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閱讀筆者的文章時,筆者經常提醒簽證申請人不要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以免觸犯法律,那怕最終取得的簽證,也有可能會被取消。
今天介紹一個令人感到嘆息的案件,主人翁來自馬來西亞,夫妻兩從馬來西亞私奔來到澳大利亞,經朋友介紹後,遞交保護簽證申請。理由是以雙方的同居關係被女方父母及同族親朋所反對。另外男友因為出生低微,被家族成員歧視,雖然搬遷到不同地區,最終被女方親人發現並遭受毒打受傷。曾經向警方報警,但馬來西亞的警方認為是家庭矛盾不予受理,原因是很多東南亞國家對於家庭暴力不會有太大關注。雙方被迫私奔到海外,害怕返回到原居地,會再面對家人的威脅,倆夫妻最終取得866永居身份。本來是天從人願!但卻被身邊人舉報並提供其父母親來澳大利亞參加其婚禮,根本對她倆的夫妻關係十分贊成,沒有對她們進行過任何迫害,最終取得的永居簽證因而被取消
在2018年移民部接到舉報,經過調查,因發現申請人在申請保護簽證時提供了不正確的資訊而取消了她的保護簽證。申請人請求行政上訴庭(AAT)審查此決定。
據悉,申請人在申請保護簽證時聲稱擔心她在馬來西亞的生命受到威脅,因為她的父母不同意她的伴侶選擇,返回馬來西亞後會遭受身體和精神折磨直至死亡。然而,在申請人獲得保護簽證之後,移民部接到舉報信;獲悉申請人的父母曾前往澳大利亞參加了她倆的婚禮,並發現在她們的社交媒體中其父母親參加她倆的婚禮,在相片裡跟父母親關係十分要好及態度親密,父母親更是其婚姻註冊證書上的見證人,基於這些資訊,AAT上訴庭得出結論,申請人在保護簽證申請中提供了她與父母的關係有關的不正確資訊,並因此取消了她的簽證。
在AAT上訴庭進行審訊其間,申請人堅稱她的保護簽證申請內容完全屬實,她聲稱她的父親沒有被邀請參加婚禮,而是為了敲詐她才前來。然而AAT上訴庭有非常嚴重的擔憂申請人宣稱擔心父親會給她帶來嚴重危害的可信度。原因有多個。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申請人最初作證稱沒有任何家庭成員參加了她的婚禮或知道她結婚的事實。
經過細緻的調查和審理,AAT審裁官拒絕了這名涉嫌提供虛假信息以獲取保護簽證的女性申請人的申請。該申請人聲稱她的父親曾經反對她與丈夫的關係,並威脅到了她的生命安全。但根據AAT審裁官的發現,這些聲稱不真實,並且這位申請人沒有面臨迫害的危險。在審理過程中,這位申請人向上訴庭提供了一份法定聲明,詳細說明了她的父親在她的婚禮上的行為,這份聲明似乎支持了她的保護簽證申請,但經過仔細的調查和交叉檢驗,這些聲稱被發現是虛假的。
審裁官注意到,申請人曾因提供虛假信息而收到警告,並且發現她在答覆簽證申請表中的某些問題時提供了錯誤的信息
AAT上訴庭的判決為申請簽證的人提供了重要的教訓,即在申請過程中必須遵守規定並提供準確的信息。對於那些可能面臨迫害或威脅的人來說,他們應該謹慎地考慮如何向移民局提供信息,並確保他們的證據可靠和可證明。
此外,AAT上訴庭的裁決也提醒那些想要留在澳大利亞的人,他們必須嚴格遵守簽證規定,並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違反澳大利亞的法律。在申請簽證之前,申請人應該了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有資格獲得簽證。
總之,簽證申請是一項複雜的任務,需要申請人遵守一系列規定和程序。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應該保持誠實、透明,並提供真實和準確的信息。如果您需要幫助或諮詢,可以尋求移民律師或註冊移民代理的幫助。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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