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數字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2大搜索引擎和臉書、亞馬遜(Amazon)、TikTok(大陸稱抖音)、阿里巴巴等網絡平台都被點名在4個月內達到DSA法規要求。
據歐盟官網信息顯示,DSA和《數字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旨在創造一個更安全的數字空間,保護網絡用戶的基本權利,並為企業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其中DSA主要涉及在線中介和平台。 例如,在線市場平台、社交網媒、內容共享平台、應用程序商店以及在線旅遊、住宿平台。
2022年10月27日,DSA已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於2022年11月16日生效,適用於整個歐盟。
對於在線平台,必須在2023年2月17日之前公布其活躍用戶數量。如果平台或搜索引擎的用戶超過4,500萬(占歐洲人口的10%),將其歸納為超大型服務在線平台或非常大的在線搜索引擎,這些平台或搜索引擎將有4個月的時間來適應遵守DSA法規,其中包括執行並向歐盟提供第一次年度風險評估。歐盟成員國必須在2024年2月17日之前任命數字服務協調專員,屆時活躍用戶少於4,500萬的平台也必須遵守所有DSA法規。
歐盟DSA點名監管谷歌、臉書、TikTok等巨頭
路透社報導,4月25日,歐盟內部市場專員(Commissioner for Internal Market)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表示,Alphabet(谷歌母公司)旗下5個子公司(谷歌地圖、Google Play、谷歌搜索、谷歌購物和YouTube)、Meta Platforms(臉書母公司)2個部門(臉書和Instagram)、微軟2個業務部門(Linkedin和Bing)、亞馬遜(Marketplace)、蘋果公司的App Store、推特(Twitter)、阿里巴巴的全球速賣通等,均受到歐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DSA法規約束。
布雷頓對新聞媒體記者說,歐盟認為,這19個在線平台和搜索引擎負有讓互聯網更安全的特殊責任。他正在審查還有4、5家公司是否納入DSA監管範圍,預計將在未來數周內做出決定。
布雷頓特別批評了臉書的內容審核系統,因為它在言論自由、用戶隱私方面出現的問題。「既然Facebook已被指定為一個非常大的在線平台,Meta需要仔細調查該系統並儘快在需要的地方改進其規則。」
布雷頓也談及推特和TikTok,他說:「應埃隆.馬斯克的邀請,我和我的團隊將在舊金山推特總部進行現場壓力測試。」「我們還致力於對TikTok進行壓力測試,TikTok也表示了相關意願。因此,我期待受邀前往字節跳動總部,以更好地了解Tiktok。」除了上述公司外,還有booking.com、Pinterest、Snap Inc的Snapchat、維基百科(Wikipedia)和Zalando也被納入DSA監管範圍。
DSA的法規要求公司實施風險管理,進行獨立審計,與歐盟和科研人員共享相關數據,並在今年8月之前達到DSA法規要求。上述這些公司將不得不採取更多措施來應對虛假信息,為用戶個人隱私提供更多保護和選項,並確保能為兒童提供更有力的保護措施,否則將面臨高達全球營業額6%罰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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