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26000多人簽名籲請提高刑事責任年齡

經過上周議會的激烈辯論,一份超過26,000個簽名的請願書於周一(8月22日)提交致昆士蘭州總檢察長Shannon Fentiman。在全國總檢察長同意刑事責任年齡工作組制定提高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提案後,昆州現在是第4個收到支持這一變更請願書的州。

據《信使郵報》報導,請願書上有26,853個簽名,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法律服務(Torres Strait Islander Legal Service)首席執行官Shane Duffy表示,在實施拘留之前,現在可以採取更多其他措施了。

Duffy先生說:「現在我們應該着眼於以社區為基礎的解決方案,並首先要關注這些兒童進入刑事司法系統並最終被拘留的根本原因或驅動因素。我們需要的是更多的服務,而不是判決。」

PeakCare昆士蘭執行董事Lindsay Wegener說,目前的法律是「既危險又殘酷」,提高刑事責任年齡就是「為了確保他們不會過早地被戴上手銬、採集指紋、脫衣搜身、被扔進一個他們無法理解訴訟程序的法庭,並被整夜關押在看守所里,或者經常被關押更長時間。」

今年早些時候,昆州前警察局長Bob Atkinson表示,他個人並不支持將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4歲,而是建議採用一種「混合」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年齡更小的兒童仍然要對嚴重犯罪負責。 

今年2月份,他在社區支持和服務委員會的公開聽證會上講話說:「如果我們指的是10至12歲兒童的嚴重犯罪,那麼嚴重犯罪的範圍就要包括謀殺、強姦、武裝搶劫以及暴力等罪行,但可能不太嚴重的罪行就不會包括在這個範圍內。」

「不過,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們把刑事責任年齡由10歲提高至任何其他年齡,我們便有能力適當及有效地處理那些可能會成為罪犯的青少年。」

上周,綠黨在議會提出了一項私人法案,將刑事責任年齡從10歲提高到14歲。綠黨議員Michael Berkman表示,該州可以領導全國的刑事改革。

司法部長Shannon Fentiman說,政府的首要任務是保持社區安全,並表示提高年齡必須以對罪犯的替代處理方式為基礎。

「凱特的澳大利亞黨」(Katter’s Australian Party)議員Nick Dametto反對將這一刑事責任年齡提高。他認為,不應該以為10歲到14歲的孩子「不知道對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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