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兼職以及臨時員工的區別與權利

作為僱主,經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會遇到一些問題,什麼員工屬於全職(Full time)、兼職員工(Part time),什麼屬於臨時員工(Casual)呢?不同的員工類型會有不同的員工權利,作為僱主,除了了解員工權利,也必須要了解自己的義務,不遵守這些義務可能會使您面臨遭受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Fair Work Ombudsman)等機構嚴厲處罰的風險。今天這篇文章,我們將會探討每種僱傭安排之間的區別,以及簡單介紹一下僱主的義務和雇員的權利。

臨時員工(Casual employee)

臨時員工一般沒有保證的工作時間。僱主和員工雙方彼此可以隨時終止合同,只需要提前一個小時給通知(除非僱傭協議上寫明需要更長的通知期)。

臨時員工無權享有適用於全職雇員的許多權利,例如帶薪年假或公共假日帶薪休假。但是,他們通常會在基本時薪之上獲得額外補薪。

臨時員工的權利

臨時員工可以獲得:

# 比全職和兼職員工更高的時薪;

# 每次有兩天無薪看護假和兩天無薪同情假;和

# 五天的無薪家庭假和家庭暴力假(每12個月)。

兼職員工(Part time employee)

兼職員工平均每周工作少於38個小時。他們通常每周都會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如果需要改動工作時間,通常需要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對這些時間的變更。

作為僱主,您可以在以下方面聘用兼職員工:

# 常駐;

# 固定期限;

# 最長期限基礎。

終止兼職員工的工作需要一個通知期,這個過程會比終止臨時員工更為複雜。通知期的長短取決於兼職員工為您工作的時間。它也可能取決於雙方簽署的雇用合同中規定的任何適用通知期限,以較大者為準。

兼職員工的權利

兼職雇員享有與全職雇員相同的帶薪休假權利,但按比例分配。按比例表示基於其每周工作多少小時。

這些權利包括:

# 帶薪休假,例如年假;

# 病假或護理假;和

# 長期服務假。

全職員工(Full time employee)

全職員工通常每周最多工作38小時,加上合理的額外時間。他們可以是長期雇員,也可以是定期合同。

和兼職員工一樣,全職員工的僱傭合同終止需要一個通知期,通知期的長短取決於全職員工為僱主服務的時間。

全職員工的權利

# 每工作滿一年,四個星期的年假;

# 每工作滿一年,有十天的病假或護理假期;

# 累積假期(年假和長期服務);和

# 裁員補貼(取決於員工離職的條件)。

以上是我們對不同員工類別和權利的簡單介紹。作為僱主了解自己的義務,以及作為雇員了解自己的權利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您對員工權益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我們盛晶律師行,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給您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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