是同等的犯罪。僅就被視為「收買」的環節中,拆掉「買賣」的偽裝,我們看到的是人販子在「受讓控制」者的意志指引下,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將婦女劫持而來,而這時「受讓控制」者非常清楚,該婦女是被人販子暴力控制之下的,當他履行一個看似「買賣」的形式後,就將暴力控制權轉到了自己手裡。在這之間,對婦女的暴力控制是連續的,犯罪行為從一個人轉移到另一個。可以說他們就是同謀犯罪。在「受讓控制」者用暴力控制了被拐婦女以後,他要做的就是每天例行性地強姦,這是比一般強姦嚴重得多的犯罪行為。適用強姦罪,據《刑法》,這屬於「情節特別惡劣的」,包括「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姦婦女的」,和「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姦的」,最高量刑是死刑。而要達到對被拐婦女的長期控制,需要一個村的共同犯罪。他們共同監視被拐婦女,在她們試圖逃跑時將其抓回。這是有組織犯罪,是比個人犯罪嚴重得多的重罪。  還有一種傷害似乎被普遍忽略,這就是對被拐婦女原家庭的傷害。女兒或妻子是家庭的重要成員,是在人倫感情上不可或缺的一員。當她們被劫持走以後,該家庭就受到了嚴重傷害。身為父母或丈夫,誰都能體會親人被拐走的撕心裂肺的悲痛。有的父母因尋找被拐女兒放棄了原有的工作,用盡餘生去尋找親人,尋找時間有的長達幾十年。如報道中有的尋找女兒19年,有的尋找兒子26年,還有終生尋找不到的。因為劫持婦女不僅傷害了該婦女本人,還劫持走的其親人的餘生大部分時間,造成了家庭悲劇。家庭的價值在於完整,人販子不僅毀掉了被劫婦女的一生,還摧毀了家庭價值。這應該算入這一犯罪帶來的傷害之中。  一旦我們發現「劫持並轉讓控制婦女」犯罪是比所謂「買賣」嚴重得多的重罪,而在原來的法律中,因為誤用「收買」、「買主」概念而對這一罪行量刑過輕,合乎邏輯的結論就是提高量刑。羅翔教授認為,「拐賣與收買屬於刑法理論中的「對向犯」,是一種廣義上的共同犯罪。」而對拐賣婦女犯罪,「買方和賣方,三年和死刑,刑罰明顯不匹配——刑法對前者的打擊力度要弱得多。」(2022)對此車浩教授提出有「善意收買」的可能,如果入罪就排除了收買解救她的可能(2022)。桑本謙教授反駁說,這反而「應該受到嘉獎。」取證不難,「受害人的證詞就有足夠強的證明力」(2022)。車浩教授又說,「被拐女性的被強迫的意志自由,並不是在這個環節上面因交易行為而直接受損害的。」(2022)車浩教授真的被這一喬裝的「交易」所迷惑,沒有看出這一轉讓控制場景的猙獰的暴力性質?  看來問題不僅僅在於對「受讓控制婦女」者(「買主」)是否提高刑罰的問題,而要回過頭來再強調對「買賣」概念的誤用。這一概念用於法律文本之中,而被專業人士毫無戒備地用來討論相關問題,使得人們經常有意無意地將「買賣」所包含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借用到「劫持並轉讓控制婦女」犯罪上,帶來對這種犯罪的寬容看法和憐憫之心。如賈平凹說,「如果他不買媳婦,就永遠沒有媳婦,如果這個村子永遠不買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北京文藝網》,2016)他這裡說的「買媳婦」實際上是指「受讓控制婦女」。他擔心這個村子沒有女人生孩子,因此就認為婦女應該承受被暴力劫持和強姦的命運。他這種看來不能讓人接受的看法,實際上是混淆「買賣」和「劫持並轉讓控制」所至,似乎他把「買賣」一詞所包含的善意和合法性用於想像拐賣的情境。然而如果他們真的「買媳婦」,他們既不會犯罪,村子也不會消失。  車浩教授認為,「把收買行為在紙面上提升了重刑甚至掛了死刑,……當地執法者面對一個『居高不下』的起步刑,……立案就意味著把本地人往死里整,結下世仇,可能在當地都混不下去了。」(2022)這似乎說,刑罰越重,越難執行,為了好執行,就要定得輕一些。我猜這不是他的本意。合理的刑罰,是與罪行成比例的。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認為「拐賣婦女」沒有那麼嚴重,才出此說。這仍是這種罪行喬裝的「買賣」形式在作祟。合理適宜的刑罰不僅要對罪行予以相稱的懲罰,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先例,讓所有潛在的罪犯覺得得不償失,從而阻止後來的犯罪,減少和消除眾多女性的可能的噩運。從社會的長期角度看,這是值得的。至於執行難則是一個技術問題。可用異地審判,異地服刑來解決。  話說回來,為什麼懲罰劫持並轉讓控制婦女的罪行會遭到當地農民的強烈對抗,恰是因為他們認為這種行為情有可原,他們是一些「面對有剛需性的買媳婦的農民」,並且還付了錢,有「買主」的權利,而不是犯了什麼重罪。而當地執法機關若也將這種罪行混同於「買媳婦」,他們自然也就沒有了執法的底氣。只有我們揭穿「買賣」的偽裝,這一罪行的殘暴和邪惡性質才暴露無遺。當人們知道一個人殺了人,誰還會幫助他對抗法律呢?如果有罪犯的抵抗,是值得用正義的暴力去打擊。當林肯總統宣布要廢除奴隸制時,美國南方各蓄奴州公然武裝反叛,結果怎麼樣?美國人民認為值得一場戰爭。  將劫持並轉讓控制婦女說成是「買賣婦女」,還暗含著對婦女人格的否定。這一概念之所以能將婦女視為被賣物品套進「買賣」的框架中,是因為它意味著婦女沒有獨立的意志。這在這次「鐵鏈女」事件極為明顯。事件一曝出,豐縣政府急急忙忙發布四個自相矛盾的公告,說她是某某某。實際上,最權威的說法是該婦女本人。儘管她精神不正常,然而仍會記得她的身世的片段,是證明她真身的重要線索。當地政府似乎無視她本人的存在,認為可以「替」她說話,就像證明一件物品是不是被偷的一樣。  對在400多起案件中,「絕大部分案件僅判決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刑罰輕緩,為一年左右」的情況,王錫鋅教授解釋說,「在實踐中,對犯罪者的強姦罪和拘禁罪追究難度相對更大;尤其是這些行為如果發生在婚內」(2022)。這種解釋似有問題。最重要的證詞應出自被害婦女之口。這當然要將被害婦女與加害人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隔離開來。比如回到父母家或兄弟姐妹家中,有一定的時間長度讓其精神調整過來。由於一些婦女長期受到毒打、虐待,精神上已經完全扭曲,甚至為了心理上適應該環境,表現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產生某些對加害者的認同或 「感情」,並且因為生了孩子而處於兩難境地。這更需要加以考慮的,而不能因此忽視她們的證言。至於已經被迫「結婚」的,也並不妨礙她們揭露強姦、虐待和限制自由的罪行。  總之,解決並消除拐賣婦女犯罪的關鍵一環,是在社會觀念上和法律上澄清這一犯罪與「買賣」之間的區別,去除這一罪行上面的「買賣」偽裝。王錫鋅教授強調,「拐賣和買受婦女兒童的本質都是對人的核心價值的侵犯,都是對人的奴役。」因而主張嚴懲(2022)。而車浩教授則有不同看法,他說,「人作為目的的尊嚴?人身的商品化?女性的物化?恕我直言,如果完全脫離開收買之後對女性的身心傷害,僅僅是一個金錢交易行為本身,難以體現出對這些價值的蔑視。」(2022)也似乎有道理。關鍵在於,這並不「僅僅是一個金錢交易行為」,對被拐婦女人格尊嚴的污辱不是因為買賣,而是因為不是「買賣」。即不是合法所有者出售自己的東西,包括身體。符合定義的合法的公平的買賣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人們用自己的勞動(一定時間內的自由和身體)交換工資,甚至妓女用身體換取金錢,沒有人說污辱了人格。  所以我的建議是,取消對拐賣婦女罪行的所有有關「買賣」的說法,用「劫持並轉讓控制婦女罪」替代「拐賣婦女罪」,用「受讓控制婦女罪」替代「收買被拐賣婦女罪」。這種說法現在看來很繞口,卻去除了「買賣」的字樣,使人們不再有幻象,把這種行為與真正的買賣行為混為一談。使罪行的性質更為赤裸裸地顯現在法律條文中。或者我也同意「南洋富商」的建議,乾脆將「拐賣婦女罪」取消,直接還原成「非法拘禁罪,強姦罪,綁架罪,人身傷害罪。」我承認,後者更為簡潔。無論如何,當把本不存在的「買賣」假象去掉以後,人們就不會將這種重罪與「買賣婚姻」混為一談,也不會對「拐賣」與「收買」的量刑不同而費心思,這兩者的性質和程度一目了然:甲乙兩人合謀綁架婦女,只不過做了分工,甲去綁架,乙付他錢,這錢不是被拐婦女的價值,而是甲的「辛苦費」,甲綁架了婦女以後,用暴力脅持到乙處,將對該婦女的暴力控制轉交給乙,乙隨後對該婦女進行了「情節特別惡劣的」強姦。這焉能不是令人髮指的嚴重犯罪呢?

書中大陸都改中國 出版社鬧出「哥倫布發現新中國」笑話

飲食學家、作家曹雨撰寫的《激辣中國:從廉價到流行,辣椒的四百年中國身世漂流記》一書,由台灣麥田出版社負責發行。曹雨近日在臉書表示,出版社一鍵替換,將書中所有的「大陸」都改成了「中國」,結果出現「哥倫布發現新中國」這樣的笑話。麥田出版社19日通知書店通路全面下架並回收重製,也向作者曹雨和讀者致上萬分歉意。 曹雨18日晚間以《同一個世界,各自崩壞》為標題在臉書上發文表示,上個月他的書《激辣中國》在台灣出版,這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雖然至今還沒有收到樣書,但朋友發來的圖片實在令人震驚,「書中所有的『大陸』都被機械式替換成了『中國』,其實我在書里並沒有用『大陸』來指代『中國』的用法,因為這樣的用法很不嚴謹,我是不會這樣寫的。書中所有的『大陸』,都是指continent的意思,new continent是新大陸,Eurasia continent是歐亞大陸,south Asia sub-continent是南亞次大陸。」  曹雨指出,結果台灣出版方就改成了「哥倫布發現新中國」「南亞次中國」「歐亞中國」,出現如此離譜的錯誤,明顯是出版方在篡改了作者的原文以後,連校對這樣基本的印前工作也懶得履行,結果就成了現在這副模樣,「這已經不是『疏忽』能夠解釋的了,這是根本沒有職業操守才做得出的事情」。  曹雨提到,他的書在中國出版時的書名為《中國食辣史》,原稿中有兩章,分別是「辣椒與紅色革命」(講辣椒與共產黨紅色文化之瓜葛)、「大破大立」(講文化大革命時期飲食文化之破碎),但都被中國出版方完全刪除,不予面世,為此他曾憤懣不已,「本以為在言論自由的台灣,能夠讓作品以更理想的面貌問世,結果又是這麼一副『殘樣』。」  曹雨強調,如今的海峽兩側,真是各有各的崩壞,壞得爭奇鬥豔,壞得讓人腦子被門夾了都想不出來,「我曾聽人說過,如今的世界是一個『比爛』的世界,初問時還不敢盡信,這下我相信了。其實兩邊的行為其實都有一點共同的地方,就是都不尊重作者,都不尊重讀者,都是徒為所謂的『政治正確』而做出一些貽笑後世的愚行。」  事件曝光之後,大量網友湧入出版商麥田的臉書留言批評。對此,麥田緊急於19日上午發文道歉,表示「本社出版的《激辣中國》一書,因發現書中內文在編輯校對過程中犯了嚴重疏失,本社將通知書店通路先將產品全面下架並回收重製。對於已經購書的讀者,我們也會跟書店通路討論後,公布後續的處理方式。還請先寬心稍待。再次跟作者曹雨老師和所有的讀者朋友們致上萬分的歉意。」 麥田道歉之後,仍有許多網友不能諒解,持續湧入臉書留言批評。不過,曹雨看見麥田的道歉後,最新的發文態度明顯已和緩許多,他說,「看到麥田的致歉和處理措施,心裡還是挺寬慰的,這件事情能夠得到關注和處理,我就已經挺滿足了,在此特別感謝台灣各位良師益友的幫忙。」  曹雨更近一步指出,其實昨晚發出前一則貼文,主要是宣洩對「比爛」的世界的情緒,並不指望解決任何實際問題,「因為在我所身處的地方,在網路上傳播事件通常的結局是『解決那個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解決那個問題』。」  曹雨強調,但因為面對的是台灣的出版方和讀者,所以他可以大膽地貼文指出問題,而牆外較為理性的大眾也可以就事論事地討論問題,進而解決問題。與敢於在Facebook發貼相反,我的微博和wechat總是沉默的,因為我知道在牆內想要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絕不是『發貼子』,而是『找話事人』。」

香港COVID-19新增確診破六千 港府考慮全民普篩

香港近日來COVID-19確診人數不斷刷新紀錄。17日新增COVID-19確診病例超過6000例,再創疫情以來新高。另外,又有24人染疫死亡,當中15人是過去一天死亡,9人是11日至15日之間死亡。面對嚴峻的疫情,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指示北京中央全力支持和幫助香港抗疫。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尚未表達有禁足或封城的想法,但可能會選擇全民核酸檢測。 香港17日新增確診6116例,其中9例為境外移入,其餘都是本土病例。另外,新增一采陽性約6300例,其中140人是醫院管理局員工,令醫護人手更吃緊。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何婉霞表示,香港新增24名確診病人死亡,15人是過去一天死亡,9人是11日至15日之間死亡,年齡介於36至98歲。因死亡人數多,令數據滯後。 據中央社報導,目前公立醫院已不勝負荷,大批病人在醫院的戶外地方卧床等待入院,醫院要架設帳篷。何婉霞說,特別是今天有雨,未來數天氣溫下降,醫管局正研究不同方法安排病人儘快入院。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在記者會上說,今年1月至16日錄得超過1萬6600例確診,超出2020年與2021年的總和,防疫挑戰相當大,他對近日死亡數字上升感到難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7日下午到深圳灣口岸迎接北京中央派來的首批抗疫專家組。她接受採訪時表示,香港核酸檢測能力不斷提升,本月底可做到一天約30萬次,但仍難以應付全港700多萬人口。她已向中央提出要求,希望大幅提高本港檢測能力,相信中央會積極回應請求,當有此能力,「全民病毒檢測是一個考慮方案」。 她又說,以國家之力,全民檢測這個檢測量是可以做到,但要市民配合有序地接受檢測。全民檢測是很大的行動,要詳細規劃,包括在何處進行、如何分批及做多少次等。 至於是否需要以禁足或封區方式推行全民強檢,林鄭月娥說,一個城市是否要禁足、封城,是要考慮城市特點,大陸專家都認同香港的做法適合本港的特殊情況,如果香港要做全民強檢,都會盡量考慮本港一直採取的做法。

莫德納擴大亞洲業務 將設台灣辦公室

美國生技公司莫德納(Moderna)15日宣布將擴大它在亞洲的商業網路,並在台灣、香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新增4家子公司。  莫德納在聲明中表示,亞太地區是莫德納業務構成整體所必需的一環,目前莫德納已在日本、韓國和澳洲設有辦公室。  莫德納執行長班塞爾(Stephane Bancel)說:「2021年對莫德納來說是影響深遠的一年,隨著2022年業績持續成長,我很驕傲能看到我們擴大亞洲駐點。歷經10年創新、開發mRNA平台,我們已準備好在對抗全球COVID-19疫情中發揮關鍵作用。」  莫德納目前進駐全球12個市場,莫德納的COVID-19疫苗已獲全球70多國的監管機關批准,包括加拿大、日本、歐洲聯盟、英國和以色列。  2021年,莫德納COVID-19疫苗全球運送量達8.07億劑,其中約25%送至中、低收入國家。

港特首選舉倒計時 林鄭是否參選連任仍未知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5日被問到是否參選連任時說,不排除任何可能性,這是她在這個問題上首次作出比較具體的回應。  香港無線電視台報導,林鄭月娥早上答覆記者提問時,作了以上表示。在此之前,她一直沒有回應相關問題。  香港特首選舉將於3月27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公布,特首選舉提名期由2月20日至3月5日,為期14天。  據公布,候選人需要取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並在選委會的5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取得不少於15名委員的提名。  在此之前,林鄭月娥一直拒絕回應是否參選連任,而建制派商人冼國林早前已公開表態參選。  冼國林並非政界中人,過去曾從商,近兩年因為高調譴責「反送中」運動而廣為人知,成為建制派知名意見領袖之一。

支持反送中 港歌手阮民安被控煽動洗錢遭逮捕

香港警方國安處15日拘捕了積极參与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歌手阮民安,並指控他涉嫌觸犯煽動及洗黑錢罪。  港警高層指出,警方下午拘捕了1名41歲、據報有藝人身分的男子,以及另1名20歲無業男子,他們涉嫌在網上發表「煽動他人憎恨政府」的言論,以及「挪用籌款」。  據報導,阮民安積极參与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2021年9月起曾在社交媒體發表具煽動性內容,包括咒罵法官、嘲諷殉職警員和意外死亡的退休警員。  阮民安也曾呼籲市民杯葛政府的防疫措施,他還曾在網上演唱會歌唱帶有「光時口號」的歌曲。  2021年3月至11月,阮民安為被指控暴動罪嫌者發起募款,籌獲港幣100萬元。但警方聲稱,他把部分款項轉給了同時被捕的20歲嫌犯用作私人用途,又把部分款項用作賭博。  公開資料顯示,阮民安曾是香港前男子組合E-kids的成員,也曾與跳舞歌唱組合Bro-5合作推出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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