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者事竟成!

筆者多年執業生涯中遇到過很多不專業的移民官,對申請人存有偏見及對相關法律不了解,遵致申請人的簽證申請被拒絕,甚至令申請人成為非法身份,他們不知道這種錯誤甚至會導致失去一條生命。

這一實例剛發生在去年11月份,一位年邁的客人在澳洲已經生活了超過十多年,持有臨居簽證。去年11月份簽證到期前,便遞交父母居留簽證。在簽證失效後接到移民部通知,稱他在2015年的時候有品格條款501的限制,所以其遞交的簽證申請無效。這使他成為非法身份,並且要被關在拘留中心,等待送他回原居國。我跟他第一次見面時,他告訴我心情十分難受,因為他不能回到原來國家,當地政府會逼害他,但又不能申請保護簽證,因為他沒有任何實質證據。我看到一個已經年邁的老人,在我面前哭泣,流淚,感到十分難受。而更難過的是為他遞交申請的移民代理竟然毫不猶豫地相信移民官員是絕對正確,更鼓勵他穩藏起來,在澳洲非法居留。我花了兩天時間細心審閱他的文件後,發現移民官基於2015年時移民部給予的501條款限制時,作出(申請無效)的決定是錯誤的。我鼓勵並安撫他,他才轉憂為樂。經過兩個月的時間向移民部門投訴,近日才成功為這位老人取回重新審理「申請有效」的確認,取回BVA,合法在澳洲生活,等待永居簽證。

我本人的職業生涯接觸過為數不少的類似案件,我十分希望我現在所處理的案件,能夠在有經驗的移民官員面前,不偏不倚、公平地審理。不會被錯誤地、有偏見地及武斷地拒絕。

筆者為甚麼要從事移民法律專業工作?不單是可以有收入,更主要是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很多申請人都十分正直、善良,但他/她們因為不了解澳洲法律及文化背景不同,經常引起誤會。十分脆弱。很容易被騙及被誤導,特別是一些申請人,沒有任何精神病卻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中拘留(從前的居住國家)。他們不知道這原因是非人道的,可以申請澳洲政府保護。

一位客戶從小便被家人賣到別人家中,被強姦後便被迫嫁給強姦她的人,長期被丈夫虐待卻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來到澳洲後成為非法居留人士(其丈夫因沒有合法身份,早年被送回原居住地)。她在澳洲非法居留17年,和女兒(也是非法移民)一起生活。兩人都不願意回到殘暴的丈夫身邊,怕再被虐待。最終教會轉介給我,我向移民部長要求作出干預,向移民部長提供大量家庭暴力證明,最終兩母女可以長期合法留在澳洲。但有些申請人還是被移民官員錯誤質疑。以及把其申請拒絕。更有一些客戶被誤導要把肚裡的孩子墮掉才能保全自已的簽證。她曾向多個律師及移民代理查詢,都得到同一答案。最後遇上我,我詳細向她解釋移民法律,建議她把孩子生下來,絕對不會影響她的簽證。最終她生下可愛的孩子,簽證也得以保留。

我意想不到,我的專業工作竟然可以能夠拯救多個生命,我感到十分有意義。今天我知道我的命運就是幫助善良正直,受到逼迫的香港人。近幾年我推掉很多工作,全心投入處理手上的香港人的保護簽證案件,我對香港及中共十分了解,對澳洲移民法律及政策有充分了解,了解到香港現時的處境,我手上有上百個香港人的保護簽申請,我有充分理由他/她們會成功獲批。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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