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後 話題「李鐵能在監獄中踢球嗎?」上熱搜

12月16日,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獲刑後,其相關話題再次登上微博熱搜榜,引發網絡熱議。

12月13日,李鐵因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罪名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正式轉入監獄服刑。不過,截止到目前為止,外界尚不清楚李鐵將被送往何處服刑。

李鐵獲刑後,網絡上出現不少調侃聲音,有網友戲稱:「進不了球門,卻進了囚門。」也有網友提出一個頗具戲謔性的問題:「在監獄裡還能不能踢球?」

有網民跟帖表示,如果涉及李鐵案的同案人員足夠多,或許可以「湊成一支球隊」。更有評論稱:「當你發現中國足球圈裡有一個李鐵時,說明足球圈裡早就藏着一窩李鐵。」

對於「監獄是否可以踢球」的問題,近日,安徽省監獄管理局在官方賬號回應稱:在監獄裡,服刑人員可以踢球,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並在監獄警察的監督下進行。

李鐵,1977年出生於遼寧瀋陽,曾是中國職業足球名將,退役後擔任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

2022年11月26日,李鐵因涉嫌嚴重違法被官方通報接受調查。今年3月28日,李鐵案一審開庭,庭審持續12個小時,曝光了李鐵在執教期間的貪腐細節。

根據指控,李鐵案總涉案金額高達近1.2億元(人民幣,下同)。具體罪行包括:

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便利,在球員入選、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5089萬餘元。

2019年,為當選國家隊主教練,李鐵通過他人提供幫助,後給予對方100萬元。

2015年至2019年間,李鐵在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武漢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了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共謀,通過賄賂相關人員操控比賽,總金額高達3905萬餘元。

此外,李鐵還在擔任俱樂部管理職務期間,為他人提供便利,並收受2675萬元的非法利益。

李鐵被調查一事,掀起了中國足球界的反腐風暴,引發足壇「大地震」。據公開報導,至少有十多名中國體育系統和足協的中高層官員在這一風波中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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