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華商涉龐氏騙局 甩手6000萬債務跑路

倒閉的悉尼華人投資集團iProsperity富遠集團的創始人顧萌泓(Michael Gu)被指控涉嫌操縱6,000萬澳元的龐氏騙局,並在破產前濫用投資者的資金購買蘭博基尼。

據澳洲金融評論報導,顧萌泓在他的商業帝國垮台後兩個多星期,於7月26日離開悉尼前往美國洛杉磯,至今下落不明。他眾多的債權人指責他挪用資金。

顧萌泓曾經風光無限的投資集團旗下64家公司已進入託管程序,其中一家公司富遠資金管理(iProsperity Capital Management)的監管人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KPMG)周二(8月11日)發布了一份報告,透露了公司倒閉的更多信息。

畢馬威的Morgan Kelly在這份報告中說,顧萌泓「潛在濫用投資者資金」和「潛在的不當行為」是富遠資金管理公司破產的主要原因,該公司負債6050萬澳元。

報告稱:「該公司自2019年7月成立以來一直資不抵債。」

這份報告僅涉及顧萌泓其中的一家公司,報告中說投資者有可能再損失1.2億澳元,這是自全球金融危機以來最大的企業醜聞之一。

畢馬威這份長達83頁的報告中最具破壞性的一點是,有3000萬澳元從悉尼著名的律師蘭德勒(John Landerer)的公司信託帳戶中轉出。

報告說,這3000萬澳元轉給新加坡一家實體,「似乎是在返還投資者資金」。

報告稱:「該公司似乎以不適當的方式使用從投資者那裡籌集並存入信託帳戶的資金,違反了投資者與公司之間的某些協議。」

信託帳戶只能根據客戶指示進行轉帳。龐氏騙局的定義是使用一名投資者的資金償還另一名投資者。

備受關注的律師事務所

蘭德勒的律師事務所被新加坡投資公司ZACD起訴,ZACD因富遠資金管理公司的倒閉而損失了約3,700萬澳元。

蘭德勒在報紙文章和公司網站上經常被稱為富遠集團的董事長,但他告訴澳大利亞金融評論,他從未擔任過這樣的職位。

蘭德勒上個月說:「我同意擔任董事長,但兩天後,我就反悔了。」

畢馬威的調查報告並未聲稱蘭德勒是該集團公司管理層的成員,在向監管機構提交的文件中,蘭德勒也從未在公司擔任法定職務。

畢馬威表示,蘭德勒沒有參加與其的初步會面,也沒有解釋任何公司倒閉的原因。

富遠資金管理公司籌集了6,050萬澳元,購買澳大利亞IBIS酒店的投資組合,總價值約2.2億澳元。

畢馬威說,整個6050萬澳元去向不明,龐大的公司集團似乎沒有資產。

新加坡基金公司ZACD與其他中國富豪一起投資了這筆交易,據信這是聯邦政府重要投資者簽證計劃的一部分。

畢馬威的報告稱,投資者的資金中,$1410萬支付給顧先生本人,另外$1170萬付給了關聯方。

除了從蘭德勒信託帳戶轉帳的$3000萬澳元外,還有$50萬付給蘭德勒的律師事務所,$430萬支付給其他投資者。

報告稱,就在公司倒閉前幾周,顧萌泓在5月13日支付29萬元首付,貸款買了一輛蘭博基尼Urus。這是他的第二輛蘭博基尼,他幾年前還買過一輛白色運動車型,帶有個性化車牌「 M Gu」。

顧離開澳洲時,這輛車被返售給經銷商。報告稱:「法拉利-瑪莎拉蒂確認買回價格為$360,000澳元,其中207,408澳元已匯給顧,餘額則匯給財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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