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官員酒駕致4死判7年 家屬:判得太輕擬上訴

2020年4月,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政法委前常務副書記潘衛國因酒駕發生車禍,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肇事後潘衛國為逃避責任,找人頂包。2021年2月2日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認定潘衛國交通肇事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7年。對此家屬認為判得太輕,決定上訴。

據新浪網報導,2月2日,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赤峰市敖漢旗政法委前常務副書記潘衛國有期徒刑7年,罰金270萬餘元(人民幣);以包庇罪判處潘衛國同學閆中華有期徒刑1年。一審宣判後,被害人家屬對此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並將提起上訴。

法院稱,經審理查明,2020年4月4日7時許,潘衛國駕車與其同學閆中華前往赤峰市敖漢旗長勝鎮。7時28分許發生車禍,事故導致4人死亡、1人重傷。事發後,潘衛國逃逸。

為逃避責任,潘衛國隱瞞駕車事實,讓同車的朋友閆中華「頂包」。並試圖讓另一名車禍受害者楊某新作偽證,要他證明4位死者駕乘的車輛在越線後和潘衛國的車相撞。

閆中華為使潘衛國不受法律追究,向公安機關作虛假證明,謊稱是他駕駛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最終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潘衛國才是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並對其提起公訴,要求對潘衛國從重處罰。

另外,潘衛國在事故發生前一日晚飲酒,經遼寧省建平縣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0.13mg/100ml。

案件的判決引發網友憤怒,很多網友認為法院判得太輕。

有網友稱,「這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這樣的量刑簡直讓人難以接受!」;

還有網友稱,「四條人命+酒駕+頂包+知法犯法,才7年,普通人命就這麼賤嗎?這個級別,再動動人脈,二三年就出來了,這上哪說理去?」

還有網友說,「4條人命7年,掏了一窩鳥10年,真諷刺啊!」

有網友評論:「這就是中國,沒有公正,只有階級!」

另有網友找出在廣西發生的,與之相似的案例。2020年,廣西南寧市一名趙姓男子因酒駕撞到前車車尾,之後駕車逃逸,又因誤踩油門發生車禍,導致2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多人不同程度受傷;今年2月2日,該男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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