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兄弟盜竊開心果案背後黑手漸顯 冤獄中遇見真兇

近日,中國媒體報道的「遼寧兄弟被指偷開心果判無期」的新聞上了熱搜榜單。距今21年前,遼寧省瀋陽市的曹姓兩兄弟被指盜走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判無期徒刑。兄弟倆在獄中被辦案警察強行按下手印認罪,入獄至今整整20多年始終沒有放棄證明自己無罪的方法,不停尋找證據上訴,但通通被法院駁回。後經過調查發現當年證人翻供竟是法官做的手腳。時至今日,兄弟二人仍未平冤昭雪。

1999年的元旦,遼寧省瀋陽市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稱,其租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倉庫中的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盜走。同年8月29日,時年30歲的曹慶三和25歲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後被認定為該盜竊案的嫌犯。

從1999年8月29日被刑拘直至同年10月9日,曹慶三和曹波三分別作出訊問筆錄7份和6份,其中均有半數是在辦案部門要求二人「反省」後作出。而在檢方介入後,兩人則不約而同地翻供了。曹慶三稱,當時他並沒有承認盜竊,是在挨了打的情況下,由辦案警察拿着寫滿字的筆錄,抓着他的手指強行按的手印,警察還說「你弟弟都認了,你還不認嗎?」曹波三則稱,案發當日他只是幫哥哥聯繫了車輛,並未到過現場,他確實不清楚堅果的來歷,「民警跟我說,我哥已經認了,我要是也認罪,就能幫他分擔一點量刑,俺們不懂法,就這樣信了」。

自接受訊問起,兄弟二人就多次供述稱,他們的工作是為前來商場配貨的外地商人搬運貨物,賺取勞務,通常每一件貨收取一塊錢,而這批臨近保質期的美國產開心果和大杏仁,是從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裡低價購得,而非偷盜,但是警方堅稱查無此人。2000年1月28日,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曹慶三、曹波三犯盜竊罪,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各沒收財產10萬元。二人不服,提出上訴,但辦案部門卻說「快過年了,現在沒人管這事」,就此沒了下文。2000年3月15日起,曹家兄弟倆進入凌源市第五監獄服刑。入獄服刑後,他們仍舊持續申訴。2001年6月14日,曹慶三在獄中收到了瀋陽鐵路中院作出的第一份駁回申訴通知書。對於這一結果他們表示不服,仍然不斷在獄中寫信喊冤。但令兄弟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改變他們兄弟人生軌跡的「小三子」,竟然和他們在獄中偶遇。

2002年6月,兄弟倆所在的七監區新來一批罪犯,他們一眼就認出了「小三子」。經過幾經打聽,終於獲知了那人的真名為蔡某濤,並得知蔡某濤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獲刑入獄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隨後,曹慶三便開始偷偷接近蔡某濤,並從他的影集裡偶然發現其中一張照片背面竟寫有自家大姐曹秀玲位於新城子區煙臺村的住址,而這個地址也是他們當年約定好支付尾款的地點。2004年12月8日,這張被偷偷藏下的照片被作為新證據繼續向上級法院申訴。

2006年3月,瀋陽鐵路中院的法官孟向東曾到凌源市第五監獄終於開始提審蔡某濤,案卷材料顯示,蔡某濤在2006年7月13日、15日接受獄偵科提審時,均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並盜竊黃超家堅果的事實供認不諱,但稱自己並不清楚曹慶三知不知道貨是偷的。本來有轉機的案件到了2007年11月23日,瀋陽鐵路中院卻再次將申訴駁回,原因竟是「小三子」翻供了。2014年9月4日,遼寧省高院同樣以「蔡某濤的供述前後不一致」為由將申訴駁回,認為不能證明蔡某濤就是「小三子「。「小三子「的翻供也將曹家兄弟倆的申訴之路徹底堵死了。

數次獲減刑後,曹慶三蹲了十七年半監獄後出獄,他通過律師幫助,找到了兩名曾與蔡某濤在同一時期呆過嚴管隊的獄友,才得知了法院駁回申訴的緣由。蔡某濤的獄友阿龍在2017年9月3日的調查筆錄中說道,蔡某濤的事上級挺重視的,多次提審,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瀋陽鐵路中院的法官來提審後,他審訊室門口聽到法官不讓蔡認罪,「他(法官)說都太多時間了,你瞎說啥呀,你不知道你判什麼刑了嗎,你是死緩,你現在認,考慮後果了嗎?」 曾和蔡某濤同在嚴管隊的另一獄友張偉,於2017年8月24日作所的律師調查筆錄亦顯示,蔡某濤承認案子是他做的,與曹慶三無關,「曹慶三隻知道他叫『小三子』,不知道他的大名,所以才被關進去的」。後來法院來調查,蔡某濤回來後對他稱,自己說了假話,因為法院的人讓他別認,如果要認的話,肯定要嚴判,因為他已經是死緩。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9年11月25日,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答覆稱案件申訴材料就已經受理。但是直到2020年8月20日,記者向該庭詢問申訴受理進展時,第三接談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複查,「人手有限,沒這麼快」,其表示會儘快與主審法官溝通。2020年8月24日,記者曾電話聯繫到瀋陽鐵路中院負責此案複查的法官孟向東,他表示監獄獄偵科的調查都不真實,「就是做了個扣」。當被問及複查細節時,孟向東表示要與法院宣傳部門聯繫。截至發稿,瀋陽鐵路中院也並未作出任何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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