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法法院:12/27如期審理尹錫悅彈劾案

韓國憲法法院曾嘗試通過郵寄、親送和電子公文等方式向尹錫悅遞交彈劾案相關文件,但尹錫悅已拒收達1周左右。憲法法院23日表示,將「直接視作送達」,尹錫悅彈劾案將如期於本月27日進行首次審理。

 據中央社報導,憲法法院發言人千宰賢(Cheon Jae-hyeon,音譯)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根據憲法法院的先例,文件抵達收信地址時即具送達效力,即使尹錫悅方面拒收也不影響送達效力生效。

 憲法法院已於上周向相關人員發送接受彈劾審判通知、答辯書及意見書要求、準備程序期限通知及出席要求等文件,但這些文件在總統官邸遭「警護處拒絕收件」。

此外,憲法法院還曾要求尹錫悅於明天前提交「12.3緊急戒嚴事件」相關國務會議紀要和戒嚴令等證據。

尹錫悅曾於12日發表談話稱,不管是彈劾還是調查,都將坦蕩應對。但尹錫悅尚未聘請律師團和彈劾審判法律代理人團,也一直拒收憲法法院向其發送的彈劾案相關材料。他是否會在明天前提出相關資料目前仍不得而知。法律界據此推測,尹錫悅或故意拖延審理。 

韓聯社報導稱,韓國總統尹錫悅親信、律師石東炫23日表示,尹錫悅認為,彈劾案審理應該優先於偵查機關對相關嫌疑的調查。

石東炫表示,前總統朴槿惠因被彈劾罷免而喪失總統身份後,才開始接受偵查部門的調查和審訊。尹錫悅雖暫時被停職,但仍是總統,無論是何種調查,都不應由身為總統的人親自到案。

對於尹錫悅是否會按照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傳喚要求於25日到案受訊,石東炫稱無可奉告。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