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只是對秦剛和李尚福嚴肅處理的前奏

相比於2018年2月對時任國務委員楊晶的撤職處分,上月由中共人大常委會出面」做出對秦剛和李尚福國務委員的免職決定並非正式處分,日後隨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將他們逐出中央委員會的決定出籠,他們還將分別受到國家監察委和軍紀委的政務處分和軍紀處分。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為什麼說由人大常委會決定國務委員去留是假「合法」真違憲》中已經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了上月24日閉會的中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六次會議分別免去了秦剛的國務院委員職務和李尚福的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職務。說起來,此二人的國務委員職務都是在今年3月12日被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投票決定」的,自此開始的長達五年時間的任期剛剛完成了7個月零12天就被迫中止了。

這是中共政權自1982年5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宣布對「國務院組成人員」進行重大調整,增設「國務委員」職務以來,第一次出現將在任的國務委員免職的情形發生。細心的讀者和聽眾或許會提出楊晶的先例。但其實是有區別的。2018年2月的楊晶是被當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了撤消職務的決定。撤消職務和免去職務可以被理根據所犯錯誤的程度決定的處分層級的輕重不同,但有時免去職務也被當成權宜之計,或者說是應急措施,並不意味着被免去職務者就已經「平安降落」了。

按照中共人大系統的權威解釋, 免職,即免去職務,指的是依法享有任免權的機關按照法律或制度規定免去公職人員所擔任的職務。針對的是由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一般是因正常工作變動、離職、退休或因輕微違規違紀需要停止職務的。

撤職,即撤銷職務,是指解除由人大或其常委會依法任命和決定任命的國家機關人員的職務,是對有違法違紀或嚴重錯誤行為的國家機關人員的處置方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有嚴重錯誤或違法違紀,不能再擔任現任職務時,由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予以撤銷職務。

總之,撤職是一種行政處分,是一種懲處行為。免職可以是因調動、健康等原因免職,也可以是因違法或錯誤行為免職。依法應該罷免或撤職的不能辭職、免職。

那麼按照如上解釋,是否是意味着如今僅僅是被宣布免去國務委員職務的秦剛和李尚福所犯「錯誤」遠沒有在2018年2月被撤消國務委員職務的楊晶嚴重?

如果再對照中共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文,就會發現,當年對楊晶的處分是所謂一步到位,行政撤職實際上已經是終極處理。而如今對秦剛和李尚福的「免去職務」,則可以用老鼠拉木掀,大頭在後頭形容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五十條規定:「監察機關對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公職人員予以撤職、開除的,應當先依法罷免、撤銷或者免去其職務,再依法做出政務處分決定。」

第五十二條規定:「公職人員涉嫌違法,已經被立案調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的,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可以決定暫停其履行職務。

按照中共紀檢和監察部門的的權威解釋,在實踐中,根據相關規定,對有證據證明違紀問題明顯、但短時期難以完全查清的被調查黨員幹部,不宜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一般予以免職。實踐中,一般在對黨政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和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的情況下,往往都會由黨組織或任免機關、單位第一時間作出相應的免職處理,這樣既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又能促使公職人員全力配合審查調查,使案件查辦工作正常進行。

由此可以,正是基於「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當然更主要、更迫切的是回應國際社會的關切,所以才趕在第一時間,由國務院組成人員的任免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出面先行免去秦剛和李尚福的行政職務。而這個免去職務,並非是對他們處分的終結,而不過是對他們處分過程的剛剛開始。

與此同時,他們分別擔任的各自任職系統內的黨內職務, 即國務院黨組成員毫無疑問也已經被先行免去。只不過僅僅是內部宣布,不特別對外聲張而已。還是以楊晶為例。此人自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召開之前即已經被內部宣布接受調查。十九大閉幕後的第二天,中組部即派員到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和國務院機關黨組開會宣布,由時任財政部長肖捷接替楊晶的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書記和國務院機關黨組書記兩項黨內職務。

筆者為此查找到了澎湃新聞2017年11月1日的一則報道,說的是(當時的)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網站「紫光閣」所屬「工委領導」欄目近日更新後顯示,此前擔任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的肖捷已於2017年10月任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書記,國務院機關黨組書記、副秘書長。

也就是說,楊晶的黨內職務是在他被宣布撤消行政職務的前三個月即已經被免除了。

當初對楊晶的處理過程,顯然是因為案情相對簡單,調查的速度相對較快,所以對他的處理就採取了一步到位,把人大常委會對他的撤職決定和中紀委及國家監委對他的行政撤職、留黨察看及降為正部長級待遇的黨、政處分同時宣布。

而現如今無論是對秦剛還是對李尚福的處理,顯然是採取了兩步走的措施。這反而證明了無論是他們中的哪一個,問題很可能只會比當年的楊晶更嚴重,未來的受處分程度當然也只會更嚴厲。

需要強調的是,上月24日閉會的中共全國人大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同時也還「經表決免去李尚福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職務」。

這裡的所謂中央軍事委員會,具體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委員會」,在中共話語體系里也簡稱「國家軍委」。它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雖然只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但程序上是分別需要在黨的中央全會和全國人大的全體會議上產生。所以,李尚福現在雖然已經被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踢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但截止目前他仍然還是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委員 

關於對政務高官先免去行政職務,日後再進行「政務撤職」和黨紀處理的例子,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書記、部長肖亞慶較為典型。

關於肖亞慶「出事」的消息是去年7月間先被境外媒體透露出來的,不出幾天即被中紀委和國監委的網站發文證實。去年7月28日我們自由亞洲網站刊登《中國工信部長肖亞慶被查 官員出事真相難覓?》。文中說:中紀委周四通報,中國工信部部長肖亞慶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當局調查……。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通告裡,肖亞慶被稱作「同志」,而其他幾位近期被查的中管幹部的通告中並未使用「同志」二字。此外,肖亞慶並不像其他幾位幹部被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只是涉嫌「違紀違法」。

該報道中引述旅美憲政學者王天成的話說,「按照中共意識形態,說他是『同志』意味着這是人民的內部矛盾,還不是專政對象,也可能就不會受審、不會坐牢,但後期會不會把這兩個字去掉,我們目前就不清楚了。」

自由亞洲網站刊出如上文章的次日,工信部官方微信發布消息說:2022年7月29日下午,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出席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幹部會議,宣布中央決定:金壯龍同志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書記,肖亞慶同志不再擔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書記職務。

肖亞慶的黨內職務被免去的一個多月後,去年9月2日閉會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了兩項人事任免,其中之一是決定免去肖亞慶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職務,任命金壯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由人大常委會宣布免去肖亞慶的國務院部長職務之後又過了3個半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於去年12月19日刊登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書記、部長肖亞慶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消息中不再稱肖亞慶為「同志」了。因為雖然確如我們自由亞洲此前報道文章中所推測的,無需坐牢,但「同志」是黨內稱呼,開除黨籍了當然就不再是同志了。

這則報道中說:經查,肖亞慶背棄初心使命,喪失政治意識和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紀法底線失守,親清不分,違規收受他人大額錢款。

肖亞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鑑於肖亞慶能在較短時間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認錯悔錯,全額退繳違紀違法所得。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肖亞慶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辦理退休手續。

關於李尚福下場的預測,留待下篇文章進行。本文先類比肖亞慶,看看如今也是先被免職的秦剛,日後是否能夠被習近平政權宣布「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

本月4日,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官方網站刊發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外辦紀檢監察組組長張際文的署名文章《以深入調查研究推動防範化解對外工作領域風險》,引起外界強烈關注,特別是針對其中「外交外事幹部是對外工作的主力軍,處在對外交往特別是與西方敵對勢力鬥爭博弈的前線,被滲透策反和拉攏腐蝕的風險相對較高」這一段內容。我們自由亞洲網站隨即發表的分析文章中就說過「網友普遍猜測,此文與深陷緋聞的前中國外長秦剛落馬事件有關。」

《聯合早報》當時發表的分析文章也認為中紀委文章內容有針對性也有所指,應該與秦剛被免職有一些關聯。

 

該報的分析文章還引述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唐任伍接受採訪的內容,說是中國外長和防長被免職史上罕見,儘管表明中國反腐的決心和力度,但在制度建設上仍任重道遠。外交戰線是中西方目前博弈激烈的重要領域之一,外交官員不僅代表國家形象,還掌握很多國家機密,在與外國人接觸中稍有不慎可能被探聽情報,導致政經軍事相關機密被外泄。中紀委發表最新署名文章可能表明泄密並非個案。

筆者9月1日在本專欄發表的《從中共前駐韓大使李濱曾被”性勒索”聯想到秦剛在美”失足”的可能後果》一文中即有分析說:秦剛在去年被預備成為新任中央委員和新任國務委員的過程中,向「組織上」隱瞞了他有一個懷了他孩子的情婦正在美國待產的「個人情況」。但當時的美國情報機構對此毫不知情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在此前提下,秦剛是否因此受到美國情報部門的敲詐,應該是秦剛二奶在美產仔東窗事發之後被習近平當局審查內容的重中之重。

秦剛當時任大使的中共駐美國大使館,正是張際文文章中所說的「與西方敵對勢力鬥爭博弈的前線」,放眼全球,沒有比這更「前線」的了。那麼當時的秦剛是否「被滲透策反」了,中共當局雖不可能對外公開這方面的審查結果,但我們外界還是可以從未來中共當局對他處理的寬嚴程度上判斷出個大概。

說起來,張際文身為中共中央外辦的紀檢組長,他的文章所羅列的內容應該是總結性的,與秦剛當然有關,但也並非完全針對秦剛一人。而能夠與外界已知的秦剛所犯「錯誤」內容聯想到一起的被張際文文章所羅列的內容更有如下一段:幹部出訪、駐外期間違反外事管理規定的情況仍個別存在,「八小時外」律己不嚴、紀法道德操守缺失的風險較高。

如果秦剛的問題最終只被落實在 「紀法道德操守缺失」一個方面,那麼未來或者還能夠保住黨籍,但即便如此,他的二十屆中央委員職務肯定會在未來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上宣布撤消。與此同時,中紀委也應該會宣布一項對他的政務處分決定,諸如降為副部長級待遇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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