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批澳洲新冠疫苗索賠計劃問題重重

專家們稱澳洲政府為接種新冠疫苗後產生不良反應的澳人設立的索賠計劃存在諸多問題,申請過程十分複雜且通過率極低,缺乏對疫苗不良反應變化的靈活調整。  

據澳新社(News.com.au)報導,新數據顯示,在數千名申請賠償的澳人中,只有不到2%的索賠被批准。

新冠疫苗索賠計劃(Covid-19 Vaccine Claim Scheme)於2021年12月設立,以補償接種獲批准的Covid-19疫苗後產生中度至嚴重不良反應的人。 

但在2987名賠償申請者中,只有59人成功,共獲380萬澳元補償金。 

但人身傷害索賠的專業人士認為,這一過程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澳洲服務部(Service Australia)的一位發言人告訴澳新社,評估過程非常複雜,一些索賠案件需要醫學專家和其他專家獨立審查。 

「許多案件中,澳洲服務部不得不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信息,以便進一步考慮他們的申請。一些案件中,申請也有被撤銷的。」他說。 

除了已獲批准的59件索賠申請外,還有1379個申請正在等待申請人提供進一步信息,153個申請被撤銷,186個申請被歸為為「不予支付」類別,還有1210個申請正在進行中。 

 該發言人說,一旦獲得批准,申請人有最多六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接受賠償。 

 兩位人身傷害律師也表示,該計劃有許多問題,使索賠申請過程極其困難,也可能導致低批准率。 

 Premier Legal and Murphy’s Law Group的創始人Donna McManus表示,即使對於經驗豐富的索賠律師來說,這個過程也十分艱巨且變數很多。 

 「(申請人)要達到的要求非常複雜。該計劃不會支付任何法律費用,(因此)其剝奪了申請者訴諸司法的機會,並使他們面對負面結果時非常無助。」她告訴澳新社。  

「沒有信息說明誰是做出(拒絕索賠)決定的人,因此甚至不可能知道該決定是否由合乎資質的專家做出。這是非常不尋常的,決策和流程應該是開放的。」 McManus說。 

Murphy’s Law公司位於布里斯本,是為尋求索賠的新冠疫苗受害者提供幫助的眾多公司之一。 McManus說,僅她的公司就接到很多尋求建議的電話。  

在申請人面臨的其他障礙中, McManus女士擔心醫生不願將不良反應和疫苗聯繫起來,以達到該計劃要求的索賠資格。 

 她說:「人們通常發現很難獲得合適的專家證據,因為醫學專家通常不承認他們(接種疫苗後)的不良反應,或者害怕外部的壓力。一位客戶說他的醫生因向TGA[治療用品管理局] 報告他的傷害而受到批評。」  

2021 年 3 月 9 日,澳洲衛生監管機構AHPRA和國家委員會(National Boards)在一份聯合聲明中概述了他們對註冊衛生從業者和學生Covid-19疫苗接種的期望。  

「任何與現有最佳科學證據相矛盾或試圖積極破壞國家免疫運動(包括通過社交媒體)的反接種疫苗言論或反衛生建議的宣傳都不受National Boards的支持,並且可能違反行為準則並受到調查和監管。」聲明說。  

Shine律師事務所的全國醫療法執業負責人Clare Eves同意該計劃極其難申請,並稱支付金額「少的可憐」。她認為該政策一成不變,沒有根據疫苗不良反應的變化而做出調整。  

Eves說:「對於任何與疫苗相關的問題,情況瞬息萬變……他們制定了(索賠)計劃,並設下很多限制。那麼問題是還有其他情況,符合條件不一定包含,但該計劃並沒有更新或是關注這一點。」  

「我覺得這有點像政府公關活動——他們設定了非常嚴格的標準,然後就置之不理了。沒有人真正費心去看看它是否有效,或者它是否仍然是最新的和相關的。」 Eves說。 

與 McManus 女士一樣,Eaves女士也認為,向醫學專家尋求書面意見以將疫苗與傷害聯繫起來的是很困難的。  

她說:「他們並不都是免疫學家……我認為這種對醫學界的期望有一點不公,對個人也沒有幫助。」 

什麼是新冠疫苗索賠計劃? 

根據政府網站的說法,該計劃主要針對1000澳元以上因接種TGA批准的Covid-19疫苗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是「由Covid-19疫苗接種引起的不良反應」。 

 澳洲服務部網站表示,該計劃通過一次性付款來補償索賠者。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資金來彌補各種經濟損失,包括收入損失、自付費用、護理服務甚至喪葬費用。  

該計劃承認的新冠疫苗相關傷害包括過敏反應、血栓性血小板減少綜合徵(Thrombosis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心肌炎(Myocarditis)、心包炎(Pericarditis)、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徵(Capillary leak syndrome)、包括格林巴利綜合徵(Guillain Barre syndrome)在內的脫髓鞘疾病,以及一些用藥相關的損傷。  

但不包括心理和精神疾病、繼發性傷害(secondary injuries)(昏厥等)和常見的疫苗接種反應。  

申請人需要通過他們的主治醫生或醫院醫生的報告來證實「診斷出的病情或傷害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 

該計劃將在4月17日澳洲新冠疫情緊急階段正式結束後繼續開放兩年,供澳人申請索賠。  

但根據McManus的說法,現在仍有許多人不知道該計劃的存在。 

「宣傳很少。我們試圖向公眾宣傳該計劃(僅此而已)的一些網絡廣告已被禁止。」她說。「幾乎所有與我討論過該計劃的公眾(之前)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Eves女士認為,該計劃拋棄了因新冠疫苗而受傷或遭受損失的澳人。 

 她說:「我們希望每個人都接種疫苗,而少數人不幸的有不良反應,這將是少量的,我們希望幫助、支持和照顧他們。而這與該計劃做的事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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