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號台報導,由於出租房太悶熱無法居住,有租客呼籲強制要求出租屋安裝空調。但相關部門對此意見不一。
根據《住宅租賃法》,出租物業的生活區必須有一個工作狀態良好的暖氣。然而許多租戶在炎熱的夏季進入燒烤模式,但空調仍只是一個可選項。
來自墨爾本的22歲的Tori告訴9news.com.au,她不得不去圖書館工作,因為她租的聯排別墅在熱天氣溫會攀升到令人窒息的溫度。
她向她的物業經理詢問了安裝空調的可能性。「他們告訴我打開窗戶」,Tori說,”但即使我打開窗戶,也沒有什麼區別–只是讓熱空氣進來。「
而且,她住在一條主幹道上,打開窗戶也會讓大量的交通噪音進入,睡覺和工作都很吵。」
在沒有其他解決辦法的情況下,Tori只能屈服,大熱天去圖書館避暑。
Tori說,「如果你租的房子無法舒適居住,租金肯定應該以某種形式回扣,或者應該強制要求安裝空調。”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同意這個提議。維州房地產協會(REIV)前主席Leah Calnan警告說,像維州這樣的地方沒有惡劣的天氣條件來強制安裝空調,這將抬高租客和房東的成本。
「強制安裝空調不僅會給房東帶來挑戰,而且對出租物業進行的任何額外改造,成本最終都由租客承擔,這不便宜。現在誰都過得不容易。」
空調會使房租價格每周漲10元到50元不等,取決於安裝的設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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